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概况】2000年,全区统计工作围绕“一个中心(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两个依靠(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三个重点(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强深层统计工作,搞好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认真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得到提高,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一是建立了以县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为中枢,以全部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机构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统计组织体系,使统计工作进一步满足各级政府宏观管理需要。二是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行署下发了《关于贯彻豫政办明电[2000]55号文件提高我市国民经济核算质量的通知》,使辖内的统计调查、统计核算、统计管理、统计服务更加规范。三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推行基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年共举办各类统计培训班26场次,培训人员1000多人次;换发和新发统计上岗证2756人。二、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深入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同时,结合“五普”、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统计“三五”普法,推广了市、县两级联合办案,实行“一图三表”规范执法,加大了执法力度,使统计法制工作不断提高。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全年共立案254起,结案180起,通过立案查处,起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统计工作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三、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按照“建设、应用、管理”并重的指导思想,圆满完成统计信息工程二期建设任务,开拓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应用领域,提高数据处理的系统性;加强信息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规范了系统维护,使统计信息网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四、认真做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五、统计服务党政决策的水平有所提高。按照“快、精、准”的总要求,统计部门围绕服务党领导决策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全区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了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其中省级采用3份,地委、行署领导采用5份;二是定期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三是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了宏观调控意见和建议;四是定期向地委、行署提供社会、经济、科技综合发生统计资料;五是对国民经济运行预警监测,提供国民经济发展趋势、核算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报告。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起到了积极作用。(关法林)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决定,2000年11月1日中国进行了第五次人口普查。普查的目的是摸清全国人口数量、素质和结构,为国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人口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普查的标准登记时间为2000年11月1曰零时,普查的登记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常住的人;普查登记以常住地为原则进行。这次普查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于世纪之交进行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普查共分准备、登记、复查、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五个阶段。驻马店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成立了以行署副专员段腊梅为组长、统计局局长孟凡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统计局总统计师梅立富为主任的人口普查办公室。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动员了5万多名普查员和大量的物力、财力,克服了群众配合意识差、财政困难、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等诸多困难,做了大最艰苦、细致的工作,确保了普查数据的质量。驻马店地区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快速汇总结果为:户籍人口809万;常住人口745.4万;家庭户206.3万户;家庭户人口739.2万人。在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85.4万人,女性为360.0万人,性别比为107.0610;14岁的人口为187.1万人,15-64岁的人口为500.4万人,65岁以上的人口为57.8万人;汉族人口为739.3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1万人;接受大学教育的人为11.5万人,接受高中教育的人56.2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人为292.8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人为270.2万人,文盲人口为41.6万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2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55.2万人。 (吴国平)
【统计法制工作】2000年,统计执法工作和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统计部门把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常抓不懈,为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展开,认真坚持了四项“制度”。一是坚持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地区统计局法规科主动承担了全市,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班的《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的讲授任务。并且加强了对持证上岗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把统计上岗培训学习情况作为每年统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把统计培训纳入每年的法制工作目标考核中,定期考核加强对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坚持以会代训制度。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会、各专业业务会、年报会等有关会议上都把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会议的一项主要内容,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坚持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度。每年坚持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一至两次的培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执法程序、执法中的注意事项、统计法律文书的制作及要求等等。四是逐步开展了行业专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某个行业出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较多时,就主动找这个行业的主管部门联系,要求他们负责组织该行业所有的统计人员和有关领导,参加在该行业内部,由地区统计局人员讲课的专门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这一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必将对今后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中还注重了五个“结合”。一是注重了形式和内容的结合。利用统计法宣传月、统计违法案例分析、新闻稿件、电视访谈、统计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达到了深入宣传统一法律知识的目的。二是社会宣传与专门培训相结合。在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的基础上,组织专门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如领导干部培训班、统计业务人员培训班、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等。三是统计普法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普法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在统计日常工作中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统计报表的报送期间、在各类有关会议上都是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有利时机。四是注重了重大统计普查与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重大的统计普查活动时,社会公众较关注统计工作的有利时机,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五是统计普法与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时,不失时机的对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进行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执法检查中,对每一个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也是对统计法律法规最好的宣传。
二、贯彻“四以”方针,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一是以“学”为主,抓好业务建设。强调学法律法规、学统计制度、学执法程序、学外地经验的“四学”方法。“打铁先须自身硬”要求全区所有执法人员必须熟知《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同时掌握办案程序和办案技巧,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全区统计执法人员掌握了法律法规,夯实了理论功底,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一年来,全区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二是以“实”为本,强化思想建设。“实事求是”是党的优良传统,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其内涵实际上就是依法统计,也是搞好各项工作的立足点、更是统计法制工作者必须坚持的原则。全区统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线,脚踏实地完成了全年的统计法制工作任务。三是以“廉”为纲,注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是对每个执法者的一项最根本的要求,一年来,全区统计执法者“廉”字当头,廉洁办案,杜绝“吃请风、人情风”,无一例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持了统计法制队伍清政廉洁的形象。四是以“帮”为媒,促进素质建设。针对全区统计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不高的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学活动,采用“以会代训”、“现场办案”、“现场观摩”和通报办案情况,标准案卷传阅等方法,使办案人员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地县(区)联合办案,有效打击统计违法行为。随者统计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和统计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在统计执法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在县区统计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说情、个别领导的干预以及县域面积小、熟人多,个别统计执法人员碍于熟人的面子等等原因,使统计执法有失公正。为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统计执法的公正,地区局法规科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实现统计执法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目的,结合实际,探索创新,逐步完善并推行了地县(区)两级联合办案制度,保证了办案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地县(区)两级联合办案的方法步骤是:第一,县(区)统计局上报在查处过程中干扰较大、阻力较大的统计调查单位和经济增长速度过高或过低的企业单位情况。第二,地局下发市县(区)联合办案便函,并附联合办案单位名单。第三,向县(区)统计局派出统计执法特派员,协助县区局查办案件。第四,县(区)统计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查处任务,并写出书面报告。地县(区)两级联合办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效解决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和说情,维护了统计法的尊严,统计执法更加公开、公正。并且,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可及时的给予指导和帮助,对查办的案件也可有效的进行监督,并能较好地把握执法检查所规定的检查重点和方向。止2000年底,全区共立案254起,结案180起。(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