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施政举要
第一节 推动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驻马店地委、行署在农村开始以土地承包为主要特征的改革,改革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撤社建乡,撤队建村,为深化农村改革开辟道路,促进全区农业的蓬勃发展。十二届三中全会后,全区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以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自主权,建立有利于发展商品经济的经营体制。党的十三大以后,驻马店以落实和完善企业经营责任制、改革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加快计划、投资、金融、物资、流通等领域的配套改革,促进全区经济加速发展。1992年以后,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定,全区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抓大放小”“三改一加强”,顺利完成国有企业脱困目标,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农村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整农业经济结构,推动农村经济走向市场,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六大以后,全市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社会事业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优化环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农村经济改革
1979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不得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取缔”,并制定包括建立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发展农业生产力的25项政策措施。省委也做出《关于农村若干经济政策的补充规定》。1979年春,驻马店地区开始在农村推行以小段包工为主的生产责任制。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1月18日,地委召开各县(镇)委、公社党委第一书记、主管农业的书记、县(镇)农业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先进大队代表,及地直各局委负责人参加的3级干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决定》,研究加快农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会议肯定的几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包括:定额管理,小段包工;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五定”(定劳力、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工分),多劳多得,不联系产量;生产队在“三不变”(所有制不变、核算单位不变、统一分配不变)、“三统一”(统一计划、统一投资、统一管理农业机械)的原则下,划分若干作业组,实行“六定”(定劳力、定土地、定耕畜、定农具、定产量、定工分)“一奖”(超产奖)责任制,联系产量,超产奖励;大包干,即生产队对作业组定劳力、定土地、定耕牛、定农具,作业组向生产队包计划、包征购、包积累、包提留。同时,地委认为一心想生产队分田单干、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的做法是错误的,要求予以纠正。
至1979年底,63%的生产队把自留地分到户,全区34594个生产队,有16895个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有1502个实行生产队对作业组“五定”;有1604个生产队定工到组,联系产量,超产奖励;有2255个生产队对作业组定劳力、定土地、定耕牛、定农具,组向队包计划、包征购、包积累、包提留,即大包干;有10466个生产队把部分易于计算产量的作物统一耕种,由管到收,定产到劳力,联系产量,实行奖罚;有223个生产队把全部作物由管到收定到劳力,联系产量,实行奖罚;采用其他形式的有1476个,其中73个生产队分田单干。但此时一些地方的干部怕犯右倾错误,在实行生产责任制上放不开手脚,全区37%的生产队仍将自留地归集体耕种,影响社员生产积极性的发挥。
1980年10~12月,地、县、公社分别召开座谈会、三级干部会,研究进一步完善生产责任制问题。对包产到户(单干),不提倡,但允许继续实行。同时,根据上级政策,适当上调农副产品价格。当年底,全区实行包产到户或大包干的生产队有38%。随着形势的发展,社员群众纷纷要求改变联产到劳的责任制,实行大包干。地委要求县、社及时予以引导,有计划地搞统一经营,包干到户,避免出现放任自流现象。至1982年7月,全区农村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生产队占8%,包干到户的则达到91%。至1982年底,全区98%的生产队实行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7月,地委在新蔡县召开全区调整土地和宅基地工作现场会,明确农村社队土地一律归集体所有,分配给社员的宅基地、自留地、责任田、责任山,社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买卖,不准转让,不准出租。调整承包土地,生产队要评议土地等级,确定10%左右的机动地块,每户承包土地应适当连片,以3至4块为宜,过多不便耕种管理。促进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过程中社员承包土地过于零碎,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的解决。1983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8.7亿元,比上年增长41.2%。农村各种类型的生产专业户、经济联合体和社队企业蓬勃兴起,到1984年底,全区专业户发展到131113户,专业户和参加经济联合体农户已占总农户的13.72%,社队(乡镇)企业发展到5556个。
1985年1月17日,地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改革农产品统派统购制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1985年,全区经济作物种植占农作物总面积的比重由1984年的19.8%上升到23.26%;林木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1984年的23.2%上升到26.8%;乡镇企业占农村经济总产值比重由1984年的14.6%上升到24.7%。
1991年,全区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综合配套、稳中求进、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有利于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农民共同致富为基本要求,在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完善农产品流通体制,逐步建立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运行机制。
1992年,驻马店地区的农村改革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为宗旨,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狠抓乡镇管理体制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完善农民承包合同的同时,加强对荒山、荒滩、荒地、果园、牧场、河塘水面等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国家、集体和个人责权利关系,进一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1993年,全区在巩固、完善和稳定农村基本经济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行以“三放一加强”(即放开农业种植权、放宽土地使用权、放活经营自主权,强化市场在农村经济中的调节作用)为重点的改革。年初,行署制定下发《驻马店地区关于大力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企业的意见》,并颁布与之配套的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至12月底,全区农村股份合作企业发展到700余户。1994年,全区共发展较规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2097户,其中新建988户,改组1109户,股金总额达36亿元,实现利税12778万元。1995年,全区继续深化农村工作,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工作,选择20个乡镇作为地区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全年全区共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企业3500户,其中西平县发展1200户;发展市场农业,搞活农村流通;以贸工农一体化为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区县、乡(镇)、村、个体(联户)4级服务组织配套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
1996年,地委、行署制定《关于选择20个乡镇进行改革、发展、建设综合试点意见》。大力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截至12月底,全区农村股份合作企业4000多家。1997年,成立“地区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济组织,试点镇区基础设施和面貌得到改观,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1998年,继续积极稳妥推进22个改革、发展、建设综合试点乡镇工作。重新调整“地区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驻马店地区改革、发展、建设综合试点乡镇监测考核办法》《综合试点乡镇监测考核表》,促使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全区各试点乡镇从当地发展和建设的实际出发,有侧重地选择改革项目进行探索,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对机关人员实行择优录用、优化选择、明确职责、各尽其能,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在乡镇企业中大力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组建企业集团。改进投资方式,建设多元化投资体制。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2000年底,24个试点乡镇农业社会总产值达9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其中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63.3亿元,较上年增长18.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70元,较上年明显增长。
2001年,全市开始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至2002年底,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民负担平均减轻37%。2004年,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农业税调整和直补政策,农民实际减负增收4.23亿元。2006年,全部免征农业税,农民负担大大减轻。2007年1月,驻马店市启动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目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8年,全面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从“三林”(林业资源枯竭、林区经济危困、林农生计困难)问题入手,突破体制障碍,优化资源配置。全市林业用地面积380万亩,其中集体林地294.26万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77.4%。集体林地中,山区集体林地面积226.69万亩,平原集体林地面积67.57万亩。已承包到户面积184.24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81.3%。其中集体林拍卖面积33万亩,租赁经营30万亩,承包经营118.96万亩,股份合作造林17.04万亩,作价转让集体林经营权面积6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村财政收入,为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活力。2011年,各县区和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林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强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市共完成337.09万亩集体林地的确权到户、登记发证工作,林改工作涉及人口466万人,涉及农户108.6万户,全市发放林权证9.9万本,林改宗地12.27万宗。10月25日全市林改主体任务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
二、城市经济改革
1979年4月,中央制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11月7日,地委转发河南省政府《关于地方工交企业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试行办法》和《关于扩大集体所有制企业权力试行办法》,决定在正阳皮件厂、驻马店镇塑料厂、帽服厂、上蔡鞋厂、西平面粉厂等单位进行扩大集体所有制企业权力和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工作。尝试在企业内部推行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选点试行厂长负责制;国企小型企业普遍推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的办法;一些小型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集体和个人承包或租赁给个人经营;建筑行业实行招标承包。1980年4月,地委批转《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区开展物价大检查,按照中央精神,保证党的物价政策正确执行。同年,全区开始清退计划外用工,到1985年4月,全区按政策清退2.31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0%。
1984年12月,地委、行署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把驻马店市和西平县作为全面改革的试点,以地区电表厂、地区化肥厂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1985年,以企业改革为主的城市经济改革逐步展开。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对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建立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的新型流通体制,坚持国营、集体、个人一齐上,强化市场竞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系,推进技术进步;搞好综合配套改革。当年,全区工业总产值9.65亿元,比上年增长41.91%;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3.64亿元,比上年增长21.46%。
1992年4月和6月,地委、行署先后下发《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使我区经济再上新台阶的意见》。全区企业改革以转换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为主要内容,按照“统一安排,重点突破,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的思路,狠抓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大力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进行投入产出总承包试点,上半年,选定地区运输公司、地区化工总厂、西平轴承厂3家企业作为投入产出总承包试点。下半年,地区秀山水泥厂、龙山水泥厂、电表厂、塑料设备厂也相继签订承包合同。推行股份制试点,在1991年地区百货站商业大厦和亚西咖啡厂进行股份制试点的基础上,组建“驻马店中意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发时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试验和探索,大多数试点企业都获得较快发展。同时,抓好国有商业“四放开”(即放开国有商业的经营、价格、分配、用工)改革和小型企业的租赁经营,至1992年底,全区共有227户国有商业企业实行“四放开”经营。
1993年,全区企业改革以实行股份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多种资产经营形式,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制定《关于1123改革工程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行股份制的意见》《关于地直企业推行股份制的操作意见》和《推行股份制试点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4个相互配套的文件,明确推行股份制的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规定。12月底,全区共审批股份制企业94户,其中国有企业改组19户,集体企业改组47户,新组建股份制企业28户,股本金额1.65亿元,个人股5446万元。同时还组建28家企业集团,对部分亏损严重或资不抵债企业进行破产、兼并或拍卖处理。全区国有商业企业全面推行以“三包两保六自主”(“三包”是指企业上缴包干,包国家资产保值增值、包技改还贷和老包袱有计划消化;“两保”是指保国家税收、各企业利润和管理费上缴;“六自主”是指自筹资金、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国有民营和公有民营改革。当年,全区商、粮、供、贸、物5大系统实行国有民营和公有民营改革的6541户小型企业,一部分实现扭亏、减亏,少数企业实现扭亏为盈。1995年12月底,全区153户股份制企业75%以上运营良好。
1996年,全区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中心环节。地委、行署成立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相继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放活国有小企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为全区企业改革提供领导保证和政策依据。抓好地区华中医药集团公司和地区植物油集团公司两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论证、报批和试运行工作,使两家企业顺利进入省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行列。确山水泥厂、龙山水泥厂、秀山水泥厂3家企业共同发起组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较为规范的企业集团“河南豫南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重国有小企业的放开搞活和对现有股份制企业进行规范、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大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力度。1997年,全区县属国有企业493家(其中工业179家,商业314家),采取多种形式改制的有239家,占国有企业总数的48.4%。集体企业191家,采取多种形式改制的92家,占集体企业总数的48.2%。1998年,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突出企业改革重点,全区国有集体企业295户(包括商办、粮办、工业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241户,占81.7%。大型企业5家,5家大型企业中有3家按照《公司法》改为股份制企业。1999年成立的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成为全市首家股票上市企业。
2001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加快,中小企业改制面达到70%以上。2003年,国企改革力度加大,全市140户拟改制企业中,有124户完成了改制任务,其他16户企业正在改制中。2004年,国企改革继续推进,全市140户拟改制企业中,有130户完成改制任务,占拟改制企业总数的94%。2005年,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2006年,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全市140户拟改制企业有137户完成改制任务。2008年,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商贸、建筑、交通等领域改革全面启动。2009年,积极推进国企战略重组及地方铁路、供销系统等非工业企业改革,加快市直局属企业脱钩改制步伐。完成市影剧院、豫剧团转企改制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同时扩大招商,推动扩大出口带动。2010年,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成效明显,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增收节支13亿元,金融服务和投融资平台建设得到加强,全市银行机构存款余额970.37亿元,贷款余额499.4亿元,利用资本市场融资29.33亿元,实现保险费收入48.24亿元。2011年,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12家国企完成改制任务。
三、政治体制改革
1979年10月,根据省政府通知,撤销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行政公署为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是驻马店地区最高行政机关,最高行政首长为专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1980~1981年,各县(市)相继撤销县(市)革命委员会,重建县(市)人民政府。并恢复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建立各县(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83年1月,全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1~6月,8县11个公社开展试点工作。9月,全区进行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精简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调整领导班子,减少领导职数,建立离退休制度;调整、裁并机构,克服中间层次过多、职能分工过细矛盾,取消委一级层次,实现政府直接领导局、办,合并业务相近局、办成综合性大局;与经济体制改革相结合,将具有经营性质的局、公司改为经济实体,定为企业性质。10月,行署工作部门中,撤销4个委,合并17个委局组成8个局,将7个局、社、部、公司改为经济实体,把11个单位定为县级或副县级事业单位。11月,地委、行署下发《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方案》,规定在改革人民公社体制时,现行行政区划不变,撤销公社建制,建立乡党委、乡政府和乡经济联合社。至1984年2月,全区190个公社,改建为191个乡(镇),全部建立乡党委、乡政府、乡经济联合社3个班子。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建立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原生产队不变。6月,地区党群系统共有部门14个,行署行政及一级事业单位37个,一级企业单位7个,地直部门共58个。
