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农村经济管理
第一节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991年,区内成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由行署常务副专员任主任,1名副专员、军分区参谋长、地委副秘书长、行署副秘书长任副主任,农经委、纪检会、监察局、农牧局、目标办、水利局、经研中心、财政局、教委、物价局、计生处、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统计局等15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设在地区农经委。当年,把农民合理负担项目划分为2类7项。2类即村提留和乡统筹费。集体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3项;乡统筹费包括教育附加、民兵训练、优抚和县乡交通费4项。以上2类7项负担总额以乡为单位不得突破上年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除此之外的任何收费项目都是农民不合理负担。对2类7项内容的征收,原则上一季征收完成,但由于夏季减产等原因,也可夏、秋两季征收。
为切实履行国家减负政策,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地委、行署每年都及时下发文件,严格要求,强化领导,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1993年开始,全区逐年印制农民负担监督卡,俗称“明白卡”,达到每户一张。明白卡上印制有国家有关政策。对国家级政策规定以外的负担,农民可拒绝缴纳。
1995年,地委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1996年,地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认真解决农民因负担过重造成集体上访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要严格掌握政策,禁止加项超额向农民提留;对5%以外的集资,必须严格控制在基本建设范围之内,不得搞非生产性建设集资;对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要依法进行,不得随意加大征收额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加重农民负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查清问题,公开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是年,汝南县老君庙镇主要领导因加重农民负担被免职。
1998年,地区农监委下发《关于聘请农民人大代表为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村有监督员、乡有监督办、县有农监委的监督体制。乡监督办每月召开1次监督员会,汇总情况,按时上报县农监委。1999年,新蔡县李桥回族镇主要领导因加重农民负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2004年,驻马店市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4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学习传达《2004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部署全市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5月中旬,市农监办再次召开各县区农监办主任及业务骨干会议,就如何抓好农业税降点、粮食直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农民负担资金审计、涉农部门“四乱”专项治理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同时,转发《2004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村内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管理的通知》。年内,市农监办、纠风办、农业局联合下文,部署全市农民负担资金审计工作。由县区农监部门牵头,对2003年的农业税附加、上级对村的转移支付及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全市共审计了171个乡镇、2460个村,审计资金11571.71万元;审计出违纪资金326.25万元,纠正违纪资金354.04万元,其中退还群众53.3万元。全市通过各涉农部门对涉农收费的治理,共减轻农民负担2437.9万元。
2010年12月,驻马店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主要职责是: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通过专项治理,面向农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已得到基本制止,面向农民收取的种植、养殖罚款和向农民强行推销生产、生活资料的现象已很少发生,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维护了农民利益。
2012年6月28日,《驻马店市201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印发。意见要求抓好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防止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抓好征占地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偿资金按照规定及时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占地、失地农民利益。抓好农村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低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奖励、农业保险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要求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政府纠风部门要协调各牵头部门,加大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修建或维护通村公路、征地拆迁、农电改造、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行为的专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要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并合理控制就餐学生的餐费标准。计划生育除依法向超生对象收取社会抚养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占用耕地的要依法收取耕地占用税;没有占用耕地的除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借新农村建设之机,以土地整理、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整治为借口变相收费、罚款,严禁按住房建筑面积乱收费,严禁向建房农户收取建筑营业税,严禁违法违规收取耕地占用税。坚决纠正在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行为以及农村土地征用、流转中违背群众意愿“未批先租、以租代征”等违规征地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对采取暴力、威胁或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农民搬迁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进行责任追究。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问题的治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转由村级组织承担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将部门或单位的收费任务交由村级组织完成的问题。加强对向村级组织收费的日常监管,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防止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继续加强对涉农其他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问题的治理,加强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个体工商户、村卫生室等农村服务组织为对象的乱收费、乱罚款的综合治理,防止向农民转嫁负担。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切实减轻农民用水负担。在全市所有县(区)的行政村中开展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并将国有农场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范围。
