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概况】 2022 年,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797.55 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 98% 以上。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84 亿元,支出 81.87 亿元,累计结余 62.62 亿元。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略有盈余。(王 涛 赵 冉)
【扩大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扩大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被列为 2022 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超额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全市已有 2066 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业务,远超省定 52 家的目标任务。5 种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开通 190 家,实现市、县区全覆盖,远超省定 12 家的目标任务。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结算 4.19 万笔,金额 2715 万元 ;5 种试点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680 笔,金额 28 万元。(王 涛 赵 冉)
【医疗保障助力疫情防控】 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思想,疫情防控坚强有力,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坚决执行确诊和疑似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政策,累计向市中心医院等4 家医疗机构预拨付医保基金 5100 万元。全力保障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2022 年组织上解新冠疫苗采购资金 7.95亿元,结算疫苗接种费用 0.95 亿元,结算 1352 万人次。及时新增药品目录,全面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以及 14 种医疗机构制剂和 6 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医保系统创新服务方式,推出“网上办”“电话办”“延后办”“预约办”等举措,实现在线服务不断档,有力保障了群众医保经办需求。(王 涛 赵 冉)
【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落实“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全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分类资助政策,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驻马店市脱贫人口参加医疗保险32 万人,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 39.3 万人,实现了参保率100%、标识率 100%,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水平稳定在85% 左右。平舆县为困难群众印发医保政策清单,上蔡县、确山县逐个摸排困难群众参保和待遇落实情况,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强化部门协调,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将两部门新识别的各类困难群众人员信息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进行医保系统信息标识。医保部门全年共向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反馈重点监测对象 3331 人。全面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和各级后评估、督导巡察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通知,明确整改任务和时效,西平县、遂平县、正阳县及时建立台账,认真整改,确保所有反馈问题清单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王 涛 赵 冉)
【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持续优化】 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以市政府名义起草《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之外的政策清理规范,实现与国家政策衔接。全市困难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4.24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 7.74 亿元 ;全市困难群众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5.89 万人次,大病保险支付 6103 万元 ;全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 1.38 亿元。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个人账户,实现职工门诊统筹,有效减轻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惠及全市 54.68 万参保职工。持续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通过扩大用药保障覆盖面、加强药品配备和使用,推动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保障全覆盖。2022 年,全市享受高血压就诊待遇 23.33 万人次,享受糖尿病就诊待遇 16.71 万人次 ;降血压药品基金支出 1431万元,糖尿病药品基金支出 1281 万元。(王 涛 赵 冉)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效能提升】 2022 年,既抓监管又抓规范,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精心组织基金监管工作。持续实施医保基金全范围、全过程综合监管,推动部门联合协同联动,初步构建监测、稽核、监管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全市 90% 的医保部门以当地党委政府名义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和联席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擦亮飞行检查工作品牌,以“清廉医院”建设为重要抓手,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年共追回违规资金 3714.33 万元,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087 家,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27 人。正阳县医保局成功创建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驿城区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全覆盖相结合的监管举措。 (王 涛 赵 冉)
【医疗保障部门改革】 深入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市已落地实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399 种,医用耗材 52 种,降价效果明显,一个采购年度可节约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费用 10 亿元左右,大幅降低了群众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将全市 371 家连锁药店纳入药品集中采购范围,扩大了集采药品的销售范围,增加了群众购药选择。同时加大集采检查力度,追回违规支付流标药品和同类可替代药品共计 326 万元,集采工作受到省医保局的充分肯定和表扬,驻马店市作为唯一省辖市代表在全省专项检查工作启动培训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持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工作长效机制,对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开展动态评估,正阳县、遂平县、汝南县配合做好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采样。连续 3 次降低新冠核酸检测价格,对全市新增、修订和转归 195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定价,一批疗效确切、临床急需、价格适宜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全市九县两区都已纳入 DRG 实际付费区域,区域覆盖比例 100%。257 家符合 DRG 付费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年终 DRG 付费清算,医疗机构覆盖比例达 65%。西平县、正阳县、确山县推进一级医疗机构 DRG 工作扎实有效。狠抓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和场景应用工作。截至 2022 年底,通过加大通报和督导力度,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数量突破363 万人,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均已实现扫码结算功能,21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全流程应用医保电子凭证。驿城区、平舆县、确山县率先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驻马店市在全省移动支付及电子凭证全场景应用工作培训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王 涛 赵 冉)
【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抓好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建设,简化经办手续,减少办事材料,压缩业务办理时限,住院垫资、跑腿报销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持续加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经办服务网络全覆盖。全市 203 个乡镇(街道)成立医保服务中心,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站、村卫生室等阵地,将医保服务延伸到村和社区,确山县、汝南县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走流程办业务解难题”专项活动,解除了一批医保工作的不合理限制,治理了一批不规范行为,便民服务进一步优化。统一编印《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指南》和《政策汇编》发放至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一步规范流程,优化服务,提升了办事效率。遂平县医保局荣获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称号。(王 涛 赵 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