1992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驻马店地区为“小机关、大服务”改革试点区。5月制定改革方案,6月经省委省政府两办批准实施,到年底,全区地县(市)两级共精简内设科(股)室889个,分流人员10342人,兴办各类经济实体2438个,投入资金323310万元,实现产值(含销售收入)1亿元,获纯利3665万元。全区196个乡镇党委、政府共分流干部职工3737人,兴办经济实体1116个,投入资金7935万元。创产值5413万元,获纯利552万元。为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1993~1995年,驻马店地区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精心修改地、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驻马店地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改革配套文件,认真安排部署实施机构改革工作。至1996年2月底,9县1市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经地区编委审核后,经地委、行署批准实施。县市党政机构由原来的566个,精简为317个,精简26.3%。全区县市行政编制总额7230名,比现有10565人减少3335人,精简36.1%。1996年11月中旬,全区乡镇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会议在遂平召开,下发《关于乡镇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1997年,全区党政机构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2000年,在国务院批准驻马店撤地设市。2001年1月24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举行揭牌仪式,市委书记卢大伟、市长宋璇涛为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揭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成立。当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全市开展市县机构改革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取消、下放和合并行政审批事项271项。2002年,全市完成市县乡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贯彻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规范政府行为;理顺市与市辖区之间、县区与乡镇之间的关系;精简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直党政机构设置43个,比原有的57个减少14个,精简24.5%。其中,市委设置7个工作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与市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办公机构;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监察局与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不占政府机构个数),1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比原来的46个减少12个,精简26%。县级党政机构设置320个,比原有393个减少73个,精简18.6%。乡镇行政机构统一设置为3个办公室。全市市县乡行政编制由16398名减为12364名,精简比例为24.6%。其中,县机关(不含驿城区)行政编制由6450名,精简为4966名,精简23%;乡镇编制由原来的7400名,精简为5402名,精简27%。全市政法机关编制由原来的3400名,精简为3060名,精简比例为10%。2003年,全市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取消、合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94项,市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启用。
2004年9月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府机构变化情况:撤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物资流通中心、市商业贸易中心、市轻纺工业中心、市医药贸易中心、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新组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挂市外商投资服务局牌子)。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物价局牌子)、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改组为中小企业服务局(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牌子)。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并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商务局挂市外商投资服务局牌子、中小企业服务局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牌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30个(市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机构个数),直属特设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13个。同年,市编办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市级37个部门原有51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调整,拟保留235项,减少278项,精简54%。遂平、汝南、正阳等6个县区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建立行政服务大厅。
2005年10月14日,召开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同年,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机构变动等实际情况,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对外进行公布。保留政审批事项313项,减少316项(其中取消129项,下放9项,不列入审批事项131项,合并减少47项,减少54.6%),增加50项。有审批事项的部门或单位由42个减少到37个,行政审批事项比2003年减少266项,减少46%。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撤销合并乡镇24个,分流人员22452人,共取消、合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48项。
2008年,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和审批运行机制,对逾期不能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或不反馈意见的,视为自动取消,对于新增审批事项,不经批准,不得实施审批。清理后,取消21项,下放县区2项,更名8项。取消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157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38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逐步规范。
2010年1月8日,省委、省政府批复《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后,市委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研究改革方案,按照省批复的方案,制定《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驻马店市县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明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改革重点和方法步骤,规定县区政府机构限额。印发《关于做好市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报批工作的通知》,对“三定”的内容、格式等提出明确要求。部门的内设机构以适应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为依据,精干设置。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相关科室职责相应划转,并按要求重新整合,突出工作重点。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对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整合,按照正确履行职能的原则,加强重点业务科室,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编制原则上每个科不少于3人。在新组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大科室试点。新组建或调整的部门,按照“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对行政编制重新核定,有增有减。其他部门的人员编制均没有增加,市县政府行政编制总数没有突破。部门领导职数的核定,个别因机构调整等原因超职数配备的,允许作为特殊情况在一定时间内过渡。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职数严格限定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部门。
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进展,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发改委的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环保、教育、人口计生、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政府组织结构得到优化,撤销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完善就业保障体系。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工业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将原来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责交由市农业局承担,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服务“三农”的管理体制。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确须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明确音像制品、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职责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承担,电影管理职责统一由市广播电视局承担。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受追究的工作思路,在注重配置部门职能的同时,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明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责任。对存在的各种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清理和规范,对于确需保留的,一般不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明确由相关科室承担相应的任务。
2010年,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取得进展。开展对全市成人职业学校的调研工作,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要求卫生技术人员达到编制总量的80%以上,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占编制总量的15%以上。10月,完成全市172个乡镇卫生院8530名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撤销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和市广播电视稽查队,成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不突破原文化、广电执法机构编制的原则下,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经费形式、人员划转等事项进行明确。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稳步推进电影发行公司等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收回事业编制,妥善安置所属人员;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站等4个单位的经费形式由财政差供改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调整市直中等职业学校的机构编制,重点支持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就业率高、起示范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淘汰一批办学条件差、学校规模小、社会效益低的中等职业学校。
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基本完成。全市核准6403个单位、151263个岗位,全年先后为教育局等19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93人,指导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98人。通过单位自查、评估检查和限期整改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确保市县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限额“两个不得突破”,进一步调整完善事业单位布局。针对城市框架拉大、园林管理任务较重和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要求,重新明确市园林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在市园林局挂驻马店市城市绿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成立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园林绿化科研所等6个机构。明确南海公园、置地公园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从而确立城市公园的社会公益地位。将市委党史研究室由市委办公室管理调整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将市法学会列入群团序列,由市委领导联系,市委政法委代管。规范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方案,开发区设置工作部门20个,群团机构7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派出机构4个。
2012年,完成对市级保留的280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和规范,取消16项,下放5项,更名4项,改变审批方式2项,改变审批机关2项,增加1项,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60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修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表》,完善“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推进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推广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推进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体制机制创新。平舆、上蔡、泌阳3个县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指标符合上级文件规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升格为副处级。完成警务体制改革,实行大派出所制,保证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符合要求。撤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设立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成立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驿城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和驻马店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先后在驿城区、汝南县、上蔡县试点成立综合执法机构。
第二节 发展农村经济
一、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地、县(镇)先后召开各级干部会议,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着重解决工作重点转移的认识问题,并结合“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解放思想,转变思路。驻马店地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以及省委《关于农村若干经济政策的补充规定》,从1979年春开始,在农村推行以小段包工为主的生产责任制。1980年10~12月,地、县、公社党委分别召开座谈会、三级干部会,学习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生产责任制。年底,全区实行包产到户或大包干的生产队已达38%。1981年4月,地委、行署制定《驻马店地区关于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实行办法(草案)》,在农村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1982年底,全区98%的生产队实行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3年12月16日,地委、行署下达《关于大队、生产队体制改革意见》。原大队、生产队的规模不变,撤销大队建制,将大队改为村,建立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原来的生产队继续沿用生产队的名称。1984至1985年,中央明令规定土地承包15年不变,进一步提高农产品价格,使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发展完善。1985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180906万元,其中种植业139318万元,林业4980万元,牧业23561万元,副业11934万元,渔业1113万元。同年,全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改革农产品统派统购制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当年,全区农业生产总值达18.09亿元,为1950年的8.66倍,比1978年增长130%,年均增长16.75%。粮食总产达23.48亿千克,棉花总产1549万千克,油料总产18174万千克,分别比1978年增长32.35%、6.4%和346%。林、牧、副、渔各业都有大幅度增长,农村经济开始由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
198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部署》下发后,地委、行署研究制定《贯彻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继续搞好农村改革,搞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步伐,依靠科学技术振兴农业。同时,认真落实农村有关经济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帮助贫困乡脱贫致富。全区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在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增长的前提下,进一步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抓好“三个调整,三个突破”:即抓农林牧副渔五业结构的调整,从林果、畜牧业上突破;抓农工商产业结构调整,从乡镇企业上突破;抓种植业结构调整,从经济作物上突破。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种植业千元亩、养殖业千元户、工副业收入人均超百元、粮食人均占有过千斤的竞赛活动。1987年3月10日、19日,地委、行署先后制定《关于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的意见》《关于加强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1988年,全区继续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调整种植业结构,引导农民扩大经济作物面积,特别是高产经济作物面积较1987年增加12.5%。通过采取放活农业科技人员、完善科技网络、抓好技术培训等措施,搞技术承包80多万亩,培训农村技术人员42万多人次,推广间作套种、保护栽培、病虫害防治和良种使用等技术。同年,按照“兴利除涝两手抓”的指导思想,积极配合进行板桥水库复建、宿鸭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并完成各种水利工程2.1万公顷,全区恢复和新增除涝面积41万亩、旱涝保收田43.2万亩。虽遭受夏秋两季严重干旱,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989年4月,地委、行署做出《关于发展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达到新增除涝面积40万亩、旱涝保收田6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80万亩、小流域治理面积100平方千米。争取3年实现人均7分水浇地,5年实现1人1亩旱涝保收田的目标;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在稳定、完善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审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稳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稳定粮食作物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适当增加经济作物面积;大力推广、普及农业适用技术和知识,推进科技发展,走科技兴农之路;在治理整顿中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大力发展户办、联户办企业,抓好乡、村集体企业。同时,加强和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级,强化乡级,恢复和建立村级服务组织。1990年,全区贯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明确发包与承包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坚决制止频繁调整土地,确需调整的土地,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稳妥进行;在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做好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推行土地有偿承包和发展新的集体合作组织;人少地多或二、三产业较为发达的地方,稳妥试行“两田制”(责任田、口粮田)或“三田制”(责任田、口粮田、承包田);本着“完善县级、强化乡级、发展村级”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重点试行“三级四结合”(县、乡、村,行政领导、技术、资金、物资四个系统)的集团性双向承包;搞好乡镇“七所八站”的整顿和建设,深化乡镇“七所八站”的体制改革。在整顿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条块结合、乡级管理”的体制,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1991年,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进展,全区建立县级培训中心9个,乡级各类服务站1468个,20%的行政村能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50%的村能提供农业生产环节的服务。6月3日,板桥水库复建工程竣工,复建后总库容6.75亿立方米,最大泄洪量每秒1.5万立方米。水库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发电和城市供水功能。11月18日,国家重点治淮工程项目杨庄滞洪区工程在西平县破土动工。