第二节 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各种不同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僵化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开始实现责、权、利的结合和统一。农民生产有了自主权,运用自己的劳力、资金、当地资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按照国家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要求进行生产,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发展了农业生产。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资产减少,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相对减少。不少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农村基层组织忽视集体资产在支撑农村公益事业、稳定基层政权和农业与农村经济中发挥的特殊作用,不重视发展集体经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意识逐渐淡薄。有的地方“大包干”之初就将集体的房产、农机具乃至有限积累分光,以后增加的集体资产也基本吃光用净,根本没有集体资产可管;有的对集体资产管理缺乏责任感,认为国家提倡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集体经济可有可无,集体资产管不管无所谓。基层组织在指导和监督集体资产管理上,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相当多的地方对集体资产管理漠不关心,“放任自流”。在集体资产的运营方面,有的乡村干部市场经济观念淡薄,管理素质和能力偏低,即使有资产也难以管好用好。有的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思路比较狭窄,一提集体经济就一筹莫展,总认为土地承包到户,发展集体经济没门路。不少农民群众认为资产是集体的,与己无关,因而不愿关心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有的基层组织在集体资产管理中,不够民主、公开,农民群众想管也无法管。
进入20世纪90年代,全区农村经济不断发展,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并形成多元化的经营格局和多种经营方式,使集体资产存量不断扩大。成为农村经济稳步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形势的发展,集体资产的使用管理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集体资产经营使用格局变化,产权关系变得复杂,流失的漏洞增多,民主监督的机制薄弱等方面。199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求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集体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按照国家要求,全区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开始进行有益探索。
2006年,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的安排部署,全市开展村级债务债权摸底工作。6月23日,召开全市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专题会议,7月市农经站派出督导组,对有关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通过市、县、乡、村努力,基本澄清家底。全市185个乡镇、2769个村,至2005年底,共有村级债权5.17亿元,同时承担债务22.7亿元。摸底结果按照要求将清查数据上传农业部。
2009年4月,驻马店市纪委牵头,组成了由市财政、农业、审计、审计、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参加的“三资”清理工作小组,开展农村资产、资源、资金清理工作。2011年底,全市19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每个服务中心明确3~6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高标准建设的服务大厅。部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统一安装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电算化管理软件以及电子触摸屏等便民设施。全市各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均同村(居)委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书,将村委2006年1月1日以来所有“三资”账册全部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共代理农村集体资金26.61亿元,资产16.29亿元。共对197个乡镇(街道)、 1006个(占总数的35.8%)行政村(社区)、1360个基层站所进行全面核查,核查资金69.83亿元,整改不规范资金4.44亿元。
通过乡镇代理中心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摸清各个村的“家底”,处理很多“糊涂账”“流水账”,提高了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了村级财务的暗箱操作和集体资产、资源的流失,实现村级财务阳光操作,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使村财务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2010年4月,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联合下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在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2010年,在全市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已全部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并明确规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具有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重大开支等涉及农村“三资”的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职能,形成有效的村级“三资”监管平台。全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5200余件次,参与监督村级招投标项目280多件,审核农村集体资金4400多万元,审核不合规定票据3800多张,拒付不合理开支100多万元,化解群众矛盾5300多件,有效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保障“四议两公开”工作的落实。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还在农村承担着政策宣传员、民情监测员、矛盾调解员的任务,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节 农业产业化
驻马店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20世纪90年代后期,仍属探索性发展阶段,进入2000年后,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战略措施,先后出台《驻马店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将2010年作为全市农业产业化推进年,成立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行规划、指导、管理和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进入全面实施、发展阶段。2012年,全市具雏形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8个,资产总额395亿元,带动农户7.7万户。13个集群纳入省试点集群。全市发展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1738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重点龙头企业44家,市重点龙头企业268家。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120亿元,年产值达298亿元。
2012年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一、驿城区(34家)
驻马店市大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天中面粉实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吉泓畜牧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正道油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天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荣盛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省吨源种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陆路养殖场
驻马店市金太阳牧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天丰泓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禾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澔博牧业有限公司
