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驻马店地区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始起步,经过近20年的探索与实践,到20世纪90年代末逐步形成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三大创建为主体,多种形式创建活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创建格局。进入21世纪,全市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挖掘宣传英雄事迹,开展道德模范巡讲、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集中宣传一批市内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动学雷锋和学习身边道德模范常态化。深入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巩固和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户)及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丈夫等创评活动,乡风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成立全市文明单位志愿服务总队,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关爱空巢老人等城乡志愿服务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举办童谣传唱、经典诵读、“童心向党”歌咏比赛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第一节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1991年5月,省政府做出《关于开展城市“三优杯”竞赛活动的决定》,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在全省各市、县组织开展“三优杯”竞赛活动。随后,驻马店地区文明单位建设指导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区城市“三优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自1991年至1997年,由地区文指委牵头,每年都组织建设、卫生、交通、工商、公安、文化、商贸等部门,对全区九县一市进行检查评比,对先进县、市给予表彰。驻马店市和西平县在全省城市“三优杯”竞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在开展城市“三优杯”竞赛活动中,各县、市都成立“三优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驻马店市还成立城市创“三优”活动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任正、副指挥长。驻马店市紧紧抓住环境治脏、秩序治乱、服务治差,进行强力攻坚,坚持软硬环境一齐抓,投入巨资,改善设施,美化城市,优化内涵,倡导文明服务。使驻马店市面貌焕然一新。
经过连续7年的城市创“三优”活动,城市“三优杯”竞赛活动以环境治脏、秩序治乱、服务治差,使市民素质、服务质量、城市秩序、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整体上了一个大台阶,得到群众广泛的赞誉。
1998年,全省三级干部会议提出,城市“三优杯”检查评比省级不再统一组织,由省辖市、县级市负责。7月,省文明委决定改进城市“三优杯”竞赛活动检查评比办法,不再组织全省范围的检查评比,实行市长例会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督导制度和抽查暗访制度。同时要求市长要担负起城市创“三优”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召开城市创“三优”市长例会,推动工作落实。根据这一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地区文明委制定实施意见。要求市、县长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职能部门、有关方面人士参加的县市长例会,及时总结创“三优”工作中的成绩,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至2000年,全区共召开县、市长例会82次。2000年2月和5月省委书记马忠臣和省长李克强分别对全省城市创“三优”市长例会制度做出了重要指示。此后全区的城市创“三优”市县长例会,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市县长例会制度作为城市创“三优”工作的又一种形式被固定下来。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城市创“三优”成果,促进形成城市创“三优”督察机制,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地区文明委从1998年起,每年对全区九个县城和驻马店市开展创“三优”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抽查暗访,并公开报道暗访结果。至2000年,连续三年,地区文明委先后4次组织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电视台的记者对九县一市进行创的“三优”情况进行新闻暗访。暗访组自带车辆,不打招呼,食宿自理。然后把暗访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既有肯定、鼓励,又有曝光、批评,产生良好的效果。
自1998年起,为提高驻马店市的创建水平,确保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的顺利召开,树立驻马店的良好形象,实现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地区文明委组织驻马店市和地直机关开展地、市联动,共建文明城市活动。1998年9月成立地市联动创建文明城市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1998~2000年,每年以迎东西合作会议为契机,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城市管理和市民素质的提高。驻马店市先后组织整治市容环境、绿化美化、整顿交通秩序等战役。实行卫生定期检查制度,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年终总评比;实行卫生流动红、黑旗制度。对连续三次挂黑旗单位的一把手,就地免职,并在电台、电视台设置的曝光台上给予曝光。市委、市政府、地直各局委对市区环境卫生实行划片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提出“人人都是东道主,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驻马店形象”的口号,激励市民的自信心、荣誉感和责任感。这些措施极大地促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1998~2000年,连续三年举办迎东西合作会菊花展览,共展出菊花80万盆。同时,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沿解放路、乐山路等主干道拆墙3000多米。绿化天中山大道4000多米。对骏马河进行清淤改造,沿岸进行绿化美化。1994~1998年驻马店市投巨资建设了森林公园、人民绿地广场、儿童公园和一批街头小游园。2000年又新建新世纪广场。既提高了城市品位,又使广大市民休闲、娱乐、健身、集会有了好去处,深得市民的好评。
1998~2000年,先后组织5次大的交通秩序整顿,对东、南、西、北四个出入口进行综合治理,改善城区周边环境。
2005年9月,市委、市政府做出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活动的重大决策,于9月8日召开规格、规模空前的“三城联创”活动动员大会。