1994年,全区坚持“巩固成果、稳步深化、选准重点、加快推进”的原则,进行农村改革,加快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济组织的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公司加农户经营组织,使生产、流通、销售逐步配套成龙,使工农商贸技结成利益共同体,探索城乡结合、工农结合、农商、农贸、农技结合的新途径。全区在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前提下,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油料、蔬菜、瓜果等经济效益好的作物,形成以正阳、汝南、确山、泌阳为主的花生生产基地,以西平为主的蔬菜生产基地,以正阳为主的瓜类等多种经济作物生产基地。以“红旗渠精神”怀竞赛为载体,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努力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发展农村经济。10月14日,行署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行署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1995年,基本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和70%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1996年,全区各级政府突出抓好温棚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畜牧业规模经营,强化农业项目建设、富民工程和小康村工程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改革4项工作,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划任务。3月27日,行署印发《驻马店地区“九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明确1996~2000年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确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实现目标所采取的各项措施。1997年,行署突出抓好畜牧业开发、高效农业开发和富民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项目带动战略,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年”活动,8月15日,驻马店地区亚世达农业科技示范园被列入“河南省高效农业示范园综合开发技术研究与示范”重大项目,成为全省8个试验示范园之一。完成平原绿化达标任务和扶贫开发任务。11月24日,地委、行署制发《关于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1998年初,行署要求各县(市)委、政府及地直有关部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要抓好4项重点工作,即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区域开发,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推广。要求建立一批高效农业经济示范区,重点是高效农业、畜牧养殖业和优质林果业。5月13日和6月1日,行署先后出台《驻马店地区1998年~2000年畜牧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驻马店地区实施农科教结合的意见》。8月、9月,先后在区内建成“农业部豫南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和“河南省鑫种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提高农业产业化服务水平和质量。1999年,全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全面进行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至年底,全区2896个村委,有2809个村完成土地延包工作,2600个村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同年,地委、行署制定《关于继续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速农业技术革命进程的方案》,重点落实“种子工程”、“沃土计划”、立体栽培、科学养殖、病虫害防治等关键性技术措施,使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2000年,全区农村工作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调整种植结构,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以发展畜牧业为重点,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以小城镇建设为突破口,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地委、行署要求在结构调整中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农产品买方市场初步形成之后,必须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市场信息服务;在全区全面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速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切实加强农业开放开发,促进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为做好夏粮的购销工作,行署要求把夏粮的购销进行有机结合,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注意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村大局的稳定奠定基础。通过优化农作物品种,发展畜牧养殖来,落实好粮食政策和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当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69.9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63.9万吨,蛋类产量20.2万吨,水产品产量2.78万吨,畜牧业产值62.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905元。农业生产条件继续得到改善,年末,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512.9万千瓦,农用拖拉机31.34万台,农用汽车5.02万台,全年农村用电量6.5亿千瓦时,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1.82万公顷。
2001年2月8日,市委召开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同年,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出现的财力缺口,全市将财政转移支付和村级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积极稳妥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大幅度削减开支,培植新税源。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是指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是指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和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是指改革现行村提留的征收和使用办法。至年底,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民负担平均减轻37%。
2002年6月27日,全市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总结暨“三级联创”先进单位表彰大会召开。会议总结学教活动的经验,表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县和先进乡镇、先进村的党组织,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巩固和扩大学教活动成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003年,全市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推进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驻马店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区内契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农村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全市农业税收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推行农业税征收公示制度,抓好农业税收政策的落实,推动农村税费改革。全年全市“农业四税”(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累计完成6.40亿元,为年计划6.78亿元的94.5%,较上年同期增长4.1%,增收0.25亿元。2004年10月,市政府研究解决乡财县管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等问题。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县200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而后有序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政策上卡死非粮食购销企业,各县区粮食局超编人员分流;农村信用社改革以增资扩股为重点,提高入股积极性,同时做好清欠工作。
2005年1月25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行乡财县管改革的意见》。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支、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3月,全市实施科技富民工程,工程的总体目标是:构建与新阶段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在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生物技术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转化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农民科技素质有明显提高,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应用能力不断增强,农业规模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4月1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坚持提高与普及并重,形成依托干线、干支衔接、连片成网的路网格局,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农业结构调整特色集中区、资源开发重点区、旅游观光区的道路建设,在搞好普查的基础上,做好全市农村公路“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县至乡、乡至乡公路达到三级以上,乡至行政村公路达到四级以上,所有行政村(学校、医疗点)通油路,全市公路密度达到70%,农村交通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公路通达深度、畅通程度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形成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全市农村公路交通体系。5月17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通过开展秸秆还田、搞好秸秆饲料开发、发展秸秆沼气、推广秸秆食用菌栽培与深埋覆盖技术、加大秸秆工业利用等措施,切实提高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能力。11月10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2007年,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是制定农业地方标准规范30项,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5个,初步形成县、乡、村、户四级示范网络,优势主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50%~60%以上,培育3~5个省名牌农产品,帮助2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3~5个规模较大的无公害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标准化信息体系和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12月19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的意见》,目的是迅速改变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滞后的局面,加快农村通油路、水泥路建设步伐,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
2006年,全市按照打造河南省京广沿线食品带的规划,通过采取政府投资、财政贴息、财政补助、技术支持等一系列扶持措施,培植一批重点龙头企业,许昌众品、英国爱农、华康鸭业、天歌鹅业、丰盛、大程等一批成长型龙头企业相继开工建设并健康发展。有55家企业被市政府授予“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全市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升至全省中等水平。年底,全市粮经类农产品、畜产品、饮料加工能力分别达到661.4万吨、11.5万吨和78.7万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8个,成员2.6万户,带动农户53.3万余户。当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明显。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20.31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6.7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6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1.19万千瓦,扩大机耕面积5.94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4.6万亩。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和世行三期项目安排在泌阳、西平、上蔡、新蔡、正阳、汝南、平舆、遂平8县,项目总投资16018万元。
2007年4月,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稳定提高,带动全市农村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全市新增农村户用沼气6万户,新建沼气示范村50个,发展各类沼气生态模式示范户1万户,新增初级沼气生产工200名、中级沼气生产工500名,70%的乡镇成立沼气技术(物业)服务站,50%的重点村成立沼气技术服务点。
2008年,全市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足额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按时完成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逐步实现农村敬老院建设规范化管理,确保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当年,全市新改建县乡公路615千米,大中型桥梁550延米,完成建设投资5.3亿元,完成省下达的通村公路建设计划,确保2010年底90%的县道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乡道基本达到四级公路以上标准,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基本完善。全年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总投资19264万元,改造中低产田26.41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4500万千克。9月1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整合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资源,实现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衔接,建立健全平台共用、信息共享、服务一体、监督统一的医疗救助机制,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水平和医疗救助社会效益。11月21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方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新机制。
2009年6月26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各级林业部门对国家重点公益林资源进行细致调查,进一步掌握国家重点公益林分布情况和资源状况,并对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科学划分,为下一步进行等级划分提供依据。至年底,全市集体林地总面积332.2万亩,勘界确权面积305万亩,确权率92%。其中遂平、上蔡、西平、汝南、平舆5县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2010年10月11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强化城镇发展产业支撑,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2011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增加值596.69亿元。粮食生产连续8年获科丰收,全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761.14万亩,粮食总产量684.86万吨。畜牧业总体稳定,新建较大规模畜禽养殖场区341个,全年肉类总产量达到79.73万吨,较上年增长1.6%。农业产业化不断推进,全市高级龙头企业276家,省级龙头企业39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开工建设汝河近期治理工程,完成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滞洪区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粮食核心区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改善。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加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确山、泌阳县为主的铜山烟叶、平舆县白芝麻、正阳优质花生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均达到一定规模。同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2.608亿元,实施土地治理项目面积28.85万亩,项目涉及21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的58个行政村、1个种粮大户。实施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11个、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贴息项目11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重点县数量(6个,占全省1/4)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位,全市9县1区均有开发任务,除新蔡和正阳县外,泌阳、上蔡县首次被确定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县。
2012年,全市通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总产达到700.29万吨,增长2.25%,肉、蛋、奶产量分别增长1.6%、1%和6%。启动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1738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1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44家。完成造林15.4万亩,林业产值26.2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7.6万亩,旱保田61.6万亩,打井和配套机井14671眼,治理沙土流失面积85平方千米。改造建设农村公路390千米,新发展农村沼气近1万户,解决农村50多万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取得新成效。县城和小城镇建设进度加快,城镇功能逐步完善,对人口和产业发展的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全市新开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51个,其中万人社区21个,5000人社区30个。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注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质和量,当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16%。
二、乡镇企业发展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催生工、商、建(筑)、运(输)、服(务)等各类乡镇企业相继兴起,农工商、牧工商等综合性经营体也开始兴办。全区农村形成规模经营方式不同、多种经营并存的多样化的经济结构。1980年,全区有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专业户1.72万个,联合体3227个,加工能力占全区农副产品加工能力的40%。1984年7月,地委、行署决定在乡镇企业中实行“一包三改”制(即经济承包责任制,改干部任免制为招聘制,改干部职工固定制为合同制,改固定工资为联产计酬),在此基础上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有效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当年,乡镇企业由原来的乡、村两级扩大到乡办、村办、组办、联户办和个体办五级企业。主要行业有以食品、编织、服装、化工、日用百货等为主的农副土特产品加工业;以中小型农具修造为主的机械工业;以砖、瓦、水泥、石灰、石子及其制品为主的矿产建筑业;以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服务等为主的第三产业;以农村种植、养殖为主的农业企业共五大行业门类。截至1985年,全区乡镇企业已有79562个,是1978年的9.3倍;从业人员29.43万人,是1978年的2.5倍,占农村劳力总数的11%;完成总产值4.96亿元,是1978年的3.4倍,按农业人员人均产值77.38元计算,占农民总收入的24.49%;上缴国家税金1799.1万元,是1978年的6.1倍;实现利润7611万元,是1978年的4.2倍。乡镇企业总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县4个,1000万元以上的乡镇2个,500万元以上的村1个,100万元以上的企业11个。汝南、平舆、上蔡、西平、遂平、泌阳、正阳7个县的13种产品远销24个国家和地区,为国家创汇240多万美元。
1986年4月19日,地委、行署制定《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88年,行署要求发展乡镇企业要坚持多轮驱动、分类指导,坚持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既上项目、上规模,又上质量、上效益;积极推动横向联合,通过联合解决资金、技术、人才困难,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当年,为提高乡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动员和选派800多名各类技术人员下乡承包、领办乡镇企业。