泌阳县老河乡八里许村永兴养殖场
河南天方原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天中种子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裕丰种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金禾种业有限公司
河南三秋伏陈醋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金元乳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四季青园林花木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砾缘茶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三合麻制品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天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天一纺织品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融融生态休闲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丰乐种植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难得香食品调料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康茂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大程东方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河南益农丰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金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中昊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大拇指饼屋
驻马店市驿城区惠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确山县(19家)
确山县金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确山县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雪瑞粮油有限公司
河南省金麦利面业有限公司
确山县盘龙镇禽丰养殖场
确山县残联苗圃花木有限公司
确山县金羽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确山县豫龙种猪有限公司
确山县福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佰盛面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广源食品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鱼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播食品(确山)股份有限公司
确山县牧盛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恒盈懿丰农牧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中欣农业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确山县鑫成牧业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龙凤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河南朗陵罐酒有限公司
三、泌阳县(26家)
驻马店麦力克食品有限公司
泌阳上佳农业生态循环发展有限公司
泌阳县白云山鸭业有限公司
泌阳县盘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三明食品有限公司
泌阳县夏南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中星棉业纺织有限公司
泌阳县宇兴养殖有限公司
泌阳县玲昌养殖场
泌阳县新鑫养殖场
泌阳县翔云禽业繁殖基地
泌阳上佳食品有限公司
泌阳县浩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泌阳县金牧阳光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张喜凤粮油有限公司
河南富奥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泌阳县泰山丰康养殖场
泌阳县玉新养猪场
泌阳县通达食品有限公司
泌阳县真菌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泌阳县夏南牛纯种繁育示范场
泌阳县万成生态农牧场
河南恒都夏南牛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恒都食品有限公司
泌阳县永昌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驻马店市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四、遂平县(16家)
遂平县桐花面业有限公司
遂平县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扬翔饲料有限公司
河南圆琳程花木发展有限公司
遂平县禾兴食品有限公司
遂平玉昌生物养殖有限公司
遂平健力源食品有限公司
遂平县华中先胜科技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鑫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天宇禽业有限公司
河南正康粮油有限公司
遂平县福运面粉有限公司
驻马店众品食业有限公司
遂平名品花木园林有限公司
遂平县久开面业有限公司
遂平县宸宇农牧有限公司
五、西平县(28家)
河南丰润食用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西平县邦威牧业有限公司
西平县兴豫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西平县益民面粉有限公司
河南森亚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西平县伊光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金源饲料有限公司
河南照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西平县新科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仁和种业有限公司
西平县豫西泓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荷花食用菌有限公司
河南康泰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顺达肉制品有限公司
西平县亿星肉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奥峰农牧有限公司
河南康裕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盛华源林田有限公司
西平县鑫地种狐养殖有限公司
西平县丰源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四方肉食品有限公司
西平县绿科茂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金马种业有限公司
西平县人和乡共创鸡厂
西平县喜运养殖有限公司
西平县华鑫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豫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金凤牧业设备有限公司
六、上蔡县(47家)
河南省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亿民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
上蔡县恒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豫珠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上蔡县宏伟种猪有限公司
上蔡县富玉龙纺织有限公司
上蔡县豫发园林实业有限公司
上蔡澳祥皮业有限公司
上蔡县新澳皮业有限公司
上蔡县银丰面粉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上蔡县田园鸭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蔡县华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华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蔡县祥和园林有限公司
上蔡县荣丰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天宇实业有限公司
