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1年1月17~20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实出席大会的代表534人,因事请假2人,符合法定人数。1月19日下午,驻马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选举路俊福为驻马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宋璇涛为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天敏、傅全华、杨锡华(女)、李运亭、宋怀、刘元成、汪祖荫(女)当选副主任;王振国、段腊梅(女)、韩连峰、郭鹏亮、霍好胜、张德轩当选副市长;选举袁永新为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祖伟为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二德当选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并选出驻马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8人。
二、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1年3月2~7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团11个,正式代表547名,选举路俊福、李天敏、傅全华、杨锡华(女)、李运亭、宋怀、刘元成、汪祖荫(女)、李二德为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会议共召开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关于200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驻马店市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3月6日上午,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体代表投票选举许国彦、宋中贵、陈保全、彭桂新4名同志为驻马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路俊福作题为《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转变作风、求实苦干,全面开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局面》的讲话。
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2年11月26~27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选举产生驻马店市出席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日,出席大会的市一届人大代表542名,分属县区和解放军(消防武警支队)11个代表团。本次大会主席团选举路俊福、李天敏、傅全华、杨锡华(女)、李运亭、宋怀、刘元成、汪祖荫(女)、李二德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出席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73名。11月27日上午,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驻马店市出席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名。
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3年2月19~23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应参加大会代表542人,实到536人,其中男性占75%;女性占25%。中共党员占70%;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占14%。汉族占94%;少数民族占6%;本科以上学历占32%;大专学历占35%;初高中学历占33%。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驻马店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
五、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04年3月22日~3月27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路俊福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天敏、傅全华、杨锡华、李运亭、宋怀、刘元成、汪祖荫、李二德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宋璇涛,副书记、代市长化有勋,市委副书记郭瑞民、丁巍,政协主席李焕庭等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大会听取、审议通过《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关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驻马店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大会选举化有勋为驻马店人民政府市长;张志超为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军、王广辉、闫超、郭绍伟、崔少卿、董捍东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7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路俊福作《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奋力实现天中崛起》的讲话。
六、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05年2月26日~3月1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大会审议通过《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驻马店市200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驻马店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表彰驻马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
七、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2006年3月22~25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大会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驻马店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驻马店市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路俊福同志辞去驻马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通过关于接受傅全华、李运亭同志辞去驻马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通过关于接受陈保全等8位同志辞去驻马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通过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选举了李焕庭同志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乔登华、王素平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二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7年3月27~30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做报告》;审查和批准《驻马店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驻马店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段腊梅当选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化有勋当选为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杰、乔登华、王素平、崔允成、张文清、冯玉梅当选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义生、耿广智、张德轩、武国定、孟宪飞、郜秀菊、刘金志当选为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永新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志超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二德当选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丁洪远等39位同志当选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7年12月18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60名驻马店市出席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8年4月8~14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大会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驻马店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驻马店市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和《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刘国庆为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市长。
四、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9年3月24~27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大会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驻马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驻马店市2008年财政预算报告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和《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增长的决议》。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刘玉明为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苗建勇为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庆照为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10年2月23~26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驻马店举行。2月23日,驻马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市会展中心开幕。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化有勋、刘国庆、杨喜廷、段腊梅、张杰、乔登华、王素平、崔允成、张文清、冯玉悔、李二德在主席台前排就座。段腊梅主持大会并宣布大会开幕。市领导邓来法、陈义生、贾英豪、李平、赵焕之、李宝清、武国定、郜秀菊、张宪中、李明,以及退休老同志刘心铭、路俊福、欧阳忠宽、李焕庭、王振国在主席台就座。部分驻驻全国、省人大代表,出席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大会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驻马店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驻马店市2009年财政预算报告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和《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马聪等9人为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六、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11年2月22~25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大会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驻马店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的报告》《驻马店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报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做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
第三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2年5月14日至18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驻马店举行。大会表决通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驻马店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的报告》《关于驻马店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做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大会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和大会总计票人、副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喜廷当选为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杰、张德轩、乔登华、王素平、崔允成、张丽彩当选为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斌周当选为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聪等37人当选为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国庆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市长,武国定、郜秀菊、乔建宏、戚存杰、冯玉梅、杜中强、王明威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苗建勇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庆照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2年12月23日至24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驻马店举行。大会依法选举产生驻马店市65名出席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3年2月19日至21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驻马店举行。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做报告》;审查批准《驻马店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的报告》《驻马店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做报告》《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
做报告》。大会依法补选两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四节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和委员若干名组成,对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举行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按照法律规定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同时,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2001~2012年,按照《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77次,其中一届42次,二届31次,三届4次。会议依法行
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汇报、述职评议、对全市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