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
【房产管理概况】 2014 年,在房地产调控政策和房价下行预期的影响下,全年房地产市场呈现开发投资小幅增长,新开工项目面积明显减少,房屋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商品住房价格略有上升行情。中心城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每平方米 3693 元,比 2013 年每平方米上升 366 元,增幅为 1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基本适应,未现较大波动,整体处于平稳增长态势。 (李 倩)
【房地产开发】 2014 年,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 187.9 亿元,同比增长 11.2%( 绝对量在全省居第六位,在黄淮四市居第三位 ), 增幅较上年同期增长 3.4 个百分点。房屋施工面积 2059.5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9%( 绝对量在全省居第六位,在黄淮四市居第一位 ),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 0.4 个百分点。新开工面积 787.97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6%( 绝对量在全省居第四位,在黄淮四市居第二位 ),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 55 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 646.32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34.8%( 绝对量在全省居第二位,在黄淮四市居第一位 ),增幅较上年同期增长 20.7 个百分点。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735.67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8.1%( 绝对量在全省居第二位,在黄淮四市居第一位 ),增幅较上年同期增加 2.2 个百分点。商品房待售面积 285.2 万平方米 ( 全省居第二位,黄淮四市居第二位 ),同比增长 74.1%( 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37.6 个百分点,全省排第五位,黄淮四市排第一位 ),12 月份环比下降 30.2%。全市现已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 592 家,一级企业 1 家、二级企业 28 家、三级企业 58 家、四级企业 159 家,暂定级 346 家。 (李 倩)
【住房保障】 2014 年,省政府下达驻马店市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新开工建设 36785 套,全市共安排 41 个新建项目37023 套,比目标多 238 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17个 21123 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4 个 15900 套。36 个续建项目 24794 套,其中廉租住房 9361 套,公共租赁住房 11938 套,棚户区改造 284 套。2014 年底,全年计划安排的 41 个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完成目标任务的100.6% ;36 个续建项目基本建成,基本建成率 100% ;共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 5685 套。 (李 倩)
【棚户区改造】 2014 年,市住房管理中心编制起草了《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和《2014~2017年城市规划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全年全市争取棚户区改造融资项目 8 个,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统贷统还资金额度达61 亿元,到位资金 19 亿元,使用资金 4.46 亿元。市中心城区在建改造项目共 26 个,项目占地面积 2737.88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543.26 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 111.46 亿元。已拆除建筑物面积 88.17 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 256.07 万平方米,完成投资 60.73 亿元。 (李 倩)
【房地产市场管理】 2014 年,市住房管理中心对行业行政审核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保留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下资质的审批、物业管理企业二级以下资质的审批。全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35 个,批准预售面积 266.6 万平方米,审批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 137 家、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 38 家。重新梳理了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等 11 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基准、范围和幅度,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和房屋登记办证有关事宜,下发《关于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和房屋登记办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所有审批时限在全省均居领先位置。中心城区开展房地产市场摸底排查,澄清现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底册,为建立电子台账奠定基础。同时,对在建80 余个房地产售楼部统一悬挂“温馨提示牌”,公开房地产销售基本条件及违规处理规定,对开发项目一楼一证一编码告知群众,约束企业行为。全年共受理房产违法案件 9 起,结案率 100%,收缴罚没款 30 万元。 (李 倩)
