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疫病防治
第一节 动物检疫监督
1986年,驻马店地区畜牧兽医总站设动物检疫科,各县、市动物检疫站陆续成立,全区共有兽医卫生检疫员421人,兽医卫生监督员56人,负责全区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全区共购置检疫刀、钩600多把,增添化验室设备二十多台(架),大大提高检疫监测手段和检疫质量。是年对驻马店市200头奶牛进行布病、结核病调查,对全区进行猪旋毛虫病普查,初步摸清这些疫病的分布情况。全区9县1市的265个集贸市场,全部开展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包括公路、铁路运输检疫。至1990年,全区每年平均检疫猪64.05万头、牛14.79万头、羊4.6万只、马属动物4.33万匹,病畜检出率为1.03%;检疫家禽131.5万只,病禽检出率为2.4%;检疫肉类1569.43万千克,检出病害肉10.42万千克,其中猪囊虫病肉3.1万千克;检疫消毒各类畜皮49.7万张,各种毛类10.6万千克,消毒杂骨、角蹄12.3万千克,消毒车辆2740辆,消毒总面积达94.7万平方米。
1991年起,全区开始成立县级动检站,至1992年底成立11个县、市动检站,1个铁路检疫站,共有专业检验队伍400余人。1993年2月1日起,按照农业部规定,全区开始全面使用统一的5种检疫检验票证。是年结合兽医卫生检疫员换发农业部监制的全国统一的证书、证章,对全区检疫员进行整顿。由地区命题统一考试,合格者换发新证,全区共任命兽医卫生检疫员465人。当年为逐步完善兽医卫生监督管理体系,驻马店地区成立“驻马店地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新蔡县、确山县、驻马店市成立兽医卫生监督所,平舆县组建兽医法规执法室。全区有兽医卫生监督员56人、产地检疫员702人。1991~1994年,全区253个集贸市场、259个牲畜交易市场都开展检疫工作。工作重点以畜禽产地检疫为核心,促使产地、市场、运输和屠宰检疫相结合的检疫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区平均每年畜禽运输检疫59.3万头(只),屠宰检疫16.25万头(只),检出患病畜禽1.95万头(只),处理7210头(只);检验肉类2.6万吨,检出病害肉类3.2万千克,处理2.35万千克;检疫(验)、消毒皮张18.8万张,毛、角、骨、蹄2374.5吨;车辆消毒2.7万辆,检疫蜂12825箱;铁路、公路运输供港活猪6.95万头、活牛17933头。为加强检疫把关,在省边界设临时检疫消毒站3处,控制五号病疫情的传播。
为提高动检员的素质,省、地畜牧部门每年定期对动物检疫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试,各县、市也采取不同形式进行集中学习,或专门培训或以会代训。截至1994年,全区531人的“两员”(兽医卫生检疫员、兽医卫生监督员)队伍中有高级兽医师8人,兽医师112人,助理兽医师120人,参加农广校卫检学习班培训的284人,在大专院校代培函授的80多人。
1995年,全区共设立10个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共有监督员62人,成立动检站11个,设法院执行室7个、检察院执行室1个、动检化验室11个,全区购买监督车辆7部、摩托车17部,提高了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能力。以《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发布10周年为突破口,狠抓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工作,加强对公路运输和市场购销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肉品卫生大检查,动物检疫面不断扩大,大大提高检疫准确率和畜禽产品上市的持证率。1996年,全区兽医卫生监督、检疫工作初步形成“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为主,以市场、运输检疫监督为保障”的新格局,全区10个县、市均全面开展“定点屠宰、到点检疫”工作,全区共设屠宰场、点264个,其中县城28个,开展面达90%以上;产地检疫面达90%以上,市场监督面达100%,屠宰检疫率达98%以上。为加强监督管理,全区新购50台显微镜、3架摄像机,给县、市配备电话5部,手机1部和部分化验设备、摩托车18辆、至1997年,全区共有监督车13辆、摩托车58辆、监测化验室11个、显微镜67台、录像机5台、照相机58台、录音机26台。检疫(验)、监督设备的完善,大大提高检疫质量,增强处理各类违章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1995~1997年,全区平均每年检疫大家畜30.3万头,生猪162.1万头,羊19.7万只,禽229.8万只,检疫各种肉类3.2万吨,查处病害肉1.75万千克,查处违法案件236起,发放兽医卫生合格证5000多个。