2006年7月,市委、市政府从加快驻马店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三城联创”的基础上,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其中,更名为“四城联创”。年内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2011年12月开始,以整治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为主要内容,在市中心城区大力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完成乐山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等6个主街道路口的“净绿畅美”改造。开展“百名交警进千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新建交通护栏1万米,停车位3000个,施划标线1.2万平方米。对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和32条背街小巷进行专项整治,清运土方6710立方米,完成维修路面20209平方米,沥青路面12830平方米,升级改造人行道16837平方米,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和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2011年,驻马店市再次被省文明委授予“河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平舆被评为全国文明县城。泌阳、确山被省文明委授予“河南省文明县城”。上蔡县被评为“全省创建工作先进县城”。
2012年,全市推进新城区配套建设和老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在市中心城区完成新建7大类85个总投资约数百亿元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先后对解放大道、置地大道等市区道路和外围道路实施升级改造。完成开源大道、汝河大道、铜山大道、蔡州大道等多条道路的排水设施、慢车道、人行道建设和绿化美化;对开源大道、文明大道进行景观路升级改造,全段安装高档景观灯;对20多条道路进行不同风格的亮化改造,新增路灯2300多盏。对骏马河、冷水河、练江河进行清淤、净水、加装精美护栏、沿河带状公园建设等综合治理。对置地公园进行扩建改建,扩容数倍有余,设施更加完善,成为广大市民休闲好去处。
第二节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981年3月,驻马店地区行署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全区各地特别是青少年中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从1982年起,中央决定把每年的3月份确定为“全民文明礼貌月”。1982年7月,地区“五四三”办公室召开全区“五讲四美”活动交流会,总结交流全区活动的成果和经验,提出要把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作为活动的中心环节。在1983年的“五讲四美”活动中,地委要求各地搞好环境卫生,解决一个“脏”字;整顿公共秩序,解决一个“乱”字;提高服务质量,解决一个“差”字,同时按照省委要求,把“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纳入活动之中,形成“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完整形态。在当年的活动中,各地相继组织开展“学雷锋、学先进、办好事、送温暖”活动;环境卫生净化、绿化、美化整治活动;商业、服务窗口行业达标评比活动;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治理等系列活动。不仅改变当时城乡“脏、乱、差”面貌,而且也促进城市居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1983年12月3日,地委、行署发文正式成立驻马店地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随之各县、市均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五讲四美三热爱”的热潮。1984年8月,地区“五四三”活动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决定学习三明经验,加速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年11月28日,全区“五四三”工作会议召开,对“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成效显著的确山县、泌阳县、西平县、平舆县进行表彰,并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1984年,驻马店地区“五四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河南省“五四三”活动委员会的指示精神,正式提出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形式。随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区城乡迅速展开。各县市召开创建文明单位经验交流会,制定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年底各县市命名一批县(市)级文明单位。
鉴于“文明礼貌月”活动已经从“窗口”单位发展到各行业,从突击活动发展到有计划的综合治理,其作用和影响不断加强,1986年根据中央“五四三”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改变“文明礼貌月”的活动方式,转为经常性地开展城乡各种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986年6月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五四三”活动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省级文明单位的请示〉的通知》,明确文明单位的十条标准。地、县(市)文明单位的命名参照执行。同年12月29日,驻马店行署召开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命名表彰大会,首次命名地级文明单位44个。1988年2月驻马店地委、行署第二次命名表彰地级文明单位99个。此后每年命名表彰一次。198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为主,各县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新风杯”“雷锋2006年8月23日,驻马店市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成立大会杯”“振兴杯”等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把思想教育寓于各种活动之中,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继续开展破陋俗、树新风活动,11月份,全省“破除婚丧陋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驻马店地区召开,对驻马店地区的破陋俗、树新风活动给予很好的评价。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区不少县、市和一些地直单位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988年5月,省委、省政府首次命名驻马店地区13个省级文明单位。全区涌现出部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13个,地级文明单位121个,文明村34个,地级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2个,共建集体11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85人。
1989年10月,省委、省政府颁发《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明确文明单位建设的指导思想、评选范围、评比标准、命名办法、管理、奖惩等,成为全区文明单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使文明单位创建有章可循,纳入规范化的轨道。1998年8月,驻马店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做出《关于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拓宽评选文明单位的范围,提出文明单位的八条具体标准,严格申报考核程序和管理办法,从而使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和管理进一步科学、规范。
2000年3月,地区文明委为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创建文明单位的积极性,消除地级文明单位终身制带来的弊端,严格文明单位的管理和评选,做出《关于地级文明单位实行五年届满制的决定》,提出从2000年起,地级文明单位的命名实行五年届满制,即地级文明单位届满后自行消失荣誉称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届满之后可重新申报,按规定程序择优命名。这种方法改变“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各个文明单位的竞争和创建意识。