1992年3月,地委、行署组织各县(市)主要领导赴安阳、焦作两地参观学习乡镇企业工作经验,会议研究确定“八五”期间全区发展乡镇企业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思想,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地、县(市)两级分别成立乡镇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当年,组织实施以村办集体工业项目为主的“千村五十万”工程和乡镇党委书记及村党支部书记创办集体企业项目竞赛活动,建立地、县两级四大班子领导承包乡、联系村、挂钩企业制度,选派200名地直机关干部下乡领办、帮办乡镇企业。引导企业开展“七跑五借”(跑资金、跑项目、跑科研单位、跑上级主管部门、跑市场、跑大专院校、跑大中型企业,引进人才,借兵打仗;引进资金,借水行舟;引进设备,借梯上楼;引进项目,借题发挥;引进外资,借船出海)活动,加快横向联合步伐。抓好4大基地(以国道106沿线乡镇为主的畜产品系列深加工基地,以西平、遂平两县为主的造纸基地,以驻马店市、遂平县为主的沿国道107线的化工、机械加工基地,以确山、泌阳为主的矿产品开发基地)、6大行业(粮油食品,建筑材料,畜产品,抽纱刺绣、制毯等工艺品,服装、鞋帽,造纸)的建设,促使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乡镇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地区乡镇企业局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发展农村股份制的意见》,加快农村股份制的推广,全区乡镇企业呈现出超常规、高速度、大发展形势。全年实现总产值比1991年增长46.1%;完成工业总产值25.4亿元,增长52.3%;实现纯利润3.5亿元,增长42%;实缴税金6952万元,增长32.6%;出口产品交货值7685万元,增长122.4%。有四级企业161246个,较上年增加10027个;从业人员824477人,增加33367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3.8%。全区乡镇企业总产值超过3000万元的乡(镇)11个,其中超亿元的乡2个;超千万元的村28个;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3个。
1993年,地委、行署明确提出县域二、三产业的发展要逐步转移到以乡镇企业为主的轨道上来,地、县、乡、村4级书记亲自抓乡镇企业,以发展乡、村集体企业为重点,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的,在乡镇企业的发展上,坚持“多轮驱动、股份为主、工贸结合、规模经营”的路子,印发《发展乡镇企业政策汇编》,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同时,加大对乡镇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强化主管部门建设,地、县、乡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全部改为乡镇企业工作委员会,列入政府序列,增强综合协调职能。扩大招商引资,全年引进人才1559人,引进技术664项,引进设备333台,引进资金4629万元。推广农民股份合作制,全区比较规范的农民股份合作制企业329家,吸收股金8261万元。注重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建成初具规模的乡镇工贸小区25个。全区农民人均乡镇企业收入达到1151元,首次突破千元大关。乡镇企业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铁矿石产量12.7万吨,比上年增长111.7%;中小农具1329万件,比上年增长38.3%;塑料制品1265吨,比上年增长89.9%;水泥预制构件942129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0.7%;机制砖698826万块,比上年增长20.6%;服装1900万件,比上年增长21.0%;大理石板材2.1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1%;机制纸62899吨,比上年增长198.8%;皮鞋117万双,比上年增长54.0%;粮食加工245万吨,比上年增长100.8%;食用植物油28454吨,比上年增长49.8%。工业品产销率为94.0%。
1994年3月,地委、行署召开全区乡镇企业总结表彰大会。全区有4个县、20个乡(镇)、13个村、19个企业和10名乡(镇)党委书记、20名村支部书记、10名企业厂长(经理)受到地委、行署通报表彰;有10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受到享受副县级干部待遇的奖励,24名村党支部书记被县(市)破格录用为国家聘用制干部。1995年5月,行署在西平县召开全区强乡镇、强村、强集体企业、强股份制个体私营企业的“四强”工作会议。命名表彰驻马店市老街乡等15个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上缴税金150万元以上的乡镇;驻马店市橡林乡王楼村等15个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上缴税金50万元以上的村;驻马店市鸿羽股份有限总公司等15个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上缴税金30万元以上的企业;汝南县宏利达食品厂等15个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上缴税金20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为驻马店地区乡镇企业“四强”单位。东中西部合作工作初见成效,西平县、驻马店市分别与江苏省江阴市、南京市栖霞区、江苏省武进县结为友好县(市、区),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其中,驻马店市金马集团总公司与武进县奔牛技术开发公司联合开发的“大平面磁控镀膜玻璃”及驻马店市鸿羽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大邱庄联合开发的“小口径高频焊管”两个高科技项目被国家列为乡镇企业东中西部合作工程的首批重点扶持项目。当年,驻马店地区首次出现乡镇企业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行政村——驻马店市橡林乡王楼村、老街乡安楼村。3月,地委、行署对两村进行表彰命名,地委书记刘心铭亲笔为两村题写“乡镇企业亿元村”匾额。

1996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区实施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示范工程,地、县、乡分别成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确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广泛开展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工程宣传活动,并提出“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皆关开放形象”的战略口号,主动走出去与发达地区攀亲结缘。有3个示范小区被定为省级示范小区;2个小区被国家农业部定为示范小区;列入国家和省级东西部合作示范项目15个。12月,驻马店地区被国家农业部批准为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1997年,地、县、乡都成立乡镇企业东西合作领导小组,地区组织制定《中共驻马店地委、驻马店地区行署关于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和《驻马店地区乡镇企业东西合作年度考核方案》。8月24日,由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和中国农业银行农业信贷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驻马店开幕,会期3天,来自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12个计划单列市、50个东西合作示范区、20家知名企业的代表近200人与会。期间,与会代表与全区乡镇企业代表洽谈项目300多个,达成意向100多个。当年,全区共组织955批3500多人次的招商引资活动,共有288名乡科级干部到沿海地区进行挂职锻炼。注重拓宽合作渠道,由过去的引进资金为主扩大到引进设备,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项目等,合作对象不限于企业,扩大到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全区重新确定20个乡镇企业工业小区,打造集团式发展。同时加强培训,加大干部人才队伍储备。
1998年4月,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意见》,明确乡镇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要求全区按照“积极支持、正确引导、总结经验、逐步规范”的要求,稳妥推进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各项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兼并、出售、破产等多种改革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扩大增量资产,促进资产流动和重组,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完善承包制和租赁制。积极推动企业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引导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12月4~7日,由农业部、河南省政府联合在驻马店举办的首届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获得圆满成功。洽谈会参会人员近1.2万人,保代表团提交项目1.2万多个。洽谈会共签约项目1752个,总投资额150亿元;其中签订合同513个,合同金额63.3亿元,占投资总额的42%。参加销售的产品金额26亿元,签订购销合同19.72亿元,现金销售1484.6万元,有100多个县、乡、村和工业小区结成友好合作对子,为以后的经济合作打下基础。全区签约项目551个,投资总额40多亿元;其中正式签订合同326个,投资金额23.7亿多元,签订供货合同金额17.5亿元。1999年5月,地委、行署对驻马店市老街乡等20个发展乡镇企业先进乡镇,对西平县人和乡等23个东西合作先进乡镇予以表彰。同时印发《关于加快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确立乡镇企业的战略地位,推进乡镇企业东西合作进程,加快乡镇企业改革及结构调整,改善投资环境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2000年,全区乡镇企业总数8.2万个,其中个体私营企业达7.47万家,从业人员达73万人,拥有固定资产80.4亿元;企业总产值达476亿元,实现利润40.4亿元,实交税金4.2亿元,分别比1999年增长15%、11.8%和11.5%。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得到调整,至年底,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企业3200个,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319个,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3个。同年,在驻马店举办的第三届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上,共签约合同项目690个,总投资48亿元,其中引进资金38.3亿元,签订贸易合同金额12.9亿元,现场交易金额1.1亿元。至2001年,驻马店市连续成功举办4次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全市共签订合同项目2336个,合同投资总额154.8亿元。当年,全市东西合作相对集中地出现企业二次、三次、多次投资现象(称为东西合作“二期现象”)。全市320家企业“二期”投入资金13.1亿元,其中投入超千万元的企业12个。台湾顶新国际集团签约第三期投资合同6000万元,总投资达到2.5亿元;荣光集团第四次投资4000万元,总投资达到1.5亿元;华强公司第二次投资6000万元,总投资1.2亿元;双星集团第二次投资2400万元,总投资3600万元。“二期”现象的出现,促进乡镇企业优势产业和优势行业的形成与发展。
2002~2003年,全市以东西合作为平台,注重项目落实和资本、资源整合,提升企业档次,同时加大企业结构调整和改制力度,引进和发展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引进的益康面粉公司、顶志公司、湖南湘大集团等企业,带动和发展面粉加工企业500多家、油料加工企业100多家、饲料加工企业60多家。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等经营模式,培育出龙头企业。西平泰国正大生态农业示范园、泌阳枫华养殖场、正阳综合养殖场等,已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市场运行机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县、乡、村停产、半停产集体企业采取拍卖、租赁、兼并、出售、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使原有的一批集体企业改为民营企业,成为全市乡镇企业的主体。同时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乡镇企业经济效益。其间,全市东西合作发展不平衡,乡镇企业整体素质不高,发展资金短缺,贷款、融资困难仍是全市乡镇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2004年,撤销市乡镇企业局,成立市中小企业局,承担服务发展乡镇企业职能。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按照“放心、放开、放手”的方针,对民营经济给予法律保护和政策鼓励,并在经济上扶持,指导发展提供服务,以最大限度地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至2012年,全市充分发挥好“农洽会”东道主的优势,加大招商引资,注重抓好签约项目的落实,通过引进外来资源盘活本土企业,打造本土品牌,发展农业产业化。同时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建立并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网络信息、企业维权、科技服务和安全管理的服务体系。大力淘汰落实产能,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推动工业可持续发展。
三、减轻农民负担
1978年7月16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转发湖南省湘乡县委《关于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的报告》以及省委为贯彻这一文件发出的通知。会议认真分析全区的农村形势,检查农村政策的落实情况,研究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1979年,全区实施农业税起征点办法,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以生产队为单位,人年均口粮水稻区在200千克以下,杂粮区在150千克以下,人均收入不足45元的免征农业税3年,凡具备其中一个条件的,酌情减免部分农业税。1985年,对尚未得到很好恢复和发展的革命老区及基地贫困户,实行特殊性农业税。区内新蔡、平舆、上蔡、泌阳和确山5个贫困县最困难的贫困户免征5年,稍轻者免征1~3年。减免的农业税,省财政负担三分之二,县财政负担三分之一。
1991年5月31日,地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对农民负担按照规定实行定项限额。乡统筹和村提留两项合计落实到村最多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并实行村筹乡管制度。1992年6月10日,地区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全区各县(市)实行乡(镇)、村提留统筹预算方案层层报批制度、提留统筹资金村筹乡管制度、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农民负担定期汇报制度和审计、检查制度,逐步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1993年1月7日,行署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强化政策法制观念;坚持定项限额,严格控制提留比例;坚决制止“三乱”,取消一切向农民收费的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制度建设、管好用好统筹提留资金;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有关文件,切实统一政令;加强检查监督,落实执法措施;认真查处有关农民负担的信访案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建设。3月,地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全区农民负担情况汇报,研究审查1993年农民负担预算方案。同时,地委、行署下发文件,作为会后一个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依据。10月,针对农民负担中出现的问题,行署下发《关于结合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年,印发《农民负担通知书》,把农户应承担的费用及劳务填到《通知书》上,让农民对照监督。地、县两级清理审定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取消不合理项目。县级清理审定文件161件,其中废止135件,修订11件。地区宣布撤销地级涉及农民负担文件8件,部分停止执行的4件,取消29个达标升级活动项目。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案件中,全年共查处案件120起,其中国务院信访部门转来立案17起,省级转来立案89起,地区立案14起。年终,结案率达95%以上。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执法检查,全区提留统筹总额14572万元,人均20.9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5%,较上年的6.07%下降1.57%。驻马店市占2.95%。汝南县城关镇、遂平县衢阳镇取消向农民提留,农民社会负担每人平均8.3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8%,较上年的3.53%下降1.75个百分点。1994年,全区村提留、乡统筹总额20380万元,人均29.27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9%(其中村提留10171万元,人均14.61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46%;乡统筹10209万元,人均14.66元,占2.44%)。10个县(市)都在5%以内,最低的驻马店市为3.2%。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不经批准擅自向群众集资;一些乡村强迫农民种植烟、桑、棉等,如完不成种植面积进行罚款;部分地方向农民收取“经济田”承包费,平均摊派农林特产税;有的乡村随意加码、加项,增加提留和集资摊派。
1996年,全区县级物价部门把工作重心从城镇转向农村,加强农村市场物价管理,制止各种涉农物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资、农电、中小学收费等问题加强监管,推行明码标价,切实减轻农民负担。1997年4月10日,地委、行署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当年,全区各级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纠正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地、县、乡各级清理全区1993年以来的有关文件,废止123份,修正38份。检查1996年、1997年度涉农资金,查出非法加重农民负担资金8673万元,立案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8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干部98人,其中县处级3人,科级干部15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1998~2000年,全区落实粮食价格改革政策,各级严格监督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农民的余粮和执行粮食顺价销售的政策。对农村电价实行“五统一”(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统一收费、统一单据)、“三公开”(农村用户电量、电价、电费公开)。对涉农收费情况如农村中小学、医疗、婚姻登记、宅基地、计划生育等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到实处。
2001年,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确保合理确定农民的税赋水平,切实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分配方式,以保持农民负担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不变。内容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和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现行村提留的征收和使用办法。2002年,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民人均负担较上年减少91元,减负比例为37%。2003年,全市建立和完善《驻马店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农村村内举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农村村级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全市农业税收各项工作,同时加强督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004年,全市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四补贴一降点”(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对种粮农户给予一定补贴;对农民选用优质农作物品种给予一定的补贴;对畜禽养殖业给予一定补贴。农业税总体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工作,全市实际兑现补贴资金14009万元,农民实际减税28257万元,两项政策使全市农民减负增收42266万元,人均减负57.9元。2005年,全市提前免征农业税,实现农民各地零税赋,农民减负37676万元;对种粮农民按种地面积直接补贴14096万元,小麦良种补贴4080万元,大中型农机具购置补贴260万元。筹集和发放“两免一补”资金14054.5万元,“两免”(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301372名,“一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助贫困寄宿生80875人。2006年,全市印制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180多万份,减轻农民负担500多万元。

2007年4月9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0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围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一工作主线,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惩处手段,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减负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2008年,全市对减负问题较多的9个乡镇、2个县直部门进行重点监控。印制农民负担监督卡176.5万份,便于群众监督。组织开发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涉及全市156个乡镇、1578个行政村,审计资金49209.5万元,通过群众来信、来访立案查处102起,处理涉案人员47人,有效震慑、遏制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发生。2008~2011年,全市落实好良种补贴政策,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发展清洁能源,加大涉农项目建设,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大力推行阳光工程,加大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产品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增效。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实现应保改尽保,新农合参合率98.16%。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总产达到700.29万吨。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全面启动,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1738家。改造建设农村公路390千米,新发展农村沼气近1万户,解决农村50多万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四、扶贫开发
1978年,全区扶贫工作是以发放救济粮、救济款及生活用品为主,解决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问题。1979年9~10月,地区民政局在遂平县玉山公社进行农村规划扶贫工作试点,按照“自力更生、群众互助、集体扶持、信用贷款和国家救济”的基本思路,对31户特困户进行有计划的扶持。1980年开始,全区各县市相继开展规划扶贫工地委、行署先后对退职困难职工,按政策给予救济。1984年,全区开展扶持特困户脱贫致富,扶持优抚对象勤劳致富的“双扶”工作。地区民政局在新蔡县李桥乡试点,投资2万元,扶持贫困户82户,优抚对象36户,专业户29户。1985年,全区城镇困难户240户309人,享受定期救济246人,179个乡镇扶持优抚对象5685户,扶贫户23905户,扶持专业户8979户,12565户脱贫,出现经济联合体1050个。省拨给新蔡、平舆两县150万元,进行重点扶持。至当年底,全区有5个县、80个乡镇、198万人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
