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刘广祥来驻指导工作】 1997年6月23~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广祥来区内视察指导工作。地区人大工委就全区人大机关的基本情况,近几年的主要工作和当前的几项工作重点作了汇报,刘广祥对驻马店地区人大近几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地区人大工委主任郭怀庆,地委委员、组织部长张茂礼,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张书英的陪同下,刘广祥先后到泌阳县铜山乡、花园乡、遂平县关王庙乡、平舆县李屯乡、郭楼乡、上蔡县华陂等乡的6个村进行调查研究。每到一处,刘广祥都向县乡负责同志详细询问经济发展、农民负担和基层政治工作方面的情况。他对泌阳县花园乡高辛庄村委、遂平县关王庙乡熊楼村委介绍的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很感兴趣,并希望能够坚持下去,常抓不懈。在驻期间,刘广祥还兴致勃勃地参观了驻马店地区华中正大集团金霉素厂、地区农业高科技示范园等单位。(刘 萍)
【张德广到驻视察工作】 7月31日至8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广带领省人大电力“一法三条例”视察组一行l2人到区内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持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视察期间,张德广先后听取了地区人大工委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一法三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行署关于“一法三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召开了驻马店地、市工交企业用户座谈会和电力企业座谈会,深入到企业用户,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带领视察组前往新蔡县调查了解“一法三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农村用电、农电电价问题。张德广在肯定区内电力建设取得较大发展的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三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和电力用户的法制观念。各级政府要切实解决好拖欠电费问题,支持电力部门的工作。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农村电价过高问题。要充分依靠各级政府,推广西平县治理农村用电的先进经验,切实加强对农村电工的统一管理和培训。三是要加大对电力事业的投资,尤其是对贫困县,要重点扶持,电力部门要加快农村低压供电网络的整改,提高农村用电普及率。(刘 萍)
【胡廷积来驻视察工作】 l997年8月27~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廷积来区内视察国务院、河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胡廷积一行在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李天敏陪同下,首先到汝南县老君庙镇老君庙村调查了解农民负担和村提留、乡统筹资金的使用情况,查看了村务管理及1996年农民纯收入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布情况,走访农户并进行座谈,详细询问和查看了农民负担卡的填写内容及提留项目。尔后又认真听取了地区人大工委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检查评议国务院、河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行署关于贯彻执行农民负担“两条例”情况的汇报。胡廷积对“两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和检查评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检查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强调了四点:一是要抓好“两条例”检查评议工作的巩固和提高。二是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监督,力求整改落实。人大要监督到底,政府要根据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要把发展经济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必由之路,特别要注重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缓解农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对涉及上面的问题,要认真准备评议发言材料,通过省里的评议大会,把问题反映出来,使之得到解决。 (刘 萍)
【农民负担“两条例”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1997年2月底至7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对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与《河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一是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地区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全区共召开各类会议320次,培训骨干260O多人次,领导同志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和答记者问26次。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通过深入的调查,掌握了丰富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搞好检查评议奠定了基础。四是充分发挥代表监督作用,抓好自查自纠。全区共有14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评议活动,占全区人大代表总数的90%以上。在自查自纠中,地直单位共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24份,全区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42起,查出各类问题400多件,并分别进行了纠正。处理干部35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五是精心组织,开好评议大会。在地区评议大会上,10名省、县(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评议发言,通过整理归纳,根据工委主任研究意见,及时向地委汇报了农民负担检查评议情况,引起了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地委、行署责成有关部门搞好纠正工作,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减轻农民负担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两条例”的检查评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得到了强化和发挥;增加了人大代表的主人翁意识;有效地遏制了加重农民负担现象;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刘 萍)
【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修改】 根据全国、省人大的安排,1997年地区人大工委采取召开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呈选人大代表和业务部门修改、办公室组织业务科讨论等形式,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河南省安全条例》、《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草案)》、《河南省土地监察条倒》、《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河南省保障中医发展条例(草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办法》(草案)等二十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讨论修改,提出修改意见120多条,有效地推动了立法工作,使新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快立法步伐做出了贡献。 (刘 萍)
【执法检查】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的安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和国广告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和国水法》、《河南省(水法)实施法》、《职业教育法》、《食品卫生法》、《科技进步法》、《档案法》、《代表法》、《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持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结合区内实际,地区人大工委还与地区工会、地区民政局联合组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采取听、看、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执法好的单位和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加以宣传推广;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实行跟踪监督,收到了好的效果。(刘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