【物业管理】 2014 年,市住房管理中心落实物业管理资质动态考核与招投标制,对全市 249 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认定合格 186 家,降级 1 家,注销 62 家。开展物业管理招投标,累计开标 28 次,成立业主大会 5 家。全年培训物业管理人员 361 人次,87 人参加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组织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验评,参评 10 个小区,评出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5 个,全市现有省、市级优秀住宅小区 18 个。对全市各估价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与集中备案,中心城区经纪机构 80 家,已备案 20 家。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4〕87 号),全年全市共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582.7 万元,7 个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共计110 万元,全市已累计收缴维修资金 2.59 亿元,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面达 10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比例达100%。 (李 倩)

【房地产交易与权籍登记管理】 2014 年,市住房管理中心坚持“会审制”与“联审制”,开辟办证绿色通道与高速通道。中心城区全年颁发权属证书 45724 件 733.08 万平方米。其中:房屋所有权登记 16247 件面积 486.12 万平方米,初始登记694 件面积 258.18 万平方米,转移登记 13929 件面积 156.43万平方米,变更登记 177 件面积 11.13 万平方米,注销登记1447 件面积 60.38 万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18.04 万平方米,在建工程注销登记 82.5 万平方米,预告登记 9852件 235.34 万平方米(预购商品房预购登记住宅 9199 件、非住宅 653 件 117.67 万平方米,更正登记 150 件 11.42 万平方米,异议登记 5 件 0.09 万平方米),抵押权登记 19467 件。本年度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 3 件 0.11 万平方米。全年查询房产档案 11804 卷次,开具无房证明 9069 份,整理档案1.9 万卷。建立了私产交易抵押查封业务电子楼盘共 18841 户,其中私产 1172 户 20.94 万平方米,交易 16636 户 183.82 万平方米,抵押 914 户,查封 119 户,公产 293.45 万平方米,预测绘期盘面积 390.87 万平方米。完成评估面积 50 万平方米,评估项目 1703 宗,其中交易类 150 宗、抵押类 1546 宗、咨询及其他 7 宗,评估标的物价值 6.2 亿元。 (李 倩)
【房地产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2014 年,市本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依托驻马店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成功投入运行,制定了《市房屋坐落编制办法》《房产区号、分区号、丘号、幢号编制办法》,在新房屋登记系统中实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测绘管理、交易、登记、档案收费管理等各项业务系统数据及图形信息的相互关联、动态传递和信息共享。建立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联机签约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管。建立市房产政务信息公开网,实现了商品房、二手房、抵押等办件的网上受理及办件进度查询、网上问答、表格下载等各项服务。为完成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完成历史档案电子登记簿的建立,11 月开始对 12 万多卷历史档案进行出库入库、数据清理、楼盘表建立、外业测量及数据图片录入扫描工作。年底,出库档案量近 5000 份,扫描录入档案 2000 份左右,新维护楼盘表房屋 1 万余户,实地丈量 200 余户。全市 8 个县中上蔡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正式运行,并完成了历史档案扫描录入 ;平舆县、遂平县、西平县、正阳县软硬件投入使用,正在整理录入历史档案 ;泌阳县、确山县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泌阳正录入历史档案 ;汝南县硬件安装完毕。 (李 倩)
【直管公房管理】 2014 年,中心城区安居新村一、二期项目承接保障性住房承租户 1854 户,收缴资金 163 万元,收缴率达 98%。安置旧城改造 66 户入住拆迁周转房,租金收缴 22 万元,接收保障房承租户档案 2000 余套。对老旧直管公房进行了资产清查、置换、更新等,确权补办房产面积3481.25 平方米,增加固定资金 300 多万元,全年收缴房租400 万元,较上年增长 20%。完成直管公房小修项目 1800多个,大修砖木房屋近 2000 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 5200 多平方米,房屋完好率达 90% 左右。 (李 倩)
【房屋安全鉴定】 2014 年,市房管部门开展了全市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对中心城区学校、医院、商场、住宅楼等人员集中场所及老楼、旧楼、危楼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各类危险房屋 86 处 5000 平方米,加固或改造房屋 3 处8000 平方米,房屋安全鉴定 60 余幢 3.5 万平方米。 (李 倩)
【“双违”整治】 2014 年,市房管部门开展“双违”整治活动,对全市 112 起房地产“双违”项目进行了梳理,配合相关部门对违规项目进行集中整改。根据市“双违”办出具的准予办理要求,中心已办理“双违”项目开发企业资质升级、延续事项 23 宗;商品房预售许可 2 宗;房屋权属登记 11 宗;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及按揭贷款 32 宗。处理违规预售项目25起,罚没金额 63 万元。开展涉房矛盾纠纷集中整治活动,年底,已承接办理 “民意快线”(市长热线)50 余件,解决了60 余起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与行风热线 4 次,回复网络问政 7 起,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 100%。(李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