1992年,围绕“两稳定”“两提高”(贫困户稳定解决温饱问题、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财政自给能力)的目标任务,把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重点转向尚未解决群众温饱的最贫困地区、山区、库区、边远地区,实行重点扶持。继续贯彻科技开发方针,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的同时,坚持扶贫开发与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从资金、物资、技术上向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基本设施建设和支柱产业倾斜。当年,全区投放扶贫资金3210万元,举办技术培训300多场次,近4万人参加。1993年,采取地直机关挂钩扶贫,要求地直机关制定挂钩扶贫规划,长期派人蹲点,进行调查研究,不脱贫不撤点。1994年,中央纪委、省电业公司、省冶金建材厅等30个单位和地直100个单位组织工作队,深入县、乡挂职蹲点,对全区5个贫困县(其中新蔡、平舆、确山、上蔡为国家重点扶持县,泌阳为省重点扶持县)和80个贫困乡实施对口扶贫。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完成制定《驻马店地区1994~2000年扶贫攻坚计划》。
1995年11月20日,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加强扶贫攻坚工作的决定》,明确全区扶贫攻坚工作的总体思路,即:坚持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为指导,以实现两个“稳定”为目标,加强基础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利用优势资源,开发支柱产业,走公司(工厂)加农户、科工农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扶贫开发路子,加快脱贫致富步伐。采取的措施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富民工程”,依靠科技提高劳教者素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领导,采取市县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1996年,撤销驻马店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驻马店地区扶贫开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畜牧养殖、林果开发、科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5个专业组,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党政共管。同年,地委、行署决定把原来的地直单位扶贫到乡变为扶贫到村,对口扶贫单位由原来的67个增加到100个,并把地直单位对口扶贫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成立专门督察组监督考核。
1997年2月24日、7月21日,地委、行署先后召开全区对口扶贫工作会议和新蔡县扶贫攻坚现场会,并下发《关于对县、乡及地直机关扶贫开发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意见》,要求全区集中全力解决贫困户温饱问题,确保“攻坚深入到村、领导联系到村、资金安排到户、项目覆盖到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依靠科技进步,立足资源优势,开发支柱产业,走科工农贸一体化、产供加销一条龙、公司加农户的产业化扶贫开发路子。年底,全区贫困乡由1996年的36个减少到22个;贫困村由1996年的268个减少到150个;贫困人口由1996年的40.3万人减少到25.2万人。5个贫困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68元,比1996年增加213元;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8亿元,财政收入3.64亿元,均比1996年有所增加;50%的贫困乡(镇)通了柏油路。1998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推行小额信贷与干部帮扶相结合的扶贫模式,加强基本设施建设和资金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和科技扶贫力度,继续壮大支柱产业。全年全区投入扶贫资金12132万元,其中,国家专项扶贫贷款945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2682万元。5个贫困县中,新蔡县投入3707万元,平舆县投入3092万元,上蔡县投入2813万元,确山县投入2194万元,泌阳县投入301万元,全部为财政扶贫资金。1999年8月,地委组织部、地区扶贫办联合举办贫困村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他们带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水平。当年,全区解决10.64万人口温饱问题,但由于全区普遍遭受自然灾害,农作物大面积减产,致使部分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返贫。至年底,全区贫困人口上升为21.8万人。
2000年,5个贫困县的国内生产总值达127.22亿元,较上年增长0.22%;农民人均纯收入1810元,在遭受灾害的情况下,与上年持平。全区贫困县、乡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通公路、通电,教育设施明显于非贫困县。新蔡县的家禽养殖、平舆县的“一优双高”农业开发、上蔡县的规模养殖和花卉产业、确山县的矿产品开发、泌阳县的食用菌开发都初具规模,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2001年,全市编制完成《农村2001~2010年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内容涵盖形势分析、未来10年扶贫开发指导思想与奋斗目标、扶持对象范围和重点、建设内容和开发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规模、政策措施与帮扶单位、组织领导及责任制、其他事项等9个方面。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精神,新蔡、平舆、上蔡、确山县被重新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泌阳县被定为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市有55个乡(镇)被确定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有741个行政村被确定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同年,完成全市贫困状况普查,确山、上蔡、新蔡、平舆、泌阳、正阳、汝南、遂平8个县共有贫困人口98.6万人。
2001~2003年,市直对口帮扶单位派人员定期驻村帮扶,深入开展包村富民示范活动。至2003年,全市完成扶贫开发规划的补充、上报及项目库的建立,建立“新时期贫困户扶贫登记卡”(户卡)18.07万户68.79万人的扶贫档案。完成对全市60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和741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的中小学危房普查,共查出全市D级危房学校390所,面积19.4万平方米。2004年,完成市首批46个“2003~2005年扶贫开发工作整村推进重点村”,整村推进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67个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的贫困乡、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基本解决7万贫困人口和11万因灾返贫人口温饱”目标任务。2005年,市委、市政府两办先后下发《2005年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关于开发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考评机制,对年度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委、市政府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科技扶贫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全年培训并转移劳动力1.8万人,占省下达计划的102.9%,按计划完成112个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将对口帮扶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动员和组织110个市直单位和440个县、区直单位开展定点帮扶,每个单位帮扶1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每年选派2名优秀中青年干部,离职蹲点,专职帮扶,且进行年终考核。
2006年,全市基本解决2.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4.5万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解决温饱,完成80个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培训并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2.3万人。2007~2009年,全市加强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实施县级报账,规范招标。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动资金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扶贫项目。坚持科技扶贫和开发性扶贫,加大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2010年,如期完成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重点村贫困农户信息的录入。完成《河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3~2010)》评估工作,编制并上报市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2011年,全市共争取各类财政扶贫资金10427.5万元,是实施扶贫开发以来,争取财政资金最多的一年。上蔡县被增加为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试点县。完成86个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培训并转移就业9500人。
2012年,全市共争取各类扶贫项目324个,争取各类扶贫资金1.39亿元。完成115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任务,覆盖10个县(区)的3.7万农户、13.85万农村人口。修建道路324千米、建桥318座,解决24.32万人出行难问题。实施到户增收项目80个,科技扶贫项目18个,扶持贫困村26个、贫困户5933户。在2个县(区)实施搬迁扶贫项目,搬迁安置群众358户1500人。投入扶贫培训资金984万元,完成培训18174人。投入村级发展互助资金532万元,涉及上蔡、确山、平舆、汝南、正阳5个县的21个乡镇27个村968户群众,户均增收3500元。通过实施产业化扶贫贷款和发放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资金,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殖加工项目。各定点帮扶单位共派出干部400人,直接投入扶持资金(含物资折款)840万元,上项目75个,引进技术6项,举办各类培训班40期。一系列扶贫措施的实施,使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1年的4780元增长到5625元。
第三节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肯定了个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地位和作用,城乡个体工商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按照中共中央“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在全区推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广开就业门路,大力扶持和发展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大厂带小厂,全民办集体,群众集资办集体,知识青年农场和农工商联合办企业,个体户、专业户等各种就业门路大开。当年底,全区有个体户699户,从业人员1944人。1981年,地区及各县、市先后成立劳动服务公司,街道、企业、机关成立劳动服务站,把待业人员组织起来发展第三产业,从事各种服务活动。全区个体户发展到13293户,从业人员16185人。全区劳动就业矛盾日渐缓和,有些单位做到当年的待业人员当年安置就业。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简称“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发展商品生产,个体工商业进入稳定发展阶段。12月,地委、行署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把驻马店市和西平县作为全面改革的试点,以地区电表厂、地区化肥厂为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对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同时建立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的新型流通体制,坚持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的竞争机制。1985年底,全区个体工商业者发展到46440户、68906人,城乡合作经营组织达339个,从业人员4423人,资金2923万元,营业额2.4亿元。全区个体工商户年底纳税1448万元,缴纳工商管理费131万元。
1988年,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大力发展城乡集体、个体经济。1989年4月26日,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发展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大力发展户办、联户办企业,狠抓乡村集体企业的方针。1992年6月29日,地委、行署向全区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使我区经济再上新台阶的意见》,要求各县(市)积极兴办第三产业,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举,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特别是集体、个体,以各种形式投资兴办第三产业,使其与一、二产业同步或超前发展。1993年,全区贯彻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以“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标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排忧解难。4月23日,地委、行署制发《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明确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指导思想,个体商户、私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从业人员范围、经营界限、办照手续等。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为个体私营经济创造优良环境,加强协调服务,切实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当年,各县(市)党委、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商业、服务业和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全区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1591户、私营企业29家。至年底,全区有个体工商户6.17万户,从业人员92453人,注册资金达1.38亿元;新登记私营企业84户,雇工人数1579人,注册资金1080万元。
1994年初,召开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全区经济发展的重点来抓,地、县分别制定规划,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同时明确,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不限比例、不限规模、不限速度、不限范围、不限经营方式、不限雇工人数。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各种措施,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利益。1995年,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通知》精神,坚持“上数量、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抓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工作。至年底,全区发展个体工商户111597户,私营企业419家,年总产值超过5亿元,产品销售突破20亿元,税收突破亿元。1996年5月,在泌阳县召开全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现场会,制定《驻马店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九五”规划》。1997年5月,行署召开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座谈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个体私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优化环境、提供服务,促进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要解除顾虑,加快发展,合法经营,带头致富。
1998年5月8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表彰大会。23个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40个私营先进企业、60个优秀个体工商户受到表彰。会议印发地委、行署《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政策落到实处。1999年,地区有关部门对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并开展“访民营、走百家”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引导、培养全区个体私营经济。2000年,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在第三届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上,举办“双思”教育宣传版面展览,向与会的国内外人士展示驻马店地区民营企业家努力奋斗、艰苦创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带后富的精神风貌和企业的发展历程,展示民营企业的产品,扩大民营企业的知名度。至年底,全区已有个体工商户142495户,从业人员405528人,注册资金8.14亿元;私营企业1186家,雇工人数17858人,注册资金5.16亿元。
2001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会议,表彰10家明星民营企业和24家优秀民营企业,制定《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访民营、走百家”和“信誉宣言”活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增强他们爱国、敬业、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002年,全市采取座谈、讨论、集中培训等形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2003年,出台《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意见》,工商部门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对个体工商户验照、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年检,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管理,努力创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通过参与全省组织的评选合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活动,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新闻单位对全市30多家民营企业进行系列采访和宣传报道,营造党委政府支持、社会关注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访民营,走百家”活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4万户,总数达到10.2万户;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384户,私营企业达1772户;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8户,总数达到58户。
2004年,全市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强化服务,加强监管,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当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发展,实现增加值203亿元,同比增长10.3%,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5.7%。2005年,全市民营经济单位发展到135466个,从业人员1184684人,实现营业收入877.3亿元。民营经济投资加大,领域拓宽。蓝天集团项目总投资29亿元,涉及燃气电厂、甲醇生产、城市燃气管网建设等项目;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康茂集团有限公司、荣光鞋业有限公司、丰盛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等市重点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增加投资和扩大生产规模。2006年,全市新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8户,总共66户,投资总额3.16亿美元,注册资本1.88亿美元,其中投资总额1000~3000万美元的有9户;新注册登记私营企业1536户,总共3712户,注册资本35.9亿元,其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25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671户,总共88165户。全市工商系统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个体营业执照751户,全市有5494名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再就业。
2007年2月,市蓝天集团、昊华骏化、中集华骏、王守义十三香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年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已有14万多家,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4.8%,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增加值、上缴税金同比增长均在25%以上。当年,全市民营企业家向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灾区捐赠价值60多万元的面粉和药品,为困难职工捐款600多万元。建立健全联系民营企业、行风评议制度,有关部门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环境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商会建设,全市有同业商会7个、直属商会4个、行业商会18个和异地商会6个。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合,宣传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贡献,大力宣传民营经济的先进典型,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08年,全市实施“走出去”战略,对条件成熟的129名民营企业家进行培训,组织12人赴国外进行商务考察。河南荣光鞋业等6家企业出口创汇明显增加,河南鼎力杆塔有限公司的产品远销赞比亚、巴基斯坦等10多个国家。十三香、顶志、益康等6家民营企业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蓝天等3家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纳税百强。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通过建立工业集聚区、党政领导分包非公有制经济项目、健全非公有制经济联系会议制度等,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认真落实25天安静生产日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当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达16万多家,经济总量500多亿元,占全市GDP的60%以上,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均比上年增长29%以上。全市有工商联会员33108人,行业商会、同业商会、异地商会56个。