1998年,全区全年实现“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即各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对县市政府,县市政府对地区行署;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各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地区畜牧局,地区畜牧局对市政府,层层签订动物防疫目标责任状)的有118个乡、1723个行政村;实行技术承包责任制的有63个乡、916个村;实行商品化防疫的有13个乡、206个村。1999年,全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开展检疫监督工作“四查四创”活动,即:查有关政策是否得到落实,查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查检疫员是否严格执法,查检疫率是否达到要求;创一流业务水平,创一流监督体系,创一流服务水平,创一流工作实绩。重点抓自身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分3批对全区700多名检疫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经省动检站组织统一考试,共有502人取得动物检疫员资格证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全区巡回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2000年,驻马店撤地建市,地区动物检疫站更名为市动物检疫站,原市动物检疫站更名为驿城区动物检疫站,并对中心城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区域和职能进行重新界定划分,同时驿城区动物检疫站上划市动物检疫站20人,市动物检疫站由原编制8人增至28人,除原有的全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外,还新增加了对市中心城区10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和8个农贸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兽医卫生监督职能。
2001年,按照《河南省产地检疫工作试行办法》的要求,逐步突破以村防疫员为主开展工作的粗放模式,实行以县动检站检疫员为主,聘用协检员协助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建立县、乡、村层层布点,分级管理的立体网络式产地检疫结构,采取“设点报检、跟车检疫、到场检疫、到点检疫”等办法,对饲养场、专业村、专业户和散养户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建档立案。逐步实现“人员、器械、检疫操作”三到位,使产地检疫主体合法化、操作规范化。2002年,为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市动物检疫站在规划区内的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2002年市商务局将市中心城区的10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合并为5个,2007年合并为1个)率先使用了“准宰证”制度。驻场检疫员对待宰生猪经宰前检疫合格后,出具“准宰证”,屠宰场凭“准宰证”屠宰,做到有宰必检、随宰随检,并在全市推行“准宰证”制度,严把屠宰检疫关,确保上市肉品安全。
2004年初,驻马店市平舆县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关闭受封锁区内的禽类市场,在疫区周围设立8个临时检疫监督消毒站,做到24小时值班,严格把关,严格消毒,杜绝禽类及禽类产品进出疫区。由于疫情形势严峻,经市政府批准,在市区高速路口设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临时检疫消毒点,对运载禽类及其产品、动物饲料的车辆及器具实行免费消毒,在上下路口铺设消毒垫。同时对全市饲养的畜禽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以户为单位建立畜禽档案,做好畜禽登记和免疫登记查询。加强对流通环节禽类及其产品的监管力度,禁止在集贸市场直接宰杀销售禽类。对需进入流通环节的禽类及其产品,实行报检制度,全市共设报检点436个,严格检疫程序,做好上市禽类及其产品的登记管理以及消毒工作,有效地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
2006年,开始兽医体制改革,市、县陆续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驻马店铁路兽医检疫站牌子。乡镇建立检疫监督分所、中心站或报检点,在全市推广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责任制和“签约式”产地检疫管理制度,逐步推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扩大产地检疫面,从源头把好动物及其产品安全关。至2012年,全市9县1区均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所,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账号和财务,全部是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批准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全市在编在岗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人员803人,其中具备电子出证资格的492人,全市共建成检疫监督分所(中心站)74个,符合规定标准的检疫申报点148个。
2006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下文要求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采取分区经营、消毒、定期休市等措施,使活禽经营市场得到改善,有效地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2007年,按照农业部逐步建立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的要求,实施猪、牛、羊新的耳标制度,通过网上耳标定购、发放、审核以及溯源物质的管理等,至2012年通过可追溯信息的采集和上传,已基本发挥动物疫病可追溯的作用,达到动物疫病防控的目的。