至2000年12月底,地委、行署共命名表彰15批地级文明单位,至此,在届的地级文明单位420个。各县、市参照地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文明单位创建的参与面大大拓展。到2000年12月底,共命名10批,全区在届的省级文明单位共114个。
2003年,全市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行业)3个、省级文明单位168个、市级文明单位710个。开展“文明单位建设质量年”活动的做法在全省推广,制定并实行多年的文明单位建设管理“五项制度”(公示制、淘汰制、届满制、重大问题报告制、责任追究制)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内蒙古、吉林、山东、重庆等地一些文明办来人学习或来函索要有关资料。
2005年,对文明单位考评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加大对文明单位在软件建设尤其是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方面的考核力度,初步改变重硬件、轻软件的状况。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建设回头看”活动,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同时,促进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在解决“牌匾到手、创建到头”问题上进行积极探索。把行风建设作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凡在当年行风评议中位居后三名的单位,不得参与当年的文明单位评选,连续两次居后三名的,撤销或建议撤销其文明单位称号。至2009年,全市省级文明单位达到204个,市级文明单位776个,省级文明社区6个,市级文明社区8个。
2011年,驻马店市财政局、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第三批文明单位。中共驻马店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等45个单位被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表彰为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53个单位被表彰为2011年度驻马店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2年,市文明委印发《关于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奖发放问题的若干补充意见》和《关于市级文明单位奖励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将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文明奖与平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挂钩,重点是完成中央、省、市文明办的安排部署情况,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关会议和活动的情况,受党委、政府表彰或批评的情况,视工作情况按照足额、扣减数月奖金等档次发放文明奖,做到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解决一些单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调动单位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年内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市文明委召开会议、印发方案、明确下达任务,把文明单位结对帮扶纳入文明单位年度考评内容,明确帮扶工作不积极的不得晋升上一级文明单位,并予以警告处分。在帮扶工作中,各级文明单位积极行动,充分利用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优势,着力为帮扶村办好事办实事,力争使结对村获得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丰收。参与帮扶的各级文明单位948个,帮扶资金总数1433.9万元。整修村内道路32千米,绿化街道24千米,整修下水道22千米;组织开展教育培训1260期次;帮建和改扩建文化大院(室)58个;开展文艺演出340场,送图书15.2万册,送文体器材3240件(套),赠送办公桌椅210余套;印发宣传材料10万余张,张贴标语条幅1720条(张)。
第三节 文明系统(行业)文明小区创建活动
一、文明系统创建
1986年,地区文明系统创建活动开始。当年12月地区行署首次命名地区工商物价局系统、地区卫生局系统为文明系统,对全区的文明系统创建活动起到了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1988年2月,地委、行署第二次命名公路段、新华书店2个文明系统。在同年8月召开的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地区工商局、公路总段、新华书店作创建文明系统典型发言,总结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区文明系统的创建工作。9月地区文指委做出《关于在地直机关开展创建“文明系统”竞赛活动的决定》,掀起全区创建文明系统的高潮。
此后,地区电业局、邮电局、工商银行、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公安处等,先后召开文明系统创建工作会议,对本系统内的文明单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1990年以后,地区农业银行、审计局、检察院、商贸局、交通局等12个行业系统先后提出以创建文明系统为龙头,推动本行业、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使文明系统创建在全区普遍展开。
到2000年底,全区已有电业、工商、公安、国税、地税、农行、建行、邮电、书店、公路、卫生12个系统被地委、行署命名为全区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
二、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点创建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点的创建主要是提高“窗口”行业、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质量。从1984年起,全区商业、服务、交通、邮电、医疗卫生等窗口行业以治理“服务态度差、服务环境差、服务质量差”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十行百家”竞赛活动。采取开门评店,日计分、月评奖,评优秀营业员、服务员、好司机、好护士等;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优质服务达标活动”,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1991年以后,全区以“三优杯”竞赛活动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行业风气的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公安、工商、物价、商业、金融、邮电、粮食、供销、公交、卫生、医疗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普遍开展以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优一满意”活动;商贸服务行业开展的“双五”(五佳营业员、五星级门市部)评选活动;一些单位部门开展的“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这些活动,对于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行业的优质服务水平都产生良好的效果。
1996年,各县市开展“满意在城市,满意在单位”的双满意系列活动,大力推行使用文明用语、不说服务忌语活动。广泛宣传公交、商业等窗口行业确定的普遍适用的50句文明用语和50句服务忌语。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1997年,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全区窗口服务行业大力推行优质服务承诺制,各部门以“树形象、争一流”为目标,把开展优质服务承诺活动作为提高行业文明程度、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和突破口来抓。全区的窗口行业和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以文件形式向本系统发出了开展承诺活动的意见和要求,确立了优质服务示范点,还将承诺内容、监督电话、示范点名单进行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行业服务质量大大提高。
