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院
【刑事审判】1992年,全区各级法院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方针,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受理—审刑事案件2043件3329人,审结1991件3230人,结案率为97.5%。收结件数分别比上年上升12.9%和14.6%。并判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300人,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的953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1064人,拘役、管制等刑罚247人,免予刑事处分29人,宣告无罪7人。中级法院共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09件,审结104件,结案率为95.4%,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打击的重点是杀人、重伤、强奸、抢劫、重大盗窃、“车匪路霸”、破坏电力、通讯设备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并突出打击其中的集团、团伙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同时对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绑架、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等“六害”犯罪案件,也贯彻“严打”精神,及时予以严惩。全年共判处中央确定的7类严重刑事和“六害”犯罪案件838件1412人,占结案数的42.9%,其中故意杀人64件81人,强奸(含奸淫幼女)265件319人,故意重伤或死亡95件113人,抢劫258件571人,重大盗窃50件125人,流氓38件71人。绑架、拐卖妇女儿童35件87人,放火、爆炸、投毒、卖淫嫖娼等33件45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326人,较上年判处10年以上刑罚人数增长10.1%。
二、从服务改革开放、保障经济建设、促进廉政建设出发,依法“从重从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对那些乘改革开放之机破坏社会土义经济秩序的贪污受贿、挪用侵吞公款、偷税抗税、盗窃诈骗公共财物等犯罪,坚决予以严惩,并注意追查赃款赃物,挽回经济损失。今年共受理上述经济犯罪案件228件392人。审结233件374人;共判处经济犯罪分子224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6.8万元。
三、狠抓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一审刑事案件质量和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较上年明显提高。二审改判率较上年下降6.2%;审公诉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的占98.5%。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办案社会效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把法制教育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坚持公升审理、公开审判,宏扬法制,教育公民;坚持调查研究,分析犯罪原因,及时提供堵塞漏洞、预防犯罪的司法建议,坚持对判处缓刑、管制、免刑的犯罪分子进行回访考察,巩固审判效果,预防重新犯罪;坚持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搞好对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并主动与社会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帮教工作,促使少年罪犯的转化。(薛满全)
【民事审判】1998年民事纠纷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全区法院根据民事审判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民事审判工作。两极法院共受理—审民事案件10184件,审结9405件,结案率为92.4%。收、结案分别比上年上升7.9%和8.6%。其中债务纠纷案件4328件,占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收案数的42.5%,居首位;离婚案件3407件,占33.45%;其他婚姻家庭案件863件,占8.47%,赔偿案件771件,占7.57%,土地、山林、水利等纠纷案件232件,占2.28%。结案中调解结案5583件,占结案数的59.36%;判决结案2599件,占27.63%。中级法院共受理二审民事案件812件,审结656件,审结率为80.8%,收、结案分别比上年上升5.5%和5.6%。(薛满全)
【经济审判】1992年,全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维护经济秩序的职能,加强了经济审判工作。全区共受理各类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611件,审结3398件,结案率为94.1%。结案诉讼标的8400多万元。收、结案分别比上年下降4.7%和4.3%。结案中,借款合同纠纷2066件,标的3405万元,占结案总数的60.8%,居第一位;购销合同纠纷386件,占11.36%;农村承包合同纠纷27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20件,财产租赁合同纠纷13件;其他经济纠纷886件。结案中调解处理的1979件,占58.24%,判决的836件,占24.60%。中级法院共受理二审经济纠纷案件166件,审结148件,结案率为89.2%,收案与上年持平,结案下降5.1%。(王清山)
【行政审判】1992年全区各级法院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审判,发挥了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全区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29件,较上年减少21.80,其中:土地行政案件73件,占收案数的56.6%;治安行政案件17件,占13.2%;卫生行政案件12件,占9.3%。结案116件,结案率为89.8%,结案较上年下降24.2%。经审理维持原行政机关裁决的23件,占结案数的19.8%,撤销原裁决的25件,占21.6%;原告撤诉的54件,占46.6%;驳回起诉的6件,占5.2%,其他8件,占6.8%。中级法院受理二审行政案件27件,较上年下降32.5%。结案21件,结案率为77.8%。结案中维持原判的9件,占42.9%;改判6件,占28.6%;其他6件,占28.6%,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两级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注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办案质量。同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行政审判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审判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王清山)
【告诉申诉工作】1992年,全区各级法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抓好告诉申诉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30件次,年终全部处理完毕。对其中反映问题符合立案标准予以立案210件(申诉78件,告诉132件),驳回104件,转有关部门处理769件,指定管辖的48件,其他处理299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342人次(初访425人次,重访3917人次),全部予以处理。其中文案500件(申诉78件,告诉422件),其余均分别予以处理。全年在审判监督方面共立案受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686件,较上年下降63.8%。结案640件,结案率为93.3%,结案较上年下降49.8%。结案中改判69件,占结案数的10.8%;维持原判175件,占27.3%,撤回申诉的299件,占46.7%;其他97件,占15.2%。另外还办结辖区劳改单位报送的一批减刑、假释案件。(王清山)
【执行工作】1992年,全区法院系统认真研究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执行纪律,改进执行方法,严格拘留审批手续,禁止先抓人后报批,以抓人质代替执行的错误做法,保证了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4至6月,全区集中人力物力,组织进行了执行大会战,清理了大批积案。全年共收执行案件4019件,执行结案3173件,占收案数的78.9%。其中经法制教育自动履行与和解的1841件,占执行数的58%;终结、不予执行的150件,占4.73%,依法强制执行的1137件,占35.8%;其他45件,占1.42%。执行标的总余额43.288万元。 (王清山 薛满全)
【两庭建设】审判庭和人民法院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基础建设。为促进两庭建设,中级法院于1992年4月,在西平召开两庭建设现场会,传达了省两庭建设会议精神,总结通报了全区两庭建设情况和经验,介绍了西平县由后进变先进的经验。会后各地狠抓落实,两庭建设有较大进展。截止年底,全区应建人民法庭66个,已建50个,(其中1992年建成10个),正建的13个,占需建的75.7%。全区应建11个审判庭,已建成8个,只有2个符合标准。 (薛满全 王清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