2009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实行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6月1日在驻马店市大华市场门前举行了市中心城区实行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启动仪式。首批10个重点经营场所建立自检室,销售畜禽产品都有标志牌,标明有效时间,粘贴检疫证,检疫结果让消费者明白、放心。狠抓畜禽及其产品三大入市渠道:屠宰场、肉品连锁店超市、冷库,同时加强消费终端监管,在中心城区筛选出60家大型饭店、宾馆、学校,签订双向承诺书,确保监管无死角、无漏洞。
从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2008年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到2012年期间陆续出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检疫规程等动物检疫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规定。为提高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市采取举办各种培训班、技术比武等方式,每年都要对全体动物检疫监督人员进行轮训1遍。2001年举办“驻马店市第一届动物检疫技术大比武”,至2012年在全市共举办6届动物检疫技术比武活动。
2011年,“瘦肉精”事件发生后,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瘦肉精”检测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保证在生猪出栏环节进行“瘦肉精”检测和动物检疫时实行“四制”,即:生猪出栏前报检登记制、养猪场(户)业主保证制、生猪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制、出证“双签制”。 监督屠宰场严格按照瘦肉精抽检比例自检,驻场检疫员按2%抽检比例进行膀胱尿检,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种违禁药物。加强流通环节“瘦肉精”监管,设在4个公路检查站,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加强对过往运载生猪车辆的“瘦肉精”抽检频率,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细化“瘦肉精”监管责任,市、县、乡、村分级包片管理。
12月2日,下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或区域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对加强全市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市编委下发《关于市畜牧兽医实施综合执法的通知》,成立驻马店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核定事业编制40名,所长(支队长)高配为副处级, 2012年6月5日上午举行揭牌仪式。全市8县1区(不含省直管县新蔡县)成立9个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和72个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中队。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供事业编制由原来的626人增加到918个,共增加292个,至2012年底有在编在岗人员822人。
第二节 畜禽疫病防治
一、防疫概况
20世纪70~80年代,区内各县市乡均设有兽医院(站),开展畜禽的内外科治疗。1983年1月,防疫工作全面改革,全区推行防疫技术承包制,即包防疫、包治疫、包死亡赔偿。养畜农户每年向防疫单位缴纳一定的有偿服务金额,即可享受防疫服务。1986~1989年,各县市推行“五统一”的防疫承包办法。即畜禽防疫按每亩每年统一提留0.1~0.3元,畜牧部门负责统一组织防疫队伍,统一供应疫苗、防疫器械,统一组织春秋两次防疫,统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全区181个乡(镇)实行防疫承包责任制,占总乡数的95.8%。大家畜炭疽、破伤风、牛肺疫、马传贫、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的免疫率为100%,鸡新城疫、禽霍乱、羊快疫、羊炭疽的免疫率达到98%以上。猪、鸡“两瘟”病死率分别控制在1.2%和4%以下,其他动物疫病也都得到有效控制。1989年全省防疫大检查,驻马店地区获得第二名。1990年省防疫大检查,驻马店地区获得全省第三名,被评为全省畜禽防疫先进单位。
1990年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开始实行有偿防疫。畜牧部门按物价局的规定,对饲养户按防疫畜禽的头(只)数收费。为保证防疫密度和质量,不断落实完善防疫技术承包(即包防疫、包治疫、包死亡赔偿),推行“畜禽防疫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双轨目标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层层包干,责任到人。开展以控制“两瘟”为主的多种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完成马鼻疽考核验收、家畜“猝死症”免疫试验,以及布病、马传贫、家畜“猝死症”、猪轮状病毒和传染性胃肠炎、狂犬病、鸡法氏囊病、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禽霍乱、口蹄疫、禽流感等重点疫病的综合防制与监测工作。1996年,实现对全区防疫员轮训一遍的目标。1997年获省畜牧局的兽医工作全部5个奖项。