2009年,全市共有243家民营企业采取产业拉动、项目带动、就业互动、光彩促动等形式,共对236个村实施结对帮扶,为帮扶村制定规划168个,选送项目210个,援建学校56所,建图书室8个,创办医疗点78个,建沼气池823个,修路195条、580多千米,建敬老院19所,累计投入资金2.4亿元,受益群众60多万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拓展企业发展空间,达到村企互利双赢的目的。成立市级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担保机构,开展“银企互动、天中腾飞”金融服务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7000多万元,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动员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培训活动,举办“经济危机下的企业家”讲座,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法律、业务素质。全年走访民营企业1260多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17件,促进企业发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共有19万多家,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均比上年增长20%以上。
2010年,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0364户,私营企业2729户,累计分别为107318户和11253户,注册资本1879519.16万元。全市共有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599户,投资总额88136万美元,注册资本53631万美元。全年新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641家,累计达1588家,较上年增长68%。2011年,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0938户,私营企业3184户,内资企业374户,外资企业17户,较上年同期都有大幅度增长。全市累计发展个体工商户122522户,私营企业13866户,内资企业7756户,外资企业603户;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99户,总数达2085户,出资额达36亿元。
2012年,印发《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通知》,细化服务发展政策措施。下放企业审批登记权限,为全市重点企业提供预约年检、上门年检。各级工商部门都开辟“绿色通道”,先后为212个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现场办理项目注册登记96个,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全系统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49件,为企业融资2.19亿元,2725户企业受惠。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全年新成功注册商标219件,同比增长161.1%。“喜来顺”“南方骄子”等18件商标被认定和重新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创造全市近年来的纪录。加大市场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良性的市场秩序。
第四节 建立工业体系
驻马店为传统农业地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手工业生产历史悠久,但由于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而发展缓慢,且生产效率极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得以扶持和发展,至1953年,区内全民所有制工业20个,集体工业27个,工业总产值1724万元。工业产品产量少,类别限于卷烟、饮料、酒、植物油、砖瓦、竹木、铁器等。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推行,虽经“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两次大的挫折,区内工业仍呈增长趋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发展方略,区内工业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呈现新的面貌。1979~1985年的7年间,全区工业产值年均递增10%左右。行业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逐步形成,主要包括电力、食品饮料、粮油、烟草、纺织、皮革缝纫、造纸印刷、冶金采矿、建材、机械、化工、医药、电气仪表等。
1985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9.65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全区乡镇企业中的工业企业,涉及粮油食品加工、建筑材料、机械、造纸、皮革、纺织、冶金、化工、缝纫、塑料制品、木制家具、编织、采矿等30个行业。1986年,全区逐步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理顺党、政、工三者间关系,使厂长(经理)处于享有企业决策权的中心地位。1987年,全区加快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于年底前全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企业,同时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1988年,全区全面推行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所有国营骨干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所有国营小型企业既可以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实行租赁经营、抵押承包,国营商业门店以推行租赁经营为重点,同时可实行承包经营或抵押承包经营。1989年,地委、行署突出抓好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配套、完善和发展;搞好企业内部配套改革;推行企业优化组合,着力解决亏损企业的出路问题;搞好放开经营的试点;稳妥推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试点等几项重点工作,深化企业改革,改善企业经营机制。1986~1990年的5年间,一批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快速成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区乡及乡以上工业年均递增14.2%。
1991年,地委、行署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坚持“三不变一不收”,即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不变,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不变,行之有效的搞活企业的各项政策不变,没有明令收回已下放给企业的权利一律不收。同时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建立企业技术进步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加快产品开发,强化市场销售。1992年6月29日,地委、行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使全区经济再上新台阶的意见》,提出“走农产区工业化的道路,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发展战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只管一个法人代表、一个承包合同、一个工效挂钩比例,坚定不移地推进企业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当年,全区扎实推进转换经营机制工作,并确定地区秀山水泥厂、电表厂、化工总厂为干部、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地区建筑材料厂并入地区水泥厂,地区钢铁厂采取租赁式经营。1993年,行署强化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工作,真正放权给企业,把企业推向市场;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使企业成为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主体。年底,行署决定对为加快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的地区秀山水泥厂、电业公司、五交化站、华中医药集团、运输公司5家经营者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1994年,全区企业深入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大力压缩管理机构,精简管理人员和车间富余人员,实行待岗制度,建立厂内劳务市场,创办第三产业;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取消固定工,实行全员合同制;改革分配制度,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厂内银行,厂内买进卖出,盈亏自负。狠抓扭亏增盈和限产压库促销工作,克服资金短缺、电力不足、原材料涨价等困难,使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1995年,全区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106.1亿元(现行价),比1990年增长2.25倍,年均递增34.2%。非公有制快速增长,成为推动全区工业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全区非国有工业完成产值56.44亿元,增幅达57.7%,超出国有工业增幅26.9个百分点,占全部工业产值的比重达55.54%。完成《驻马店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明确全区工业发展主要任务是推动“四大转换”(由速度效益型向结构效益型转换,由低水平重复向高水平扩张转换,由高消耗型向低消耗型转换,由“小而全”“大而全”“遍地开花”向专业化、社会化、基地化转换),培育主导产业,建设五个基地(医药基地、水泥工业基地、非金属矿采掘加工基地、粮油食品加工基地、皮革加工基地),组建八大企业集团(医药集团、电子仪表集团、粮油食品集团、水泥集团、皮革集团,造纸集团、化工集团和饲料、养殖、加工集团)。
1996年,全区工业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狠抓企业管理、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抓大放小等重点工作,促进全区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3月12日,驻马店卷烟厂生产的1680件“发时达”牌卷烟从上海港运抵美国,结束中国无卷烟直接出口美国的历史。同年,全区强力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同制,国有企业改组和新建股份制193家,吸纳个人股金1.12亿元;乡镇企业逐步实行股份制改造,吸纳个人股金2.5亿元。年底,全区乡及乡级以上工业完成总值1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完成工业销售产值120.54亿元,增长19%,累计产销率96.7%。
1997年,全区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采取整体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改革措施,把企业改革同改组、改制、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全面铺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华中医药集团公司改为国有独资公司,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干部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地区植物油集团公司确立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后,向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实行资本运营过渡,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区化工总厂和驻马店市石油煤气公司联合组建为金鼎化工煤气集团公司;确山、秀山、龙山3家水泥厂联合组建为豫南水泥集团公司;地区电表厂筹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委、行署对进入全省“九五”期间100家重点扶持企业的驻马店市车辆厂、泌阳县丝毯厂、上蔡县柘集锅厂、遂平县塑料厂和发时达有限公司等,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同时,促其挖潜力、练内功、抓管理、增效益。至12月底,全区县属国有企业493家,采取各种改制的239家,占企业总数的48.5%;集体企业191家,采取多种形式改制的92家,占48.2%。
1998年,全区工业企业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名牌战略,抓好40项重大技改项目。9月28日,河南省重点工程项目、全区“工业带动战略”重点工程项目——金雀工业园开工奠基,工程总投资4.93亿元。12月6日,上蔡县荣光工业园举行奠基仪式,该园占地150亩,总投资1.5亿元。全区完成工业总产值97.46亿元,比上年增长13%;完成销售产值95.1亿元,比上年增长15.3%,产销率达97.6%,超出年度目标1.6个百分点。销售产值增速排全省第三位,产销率排全省第七位。但受宏观经济影响,企业盈利水平下降,工业整体效益水平低下,亏损严重。121户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412万元,较上年下降38.9%,地级实现利润7814万元,较上年增长27%,县市级净亏损1402万元,比上年减利增亏5751万元。实现利润主要集中在地直少数重点企业,华中医药集团、地区电业公司、金雀集团、地区龙山水泥厂4家企业合计实现利润7933万元。至2000年,全区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粮油初级加工和造纸、皮革等轻工业所占比重下降,以矿产品及其加工品为原料的水泥工业、机械电子工业、化学工业等重工业发展较快,所占比重上升,产品科技含量、附加值率都有明显提高。实施“抓大放小”战略,使骨干企业对全区工业经济的支撑作用增强,以华药、金雀电表、卷烟、水泥、化工5家企业集团为代表的骨干企业总产值占地直累计的61%,占全区累计的16%,实现利润占地直的约90%,是全区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的1.3倍。全区工业经济的效益和运行质量提高,111户地方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2.7%,销售利润率增长15.8%,资产负债率下降4%。
2001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业经济发展“盘活存量、扩充总量、增加储量、抓大扶强、放小促活”方针,抓改革,抓管理,抓融资,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强对工业经济的组织领导,制定《全市“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推进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工业化进程。9月22日,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山县揭牌成立,成为全省债转股企业中第一家揭牌的建材企业。2002年,全市抓好工业项目储备、在建项目监管、企业改制和企业管理,积极推进工业优化升级,抓好工业结构调整,提高工业运行质量和效益。12月,总投资3.13亿元的白云纸业年产3.7万吨漂白麦草浆和3.4万吨微深印刷纸项目建成投产,华骏车辆有限公司总投资4700万元的年产1万辆专用车项目开工建设。当年,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药品、卷烟、化工、水泥等主要工业品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2003年1月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鼓励国有存量资本有序退出和经营者持大股,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和经济补偿工作,改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合理处置企业资产,建立新型的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5月9日,总投资8亿元的驻马店南方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开工建设。10月28日,蓝天集团总投资5.4亿元的年产30万吨甲醇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同日,市政府与重庆吴江电力集团联合开发的吴桂桥煤矿举行开工仪式,项目总投资4.5亿元,建成后年产煤90万吨,填补了驻马店市煤炭工业的空白。12月26日,市古城电厂2×30万千瓦机组项目桩基开工典礼暨4号机组投产仪式举行。当年,全市123家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改制,工业经济增长速度、质量和效益有了新提高。
2004年,全市进一步强化工业兴市理念,加快工业化进程,确立工业主导和核心地位。狠抓工业投入,大力推进工业结构调整,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做大做强医药、化工、能源、食品、建材、轻纺和机电等优势产业。12月,中集华骏工业园一期工程竣工达产,二期工程开工;白云纸业一期10万吨文化用纸填平补齐项目投产;天方药业重点项目建设——天方药业2000立方米螺碱项目竣工暨合成分厂奠基。2005年,市政府工作重点向工业转移,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营造大上工业项目、大干工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和调整,继续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抓好农畜产品和矿产资源精深加工,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传统产业、产品升级换代,支持优势产业优化重组。6月26日,市政府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在郑州中州宾馆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驻马店煤化工产业基地启动仪式,双方计划用3年时间投资54亿元,新建9个煤化工项目。8月20日,市重点建设项目——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建成投产。12月19日,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揭牌成立,成为驻马店市最大的合资企业。

2006年3月25日,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力发展工业经济;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有选择地发展高技术产业,不断提高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依托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资源整合,着力培育支柱产业和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构筑驻马店工业经济新框架。2007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树立“工业兴市、工业强市”的理念,坚持项目建设以工业项目为主,围绕扩充经济总量、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园区建设,筛选、运作、建成项目,以项目建设促发展、增后劲。12月28日,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揭牌成立。2008年,全市大力推进能源和煤化工、食品、医药、建材等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壮大能源和煤化工、食品、医药、建材、轻纺、机械6大支柱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引进合作伙伴,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积极推进工业集聚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工业运行的协调指导,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4月21日,白云纸业公司年产13.6万吨文化用纸项目开工建设。5月16日,市委、市政府在工业集聚区骏马化工联碱厂工地隆重举行工业集聚区启动奠基仪式。集聚区规划面积30平方千米,主要任务是承接东南沿海产业转移,推动全市工业化进程,为驻马店改革开放搭建新的平台。8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驻马店市工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明确市工业集聚区建设的实施步骤、运作方式、融资渠道和工作职责等。
2009年5月6日,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老城区工业企业入驻工业集聚区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将老城区的工业企业全部迁入工业集聚区,优化全市工业布局,调整工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9月28日,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工业园区暨非晶合金变压器项目开工仪式举行。项目总投资2亿元,占地178亩,一期投资8000万元,投产后可年产6000台非晶合金变压器。11月1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促进项目带动、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推进全市工业化进程。201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加快产业升级,加大产业集聚区建设力度,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现工业兴市的战略目标。3月1日,驻马店市南方集团南钢水泥厂举行环保型矿渣硅酸盐水泥新产品推介会,该产品各项指标优于普通水泥。3月18日,河南省最大的非晶合金变压器制造企业——河南龙源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正式投产,投产后可年产1万台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年产值达5亿元。11月4日,国能上蔡生物发电项目通过省发改委审批,一期投资2.6亿元,是驻马店市第一个秸秆生物发电项目。12月18日,天方药业新型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开工,项目占地1500亩,总投资22.3亿元。12月27日,国电驻马店市热电2×330兆瓦供热机组扩建工程1号机组并网发电成功。2011年1月19日,河南省实施水泥结构调整重点项目——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二期日产4500吨生产线投产。公司各项生产指标居全国领先水平,是豫南地区最大水泥企业。3月8日,立马车业集团河南分公司开业仪式在汝南县举行,项目总投资2亿多元,计划在3年内建成300亩立马工业园,形成整车100万台和配套150万台生产能力,打造中原地区最大电动车生产基地。4月8日,国能上蔡生物发电项目开工,该项目是国能集团在河南建设的第四个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燃料的高科技、环保、清洁能源项目,填补了驻马店市的空白。
