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行政服务工作
2003年10月,成立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综合行政管理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内设综合科、业务科、网络管理科、行政效能监察科(对外挂驻马店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牌子),市长热线服务科(对外挂驻马店市热线服务中心牌子,电话0396-12345)。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直具有行政审批、收费职能的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
2007年,成立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增加事业编制10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下设信息科、协调科及4个分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市地产交易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至此,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为统一的整体,统一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2009年,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一节 行政审批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具有人事管理权、业务管理权和联办协调权。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的确定、调整、协调和督查。2003年,设立市长热线代为接听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诉求,履行行政服务职能。
一、行政审批
2003年,第一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委员会、水利局、文化局、畜牧局、城市规划局、林业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学技术局、环境保护局、技术监督局、教育局、房产管理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政府办公室、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农业机械管理局、司法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企业管理局、体育局、旅游局、民族宗教局、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节水办41个局(委),设立79个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23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530项,收费项目244项,分别占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的91.5%、75.8%。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关部门项目审批程序复杂、办事效率低,以及部分市直单位入行政服务中心不办事等问题凸显出来。2005年4、5、6月份,中心自动化办公系统审批事项办事记录仅为45项、48项、44项,所占比例不足总审批事项530项的10%;收费事项记录为62项、65项、45项,所占比例不足收费事项244项的30%。
2005年7月,市委、市政府将原进驻中心的41个单位、530项审批事项、244项收费项目进行调整。保留窗口单位29个,分别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商务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委员会、水利局(节水办并入)、文化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畜牧局、规划局、林业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学技术局、环境保护局、技术监督局、教育局、房产管理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退出窗口单位11个,分别是:市政府办公室、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农业机械管理局、司法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体育局、旅游局、民族宗教局、农开办。保留审批事项258项,不列入事项80项。保留收费事项17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68项(133项以“以票控费”办法在中心管理系统上操作,35项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实行“委托收费”);其他收费事项6项(包括土地出让金、契税、住房交易服务费、房产买卖服务费、房产抵押服务费、房产租赁服务费)。
调整后的行政服务中心以抓好投资、便民为重点,保证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需要。服务中心实行窗口首席代表制,明确服务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的单位有发改委、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房管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商务局、安监局15个部门。各部门向窗口充分授权,由首席代表全权负责本部门的审批收费事项的办理。
2006年4月,进一步对进驻单位、审批和收费事项进行调整。保留窗口单位28个,统计局退出窗口单位;保留审批事项146项;保留收费事项163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57项(“以票控费”直接办理事项106项,“委托收费事项”51项),其他收费6项。
2007年10月,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市规划局、市住房管理中心、市卫生局6个部门进行职能整合,市编办下发《关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设立行政审核审批科的通知》,同意6部门设立审核审批科,成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11月,市政府印发《驻马店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运行办法(试行)》,对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实行“并联审批,全程代理”,开通绿色通道。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立“建设项目投资服务专区、企业设立服务专区”两个便民服务专区。制定《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5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市属大企业改扩建项目开通绿色通道。重大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召集并主持联审会议,明确牵头部门,采取“统一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办理,限时反馈”,加快办理速度。外商投资和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当年,完成邦业金鑫水业有限公司企业设立、顺昌皮革有限公司企业变更,及外商投资企业河南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河南铨耀食品有限公司、福强植物油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等15件联合办理工作,比2006年增长80%。