根据农业部六号令,实行疫苗由省、市、县兽医防疫部门专营,为加强疫苗管理,发挥主渠道作用,禁止非法生产和经营兽用生物制品,1995年驻马店地区成立兽医防治站,地区、县、乡都配备了贮藏疫苗的大型冰箱,村防疫员都配有疫苗保藏箱,保证了疫苗质量和防疫效果。到2000年全区疫苗冷藏体系建设已粗具规模,共有100吨疫苗冷库1座、制冰机2台、2.5吨冷藏车1部、低温冷柜283台、电冰箱121台、保温箱4326个、大型塑料泡沫箱400个、背式泡沫箱3375个、活动冷库4个、地下室25座。
全区畜禽疫病控制工作严格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防治,同时加强对防疫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壮大防疫人员队伍、提高防疫人员素质。至2000年,全区有经统考合格的村级防疫员3760多人,与各级畜牧部门畜禽疫病防控机构共同形成市、县、乡、村四级防疫网络,全面推行畜禽防疫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五统一”防疫承包办法,实施防检结合、以检促防、以防促检、以监促检的防病、灭病方针,使《动物防疫法》在全区得到贯彻落实,一些严重危害畜禽生产的疫病,分别达到消灭、控制、稳定控制和基本控制的标准。2000年,全年全区共防疫猪瘟疫苗746万头份,仔猪副伤寒疫苗318万头份,鸡新城疫Ⅰ系苗4220万羽份、鸡新城疫Ⅱ系和Ⅳ系苗2180万羽份。全区猪瘟防疫密度为98.92%、新城疫防疫密度为93%,全区无大的疫情发生。
2001~2002年,全市以控制、扑灭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为重点,推广畜禽疫病防治先进技术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采取以计划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开展动物计划免疫、动物疫病监测和诊断、重点疫病净化,全市两瘟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2003年3月,驻马店市动物疫病诊断监测中心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兽医防治站、动检站两家化验室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主要承担畜禽疫病诊断、化验工作,对畜禽疫情进行监测预报。机构规格为科级,编制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同时,市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出台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落实资金、技术、物资储备,初步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做到“三落实”“十规范”,即落实强制免疫任务、落实消毒灭源任务、落实防疫监督任务;规范疫苗发放、贮运,规范疫苗冷链建设,规范动物应急处理,规范动物免疫标识,规范消毒灭源,规范拔除疫点,规范动物检疫,规范防疫收费,规范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行政处罚。推行《动物防疫法》、农业部13号令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通告》,全面实施免疫标识制度。
2004年初,平舆县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全市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和完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建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指挥系统,落实物质、资金储备。对疫点采取封锁、隔离、扑杀、消毒等措施。该疫点经过21天的封锁、隔离、消毒后,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并经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检查验收同意,于2月27日解除封锁、隔离。
2005年,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以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和牲畜五号病强制免疫工作为重点,抓住农村“两瘟”等常规计划免疫工作,带动其他疫病免疫,全市规模养殖场、散养畜禽的猪瘟、牲畜口蹄疫、禽流感、新城疫防疫密度均为100%;猪蓝耳病、伪狂犬、细小病毒等疫病的免疫工作也已列入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程序。同时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预警应急机制,落实资金、物资、技术“三项储备”,常年保证应急资金,重点抓好动物免疫标识、防疫条件审核、动物防疫网络化管理、动物防疫规范化等工作,促进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显著的成效。根据《河南省动物疫情测报体系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驻马店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口蹄疫、猪瘟、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的监测工作。