2012年4月16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实行产业和项目统筹布局的意见》。确定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生物医药和化工产业,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产业,驻马店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电子信息和轻工制造业,遂平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农产品加工业和轻工制造业,确山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生物科技和建材产业,汝南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机械制造和建材产业,平舆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皮革皮具加工和医疗器械产业,西平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农产品加工业和机械制造业,上蔡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轻工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泌阳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轻工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正阳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农产品加工和机械制造产业,新蔡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是医药和农产品加工业。11月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市区共建驻马店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的意见》。确定驻马店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7.65平方千米,主导产业是电子信息、新材料和轻工制造。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通过科学规划、集约布局、集聚发展、市区共建、完善设施、招大引强,把驻马店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打造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示范区、推进全市经济转型的带动区、拉动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增长区。12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工业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力争用3至5年时间,将城区重点工业企业和限上化工企业全部搬进产业集聚区,优化全市工业布局,调整工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改善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
第五节 科技兴市
1978年1月2日,地委召开全区科学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科学工作的指示以及《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并对取得重要科技成果的18个先进单位、146个先进集体和199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1981年6月23~30日,地委、行署召开科技成果授奖大会,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奖励1978年至1980年取得的10项重要科技成果,并讨论制定1981年全区科技工作意见。1982年,全区组织科技年活动。1983年10月,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改名为地区科学技术局。1984年,召开科技人员献计献策座谈会,在地区科委情报科基础上成立地区科技情报研究所,主要对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问题进行调研,搜集、编辑、传递科技情报,为领导和部门决策充当参谋,为科技工作者提供科技文献资料的借阅、咨询服务,对市、县科委的情报工作进行联络和指导。1985年,制定完成《驻马店地区(1986~1990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纲要》。12月24日,撤销地区科技局,恢复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1986年6月,地委决定筹备成立驻马店地区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并成立驻马店地区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筹备组。
1989年5月,地委、行署派出考察组对科技兴省、兴市、兴县(区)先进地区进行考察,搜集大量资料,为启动“科技兴驻”战略提供经验。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本区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并拟定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政策措施。1990年2月,地委、行署做出“科技兴驻”战略决策,成立以专员杨金亮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每年的5月3日为“驻马店科技节”。
1992年1月24日,行署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实施“科技兴驻”战略以科技兴农、科技兴工为重点。7月20日,行署决定在国营企业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重点技术改造及提增“三个百分之一”(即提增百分之一的新产品开发基金,提增百分之一的折旧基金,提增百分之一的流动资金)。9月18日,行署下发《关于印发驻马店地区“科技兴驻”战略纲要的通知》,确定“科技兴驻”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奋斗目标,提出战略重点是综合开发人力资源,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优化工业结构,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大力扶持发展科技事业,保护环境,确保自然生态良性循环。同时,行署批转地区经委、农委、科委《关于我区“科技兴工”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我区“科技兴农”实施意见的通知》。推广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商品基地建设,立足本地资源,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加强农业科研攻关,增加农业科技储备。10月7日,地委、行署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兴驻步伐的决定》,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解放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加快“科技兴驻”步伐,推动全区经济跃上新台阶。
1993年,全区建立多个农村科技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农村科技进步体系;发展高新技术,积极培训各类实用人才,加强企业科技基础工作。全面改革科技投入体制,变单一的财政投入为多渠道投入,科研机构开始由财政拨款向工贸、科农贸一体化的经济实体转变。转换科技运行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1994年,全区围绕“优质、高产、高效”目标,以科技示范为突破口,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技示范基点建设取得成效。以市场为导向,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调整作物布局,实现作物良种化。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区域性支柱产业。通过开展技术承包、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普及和推广配方施肥、微肥拌种、塑膜温棚、苹果矮化栽培等农业先进技术16项,基本形成以乡农技站为依托,村农技服务组为桥梁,农民技术员为骨干的农技服务网络。建立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建立自主开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新机制,促进重点科技项目实施。全面实施“加大技改力度,增加技改投入”的“双加工程”,企业技改投入持续增长。1995年,全区加强科普工作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青壮年、农村干部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普工作,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筹建地区科技信息中心,加快培育科技市场,加速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9月,全区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明确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即大力组织“科技兴农”和“科技兴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培育和造就大批科技人才,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千方百计加大科技投入,增强科技发展后劲;切实加强领导,为战略实施创造良好条件。11月8日,地委、行署做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决定》,全面实施“科教兴区”战略。
1996年6月,先后印发《驻马店地区科技发展“九五”计划纲要》《驻马店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明确全面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以发展电子与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物技术为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农业综合配套技术研究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建立起规范化、标准化和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的农业生产体系;抓好传统工业技术改造,调整工业产业、产品和技术结构,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抓好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和科学技术普及领域的科技工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外事工作。7月1日,行署发出《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的通知》,把创建全国科技先进县市工作作为“科教兴区”的重要举措,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并作为对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全区注重依靠政策调动科技人员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成果转化,开展农业先进技术集成配套研究,提高科技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当年,开展“夏玉米亩产500~700千克栽培技术模式研究”“小麦亩产400~500千克栽培技术模式研究”和“非设施农业亩产值3000~4000元栽培技术模式研究”3个地区农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1997年,全区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年”活动,建立科普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把科普工作纳入各级目标管理,组织实施科普和农业实用技术传播工程,重点抓1个科普工作试点县和21个科普工作示范乡镇。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全区5个贫困县、22个贫困乡的21个项目被列入省技术传播工程项目。同时,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引导农民依靠科技实现脱贫致富。1998年,全区深入开展“科教兴区杯”竞赛活动,狠抓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开发创新。实施“种子工程”、“无草害工程”和“农村能源—环保工程”,抓好农业科技推广,科技进步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达到41%。当年,全区推广应用农作物新品种13个,实施吨粮田配套技术76万亩,节水旱作农业综合配套技术723万亩,高效农田化学除草技术715.6万亩,病虫害统一防治面积660万亩,精量半精量播种技术677.9万亩,间作套种、集约种植技术776万亩,地膜覆盖技术107万亩,配方施肥875万亩,化肥深施技术870万亩,棚室蔬菜高产高效配套技术17万亩。组建地、县人工增雨指挥中心作业系统和气象科技报警服务网,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大力推广畜禽品种改良技术、秸秆青贮氨化技术、科学养殖技术、畜禽疫病防治技术等,使得畜牧业迅速成为全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全年全区培训星火人才6.5万人,复合型人才9.6万人,农业技术骨干5.7万人;实施专利13项,新增产值4700万元。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7.8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5%,技工贸总收入突破20亿元,位居全省市地第八位。

1999年初,行署出台《驻马店地区关于加快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的意见》,确立全区发展高科技产业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发展领域。行署决定将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等高科技领域作为发展重点,给予支持,当年安排200万元。4月28日,地委、行署印发《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世纪之交近5年的“科教兴区”重点工作任务。自当年起,把“科教兴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建立科技进步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和统计监测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科教兴区”工作例会制度,制定“科教兴区”总体规划,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地委、行署把1999年定为“企业管理年”,把改造提高传统产业作为科技兴工的重点,开展外学邯钢,内学华药、龙山活动,使全区企业管理提升一个层次。7月27日,行署印发《关于批转地区农业局科教兴村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因地制宜建立村域经济主导产业,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农科教相结合的产业化经营新格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12月26日,地委、行署印发《驻马店地区科技振兴企业实施意见》。围绕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展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加速企业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在工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
2000年,全区深化科教体制改革,不断加大科教投入,重点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8月15~18日,全区农业科技培训班在地委党校举行,全区210人参加培训。2001年,驻马店撤地设市,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抓好“科技兴农”、“科技兴工”和“科技兴企”,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步伐加快,“种子工程”“沃土工程”和“植保工程”等科技项目顺利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面积大幅度增加,在农业增产增效中发挥作用。2002年,认真组织实施科技攻关,加快技术创新和引进步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引进,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市政府出台《驻马店市农业科技发展意见》,加大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开发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业科技持续发展。全市民营科技人员总计86222人,其中,教育系统59054人,卫生系统11173人,农业系统2023人,工程系统5939人,其他8033人。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呈上升趋势,发明专利实施推广率为65%,实用新型专利实施推广率为35%,外观设计专利实施85%,发明专利创造的产值约3500万元,利税200万元;实用新型创造产值约4800万元,利税260万元;外观设计创造的产值约800万元,利税80万元。
2003年,全年全市安排并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08项。其中,国家级9项,省级83项,高级216项;按计划类别分科技攻关计划237项,星火计划56项,软科学研究计划11项,基础研究计划2项,火炬计划1项,国际科技合作1项。当年,全市有3家企业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6个产品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使全市的高新技术企业14家,高新技术产品52个。抓好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增强聚集能力。2004年,组织编写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普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抓好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加快新成果、新技术的转化与推广应用;以科技为先导,广泛开展技术示范和承包活动;搞好农业教育和绿色证书工程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005年,本市加强科技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的合作,做好先进实用科技成果才引进、推广和应用。加大投入,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科技富民工程的实施意见》,通过实施科技攻关、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制造业信息化等工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全市实施科技富民工程,培育区域优势产业,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加快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2006年,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4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率达到18%,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2007年,全市8个县区通过国家科技部科技进步考核,汝南、新蔡县被认定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平舆、汝南、遂平、上蔡县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其中汝南县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西平县被确定为国家级示范项目示范区,正阳、上蔡、新蔡、泌阳县被确定为国家级示范项目辐射区,共争取国家、省科技攻关经费近200万元。全年全市共实施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68项,选育新品种5个,引进示范农作物新品种73个,组装农业高效栽培技术模式32项。至年底,全市共建立国家级农村科技服务组织5个,高级农村科技服务社12个,县级28个,市级农村科技园区36个,县级农业科技园区183个,科技示范基地35个,形成区域支柱产业42个,带动农户24930户,产生经济效益67.5亿元。蓝天集团、昊华骏化、中集华骏、中泰药业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被认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月,市开发区的河南惠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玉米淀粉加工工程技术中心。当年,全市建立博士后科技工作站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高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重点实验室4个。
2008年,全市认真组织实施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企业技术创新、制造业信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等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培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天方药业“利塞膦酸钠及制剂产业化”被确定为河南省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获省财政经费支持400万元。天方药业被认定为河南省首批30家试点企业之一。河南驻研种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河南惠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合改性淀粉母料助剂等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全市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新技术产品发展到77个,完成新技术工业总产值77.36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3.2亿元,占整个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7%,实现利润9亿元。
2009年,天方药业、中泰药业2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中集华骏、驻研种业、枫华饲料等7家企业被认定为河南省科技型企业,中集华骏和蓝天集团被评为河南省民营企业50强。全年共组织申报市级农村科技服务社15个,新认定市级农村科技服务社4个。汝南、上蔡、遂平、平舆、西平县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其中汝南、上蔡、西平县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泌阳县官庄乡被列入国家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汝南县三里店乡被列入省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西平县环城乡道庄村被列入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注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全年共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50多项,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26亿元。编印《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重点实验室发展报告》,在企业推广研发中心建设经验,推动研发中心承接国家、省级研发任务,提高以研发中心为主体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全市有博士后科技工作站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重点实验室5个,完成研发项目95个,在研项目60个,开发新产品72个,研发新技术50项,新工艺65项,取得科技成果15项,申请专利53项。8月7日,西平县盆尧乡“河南省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揭牌仪式举行,为全省第二家、驻马店市第一家此类基地。