1998年10月,为配合全区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地区文明委编写《文明言行指南》一书,并印发全区,组织学习。该书从实际需要出发,比较系统地阐述人们从思想意识到言行举止应遵守的主要原则、规范和要求,对全区的创建活动起到积极作用。
1999年,各县市重点在实行服务承诺制的窗口行业和单位建立约束监督机制,建立文明行业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公布监督电话,实行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驻马店市开展创“四优”机关(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优化管理)活动,评选“四优单位”和“十佳公仆”。
2000年,围绕“热爱河南,增辉中原,建设美好驻马店”活动,在窗口行业、执法单位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如公安系统在民警中推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三项教育”活动;司法机关开展“创文明机关,塑公仆形象”活动;工商、交通、金融部门开展“树立形象、展示风采”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同时命名大批“文明示范点”,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文明行业的创建。
2007年,进一步加强文明行业规范化管理,开展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不断提高文明行业创建质量。
2012年5月11日,驻马店召开争创“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表彰大会。会上对全市204个“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244个“文明优质服务标兵”进行隆重表彰。全市49个窗口系统负责人及受表彰的示范窗口代表和优质服务标兵代表200余人参加大会。
三、文明社区创建
驻马店地区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是从创建文明小区开始的。1996年4月,省文明委提出要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的“六大工程”,把文明小区创建作为基础工程突出出来。地区文明委随后在全区各个居民小区开展以“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安定,小区服务全面,邻里关系和睦,文化生活丰富”为标准的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当年底,各县市评选命名一批文明小区。
1997年,围绕文明城市建设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区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街道创建活动。按照居委会、相对聚居的小区、街道等,对社区的管理体制进行初步探索。1998年3月,地区文明委命名古城电厂职工生活区等10个小区为地级文明社区。此后,各地从街道、居民小区抓起,治理卫生死角,消除小区内的乱贴乱画,美化、绿化楼院和小区环境,建立治安巡逻队、社区服务队、医疗服务中心等,开展家政服务。社区的功能进一步增强。驻马店市对社区居委会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健全社区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社区管理。并把地区电信职工生活小区作为文明社区示范窗口。
1999年,结合全区开展的“增辉”活动,各县市重点抓社区服务网络和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读书比赛、家庭文艺比赛等社区文体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街道文化、楼院文化,增加社区创建的文化含量。1999年2月,地区电信职工生活小区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小区”。同年3月地区文明委又命名地区人民银行职工生活小区等12个小区为地级文明小区。至2000年12月,全区共有地级文明小区22个,省级文明小区1个。文明小区带动和促进全区文明社区创建水平的提高。
2007年,采取书面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44个社区的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驻马店市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方案》《驻马店市文明社区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及《驻马店市文明社区考评细则》,从宣传、阵地、活动、管理、队伍等五个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省、市级文明社区。积极实施“三和行动”,组织开展“邻里交流日”和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以及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共建等活动,使社区创建同驻区单位创建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构筑社区居民交流信息、沟通感情的平台,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努力建设和谐社区。认真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道德规范“五进社区”活动。至2009年,全市省级文明社区6个,市级文明社区8个。
第四节 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驻马店地区的文明村镇创建是在农村开展“五好家庭”“双文明户”“文明村”等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规范起来的。
1982年3月,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在全区城市蓬勃开展。广大农村以“四无一净”(即无打架斗殴、无赌博、无封建迷信、无婚丧事大操大办、村容干净)为目标,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月活动。
1984年,地区“五四三”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区组织开展“六抓六治六变”活动,即抓生产发展,治穷变富;抓思想建设,治旧变新;抓文化科学,治愚变智;抓社会秩序,治乱变安;抓优质服务,治差变优;抓环境建设,治脏变美。各县市“五四三”活动委员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积极行动,以治脏乱为重点,开展大规模治理工作,涌现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乡村典型。1986年4月,地区“五四三”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区文明村镇座谈会。汝南佘店乡、平舆黄湾村等18个乡、村在会上做典型发言,介绍农村创建文明乡、村经验。
1988年11月,省“五四三”活动委员会在驻马店地区召开农村双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文明村镇建设的任务,要求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狠刹婚丧大操大办、赌博、封建迷信三股歪风;发出告千家万户书,号召在农村广泛开展争当“五好家庭”“双文明户”“遵纪守法光荣户”等活动。1989年11月,郑州市荥阳县率先在全县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农户”活动,1990年驻马店地区文明委推广这一经验和做法。随后这一活动在全区农村广泛推开。“十星”的主要内容为:(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2)重视读书,提高素质;(3)科学生产,劳动致富;(4)学习法律,遵章守纪;(5)破除迷信,移风易俗;(6)晚婚晚育,优生优育;(7)家庭和睦,邻里团结;(8)勤俭持家,艰苦奋斗;(9)助人为乐,造福乡里;(10)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在实施过程中,贯彻以教为主,寓教于评,以教促改、教、评、改相结合的原则和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相互教育的方法。具体步骤是学习标准,自报星级,公开评议,三榜定星。评定结果用五角星星级牌挂在每个农户门户。每颗星都有特定的内容,分别显示出该农户的社会、政治、经济面貌,以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双文明户”(简称“三户”),最早实施于南阳市,1990年7月以后省文指委在全省推广。全区结合实际在农村广泛开展这一活动。其主要内容是:争创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双文明户,建设文明村。在活动中把“三户”分出档次,形成阶梯,实行定档挂牌,升级达标。即把“遵纪守法户”作为最基础的荣誉档次,“五好家庭户”为高一级荣誉档次,“双文明户”为最高荣誉档次。对评上“三户”的分别颁发不同颜色的匾牌,挂在该户门口,“三户”都评不上的农户,为“落选户”,门口不挂牌。“三户”达到一定比例,可评为“文明村”。