2006年,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推行动物免疫公开承诺服务制度,全市每个行政村选聘1名村级防疫员,共选聘2700名,由县级畜牧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聘用,防疫员集中免疫的工作报酬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实施动物免疫承诺服务制和免疫标识制,建立动物免疫服务明白栏,印制防疫员服务名片,公开承诺服务内容;推行免疫耳标、免疫档案和免疫证“三位一体”的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做好动物免疫服务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猪“高热猪”的防控工作,有效地遏制了疫情的发展蔓延。
2007年,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强制免疫的基础上,又增加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本着布局合理、规模兼顾的原则,加强测报网络建设,共选定省级网点4个、市级网络233个、县级网络1220个,按省级文件规定选择4个省级网点、20个市级网点、150个县级网点上报省畜牧局,并在各网点醒目位置挂牌明示。加强对村级疫情观察报告员的培训和管理,逐步健全以市、县、乡为主干,以村级和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防疫人员为支点的测报网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在全市开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和动物免疫服务公开承诺制,为每个行政村统一定制内容、样式、大小统一的瓷砖“动物免疫服务明白栏”2814幅,达到每个行政村1个。
2008年,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畜牧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六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责任制、政府对部门的责任制、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责任制、监督机构对企业法人责任制、防控技术责任制、部门对防疫人员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技术队伍建设,为激发学习积极性。11月,组织举办“驻马店市首届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竞赛”和业务技能比武;参加全省盲样对比试验,取得优异成绩。12月参加全省“首届动物疫病防控技能比武暨知识竞赛”,获得全省第三名的好成绩。在全市开展“创建动物防疫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活动,通过开展“创建动物防疫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各乡镇实际的动物防疫工作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市动物防疫工作规范化建设。2008年底建成50个“动物防疫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根据畜禽存栏量和辖区面积,按照平均每2个村选聘1名防疫员的要求,6~9月,在全市范围内通过考试、考核,公开选拔村级防疫员1868名。防疫员工作报酬县财政按每个行政村100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加上国家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保证每个防疫员每年防疫劳力报酬不低于5000元。
2009~2012年,加大免疫力度,使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水平常年保持在70以上。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畜牧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六位一体”的责任体系。2009年推行《驻马店市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防控能力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突出重点、强化技能”的原则,对各县区的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队伍建设、基本技能竞赛、防控工作创新等重点工作实行积分管理。以县为单位建立积分台账,采取按项积分累加,半年排序公布1次,全年积分排序作为年终考核各地防控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按照省局要求,市疫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采样进展、流行病学调查进展情况、2009年猪流感集中监测汇总日报表及猪流感临床日报表。共调查规模养猪场629个、散养户14372户、交易市场41个、屠宰场30个、个体调运户1个,对全市的777.07万头生猪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没发现一例疑似病例;血清学样品共采集了养猪场4518份、525个散养户2558份、9个市场257份、8个屠宰场471份、1个诊疗机构1份、1个个体调运户20份,合计7825份,未监测到阳性。