上蔡县振兴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省万和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怡磊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上蔡县嘉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上蔡县鑫鑫源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金祥种畜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大发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上蔡县丰和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腾达牧业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华陂马坡养殖场
上蔡县康鑫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福鑫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瑞鑫农牧有限公司
上蔡县九鑫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卫东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鹏程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欣喜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玉振牧业有限公司
上蔡县盛隆牧业有限公司
上蔡县万达畜产品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泓康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县华宝纺织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久信饲料有限公司
上蔡县新强养殖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九龙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上蔡县国全养殖场
驻马店市永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晨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蔡县宏达种畜禽发展有限公司
上蔡县长顺养殖有限公司
上蔡福策饲料有限公司
七、汝南县(28家)
河南省天中种子有限责任公司
汝南县五康面业有限公司
汝南县雪山面粉厂
汝南县永新面粉厂
汝南县庆丰面业有限公司
汝南县恒盛木业制品厂
汝南县华德牧业有限公司
汝南县外贸总公司
汝南县华翔牧业有限公司
汝南县华跃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汝南新星面粉厂
驻马店禾丰牧业有限公司
汝南县华兴粮食购储有限公司
汝南县豫中食品有限公司
汝南县弘丰纺织有限公司
汝南县绿苑蔬菜发展有限公司
汝南县君思缘猪场
汝南县天中酒业有限公司
汝南县兴隆生态养殖场
河南省汝宁府特色食品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汝丰牧业有限公司
汝南县华豫畜牧有限公司
汝南县绿叶面业有限公司
汝南县果园畜牧有限公司
汝南县商华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卉秀实业有限公司
汝南县鼎盛牧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金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八、平舆县(22家)
平舆县永福农副产品加工厂
平舆县泉安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俊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西洋生物有限公司
平舆县平皇小磨油厂
河南润达食品有限公司
平舆麒丰食品有限公司
平舆越海舆鑫粮油有限公司
平舆县弘宇制革有限公司
平舆县穗玲皮业有限公司
芜湖市华源禽业集团有限公司平舆分公司
平舆县联发皮革皮件厂
平舆县富强面粉有限公司
平舆县惠成皮革有限公司
平舆县昊坤牧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恒宇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河南北方华豫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乾盛绿色养殖有限公司
平舆县永盛皮革有限公司
河南牡丹园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平舆县馨星生化有限公司
平舆精彩同方纸品印刷有限公司
九、新蔡县(14家)
河南兴棉棉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豫瑞阳面业有限公司
新蔡县俊山种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玉种业有限公司
新蔡天利鹅业有限公司
新蔡县南程庄粮油有限公司
新蔡县金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蔡县水上漂酱菜加工厂
新蔡县顺天通泰花木有限公司
新蔡县关津乡开元面粉厂
新蔡县玉绣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河南顿岗米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鑫农牧业有限公司
新蔡县红建面业有限公司
十、正阳县(27家)
正阳粮食种猪场
正阳县雅东粮油有限公司
正阳县百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研种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木易奇木有限公司
正阳县恒盛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森鑫木业有限公司
正阳县正华面业有限公司
正阳县农场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正阳县张永强面粉厂
航天正阳甜菊制品有限公司
正阳县宏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正阳县原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正阳县新合作菌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王勿桥醋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沪东木业有限公司
正阳县林宏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正阳县阳升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正阳县正泰种猪场
正阳县生态源薯业有限公司
正阳县超磊粉业有限公司
正阳县梁庙薯业有限公司
河南民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枫华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正阳县天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正阳县万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正阳县三黄鸡发展有限公司
十一、开发区(4家)
驻马店市高新区豫科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春亚饲料有限公司
驻马店悦达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晨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市产业集聚区(1家)
河南尚品食品有限公司
十三、市直(4家)
驻马店南方中天纺织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亿康食品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华生粮油物流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全市农业产业化集群认定管理办法,标准为:种植加工类农业产业化集群实现年销售收入6亿元以上,带动农户6000户以上;养殖加工类农业产业化集群实现年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带动农户4000户以上。农业产业化集群每年认定1次,对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集群进行授牌,每2年考核1次,考核达标的保留其资格,具备升级条件的可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不达标的直接摘牌。
第四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得到长期稳定,面对复杂的市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部分农民自发组织起来,成立民主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初期主要以专业协会等形式出现,在民政、科协等部门注册,一般不具备法人资格。服务内容也仅局限于为农户提供种养运等技术服务。