1990年以后,全区重点推广和宣传荥阳县农村评选“十星级文明农户”活动经验。地区文指委于当年9月抽调各县市人员参加省文指委、省委宣传部在荥阳举办的全省“十星级文明农户”活动干部培训班。随后,评选“十星级文明农户”活动在全区广大农村开展起来。
1995年,地委宣传部、地区文指办、农业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团地委、地区妇联、卫生局、地区科协等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地直广泛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各级各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仅1998年至2000年三年间,全区就组织文化、科技、卫生工作者下乡3.3万多人次;举办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6000多场,受教育农民200多万人次,送科技录像带9000多盘,科技资料1200多万份,举办科技大集600多场;下派医疗队伍500多支,诊治病人70多万人次,送医疗器械、药品300多万元,建医疗卫生室500多个,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5万人次;组织文艺演出9000多场,观众达300多万人次;赠送图书20多万册;送电影下乡2万多场,建村级文体活动室1520个。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后,全区文明村镇创建突出思想教育、道德建设、文化繁荣、创建活动四项重点。地区文明委认真组织了图书、报刊、电影、电视戏剧和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的文化下乡活动;开展以“提倡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正当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合理消费,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自尊自爱、反对不讲道德”为内容的“四提倡,四反对”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文明村镇建设的内涵。全区农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还制定通过了村规民约。
1997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地委、行署决定,在全区农村广泛深入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竞赛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涌现一批先进典型。1998年3月地委、行署对“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西平县芦庙乡等19个先进乡镇,上蔡黄埠尚庄村等26个先进村给予表彰。同年7月,省文明委印发《关于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农户活动,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使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
1999年5月和8月地区文明委和地区妇联联合开展创建“五好家庭”和“家庭文明示范村”活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的细胞建设。1999年以后,各地还把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与农村政策法规教育和“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把基层组织建设和法规政策教育引入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村民小组、文明农户等系列评选活动中。同时,在全区农村开展的“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和“文明五入户”(政策入户、新风入户、法律入户、科技入户、文化入户)创建活动,优化农村细胞。
199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决定,从当年开始,采取定点资助的办法,用5年的时间,选择100个左右的贫困县资助建设宣传文化中心,选择1000个左右的乡镇资助建设乡镇宣传文化站,称为“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根据中央文明办制定的年度定点资助分配计划,地区文明办积极提出资助意见。1999年1月省文明办确定确山县的竹沟镇、任店镇、刘店镇、朱古洞镇、李新店乡为首的定点资助乡镇。每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基本建设投资和建成后购置的设备共25万元,即建设一个乡镇宣传文化站,由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资助50%,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资助10%,市、县文化事业建设费或财政经费中列支40%。1999年底,这5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1999~2000年,中央文明办计划资助的4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分别是确山县的蚁峰镇、双河乡、普会寺乡、留庄镇。对每个资助点,市文明办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对建站方案、施工图纸、资金配套等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与县文明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建站用地、资金保证、工期、管理人员等提出具体要求。工程建成后,先由地区文明办组织验收后,向省文明办写出专题报告。
2000年初,地区文明委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同年5月河南省文明办又决定资助驻马店地区上蔡、新蔡、平舆3个县的乡镇宣传文化站建设。7月,驻马店地区文明委印发《驻马店地区文明村镇命名表彰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至2000年底全区共建成9个乡镇宣传文化站。37个乡镇、64个村被命名为地级文明村镇。其中驻马店市橡林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村镇,西平县东关村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单位”。
2003年,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和“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全市又有两个村、镇进入全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行列;从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争取到县宣传文化中心和乡镇宣传文化站建设资助资金120万元,全市在这方面利用的资助资金达到522.5万元,资助建设的县宣传文化中心2个、乡镇宣传文化站达到20个。各县、区在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和农村文化建设、改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面进行有益尝试。确山县采取“政府扶持、社会捐助、个人经营、有偿借阅”的模式,在全县农村建立一批“农家书屋”,使“万村书架工程”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新蔡县在全县农村深入开展“读书兴农、争星夺杯”活动,使广大农民读科技书、走致富路的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形成了人人读书、户户争星、村村夺标的生动局面。正阳县在农村广泛开展“五评一树”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好公仆、好婆媳、科技致富户、遵纪守法户和帮教对象,弘扬社会正气,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文明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西平、平舆等县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制定文明村镇创建规划,完善村镇基础设施,引入城市管理机制,狠抓村镇环境治理,有效改变村镇面貌。与此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抓中央“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省助学工程在全市的实施,进一步开展城乡共建精神文明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农民群众办成一些实事好事。