2012年,全市9个县区成立乡镇防疫检疫站或区域中心站(加挂乡镇动物监督分所牌子)。全年共注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3490万毫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1545万头份、猪瘟疫苗1964万头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均达100%。全年病原监测:口蹄疫439份,猪瘟506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510份,高致病性禽流感594份,新城疫578份,牛结核5284份,布鲁氏杆菌6906份;抗体监测:口蹄疫38883份,猪瘟30799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9183份,禽流感H5N1Re-4 30865份,禽流感H5N1Re-5 29006份,禽流感H5N1Re-61095份,新城疫3.41万份。结合实验室监测情况及专家的分析会商,编写了12期《驻马店市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信息》,为全市疫病科学防控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按照《河南省市、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的要求,县级兽医实验室逐步实现“建设标准、平面布局、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文书格式”八统一。开展“县级兽医实验室监测能力达标晋级”活动。除泌阳县外,其余8个县级兽医实验室通过省级考核组考核验收,获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其中正阳县兽医实验室还被评为示范实验室。严格按照河南省确定的监测预警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安排了全市监测网络“三间”布局,以省、市、县疫控中心为主体,以基层防疫员为支点,以高危地区为重点,以规模养殖场区为终端,更新并完善一、二、三级监测网点3519个,并制作监测网点分布图悬挂于醒目位置,实施信息化管理,实现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的定点、定时、定量和跟踪。
二、猪鸡“两瘟”防治
各级政府都把控制“两瘟”为主的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县、乡政府部门对防疫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充分调动政府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在防疫工作中,采取行政管理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办法,落实省控制“两瘟”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疫情报告、防疫注射、疫苗领取、疫苗保管),加强冷藏体系建设,使防疫工作初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按照省畜牧局制定的畜牧业生产检查标准,经过省、地综合检查评定,1992年全区驻马店、泌阳、正阳、汝南、西平、遂平、确山7县市达到控制“两瘟”先进县标准,其中西平、汝南、确山夺得防疫质量和数量的一、二、三名;同时全区也达到“两瘟”控制、动物检疫先进地区标准。
三、“五号病”防治
198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防治口蹄疫的通知精神和省“防五”指挥部制定的扑灭计划,全区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和外贸、商业、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各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指挥部提出的“早、快、严、小”和“内灭外防”的防治方针,狠抓流通领域与销售环节的把关检疫,控制疫情的传播。1988年,河南省“防五”指挥部颁发达标验收合格证,到1990年底全区保持清净无疫。1990年12月27日,由于受外疫的传入以及全国大气候的影响,全区五号病再度复发,而且逐年扩大:1990年全区有新蔡、平舆、正阳、汝南、确山5个县,21个乡发生疫情,疫点41个,病猪534头,病牛2头;1991年全区有平舆、西平、汝南、新蔡、正阳、确山6个县28个乡发生疫情,疫点107个,病猪987头;1992年全区除遂平保持无疫外,其他9县(市)的67个乡有疫情发生,疫点280个,病猪3945头,病牛13头;1994年2月22日正阳县王勿桥乡邓冲、黄庄两村爆发五号病病猪22头。疫情出现后,地、县、乡各级党政领导组织广大干群日夜奋战,采取果断的扑杀处理措施,对疫点进行反复消毒,由于处理及时,疫情很快得到控制。
四、禽流感防治
每年都对全区的养禽场(户)都进行监测,1995年在对全区9个父母代禽场、5个商品代禽场进行普查过程中发现驻马店市种禽厂为可疑阳性,对可疑的阳性种鸡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经验收达到国家规定的无禽流感场标准。