2008年1月1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收费优惠政策》开始实施。建设投资项目实行“一费制”,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收费,市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也不再签批减免。在建设投资项目收费征收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前提下,统一优惠标准,统一审核,一次性收取,实现建设审批、收费的公开、公正、公平。10月,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财政局、卫生局等10个部门23项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进行压缩,由552个工作日压缩到383个工作日,缩短时限169个工作日。压缩后实现全部审批事项平均10日以内办结制。
2009年1月,依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审批、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取消部分审批和收费项目,保留审批事项134项,收费事项108项。7月,发挥集中办公优势,全面建立联审联批运行机制。进一步改善网络资源配置条件,打造集电子监察、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的行政服务信息平台。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过程实时监控,对违规行为进行预警纠错,对行政许可部门和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排名,使行政过程“看得见,管得住”,实现信息技术与监察业务的结合。
2010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财政局、水利局、文化局、人防办、环保局、药监局、民政局等9个部门进行职能整合。整合后,部门新进驻审批事项37项,市行政服务中心保留审批事项171项。2012年,完善工商企业并联审批制度,推行“一照三证”。与市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将企业和群众需要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等事项进行重新整合,实行四部门联合办理“一照三证”的工作机制,办理“一照三证”的时间由原来的3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
二、市长热线
2003年10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市长热线服务科,对外挂驻马店市长热线服务中心牌子,原驻马店市市长热线电“2999999”,更改为国内市长热线统一特服电话“12345”,代理市长接听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12月,热线电话实现与电信、网通、移动、联通、铁通等电话运营商之间的无障碍连接,老百姓使用任何一家运营商的固定电话或手机,都能拨打“12345”。初步建立由市长热线电话为主线,各县(区)政府、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依托的工作体系。成立后的3个月内,市长热线受理群众来电607件。其中,咨询89件,占15%;投诉建议518件,占85%。转办率100%,反馈率91%,群众满意率95%。内容涉及城乡供水、供气、供电、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价收费、市政建设、市场管理、违法建筑、交通管理、文化教育、劳动就业、社会治安等问题。
2005年,市长热线网站开通运行,网址:www.zmd12345.com。2007年,驻马店市长热线与《驻马店日报》的联动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受到中宣部、省新闻出版局的高度评价。编发《驻马店日报》民声民情栏目22期。2008年,市长热线网站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之窗”更新改造,开通网上受理功能,处理网络舆情。建立市长热线专报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宽影响面大,群众反复投诉的问题,呈报市领导批示处理,市长热线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6月,组织开展市长热线进社区活动。联合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劳动局、市房管局、市电业局、市邦业水务集团公司、驿城区政府9个单位,邀请群众代表,在前王庄社区居委会召开座谈会,举办以“解放思想、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共筑和谐”为主题的进社区服务活动,现场受理群众诉求13件,当场解决8件,对当场不能解决的5个问题,明确受理单位,要求限期处理。
2010年,驻马店电视台开播《市长热线直通车》栏目,录播节目5期,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部门查办、热线督办、媒体曝光的方法,提高市长热线公信力。2011年,编发《专报》《市长热线运行情况通报》12期,市政府各位市长、秘书长亲自批示,直接提出落实意见的14件。2012年,受理群众来电、网上诉求6246件,接待信访群众30余人次,转交率100%,反馈率99%,满意率93%。编发《专报》《市长热线运行情况通报》15期,刊发《驻马店日报》民情民生栏目信息20余期。
第二节 公共资源交易
2007年,成立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协调和监督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监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局长兼任。通过整合资源、划转职能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任务是依法受理、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开展各类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运行模式。2007年6月12日,市四大班子领导、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牌仪式。
一、政府采购
1999年,驻马店地区开始试行政府采购,2000年正式在全区实施。成立政府采购机构,发布政府采购目录,制定相关的政府采购制度,并逐步由行政向事业单位拓展,注意搞好条块结合。采购量大的由县、区自行组织采购活动。2000年,全区先后组织车辆购置、统计网络设备、采暖设备、印刷、印鉴刻制等项招标活动,节约支出资金300多万元,占比30%以上。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之前,采购业务由社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财政等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2007年5月,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组织实施本辖区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和特殊用药的集中招标采购;组织实施县以下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操作和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按事前审批、事中监督管理、事后履约监督3个阶段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由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
