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检察工作概况】2000年,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素质建队,科技强检,机制兴院”战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为全区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2000年度全省责任目标考核中,全区检察机关16项工作全部进入先进行列,有2个基层院被省院命名为“五优”检察院,5个基层院被省院命名为“五好”达标检察院,正阳县检察院检察员于文举被最髙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荣誉称号,驿城区检察院和地区检察院技术处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青年文明号”。(李灵慧)
【反贪污贿赂】2000年,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强化证据观念和侦查手段,增加了办案的科技含最,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办案工作重点突出。共立案侦査贪污贿赂案件222件,其中贪污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75件,同比上升60%;处级干部犯罪案件7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48人,同比上升71.8%,二是办案的效率明显提高。全年立案294件,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97件,同比上升29.6%。三是办案质量高。在全年办结的197起案件中,有146起被移送起诉,起诉率达94.1%,同比上升33.9%。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00人,同比上升61.2%。(李灵慧)
【渎职侵权检察】2000年,全区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在人员少、办案难度大的情况下,克服困难,顽强拼搏,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立案数有大幅度上升,全年全区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3件,同比增长69%。二是办理—批在全区、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如地区检察院直接立案査处的原驻马店市公安局(现驿城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干警玩忽职守致使6人死亡、3人受伤的“4.10”特大案。三是突出查办—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加大了惩治司法腐败的力度。全区共查办涉嫌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犯罪的公安人员51人,占立案数的55%,审判人员12人,査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同比上升了55.8%。四是查办行政执法领域案件取得较大突破。全区共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4件,占立案数的37%。五是办案质量明显提髙。在全年立案侦查的93起案件中,侦查终结90件,结案率为97%;移送起诉88件,经审査起诉部门起诉88件,起诉率为81%。共收到法院有罪判决33件,判决数是去年的4倍。(李灵慧)
【刑事检察】2000年,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严打”方针,把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坚持从重从快方针,批捕、起诉一批刑事犯罪分子。全区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49件3815人,其中批捕2735人,批捕率为71.7%;不捕1080人,不捕率为28.3%;纠正漏捕482人,同比上升63.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案件2758人,其中起诉2121人,起诉率为不起诉121人,不起诉率为5.4%;纠正漏诉98人,同比上升50.7%。(李灵慧)
【监所检察】2000年,监所检察工作以创建驻狱(所)文明检察室活动为龙头,严肃査处刑罚执行活动及监管活动中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严厉打击服刑犯又犯罪活动,有效地保障了国家法律在监管改造场所的正确实施。一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新的突破。年内全区共立案查处监管改造活动中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23件23人,同比上升57%。二是严厉打击被监管人员组织越狱、报复行凶和脱逃等又犯罪活动。年内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又犯罪案65件79人,维护了监管改造场所的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执法监督工作。全年共纠正违法监管1658次,同比上升140.2%;纠正超期羁押879人次,同比上升69%;纠正违反规定不交付执行309人次,违法减刑、减期12人次,违法提前假释、解教6人次,违法保外就医33人次,应释放未释放248人次,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89人次。监督监狱、公安机关对又犯罪案件立案58件58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李灵慧)
【控告申诉检察】2000年,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以“文明窗口”建设为重点,以“承诺服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了控申检察职能作用。全区两级检察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2618件,分流反贪、法纪部门1006件,转其他机关处理152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线索163件,立案复査144件,经复查维持原处理决定138件,改变原决定6件;办理各类刑事赔偿案272件,其中决定赔偿和返还财产9件,不予赔偿15件。其工作呈现如下特点:一是狠抓“承诺”兑现,把“让人民满意”放在工作的第一位,坚持做到依法受理、及时分施、及时转办、及时反馈、负责到底。二是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通过检察长接待,解决一批有影响和久拖不决的案件,蠃得群众的满意和称赞。三是加大创建文明接待室工作的力度。地区检察院举报接待室被省院、高检院命名为“省级文明示范窗口”、“国家级文明示范窗口”,遂平、新蔡、汝南、泌阳县院及驿城区院被省院命名为“省级文明接待室”,泌阳、上蔡县院被高检院命名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李灵慧)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00年,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420件,立案审查336件,地区检察院直接向省院提请抗诉4件,各县、区院提请地区检察院抗诉230件,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抗诉201件,同比上升26%。中级法院对抗诉指令再审89件,其中改判(含调解)72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改判率达80%。其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抗诉案件改判率创历史最髙水平。二是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新的突破。工作中十分注重发现隐藏在不公正裁判后面的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问题,全年共立案查处19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4件14人。三是探索民行检察监督新模式,成功办理一批国有资产流失案。年内全区抗诉的国有资产流失案有58件改判,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李灵慧)
【预防职务犯罪】2000年,地区检察院党组根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向地委提出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地委采纳这一建议,召开由各县、市委主抓政法的副书记、纪检书记、政法委书记、检察长,地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检察院,并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全年共对119个案件实施了个案预防,占立案数的59.2%;发检察建议186份,占立案数的80.8%。重点预防工作成效明显。全区检察机关共对19个重点工程进行了重点预防。行业预防方面,在继续抓好金融、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预防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粮食、工商、税务等行业的预防工作,都取得了很好效果。(李灵慧)
【检察改革】2000年,全区检察机关根据高检、省院的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先后实施了庭审多媒体示证,不起诉公开听证,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刑事法医学鉴定公开听证,刑事赔偿公开听证,民行案件抗诉公开审查和不抗诉公开听证等改革,进一步深化了检务公开,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主诉检察官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主办检察官制度正在试行。(李灵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