2004年1月30日,接到平舆县东皇庙乡小陈庄村委吴庄自然村蔡元庆养鸡场发现不明死鸡报告后,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领导和专家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病料,并连夜派人送往省动物疫病化验中心进行检验。1月31日,省、市有关领导赶往平舆县,督促、指导疫情的扑灭、控制工作,并当即决定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以下措施。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疫点为发病户;疫区为疫点周围半径3千米范围,涉及2个乡7个村委;疫区外顺延5千米为受威胁区,涉及9个乡镇、36个村委。由平舆县政府立即发布封锁令。疫点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允许任何人员、车辆、动物进入;严禁禽类及其产品进出疫区,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消毒检查站点,对过往行人和车辆进行消毒,实行24小时值班把守。立即召开疫区及受威胁区乡、村、组干部动员会,分析形势,讲明利害,明责任,严明纪律,安排扑杀、防疫、封锁、消毒等措施,抽调人员分组行动;分头召开群众大会讲政策、层层发动,并大量张贴布告,印发宣传材料,达到一家一张明白纸。组织县乡村组各级干部和财政、畜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500人,对疫点周围3千米范围内的所有禽类进行登记、评估,然后扑杀、焚烧、深埋(坑深不少于2米),要求于两天内结束。对疫点及周围2千米范围内的道路、村庄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疫点内两栋鸡舍全部焚烧处理。组织全县所有兽医防疫人员500人,对疫点为3千~8千米范围内的健康禽强制紧急免疫接种,2天内免疫全部结束,并建立详细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卫生部门启动预防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对与发病禽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并密切关注疫区人员健康状况,指导参与扑、防工作的所有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市防治指挥部从全市紧急调集900套防护服,3小时内送达。所有参与扑杀、防疫、封锁、消毒等有关人员一律穿防护服开展工作。封锁期间有工商部门负责关闭疫区所有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筹备资金,保证物资供应,并做好扑杀补偿资金的准备工作。
2月1日晨,得到省动物疫病花验中心通知,确定该县疫情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后至次日晨8点,对疫点周围半径3千米范围的1.9万只禽类全部进行扑杀、焚烧、深埋,2月2日晚八点对疫点为3千~8千米范围内的9.2万只禽类进行强制紧急免疫接种,对疫点13千米内的禽类交易市场进行关闭。向疫区群众发放的25.6万元扑杀补偿金于2月3日全部到位。该疫点经过21天的封锁、隔离、消毒后,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并经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检查验收同意,于2月27日解除封锁、隔离措施。
五、牛流行热防治
牛流行热在全区呈点发,1991年由于气候原因,7月下旬到8月底,全区140多个乡相继发生牛流行热,累计发病84万头次,占黄牛存栏量的74%,死亡牛达500余头,新蔡23个乡镇均发生疫情,疫情发生后,县乡两级政府采取积极防控措施,在30天内迅速控制和扑灭牛流行热。
六、牛魏氏梭菌病防治
从1991年至1993年,牛魏氏梭菌病在全区时有发生,先是泌阳,后遂平、上蔡、平舆、确山、汝南等地亦有发生,全区共死亡耕牛2795头,疫情发生后,驻马店地委、行署极为重视,立即组织普查、防疫,使疫情很快得到控制。
七、其他疫病防治
全市通过综合防治措施,至2000年消灭了牛肺疫、牛气肿疽、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炭疽、马传染性贫血、马腺疫、钩端螺旋体病、马流感、猪旋毛虫等11种疫病,基本控制布鲁氏菌病、猪瘟、鸡瘟、猪丹毒、猪肺疫、鸡白痢、禽霍乱、牛焦虫病、猪囊虫病、羊疥癣9种病。
对畜禽危害比较严重,新传入和仍在流行、点发的疫病有鸡痘、禽霍乱、鸡传染性喉气管炎、法氏囊炎、马立克、犊牛病毒性腹泻、奶牛乳房炎、猪口蹄疫、猪蓝耳病、猪伪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猪附红细胞体病、仔猪黄白痢、羊梭菌病、羊寄生虫病、兔病毒性出血症、兔魏氏梭菌病、禽流感、鸡慢性呼吸道病、鸡球虫病和鸡大肠杆菌病等。
第三节 兽药生产与兽药兽医管理
一、生产管理
随着全区畜牧业的发展,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迅速增加,1993年全区有5个兽药生产厂家、8个制剂室、460个兽药经营单位。驻马店地区筹建兽药检验室,广泛开展兽药抽检和接受送检业务。通过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逐步实现兽用生物制品主渠道经营,确保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1996年全区兽药厂9家,从业人员690人,生产各类兽药(添加剂)165个品种。1999年,认真贯彻执行《兽用生物管理办法》,加强对疫苗订购、销售的监督和跟踪,重点打击无批准文号的非法兽用生物制品,实行疫苗专营。2000年,全区兽药经营单位发展到560家。