2007年,出台《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等16项规章制度,使得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规范进行。2008年,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综合素质培训。完成办公机具、办公家具、车辆保险、公务定点印刷、车辆定点维修、空调定点采购7个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和后期信息维护任务。
2009年,政府采购实行“六个分离”的管理工作模式。即编制标书人与审核标书相分离、编制标书与开标主持相分离、发售标书与投标报名相分离、项目办理与质疑处理相分离、业务档案资料归档整理与审核保管相分离、评标区内外相分离。各项业务从受理开始就由综合信息部给采购人一份《一次性告知书》。与财政、监察部门进行沟通,修改完善统一的采购文件模式,完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文件模板的编制,使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逐步规范,采购文件的质量逐步提高。上报采购信息实行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办理各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并成立质疑领导小组,配合管理部门处理投诉和监督检查工作。当年,完成办公机具、办公家具、车辆保险、公务定点印刷、车辆定点维修、空调定点采购、小型基建及定点维修、体育器材定点采购9个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和后期信息维护任务。被评为2009年度“河南省优质服务窗口”。
2010年,实行所有采购项目网上公示制度。所有采购项目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同时,开始在网上公示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参数、技术方案等采购需求的内容。遇到重大或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在发布采购公告前先在网上公示采购需求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尽量避免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的限制性和排斥性,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竞争。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完成办公机具、办公家具、车辆保险、公务定点印刷、车辆定点维修、空调定点采购、体育器材定点采购9个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和后期信息维护任务。
2011年,通过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栏目上传政府采购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招标采购需求》、采购单位授权书、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结果确认函、市政府采购流程图等格式文本,以方便采购方下载、使用,向电子化办公再迈进一步。完成办公机具、办公家具、车辆保险、公务定点印刷、车辆定点维修、空调定点采购、体育器材定点采购、国有资产评估与拍卖定点服务项目8个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和后期信息维护任务。
2012年,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较上年增加两项,分别是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财政监督检查委托服务定点。10月,市政府采购中心被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评为“市政府采购工作先进集体”。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
2002年9月,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成立,隶属市建委,是正科级差供事业单位。市建委将有形建筑市场的承发包交易中心交由招投标管理处委托管理,负责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承发包交易管理。2002年~2007年5月期间,每年的交易量大概在1~3亿之间。
2007年5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以及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驻马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更名为驻马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改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科级规格,事业性质,编制19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主要任务是为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的成立,标志着全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得到加强,由原来管办一体的形式变成管办分离、集中办理、统一监督的透明市场管理模式,进场交易量随之增加。
2007年,制定和完善《政府投资工程施工招标实施意见(试行)》《驻马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交易运行程序》《建设工程交易流程》等一系列招投标运行制度以及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驻马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以政府令的形式下发,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当年进场交易量103项,总造价7.65亿元,标底价8.06亿元,节约资金4100万元,中标工期16348天,缩短工期13.9%。
2008年,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引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进场交易。完成交通工程交易8项,中标金额1.22亿元;水利工程交易3项,中标金额4323万元;土地整理项目交易1项,中标金额1788万元。建立黑名单和曝光台制度,实行廉洁准入,当年有5个企业和个人因进入黑名单而被曝光。全年共完成进场交易工程101项,中标金额总价16.56亿元,标底预算总造价17.41亿元,节约资金8505万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52项,中标金额总价5.93亿元,比标底预算总价节约资金5005万元。