2004年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文明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始在全市31个艾滋病防治帮扶村开展文明村户创建活动。市文明委把这一活动纳入到市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的整体布局,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抓好活动试点,加强调研督导,及时总结上蔡县文楼、南大吴、丁楼等村的创建工作经验,对指导全省、全市创建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并为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农户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探索积累宝贵经验。这一活动受到省委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肯定。美国驻华大使雷德和中央电视台采访组在进行实地考察后,对这一工作给予较高评价。
2005年,推广正阳县兰青乡杨楼村集中规划建设新村、创建文明生态村和确山县三里河乡莲花村加强村级公共设施建设、改变村容村貌、活跃农民文化生活的经验。是年,西平县宋集乡荣获首批全国文明乡镇称号,还有3个村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2个村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
2007年,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针对一些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卫生脏乱等问题,从3月中旬到6月底,市、县、乡三级联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这次活动着重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以治“乱”为重点,大力整治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和治安秩序,清除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现象,着力营造良好秩序。二是以治“脏”为重点,主要抓好“四化”即硬化、绿化、亮化、美化,着力创造良好环境。三是以治“本”为重点,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多方融资,着力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通过3个月的努力,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对镇区的道路交通、排供水、通信、电力、环卫、集贸市场、客运场站、绿化美化亮化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各类违章设施、马路摊点、店外经营等进行彻底清理,使全市乡镇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
2009年作为“清洁家园行动”三年整治目标的攻坚年,各县区重点在深化宣传引导、积极参与观摩活动、文明新风培育、连线连片示范等方面下功夫,以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泌阳县泌水镇、西平县宋集乡后湖村等9个村镇分别被表彰为全省文明村镇和创建工作先进村镇。驿城区胡庙乡叶庄村等59个村镇被评为全市文明村镇。是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积极创建文明村镇、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标准和示范点建设标准。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开辟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专题专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运用橱窗、黑板报、宣传栏、有线电视、墙体标语、横幅、宣传画、明白纸、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清洁家园行动”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011年,全市继续从宣传、阵地、活动、管理、队伍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文明村镇(社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创建质量。正阳县兰青乡杨楼村、西平县盆尧镇于营村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第三批文明村。泌阳县泌水镇、新蔡县黄楼镇、西平县宋集乡后湖村、平舆县射桥镇单老村、上蔡县黄埠镇尚庄村被河南省文明委表彰为2011年河南省文明村镇;确山县留庄镇、上蔡县无量寺乡、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熊楼村、汝南县古塔街道办事处付楼村、确山县瓦岗镇邢店村被河南省文明委表彰为2011年河南省创建工作先进村镇。驿城区古城乡等28个村镇被表彰为2011年度驻马店市文明村镇。
2012年,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和文明村镇(集市)创建纳入全市农村“三杯竞赛”(创业杯、公仆杯、平安杯竞赛)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大分值权重,在百分制考核中占5分,直接影响乡镇主要领导的提拔任用,激发各乡镇领导班子的创建热情。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集中优势兵力,以市确定的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重点,使其逐步达到“三改四有五化六好”的标准。号召各县区认真学习新蔡砖店镇周寺村、正阳兰青乡杨楼村、平舆射桥镇单老村迁村并点、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新建村的经验,每个县区确定两个村,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培育、重点扶持迁村并点型新农村示范点,以树立整村推进示范标杆,扩大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汝南县的康宁社区、正阳县的庞桥社区、确山县的秀水尚城社区等一批新型农村社区拔地而起,第一期工程都已进行完毕,高楼林立、假山翠木层次分明,小桥流水温婉雅致,广场游园里群众如织,健身舞蹈、吹拉弹唱、腰鼓秧歌,农民群众也过上让城里人羡慕的生活。
在组织清洁环境的同时,积极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开展文艺演出、体育竞赛、歌咏比赛等形式的文体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评选文明乡镇、文明卫生村(户)等品牌创建活动,开展评选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丈夫“五评”活动,建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协会等组织并积极发挥作用,努力促进乡风文明。2012年来,全市共评选文明户、十佳农户等2.8万余户,评选好婆婆、好媳妇等文明个人5.2万余人。上蔡县在农村开展的“三进三争”活动,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确山县莲花村的“和谐莲花”农民文化节已连续举办8届。
