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
【概况】 2018 年,驻马店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城乡就业形势稳中有升,工资水平持续提高,精准脱贫攻坚力度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现,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7991.5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553.3 元,增长 9.5%。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419.8 元,同比增长 7.9%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858.1 元,同比增长 9.1%。驻马店市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13609.48 元,同比增长 8.4%。分城乡看,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20997.45 元,同比增长7.8%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9264.29 元,同比增长 8.6%。(丁伟娜)
【居民收入】 2018 年,驻马店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91.5 元,其中工资性收入 8579.5 元、经营净收入 5298.8元、财产净收入 555.6 元、转移净收入 3557.9 元,分别较上年增长 10.6%、4.4%、16.6% 和 13.7%。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比全省平均水平 21963.5 元低 3972 元,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 0.6%。从收入来源四大项看,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 47.7%,比上年同期上升 0.5个百分点 ;经营净收入占 29.4%,比上年同期下降 1.5 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占 3.1%,比上年同期上升 2.9 个百分点 ;转移净收入占 19.8%,比上年同期上升 0.8 个百分点。从增收贡献看,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 10.6%,对增收贡献率最大,达 53.1%,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5 个百分点 ;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 4.4%,增幅最低,对增收贡献率为 14.3%,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1.4 个百分点 ;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 16.6%,增幅最高,对增收的贡献率为 5.1%,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0.5 个百分点 ;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 13.7%,对增收贡献率为 27.5%,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2.6个百分点。(丁伟娜)
【居民可支配收入变动特点】 2018 年,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变动特点是 :
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主力支撑居民增收。2018 年全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驻马店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落实、季度考核奖、精神文明奖、平安建设奖、文明城市奖、物业补贴发放等一系列政策红利积极释放,直接拉动工资性收入增加 ;经济走势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下,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效益持续向好发展,较好的企业经营状况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提供支撑 ;就业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企业用工需求增长,就业机会增多,居民就业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就业人数不断增加;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居民理财意识增强,财产净收入增幅最高。2018 年,驻马店市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为 555.6 元,比上年增长 16.6%,增幅在收入来源四大项中最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随着城乡居民家庭家底殷实、投资理财观念增强,居民得到的储蓄保险收益、红利收入增加 ;随着城市建设扩张,新建小区带动商品房门面增多,房屋租金相应增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促进土地流转,在扶贫工作推动下,农民以资金、土地入股的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加快,促进财产净收入保持较高增长速度。
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社会救济和补助、赡养收入、各项惠农补贴及时兑现,城乡低保和养老金标准提高以及覆盖面积扩大等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特别是扶贫力度加大和在外务工人员寄回带回收入增加,拉动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2018 年驻马店城乡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 3557.9 元,比上年增长 13.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27.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 2.6 个百分点。
经营净收入增幅放缓,第二产业成为新亮点。2018 年,驻马店市城乡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 5298.8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 1.4 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为 14.3%。其中,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430.84 元,增长14.6%,在三次产业中增幅最高,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最大,成为城乡居民增收新亮点。实体经济不断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增多,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成为经营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原因。在精准扶贫带动下,拓宽了农民收入来源,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创造有利条件。 (丁伟娜)

【城乡居民增收制约因素】 2018 年,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增收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居民增收渠道有限,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较大,高达 47.7%(其中城镇 56.4%,农村 35.3%)。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源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公务员津补贴政策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高,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工资性收入政策性拉动作用明显,而一旦政策有效刺激降低,工资性收入增长进入“瓶颈期”,作为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居民收入将会面临后继乏力问题。二是农业产品结构局限,经营收入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第一产业经营收入是农村居民经营收入主要来源,驻马店市出售农产品主要是小麦、玉米、花生、大豆等,出售畜牧业产品主要为生猪,农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且农业及牧业收入占经营收入比重较大,经营收入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受生猪价格因素影响,农民养殖户经营收入波动较大。受天气影响,导致部分地区小麦及玉米产量减产,品质下降,收购价格较往年偏低。驻马店市农业现代化程度仍较低,难以提升质量和对接市场,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变化能力弱,增收基础不稳固。三是财产净收入基数小,居民理财空间待开发。2018 年,驻马店市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 555.6元,仅占人均可支配收入 3.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低,由于基数较小,虽然增幅最高,但是贡献有限,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不明显。四是城乡收入差距有缩小趋势,但绝对差仍较大。2018 年,驻马店市城乡收入比为 2.4 ∶ 1,上年同期为 2.42 ∶ 1,城乡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但收入绝对差距仍然较大,2018 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差 16561.7 元,上年同期为 15470.8 元。从城乡居民收入整体看,城乡统筹政策体制亟需加快完善,养老、医疗、救助等保障体系需要更加健全,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丁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