2009年,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加挂“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牌子,负责市级范围内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政府投资工程采购工作。当年办理政府投资工程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6项,交易总金额295.34万元,节约资金63.27万元。全年共办理进场交易工程149项,交易总金额15.31亿元,比标底预算总造价节约资金1.35亿元,节约比率8.1%,中标总工期30655天,比定额工期缩短2824天,缩短比率8.44%。其中政府投资工程106项,中标金额总价8.24亿元,比标底预算总价节约资金7602万元,节约比率8.45%。全年发布招标公告325项,中标公示182项,完善工程开标归档资料93项。
2010年,完成政府投资工程代理机构备选库更新比选文件的编制,并发布比选公告,通过公开比选的形式,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对评标专家实行聘任制、动态管理、持证上岗。当年,共办理进场交易工程204项(含交通、水利、工程采购等项目),交易总金额39.67亿元,节约建设资金2.93亿元,节约比率6.88%。其中,政府投资工程137项,交易总金额15.06亿元,为财政节约资金9643.2万元,节约比率6.4%。办理政府工程采购项目11项,其中采用竞争性谈判9项,采用公开招标2项,采购总金额339.87万元,节约资金72.76万元,节约比率17.63%。发布招标公告438项,中标公示212项,完善工程开标资料归档155项,收取市场交易服务费351万元。
2011年,制定《驻马店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暂行办法》,对驻马店市行政区范围内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定标。并进行工程测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理机构备选库更新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管理。当年,共办理进场交易工程196项(含交通、水利、工程采购等项目),交易总金额43.56亿元,节约建设资金1.95亿元,节约比率4.28%。办理政府工程采购项目16项,全部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总金额958.74万元,节约资金43.18万元,节约比率4.31%。发布招标公告428项,中标公示206项,完善工程开标资料归档134项;收取交易服务费338.42万元。
2012年,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共办理各类工程项目招标(含交通、水利、土地整理、工程采购等项目)173项,交易总金额37.95亿元,节约建设资金1.52亿元,发布招标公告186项,中标公示145项;完善工程开标资料归档110项;收取交易服务费约260万元。
三、地产交易
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原属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二级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转让、抵押及土地招拍挂业务。2007年5月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地产交易中心并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编制20名。地产交易中心业务职能是受市国土资源局、驿城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委托,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以及采矿权、探矿权公开竞价出让业务。
2007年,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业务的程序重新核定,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图》。
2009年,采矿权探矿权公开出让业务正式进入中心。当年完成办理采矿权出让业务1宗,成交金额10万元。至2012年,未办理新的采矿权出让业务。
四、产权交易
驻马店市产权交易中心原隶属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属自收自支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20人,实有16人。由于受体制的限制,产权交易工作只局限于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工作,其他部门的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由社会代理机构拍卖行直接拍卖,产权交易业务实际处于分散无序状态。2007年5月,产权交易中心转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编制14名。主要任务是为国有、集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转让提供服务,负责非上市企业股权的托管。当年,完成交易项目2宗,交易额2845.52万元。
2008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县级产权交易业务进场,共办理企业产权交易项目4宗。其中,企业改制2家(龙山水泥交易额达1800万元,联运总公司交易额达512万元),企业改制结束后,及时收回企业的国有产权登记证,上缴给市国资部门,完成企业改制的最后程序。国有产(股)权交易2家(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交易额达7573万元,驻马店市兴禾集团棉花有限公司交易额8万元),在办理国有产(股)权交易时,严格按照产权交易规范运行,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7宗业务,总成交价值2806.63万元,增收资金828.21万元,增值率达到42%。其中,上蔡县新华书店临街楼公开招租项目,由每年的44万元(保留价)增加至85万元,5年的租金净增加205万元。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为十大精品交易项目,河南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进行专题采访和报道。
2009年,公安机关罚没资产、户外广告经营权和集体资产交易项目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6月,市区8条道路10个标段的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首次进场交易,产权交易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交易项目24宗,交易额4374.5万元,国有资产增值600万元。2010年,完成银行系统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3宗,交易额8922.37万元,国有资产增值1000万元。12月,市产权交易中心被评为河南省优质服务窗口。2011年,完成市、县两级法院执行资产拍卖交易项目110宗,交易额19291.59万元,国有资产增值3500万元。11月,市区8条道路5年期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市产权交易中心主持,经过5个小时的公开竞价由保留价500万元增至2400万元成交,增值1900万元,增值率达380%。2012年,完成交易项目32宗,交易额70502.17万元,国有资产增值2000万元。其中,市乐山大道北段的一宗土地2.3亩,以1260万元成交,增收511万元,每亩高达600万元,为驻马店市的新“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