第五节 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一、学习雷锋活动
20世纪80年代初,在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中全区成千上万的青少年、干部、工人、战士、医务人员学雷锋、树新风,为群众送温暖,办好事蔚然成风。1983年后,学雷锋活动进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每年的3月为学雷锋活动月,全区数以万计的团员、青年、解放军战士、大中学学生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在雷锋精神鼓舞下,走向社会、走向街头、走向农村,向广大群众提供劳动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和法律咨询,全区上千个学雷锋小组、青少年服务队深入家庭院户,为军烈属、老红军、五保户、敬老院、困难户买煤买面、打水扫地、送货上门、送医上门、义务维修、送技术上门、助耕助收,把雷锋精神送到千家万户。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学雷锋精神,做“三好”学生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区各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规范化服务、微笑服务、站立服务、限时服务,以雷锋为榜样争做“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文明班组、文明科室、文明个人使雷锋精神深入社会、深入人心。1990年1月,针对当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蚀及“一切向钱看”不良风气的影响,地委转发地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团地委、地区妇联办事处、工会办事处、地区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倡导和发扬雷锋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指出,雷锋精神是时代的精神,在新形势下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对推动全区两个文明建设,树立一代新风尚,培养“四有”接班人,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定社会主义方向,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将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地区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联系实际,改进方法,把学雷锋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并持久地坚持下去。在地委通知转发后,全区各级组织非常重视,认真组织,结合形势及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计划,完善措施,掀起又一轮学雷锋见行动的新热潮。1990年4月地委宣传部、地区文指委又组织选拔李相亭、贾惠业等10名学雷锋先进模范人物组成“驻马店地区学雷锋、爱岗位职业道德教育报告团”赴全区九县一市进行巡回报告,用身边的典型示范进一步弘扬新形势下的雷锋精神。在学习雷锋精神的基础上,党的领导干部着重学习党的好干部焦裕禄,工矿企业职工着重学习“铁人”王进喜,商业服务行业职工着重学习赵春娥,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着重学习史来贺,青少年学生着重学习赖宁,残疾人着重学习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雷锋精神在全区的各个行业、千家万户开花结果。1983~2000年,全区共成立学雷锋小组1100多个,在全区各行业涌现出的学雷锋先进模范人物层出不穷。
进入21世纪,全市深入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天中”为主题的青年志愿服务月活动,围绕全国东西合作会中,参与了盛会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服务,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市红十字会认真做好ICB国际红十字项目在驻马店市的试点工作,广泛招募志愿者,建立志愿者管理体系。志愿者2万余人。根据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和服务工作需要,成立灾害应急救援队等9个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09年,李荣华等100名同志被授予“驻马店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黄淮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10个单位被授予“驻马店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荣誉称号。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到志愿者行列,使崇尚和参与志愿服务成为新的社会风尚。
2012年3月5日是“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9周年纪念日,市文明办和团市委共同举办“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市直及三区的百家文明单位上千名志愿者参与,开展雷锋事迹大型图片展、便民维修服务、慰问敬老院老人、志愿者协会招募、义务保健咨询、发放宣传小画册、市直单位相关政策解读、文明交通劝导等系列活动。驻马店市正式成立全市文明单位志愿服务总队,统一标志服装。仅市直就注册146支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7000余名志愿者,全市共有800余支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27000余名志愿者。8月下旬~11月底,组织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在全市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引导百日集中行动。各文明单位志愿者统一穿戴小红帽、红马夹,持指挥旗,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倡导交通文明,营造文明出行环境。举行全市“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河南日报、大河报、东方今报、河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制定具体方案,深入落实各项关爱举措,举办各类关爱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
二、广场文化活动
广场文化活动是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新方式。1998年,地区文明委把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作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件实事之一,列入工作要求。各县市采取有力措施,推广普及。到2000年,全区已形成相对固定、活动经常、初具规模的文化广场10个,覆盖了全区各县市,每年演出100多场,观众达20万人次以上。
广场文化活动以城市广场为平台,群众自娱自乐,活跃了城市居民的文化生活,受到广大人民的普遍欢迎,成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景观。广场文化活动的特点一是主题鲜明,参与面广。广场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正气,鞭挞社会丑恶;反映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二是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在操作上,一般由党委宣传部牵头,文明办协调,文化部门具体组织,演出单位轮流承办,有关部门积极协助。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场文化紧扣时代主题,反映社会热点,反映部门工作;面向群众,坚持多样化,既有文艺晚会、电影晚会、戏剧晚会,又有合唱比赛、音乐比赛、健美表演等节目。
