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党建
【理论武装工作】 2018 年 , 市直工委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机关党的建设,引导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推进机关政治建设。召开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县(区)直工委书记座谈会,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市直基层党支部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检验推动“带头人”队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将《党章》《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严格落实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等作为重要遵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市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 160 人进行《党章》专题培训。组成 4 个督导组,对市直 40 个单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情况,67 个单位遵守、执行《党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规范整改。结合市直机关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对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考评,逐个单位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提升。三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问题的整改。以抓好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问题的整改为契机,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聚焦2017 年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等,开展“回头看”,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刘文俊)
【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2018 年,市直工委修订完善《市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对直属的 103 个机关(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央、省驻驻单位)党组织进行全覆盖的量化考核排序,考核情况向市委报告。建立工委班子成员联系市直单位和县(区)制度,推动市直单位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基层党支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直接联系党员制度落实。对市直 40 个单位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市直 103 个单位逐级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规范整改,夯实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刘文俊)
【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2018 年,市直工委出台市直机关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具体意见,召开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和推进会,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指导市城市管理局等 8 个单位完成机构调整中的党组织优化设置,市人大等 16 个单位配齐配强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运输公司等单位存在的 200 人以上特大支部进行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开展对 98 个到期未换届基层党组织和 43 个单位党费收缴工作调研督导。听取评议派驻到 55 个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 21 名党建工作联络员述职,提升市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制定《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纪律和督促提醒办法》等 11 项工作规范,提升建设水平。(刘文俊)
【党员发展管理】 2018 年,市直工委下发《关于市直单位2018 年发展党员的指导性意见》,全面推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推进在市直先进模范和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政治标准,采取制定结构性倾斜计划,重点做好产业工人、高知识群体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全年共发展党员 330 名。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的 2000 多名党员逐一调研排查工作,严格程序要求、规范档案资料。组织开展2014 年—2018 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整改提升。落实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督促市直单位处理违纪违法案件 5 起,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移送线索 21 起。对经查找取得联系的 279 名失联党员进行规范管理,对未取得联系的 71 名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协调市民政、人社等部门对 52名退役军人“口袋党员”进行查找。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对市直机关 2008年 4月以来少缴漏缴党费进行集中整治,市直、中央和省驻驻单位共清缴党费 128.4 万元。制定下发《市直单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收缴使用管理标准要求,强化工作规范整改。印制党费证 3 万册,全面实行党费证制度。(刘文俊)
【基层党组织换届】 2018 年,市直工委下发《关于做好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开展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规范程序方法、明确有关要求,优化班子配备,1300 多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工作。全年指导督促市直 217 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直属党组织未换届率降到 4.8%,所属党委未换届率降到 8.5%,党支部未换届率降到 0.8%。(刘文俊)
【作风建设】 2018 年,市直工委围绕市纪委监察委工作部署,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完善市直党建目标考评办法。研究出台《市委市直工委 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把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纳入市直机关和省驻驻单位党建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廉政教育、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以案促改开展情况和发生的党纪案件所占考评分值,通过加压促责、督办履责、考评问责,推进市委、市纪委的年度工作部署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层层传导落实。二是坚持经常性监督。把“抓早抓小”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在举办的市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市直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能力提升培训班上,增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培训内容,为市直入党积极分子和 1350 名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上好“廉政与法制课”。指导市直单位健全完善机关纪检组织。三是依规处理违纪案件。按照规定和程序,对市直科级及科以下党员的违纪案件送审材料审查核实。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做好案件审核、材料把关、用纪和处理程序的审查,做出党纪处分批复。2018 年,共审核、批复违纪案件 15 起,处理违纪党员 16 名。四是持续强化廉政教育。向市直单位近 2.8 万名党员发出《春节党风廉政公开信》,及时做好春节廉政提醒。下发《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刘文俊)
【党员联系服务群众】 2018 年,市直工委组织市直 2339 名党员干部深入联系点指导帮助开展工作,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917 人,办理各项信访事项 9969 件 11953 人次。元旦、春节期间,市直工委研究部署《2018 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下拨党费方案》和《市委市直工委机关2018年慰问方案》。全年共开展 7次慰问活动,慰问困难党员、离退休党员、一线党员 420 人,发放慰问金 67.6 万元。“七一”期间,走访慰问 312 名“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7 月 25 日主题党日,举行送清凉活动,为环卫处清运运输车队司机、公交公司高铁公交首末站司机、供电公司配电作业带电施工现场职工、机关事务管理局广泰大厦保安和保洁员等 5 个单位职工送去 80 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书籍和价值 3 万多元清凉物品。为市直困难企业、离退休党员订阅《驻马店日报》200 份。(刘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