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卖
【食盐专卖概况】 2014 年,驻马店市累计完成食盐购进28411 吨,占市政府下达年计划 2.5 万吨的 114%,其中多品种盐 14053 吨,占餐桌盐计划比例的 67%。累计完成食盐销售 3.05 万吨,占市政府下达年计划 2.5 万吨的 122%,其中多品种盐 14296 吨,占餐桌盐计划比例的 68% ;累计完成批发业销售额 1.28 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 6886 万元,占市政府下达年批发业销售额 5500 万元的 125% ;全市累计上缴税金 628 万元,其中市本级上缴税金 440 万元,占市政府下达年上缴税金 200 万元的 220% ;完成系统内工业盐购销 6100吨。全市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 614 起,结案率 100%。查获私盐 81.22 吨,罚款 8.9 万元,刑拘 30 人,批捕 17 人,端窝点3 个,确保辖区食盐市场稳定和群众食盐安全。 (刘 潇)
【食盐专营能力建设】 2014 年,市盐业局食盐专营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强化科学管理。市盐业局及时将食盐购销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县局,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每月召开盐业工作促进会,分析问题,解决困难,推进整体工作。根据销售进度,本着均衡购进、科学运作的原则,积极和省局做好计划衔接,及时上报调运计划,确保库存合理。坚持以管促销、以销促调,有效促进销售任务的完成。二是严格目标考核。重新修订《经营责任目标考评实施办法》,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有利于计划完成的运行机制和考核机制。改革以往的经营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变逐季度考核为逐月考核,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全市各级食盐批发经营机构结合实际,普遍采取“任务分解、人员包片、功效挂钩、责任到人”的销售方法,广泛开展“诚信专营、优质服务”活动,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三是加强小工业盐管理。严格执行小工业盐“五统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工业盐购销档案,对小工业盐用户坚持定期走访、主动上门服务,切实建立互利双赢的顾客关系,有效防范工业盐冲击食盐市场的现象发生,确保食盐计划的落实到位。四是严肃盐款结算纪律。将盐款回笼作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严格执行先款后货的结算办法,坚持以销促款,专款专用,保证盐款安全。 (刘 潇)

【食盐品种结构调整】 2014 年,市盐业局按照“稳中求进、市场调节、科学掌控”的要求,积极实施差异化、精品化发展战略,丰富食盐品种、满足市场需求,食盐市场供求稳定。以“少吃盐、吃好盐、健康生活从盐开始”为主题,在驻马店电视台、广播电台、《驻马店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辟专题,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高品质食盐的宣传推介活动。在市(县)内多家大型超市设立高品质食盐展示专柜,以高端盐的宣传推介引领中档食盐的销售普及。遵循市场需求规律,创新经营模式,科学把握多品种食盐的市场投放节奏,逐步提高中高端盐产品的市场配置比例,梯次推进低钠盐、精纯盐、海晶盐、海藻加碘、精选高级湖盐等中高端盐产品,经营业绩明显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小包装食盐市场有绿标盐、海藻盐、精纯盐、海晶盐以及系列高品质食盐等十几个品种,小包装食盐价格从 1.2 元、1.5 元的低端盐,到 2 元的中端盐,以及 3 元~ 6 元的高端盐应有尽有,基本实现了品质、品种、价格的多元化。同时,在全市设置 10 个纸塑食盐直供点,24 个无碘食盐直供点,满足了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生活需求。 (刘 潇)
【盐业市场监管】 2014 年,市盐业局不断加强盐业市场监管。一是注重盐业市场的常态维护。在全市盐业系统认真开展稽查基础建设制度化、执法检查常态化、案件办理规范化“三化”建设,不断完善盐业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内部管控,规范执法行为,把优质服务贯穿于盐政管理的全过程,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市盐业局稽查支队推行街道责任人负责制,与零售商户及用盐单位签订食盐安全承诺书,充分发挥食盐零售网点的社会监督作用。市区共登记用盐单位和食盐零售商户 2077 家、签订食盐安全承诺 1958家。二是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驻马店市盐业管理局散碘盐管理(试行)办法》《食盐零售商户管理(试行)办法》和《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试行)办法》,提高行业内部管理水平,规范食盐零售户及散碘盐用户的从业行为。坚持日常与集中、广泛与重点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加大盐业法规和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三是开展集中整顿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市县联动、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全市相继开展了春节期间食盐市场专项整治、饲料用盐专项整治、集贸市场、学校食堂食用盐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维护了全市食盐市场秩序稳定和群众食盐安全。四是持续加大追刑力度。切实加强和司法部门的联系,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结合的强大威力深挖细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驻马店市区、上蔡、泌阳等县相继查处了一批重大工业盐冲击食盐市场案件,一批贩私分子被依法严惩。五是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及时在《驻马店日报》上对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年检范围、年检时间、年检地点及年检时所需材料等有关事项进行通告,规范审批内容,缩短审批时限,强化行政责任,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建立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和正确行使。全年盐业系统无一例因执法过错追究责任案件,所查办的盐业违法案件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的良好态势。 (刘 潇)
【非盐经济发展】 2014 年,市盐业局积极取得酒鬼酒、赊店老酒、老君山矿泉水、饮料、盐化系列等产品区域代理资格,扩大经营范围。将非盐经济发展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之中,并严格进行考核。以打造企业名片、产品品牌、开拓市场为目标,以加快商品市场流通、提高销售利润为重点,以提高职工收入为宗旨,大力推进多种经营的发展。坚持深入市场,不断创新经营思路,齐心协力跑市场,一门心思做销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服务发展和巩固新老客户群。2014 年,市局完成多种经营购进 159 万元,销售 247 万元,多种经营实现新突破。(刘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