三、“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中央文明委成立后,提出的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创建活动。1997年7月15日,中央文明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活动作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各级文明委要围绕解决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4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行动,组织专项战役,进行重点治理。
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委的指示精神,地区文明委和各县市结合实际,迅速行动,很快掀起了活动高潮。当年全区的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从8月至10月,分为三个内容:一是规范市民行为。主要通过大众传媒和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动员,发动群众,狠抓文明公约和市民守则的宣传教育。组织专职和业余监督队伍纠章整顿,举行“告别不文明行为签名”活动;加强对部分市民群众不良行为的软性和硬性约束。二是整治环境卫生。主要是净化、美化市容,清除垃圾,清除违章搭建,解决乱摆乱卖,搞好主要街道、车站、商业区等场所的环境卫生,下大力气治理出入市口,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的脏乱差问题,使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新的提高。三是整顿交通秩序。重点解决城市交通和公共场所的秩序和管理问题。全区利用举办展览、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志愿者、小交警等配合专业管理人员上街纠正各类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第二阶段是1997年11月~次年3月,分为两个内容:一是提高服务质量。重点以深化医疗卫生、金融、公用事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的“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承诺活动为重点,推行承诺公示制、群众评议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使各个行业服务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二是破除陈规陋习。重点解决封建迷信、赌博、婚丧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问题。全区各县市村镇都先后成立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还通过各种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为不断把“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向深入,地区文明委于1998年5月15日制定《驻马店地区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提出主题不变、充实内容、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做到巩固、提高、延伸、辐射,服务大局,服务群众。这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98年5月中旬~6月底,以开展各种扶贫助困活动和提高服务质量,争创一流,创建文明行业为重点。第二阶段,7月初~9月底,以加强公德教育,文明社区建设为重点,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第三阶段,10月初~12月底,以改善生活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文明村镇建设。为配合活动的开展,各县市都开设了各类文明学校,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力度。地区文明委于1998年10月编写出版《文明言行指南》一书,发放全区。还广泛开展“万人捐、助万人,为下岗职工送温暖”活动。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力度,从农户和集镇入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完善基础设施,整治村容镇貌。加强农民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组织开展“三户一村”、文明乡镇、文明村评比活动,使“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农村蓬勃开展。
2008年,在全市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各类活动。
四、“热爱河南,增辉中原,建设美好驻马店”活动
“热爱河南,增辉中原,建设美好驻马店”活动作为全省开展的“热爱河南,增辉中原”活动的组成部分,开始于1999年4月。这项活动连续两年。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外部环境。
1999年4月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印发《“热爱河南,增辉中原,建设美好驻马店”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成立“热爱河南,增辉中原,建设美好驻马店”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抓“三整治一提高”即窗口行业综合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秩序整治,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围绕如何树立良好的地区形象、行业形象和个人形象,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行业单位以“影响形象的突出问题到底是什么”为主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查摆、自查自纠活动。通过综合整治、自查自纠,解决一批车站、景点、中心商业区、集贸批发市场等窗口地区在经营秩序、治安秩序、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令停业整改或限期整改场所300多处;取缔不法营业场所26家;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00多件,端掉制假、售假窝点12个。
各县市在成立“增辉”活动机构后,精心设计载体,制定活动方案。西平县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星级文明工程”竞赛活动。确山县在全县开展“四创、四争、四下乡”活动(即创文明城市、文明集镇、文明村、文明户,行行争一流,人人争第一,环境争最优,形象争最佳和文化、科技、卫生、法律下乡)。汝南县提出文明城市建设做到“四高、四点”(即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档次、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水平,抓好亮点、培植景点、建设场点、治理乱点),同时,制定7项加强城市管理的措施,使县城面貌明显改观。各县市还将“增辉”活动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评,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增辉”活动的开展。
2000年,全区将“热爱河南,增辉中原,建设美好驻马店”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载体,继续向深层次发展。3月20日驻马店地区文明委印发省委书记马忠臣同志关于“增辉”活动的重要批示和《驻马店地区2000年“增辉”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开展强素质,争一流,树形象活动。二是开展讲信誉、守信用、创名牌活动。三是开展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四是开展“城乡携手,共建文明”活动。进行三个战役:一是社区综合治理,主要解决社区道路硬化、垃圾清运、道路照明、植树种绿和社区治安、社区服务问题。二是城市河道治理,解决河道清理、垃圾清运、河岸硬化、绿化、美化和水体污染问题。三是旅游环境治理,解决环境脏、乱、服务质量差,影响驻马店形象的问题。各县市也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如确山县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平舆县开展的“整理河道美景,建设美好新平舆”活动。同时全区各地还广泛开展“树身边典型,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