救灾工作
【抗灾救灾】1997年,区内夏季自然灾害主要是病虫害和局部风雹;秋季以干旱为主,局部洪涝和风灾并发。夏秋两季灾情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先21亿元,面对比较严重的自然灾害,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抗灾救灾措施。一、组织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工作。当秋季旱情出现时.地委、行署立即召开电话会议,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全力以赴抓好抗旱保秋工作。各县、乡党委、政府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组,分赴灾区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抗旱保秋。全区共投入抗旱资金3616.7万元,日最高出动劳力92.9万人,浇地400多万亩。并动员群众在绝收地块抢种蔬菜,以菜补秋,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妥善安排群众生活。一是认真核实灾情,确定救济对象,逐级下拨救灾款603.1万元,其中县、乡财政从救灾款预算中支出143.l万元,救灾粮指标3000万公斤,救济重灾民40万人(次)。二是春节期间,地、县、乡党政领导对受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发放现金及慰同品价值100多万元,使灾区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三是10月在驻马店市区开展了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地、市直182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了捐赠活动,共捐衣被4.5万件(条),现金8.8万元,面粉180袋,有效地解决了灾区群众缺衣少被的困难。三、大力开展工副业生产,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各县、乡利用农闲时节结合富民工程,组织群众开展工副业生产和劳务输出。乡、村干部包村包户包项目,取得了显著效果。全区从事多种经营,劳努输出等项目的人员达180多万人(次),创收4亿多元。四、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的建立进展顺利。建立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各县、乡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地方政府的救灾责任,全年全区地、县、乡三级财政救灾款预算额达783万元。(张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