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有重点进行执法检查】为了切实保证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工作,为全区经济再上新台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地区人大工委1992年先后组织地区经委、外经贸委、税务、工商、工会、矿管委、司法处、公安处、法院、计生处、法制处、教委等地直有关部门分别对《企业法》、《矿产资源法》、《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义务教育法》、“三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各有关部门在检查中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普遍查与重点查相结合、条条查与块块查相结合、边检查与边整改相结合的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通过检查,提高了全区人民尤其是各级领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加了法制观念;发现并及时纠正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违法现像,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鲍秋仁)
【检查评议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加强工作监督,4~10月份对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检查评议。全区有5名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县、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评议活动。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有关文件340份(其中县以上各级文件90份,乡镇级文件250份),提出了一些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建议。通过了检查评议,有效地促进了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密切了党群关系,调动了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各级性。(鲍秋仁)
【讨论修改法律法规(草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先后组织公、检、法、司、工、青、妇、税务、财政、工商等部门的负责同志20多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分别对《河南省社会综合治理条例》(草案),《河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实施办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草案),《国家赔偿法》(试拟稿)、《华侨捐赠法》(草案)等七个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讨论,提出20多条修改意见,为全国及省人大制定、修改法律、法规提供了参考依据。(鲍秋仁)
【杨析综视察驻马店】1992年5月17~20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析综来驻马店视察,并召集地区制药厂、化肥厂、烟厂等企业的领导座谈了解《企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杨析综在听取汇报后谈了两点意见:一是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不能搞“一刀切”,一定要从企业实际出发;二是要认真理解《企业法》的实质、真正还权于企业。(鲍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