2004年开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日渐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到2005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71个,成员1万余人,带动农户45万余户。2006年6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渐渐地由自发、无序性向规范性过渡,服务内容逐渐扩展到产前生产资料的采购、产中的技术服务和产后的产品销售。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更加激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办社积极性,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纷纷成立,原来的协会型、民间团体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依法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更名为专业合作社,成为法人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迅速增加,2008年底全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37个,其中从事种植业的102个、畜牧业的80个、农机服务业的134个、渔业1个、其他服务的20个。2009年底依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947个,较上年增长181%。此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底,全市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85个、其中:种植业占32.7%;养殖业占17.9%;林业占1%;渔业占0.6%;服务业占41.5%;其他占6.3%。实际成员总数68006人,其中:农民成员数66624人,农户入社率3.6%,辐射带动农户28.1%。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农户平均高7%以上,合作社商标注册率2.8%。
2012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725家。其中:种植业类912家,养殖业类663家,农机类823家,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贮藏、生产资料类327家。入社社员2.59万人,其中农民社员2.53万人。会员出资总额55.4亿元,合作社成员来自合作社的收入占农户收入的比例较2011年增长8.6%。全市有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优秀示范社12家、市级社优秀示范社92家,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219个。
2007年以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协会型、民间团体型身份在农村市场产生,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市民政局登记管理。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法人经济实体,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更名为专业合作社。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具体由市农经站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011年5月后,市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成立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由市委农办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五节 农村劳动力转移
1978~1983年,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多,由于国家采取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实现异地转移的政策,区内出现外出务工,但规模非常小。1984~1991年,河南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部分剩余劳动力进入乡镇企业务工,但离土不离乡。部分年轻人前往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打工,以珠江三角洲地区居多,尤以广东深圳、东莞最多。20世纪90年代,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稳步增长,从1986年的将近100多万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到2000年的200多万剩余劳动力。沿海发达地区的用工需求和快活灵活的用工制度,导致促使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开始自发地涌向城市。每年春节过后,大批农民工走出家门,流向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形成“民工潮”。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驻马店地区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分析后认为,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是农村改革深入和城市改革后的必然发展趋势,政府对此必须加以引导,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流动。1988年,驻马店地区和市县相继成立劳动输出办公机构,负责劳动力输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20世纪90年代后,全区成立劳务中介机构,制定《职业介绍暂行规定》和《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全区劳动力转移市场。同时劳动就业主管部门主动搜集大量劳务信息,有组织地组织劳务输出,由群众自发外出向有组织输出过渡。经过10余年的培育和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全区劳务输出规模位于全省前列,每年有100多万人外出务工。劳务收入逐年增加,到2000年全区劳务收入达40亿元。
2004年,全市劳务输出168.33万人,占全市富裕劳动力的68.5%,带回劳务收入50亿元,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35.3万人,境外劳务输出1417人。与2003年相比,输出总人数增加22万人,有组织劳务输出增加19.7万人。新蔡、上蔡、平舆3个县劳务输出均超过20万人。并形成平舆的防水防潮,遂平的保姆,新蔡、西平的渔工,泌阳的保安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
2011年,全市按照“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14.09万人,特别是省内转移就业780927人,标志着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农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认真开展“百日培训计划”和“春风行动”活动。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举办各类农民工专场招聘会11场,在火车站、汽车站、庙会、集市等人群集中地,通过出动宣传车、布置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品、举办文艺演出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现场招聘、培训招生和政策宣传;免费发放宣传单20多万份,提供就业岗位信息3.6万条,并积极宣传职业培训补贴和就业政策。大力开展返乡创业培训。对资金不足的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为创业人员提供资金上的支持。认真做好家庭服务业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调查,初步掌握全市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政策需求等,为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立维权“绿色通道”,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设立农民工维权电话,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加大举报投诉受理和主动巡视检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认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介,强化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等部门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285.4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47.4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4.0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0%。全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157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其中转移就业前培训43800人,在岗农民工培训7773人,实现45557人就业。应补贴资金955.53万元,实际到位231.03万元。
2012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115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