为搞好兽药管理工作,各市、县都成立兽药管理机构,组建兽药监督员和兽药检查员队伍,1993年全区有兽药监督员56人、兽药检查员386人。兽药经营管理实行兽药经营许可证制度,许可证效期3年,每年年审1次,并经常组织开展兽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每年组织2次全区性宣传、检查活动。1993年,在活动中查出假劣兽药64个品种,价值11万元。1994年,取缔9家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查处孙召乡制售假兽药生产场点,没收其生产工具及假兽药30多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1995年,查处无证经营户15家、证照不全的36家,并对承包给个人的44家兽药经营企业认真进行处理,吊销了不符合经营兽药业务的4家兽药经营许可证,全年抽检品种207个,共销毁及没收假劣兽药1421件(盒),价值金额19.7万元。1996年查处无证经营18家,证照不全36家,查处案件16起,查处假劣兽药及假冒生物制品价值7万元。1997年,共取缔无证经营户124个,抽检品种122个批次,没收销毁假劣兽药57个品种、867件,查处违法经营案件239起,查封兽药厂1个,罚没金额40多万元,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8起,行政复议4起。1998年,共没收非法经销假劣兽药27个品种82件,过期失效无批准文号疫苗7个品种280多瓶,没收非法收入和罚款13万元。1999年,共查处违法案件86起,没收销毁假劣兽药1100件、生物制品2800多瓶,罚款没收非法收入约16.7万元。2000年,对全区500多个兽药经营户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核,取缔3个兽药经营户的经营资格,对3个兽药经营户进行限期整改。抽检兽药178个批次,没收假劣兽药116件,价值1.8万元。
2009年,对全市范围内的1326家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专项治理活动。全市查处问题80起,涉及金额21万元,责令整改31起,立案49起,结案44起。抽检样品315个,合格259个。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在驻马店设置考点,报名审核通过708人,人数居全省第二位。
2010年审核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22个,协助省局办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1个。检查兽药经营企业628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12家,抽检兽药产品216个,合格178个。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在驻马店设置考点,报名审核通过208人。考试成绩230分(执业兽医)以上的37人, 200~229分(执业助理兽医)的45人。全市乡村兽医摸底613人,其中登记176人。学历情况大专及以上62人,中专及高中416人,初中及以下135人。
2011年,根据《河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验收兽药经营企172家,通过163家,提出申请36家。出动执法人员638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诊疗机构622家,养殖场906家,查处案件56起,查获假劣兽药货值12.3万元。抽检兽药产品246个,合格205个。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审核通过111人。在驻马店设置考点,驻马店、信阳、南阳、周口共485人在驻马店考试。考试成绩212分(执业兽医)以上的20人, 191~211分(执业助理兽医)的17人。
2012年,全市验收通过兽药GSP485家。年内检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诊疗机构及养殖场2064家,出动执法人员1229人次,查处案件24起,没收假劣兽药320件,货值金额2.8万元,行政处罚4.2万元。抽检兽药132批次。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符合官方兽医资格条件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由县畜牧局审核、公示后,市局再次审核,向省局申请确认820人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连续4年在驻马店设置考点,驻马店、信阳、南阳、周口、漯河、平顶山共504人考试。
二、兽药生产企业
(一)驻马店地区兽药厂
驻马店地区兽药厂的前身是驻马店地区兽医院的制剂室, 1987年,筹集资金建成标准化的生产楼,重新添置粉针、水针设备,品种多样化,由原来的几个产品发展到50多个,产值达到500万元。1993年,产销达到近千万元,利税近百万元,人员超过150人,成为河南省内知名兽药企业,被评为全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1994年被地区确定为股份制试点企业,由于管理人员更替,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逐渐走下坡路。1997年至1999年加强企业管理,一度出现辉煌局面,但在1999年至2000年的中小企业改制过程中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倒闭。
(二)驻马店天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天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元月,公司占地2.5万平方米,职工200多人。生产粉针、片剂、预混剂、颗粒剂、丸剂、消毒剂、溶液剂、粉剂、散剂等10多个剂型200多个品种。公司销售网络健全,客户群体广泛,产品销售遍布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