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
【全区民族工作会议】1999年9月21~22日,地委,行署联合召开了由各县(市)委副书记、副县(市)长、统战部长、民族宗教局长、民族乡(镇)长、地直一级机构、驻驻部队、大专院校等负责同志200余人参加的全区民族工作会议。会议由地委副书记路俊福、行署副专员王振国主持。会上认真传达贯彻了中国、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本区民族问题的意见和措施:一、对国家和省分配的少数民族资金、专项物资、贷款指标等,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挪用或加收利息。二、地区准备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和物资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各县(市)也要考虑给予适当支持。三、地区农行应切块划拨一定数量贷款指标,支持少数民族企业,贫困县应优先考虑少数民恢经济发展项目。四、继续贯彻对民族乡(镇)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民族乡(镇)企业。(邓清红)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1992年,民族经济工作认真贯彻以脱贫致富奔小康统揽农村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支持帮助少数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聚居村的少数民族企业,发挥内在优势和传统特长,大力发展民族经济。重点抓了民族乡(镇)企业的巩固和发展,帮助蔡寨回族乡服装厂、皮革厂,新蔡县李桥回族镇皮革厂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还帮助解决民族专项贷款70万元。1992年底,全区少数民话族集体、个体企业已有2167家(包括专业户),总产值达2100多万元,创税利105万元,创汇60多万元。(邓清红)
【民族团结与政策教育】1992年9月21日召开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19个先进集体和25名先进个人。元月15日还召开了有国家、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部分民族聚居村支部书记参加的座谈会议,根据本区民族关系状况,就如何处理好民族关系和事故苗头进行了讨论,提出要继续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局势稳定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汇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1992年开斋节、春节期间,各县(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专栏等形式,广泛进行民族政策、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使全区各族干部增强了搞好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促进了全区各民族的团结和社会安定。(邓清红)
【驻马店市回族小学被评为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驻马店市回族小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在发展与改革民族敦育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多次被评为省、地、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1992年3月被国家民委、国家教委评为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邓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