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概况】 2022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 200 亿元,达到 204.48 亿元,为年度预算的 104.4%,同比增长 14.7%,税收收入占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 65.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 545.83 亿元,同比增长 13.8%。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影响税费收入48.1 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28.4 亿元,惠及纳税人 1390 户次 ;累计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 7.4 亿元,惠及纳税人 16545 户次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政策减免税收 1.7 亿元,惠及纳税人 486 户次;“六税两费”累计减免税费 3.1 亿元,惠及纳税人 94816户次 ;小规模纳税人 3% 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2 亿元,惠及纳税人 6954 户次;部分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 1.6 亿元,惠及纳税人 27441 户次。发挥专项债券扩投资稳增长作用 ,全市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147.62 亿元,额度居全省第 5 位,较上年增长 23.9%。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将小微企业评审价格的扣除比例提升至 15%,将工程类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阶段性提升至 40%。用足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新增担保项目 28 个,新增担保金额 9100 万元。市直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294 万元。
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财力 4.25 亿元,支持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国际会展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基建预算内投资资金 1.48 亿元,支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按照“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政策要求,全市财政科技支出 27.8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1.2%,市本级支出 1.0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8.4%。统筹科技资源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印发《驻马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明确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支持和引导企业发展壮大,安排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2100 万元,争取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3900 万元和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 1600 万元。市财政出资 800 万元支持主城区范围内开展消费券发放工作,提升消费需求,助企惠民。
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完成 423.34 亿元,占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 77.5%。筹措资金 39.5 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政策,将 2022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610 元。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11.4 亿元,切实保障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救助对象等基本生活需要。全市投入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7.9 亿元,支持核酸检测、疫情处置及防控能力提升等。安排就业补助资金 1.64 亿元,支持各类就业困难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筹措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9.66 亿元,支持各县区按时全面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筹措水利发展资金 1.98 亿元,持续补齐水利建设短板。争取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4.9 亿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1.5亿元,保障全市粮油生产。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整合涉农金融资源,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全市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 20.07 亿元(其中市级衔接资金 2.68 亿元),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 11.46 亿元,衔接资金投入、资金拨付率等指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驻马店市在全省衔接资金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获得奖励资金 1500 万元;同时,获得省优势特色产业重点绩效奖励资金 2000 万元、省巩固脱贫攻坚后评估奖励资金 4121 万元。(王 茜)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22 年,驻马店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核定省对市区补助基数 13.1 亿元,对县补助基数 62.1 亿元,其中市级拿出财力配套至县区的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 42 项补助基数共计2.41 亿元,有效补充基层财政财力缺口。推动中心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设计,明确市与示范区、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鼓励积极涵养财源,强化责任狠抓收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好用活土地出让收入。与 12 家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总额近 1.7 亿元,共有近 70 家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建设运行“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通过系统相互评价打分,评价结果实时计算、实时显示,并对所有评价主体公开,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交通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第一时间将资金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直达资金精准快速落地,安全高效使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资金调整、撤销或延续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共计79 项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涉及资金 50.7亿元,惠及群众 1827.5 万人次,“一卡通”发放规模和质量均居全省第一方阵。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上线运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实现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审批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办理。(王 茜)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2022 年,全市财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强化库款保障。实施“三保”支出和财政运行旬、周、月报告制度,完善县级“三保”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与有关政绩考核、新增债券分配等挂钩机制,引导县区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未出现政府债务逾期和违约等风险情况。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全年市级“三公”经费同比减少 611.29 万元,下降 32.7% ;市级会议费同比减少 747.49 万元,下降47.87% ;市级培训费同比减少 954.93 万元,下降 79.52%。(王 茜)
【国资国企监管】 2022 年,驻马店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审核批准市管企业融资事项 12 件,融资额度 215 亿元。编制《驻马店市“十四五”国资国企发展规划》,推动国资国企提升发展质量。出台《市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董事会建设,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出台《市管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健全完善市管企业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全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规范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行为。制定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 ;对市城投集团、市产投集团《公司章程》进行逐项审核规范,并将党的建设写入公司章程,实现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效融合。 (王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