2010年,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366家,技工贸总收入61.6亿元,其中技工贸总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3家,超过亿元的10多家,超过千万元的有100多家。科技进步对农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0%,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实施取得新成效。继确山县职业中专被列入国家级星火培训学校后,西平县科技开发中心、上蔡县人才培训中心确定为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农村科技培训示范单位。11月25日,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驻马店分院暨驻马店市农业科学院揭牌成立。2011年2月10日,全省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科技行动现场会在西平县召开。10月,西平县被省科技厅确定为“十二五”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河南示范基地。
2012年,组织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和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组织驻马店中集华骏铸造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申报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同时推荐天方药业、鼎立杆塔参加省级创新方法示范企业和试点企业评审,并通过验收。天方药业成为全省第一批科技创新方法示范企业,为豫南4市首家,也是唯一的1家。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全市385家民营科技型企业,其技工贸总收入达到100亿元。以遂平县“一加一”面业和泌阳县懿丰油脂公司为基础,建成河南省强筋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河南省花生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认定市级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全年实施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1项,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1项。对全市46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并向全市通报,促进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全市79个科技计划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项目,30个项目获得支持资金3000万元。当年,全市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项目8个,省级科技项目62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82个,培育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
第六节 招商引资
1984年,全区不少乡镇企业开始从外地引进人才、引进技术、引进设备,与外地联合办企业。1985年,全区乡镇企业引进各种设备40套,引进资金239万元,引进人才343人。1987年5月,驻马店地区率先倡议筹建成立豫南驻马店、信阳、南阳、平顶山、漯河、许昌、周口7地、市区域经济协作区。1988年吸收郑州、安徽省阜阳加入豫南经济协作区,1989年加入陇海兰新线10省84地、市经济协作区。1991年4月,地委、行署制定《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对外开放工作决定的意见》,确立全区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提出“八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制定实现目标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成立地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定期研究解决对外开放有关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逐渐成为工作重点。1992年,利用外资工作有较大进展,召开对外项目发布会,编写印发中英文项目简介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工作,使成交项目逐渐增多。至12月底,全区批准利用外资项目25家,总投资30269万元。其中,利用外资2779.2万美元,超过改革开放以来12年的总和。当年,驻马店地区在北京、上海、广州、海口、郑州、连云港、北海等地先后设立行署办事处,形成对外联合与协作的网络,避免对外合作的盲目性,开创驻马店对外开放新格局。
1993年2月6日,地委、行署决定建立驻马店地区招商局。其主要任务是:招引国内外客商至驻马店地区经商办企业,对外发布项目,负责“三资企业”的洽谈、审批、管理、协调和服务,制定、落实有关政策,下设办公室、外资管理科、外经联络科等,以“诚招天下客,广聚八方财”为宗旨,为驻马店的经济发展和振兴,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共派出4个代表团计48人(次)分赴香港、深圳、厦门、北京、广州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共草签合资意向书74份,项目总投资4.55亿美元,协议利用外资2.5亿美元。全年共批准三资企业26家(合资23家,独资2家,合作1家),项目总投资3596.70万美元,注册资本2821.80万美元,协议利用外资1572.90万美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项任务,即新批三资企业26家;协议利用外资1572.90万美元;三资企业出口创汇1120万美元;客商直接投资290.70万美元。当年,全区利用国外政府贷款437.38万美元,国内配套资金2313.6万元人民币。签约生效项目3个,到位资金40.29万美元,落实配套资金289.5万元。
1994年,全区有“三资”企业65家,项目投资总额8252.4万美元,注册资本6004万美元,合同外资金额3956.0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142.3万美元,“三资”企业出口创汇2028.4万美元。其中新批“三资”企业22家,投资总额2696.8万美元,注册资本1720.5万美元,合同外资金额1079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09万美元,“三资”企业共创汇907.4万美元。1995年,全区共接待来考察、投资的外商40多人次,新批“三资”企业24家,项目投资总额4159.88万美元,注册资金2993.34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2408.13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05.07万美元。1996年,全区“三资”企业达102家(合资企业85家、合作企业3家、独资企业14家),“三资”企业投资总额3529.13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金额2118万美元,实际到位外资609万美元。10月25~28日,组团参加在郑州举办的中国西部地区对外经济技术洽谈会,编印发布一批重点项目,参加省政府举办的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招商活动。1997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贯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针,积极推行“开放带动战略”,全区成交项目质量、档次有所提高,实际利用外资4281.2万美元。其中,利用国外贷款259万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4022.2万美元。至12月底,全区共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含港、澳、台投资项目)19家,投资总额9600万美元。全年全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规模和项目个数均居全省第一位,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超过前14年的总和,为省下达任务的619%,增长率居全省第一位,实际利用外资居全省第三位。
1998年,首届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在驻马店成功召开,共签订协议71个,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河南省组织18个地市代表团,共签订合作合同458个,合同金额46.9亿元,引进资金26.15亿元。“东西合作会”的召开带动驻马店地区招商理念、招商策略、招商手段不断创新,软、硬环境不断完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步入快车道。全年全区实际利用外资1704万美元,其中借用外国贷款201万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503万元。1999年5月7~9日,参加“1999国际投资合资项目洽谈会”,会上签约10个项目,投资总额1.3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方定向投资1000万美元。6月27~29日,参加“1999北京河南省情况说明会暨投资项目洽谈会”。当年全区新设立“三资”企业15家,项目投资总额2893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82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62万美元。借用国外贷款项目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对外开展6个项目,其中,遂平造纸厂每年3.7万吨集中制浆及污水处理工程、地区化工总厂污水处理工程、驻市污水处理厂3个项目合计利用日本协力基金贷款2560万美元。2000年,全区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530万美元,其中与港澳台合资经营233万美元,合作经营125万美元,港澳台地区独资150万美元;中外合资经营752万美元,中外合作经营37万美元,外资233万美元。年末实有“三资”企业112个,当年建成投产企业5个;从业人员3369人,其中外籍人员15人。全区合同利用外国贷款金额4353万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903万美元,当年实际利用外资142万美元。累计偿还利息145万美元,当年偿还利息28万美元。年末借款余额2450万美元。2000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经贸洽谈会,全区共签约合同项目690个,总投资额48亿元,其中引进资金39.3亿元;分别占全省签约合同项目、总投资和引资总额的79%、52%、50%。
2001年,驻马店完成撤地设市,全市利用“入世”后国际对我国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的时机,清理与世贸规则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发挥政府、企业、民间和各种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引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发挥全市资源优势,围绕“粮、油、肉、蛋、菌”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生产。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695万美元,投资额244万美元,审批各类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1个,协议资金总额553万美元。2002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281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72.3%。其中借用外国贷款171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8%。安排在建项目9个,其中年内完工项目4个,其余5个结转至下年续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1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08%,全市共审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1个。年底,全市外债余额2587万美元,当年还本利息103万美元,偿债率为3.98%,低于国际偿债警戒线25%。在巩固豫沪、豫新、豫桂、豫甘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全市区位、资源、市场等优势,扩大与东西部地区开展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先后组团参加“郑交会”等9次大型经贸活动,并组织东西合作会市直展团,共签订合同230份,累计金额15.9亿元。当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期间,市直签约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两个。2003年,全市突出抓好洽谈签约项目的履约和资金到位工作,做好在建项目的协调、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强同明星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合与合作,围绕产业转移基地建设,吸引和承接东部转移的产业和行业,加快全市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步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西部承包工程、投资办厂或建立销售网点,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注重保护外来企业合法权益,引导合作企业不断追加投资,壮大企业规模,提高竞争力。通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促进市场的统一、开放和有序竞争。当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0.2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97亿元。其中:借用国外贷款0.1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0.92亿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0.1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6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全市借用国外贷款在建项目,在建10个,其中年内完工4个。合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完成2242万美元,同比增长81.4%;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0.15亿美元,同比增长38%。
2004年1月4日,驻马店市豫沪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在上海市延安饭店举行。共签约项目28个,项目总投资189926万元,其中引进沪方投资167820万元。4月12日,在郑州举行的“第三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共签订对外合作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13.42亿元,引进资金10.3亿元。第七届全国东西部合作经贸洽谈会,全市共签约合作项目661个,签约合同资金59.5亿元,落实项目383个,到位外方资金24.2亿元。年底,全市东西合作企业已有3356个,引进资金86亿元,年营业收入110亿元,税收2.5亿元,安排从业人员10万余人,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290家,盘活资产12亿元,安排下岗职工1.8万人。其中投资超亿元的项目3个,1000万元以上的232个。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515个,总投资额142.41亿元,引进省外、国(境)外资金123.97亿元(含国外资金折合人民币22.61亿元);签约贸易合同27个,贸易额1.95亿元。2005年,第八届全国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贸易博览会(简称“农洽会”),突出农产品加工贸易博览的主题,结束了前7届露天展示的历史。与会人员包括2200多名企业家、70多家院校和美国、英国等11个国家及地区的代表共1.3万多人,22个省外代表团、500多家参展企业的1.3万多个产品参展。大会完成固定投资在1000万至5000万的项目210个,5000万至1亿远的34个,超亿元项目15个。全市落实合作项目402个,落实资金29亿元。
2006年,全市合同利用外资完成10070万美元,占省定目标任务的106%,同比增长27%;实际利用外资完成4409万美元,占省定目标的116%,同比增长41%。全市引进省外项目203个,引进省外资金36.5亿元,占省定目标的152%。全年全市共签约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合同项目518个,合同资金188亿元,落实项目416个,到位资金76亿元人民币,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分别达到80.5%、40.4%。2007年,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6个,增资企业3家,合同利用外资完成14723万美元,占省定目标的122%,同比增长46.21%;实际利用外资完成5746万美元,占省定目标的106%,同比增长31%。在“农洽会”期间举办的银企项目洽谈会上,驻马店市与河南省多个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贷款意向45个,金额130亿元,其中贷款合同金额26亿元。全年全市共签约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东西合作项目636个,项目总投资266亿元,其中固定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54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119个。在“4+2”经济合作计划(是指豫南周口、驻马店、信阳、南阳4市与上海和广东的河南商会共同交流合作、发展的平台)中,全市共签约合同项目20个,总投资23.8亿元。当年,组织参加2007豫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二届中博会、宁夏回族清真食品博览会、深圳高交会、河南温州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厦门第十一届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豫港投洽会,签约项目4个,投资总额1.42亿美元;厦门第十一届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7个,投资总额4152万美元;温州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10个,投资总额6.2亿元;第二届中博会,共成功签约139个项目,总投资额136亿元。为提高项目履约率,采取大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和项目履约督导通报制,对重大项目跟踪服务,促进项目的顺利履约,全年全市共引进省外资金58亿元,占省定目标50亿元的116%,同比增长60%,合同金额落实率、实际资金到位率、签约项目推进率均有明显提高。
2008年,全市以东西合作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为重点,通过参加各类经贸交流活动,主动承接产业转移,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服务和协调,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年引进省外资金71亿元,增长18%;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4个,实际利用外资7238万美元,增长26%。134个在建项目完成投资89.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1.9%。其中在建的110个工业项目完成投资60.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4.4%。天方药业高压电机节能、中集华骏年产5000辆罐式车、中泰药业凝血酶原复合物、天龙禽业鹅孵化屠宰等56个重点项目顺利竣工投产;顺达化工年产36万吨醋酸、徐福记食品加工等15个续建项目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平煤蓝天集团年产100万吨二甲醚(一期20万吨)、南方中天30万锭纺织等28个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国电驻马店热电2×30万千瓦机组扩建、平煤蓝天大型粉煤气化等6个前期项目进展较快。支持重点企业引进合作伙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蓝天集团与华能集团、市热电厂与国电集团、天方药业与中国通用集团的战略合作。2009年,全市受理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9个,合同投资总额34673万美元,其中实际到位资金8366万美元,同比增长16%。上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2个,上蔡县人民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220万美元,确山县公疗医院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260万欧元,2个项目利用资金折合人民币4010万元。全市共签约东西合作项目711个,合同资金548亿元,项目涉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能源化工、种植养殖、矿产开发、城市建设以及文化教育等领域。
2010年,全市依托产业集聚区,吸引沿海地区食品、纺织服装、中小型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围绕支柱产业、优势骨干企业、重大生产基地建设和发展,瞄准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定向招商,强化招商措施,完善奖惩机制,继续推进重点企业的战略合作,提升利用外资的水平。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8家,全年合同利用外资4.1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26亿美元,增长5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89.2亿元,增长29.5%。新落地市外内资项目560个,合同投资总额651亿元,增长25.1%;实际到位资金132.75亿元,增长27%。2011年,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开展小分队招商、区域重点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成效明显。部分县区围绕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定位,大力开展产业化招商,初步形成市产业集聚区能源煤化工、驿城区装备和食品、遂平农副产品加工、确山建材、平舆皮革6大特色产业集群。全年共到位省外资金126.4亿元,增长41.7%;实际利用外资2.21亿美元。新批的15个外商投资企业中,有12个来自香港和台湾,占项目总数的80%,占投资总额的76.32%。内资重大签约项目78%来自珠三角和长三角及京津等经济发达地区,占投资总额的85%以上。
2012年,全市签约亿元以上招商项目236个,总投资1340.5亿元,签约项目数量、投资总额均实现翻番;累计到位省外资金158亿元,增长23.8%。全国“农洽会”签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97个,总投资526亿元。全年实际利用外资2.7亿美元,增长22.3%;完成出口2.16亿美元,增长15.5%。全年新增贷款103.7亿元,增长19.2%,利用资本市场融资50.5亿元,13亿元城投债顺利发行;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0家,合同利用外资4.14亿美元,同比增长118.7%,高于全省平均增速72.89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2.57亿美元,同比增长59.34%,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8.73个百分点。引进省外项目265个,合同引进省外资金872.3亿元,同比增长125.9%。实际到位省外资金144.1亿元,同比增长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