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概况】 2014 年,驻马店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 围绕打造“富强驻马店、文明驻马店、平安驻马店、美丽驻马店”的目标 , 积极推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 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 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市司法局开通了司法局网站和政务微博,发布微博 100 多条 , 在省以上媒体发稿 256 篇 , 积极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亮点。在 2014 年市委、市政府信息排名中,由 2013 年的排名第八十三位,提高到第二十位。 (陈富有)
【法治宣传建设】 2014 年,市司法局大力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法制宣传效果,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大讲堂”。探索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对全市事业单位人员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举办了 10 期培训班,全市 1200 多名事业单位人员接受了法制知识培训。以提高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目标,拍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片,举办全市中小学“点燃青春梦想,法律伴你成长”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组织全市“法律进学校”专场推进会,印制巡回展板并免费发放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和光盘。全年全市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进学校”活动 3000 多场次。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机构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入户”“送法进社区”活动,共解答外出务工人员法律咨询 6000 余人次。二是深化提升法治创建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多领域的创建活动,不断推进行业法治建设。加强专项依法治理,针对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信访、道路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有效组织开展各类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全市3 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法制创建先进单位,45 个单位被命名为河南省法制创建先进单位。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驻马店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市区置地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正在运行之中,平舆县、上蔡县的法治文化阵地已形成规模。全市已建成 3 个法治主题广场,5 个法治主题公园和 20 个法制宣传一条街。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模式,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六上”(上墙面、上媒体、上田间、上课堂、上舞台、上公共交通工具)工程,全市县以上区域,全部开通普法(法治)手机报(短信),利用互联网、手机、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通过动漫、微电影、手机报、短信等表现形式,扩大媒体普法的覆盖面和社会效果,用人性化、艺术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 (陈富有)

【监狱工作】 2014 年,市司法局突出中心任务,以教育改造质量的不断提高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组织开展“母亲节·感恩教育”亲情帮教会、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矫治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改造活动,丰富教育改造方法,促进教育改造质量的不断提高。共评选出监狱级罪犯改造积极分子 173 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 5 人。规范执法行为,以严格公正执法为监狱安全稳定提供根本保证。深化狱务公开工作,提高刑罚执行质量。继续开展好“监狱长接待日”活动,规范狱务公开内容。定期在会见室、监狱大门等部位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工作条件、程序及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开展监狱长接待日 11 次,接待来访人员 60 余人次。办理的 343 人减刑假释、7 名罪犯续保手续,5 名罪犯首保手续,保外就医考察 16 人次等重点执法环节工作中,均做到了程序公正、实体合法,实现了执法工作零失误。加强狱内侦查,以超前防范为重点消除监狱安全稳定隐患。坚持完善狱情分析会议制度,认真开展狱情犯情排查。共召开狱情分析会 12 次,专项分析排查 10 次,累计排查出顽危犯 22 人次,排查四类矛盾 1 起、三类罪犯 6 人次。对排查出的危险犯、重点人严格落实监控措施,实行警察承包责任制,由于监控措施到位 , 无 1 名危险犯、重点人发生危险行为。驻马店市监狱顺利实现了第二十二个监管安全年。积极推进监狱搬迁各项筹备工作,已完成了规划、国土、气象、科技等部门的相关报告、批复和省发改委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陈富有)
【律师管理】 2014 年,市司法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市律协与 24 个社区及乡镇建立了结对法律服务联络点,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军营活动。组织 60 余名律师参与以服务军人军属、服务空巢老人、服务留守儿童、服务残疾人、服务农民工等群体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全市律师为全市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率达 90%以上,重点招商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率达 85% 以上,民营微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达 20%。全年全市律师办理民事案件6675 起,刑事案件 1780 起,提供法律咨询 16380 次,代写法律文书 2860 篇。 (陈富有)
【公证管理】 2014 年,市司法局围绕经济建设和政府工作中心,加强公证管理工作,在公证业务领域拓展和公证业务数量上有大的突破。各公证处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加强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建设,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 1.76 万件,上门服务公证事项 350 多件,预约公证服务事项 720 多件,减免公证费 1 万多元。 (陈富有)
【法律援助】 2014 年,市司法局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机制,完善乡村 1 小时、城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农村居民在乡镇即可申请并得到法律援助,城市居民在城区2 平方公里范围内即可申请并得到法律援助。规范法律援助咨询接待服务工作,安排社会律师从早 8 点到晚 8 点值守(不分休息日)接听电话,确保电话畅通,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6434 人次。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特殊、弱势群体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 99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 1586 份,化解矛盾纠纷 1002 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或者指引申请法律援助 766 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700 余件。 (陈富有)
【司法鉴定管理】 2014 年,市司法局落实承诺,扎实推进司法鉴定援助工作。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司法鉴定援助工作要求,对困难企业、贫穷当事人司法鉴定费用实行的减、免、缓的优惠政策。共减免鉴定事项 641 件,占全市司法鉴定事项的 31.89%。减免合计金额 121590 元。减免金额占全市鉴定费用的 5.6%,减免的幅度完全符合承诺的要求。(陈富有)
【法制仲裁】 2014 年,市司法局加大与企业单位的沟通 ,成立了“驻马店仲裁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仲裁中心”,在建筑纠纷、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等经济活动频繁的领域内不断加大仲裁法律服务的力度,在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方面进行了新的有益的探索。实行“首席仲裁员”案件负责制,对案件审理、裁决、履约全程负责 ;加强派出机构的管理,实现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努力使仲裁工作向纵深发展。共办结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和租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仲裁案件 1622 起,涉案标的 6 亿余元。 (陈富有)
【国家司法考试】 2014 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 9 月 20 日、21 日。为了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打击舞弊行为,市司法局联合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保密局和市无线电管理局等多家单位,通过对考试过程全程监控、考场内外电磁屏蔽和考生身份指纹验证等多项科技手段的综合应用,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了在考试中利用科技手段进行作弊的各种行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 年是驻马店市举行的第 13 次考试,共有 883 人报考,703 人参考,126 人达到合格分数,合格率达 17%,居全省前列。(陈富有)
【人民调解工作】 2014 年,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全市 13 个调委会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截至 2014 年底,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活动 4082 次,受理民间纠纷 23663 起,调解成功23087 起,调解成功率达 98%,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372 起 479 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 73 起,防止群体性上访 373 起 2048 人次。 (陈富有)
【安置帮教】 2014 年,市司法局加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力度。全市依托民营企业、服务性行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 9 个,安置两类人员 125 人。市本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已被市政府批准成立,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全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 2475 人,帮教率达 98%,安置率 8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2% 以下。 (陈富有)
【社区矫正】 2014 年,市司法局整合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市级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成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队伍。建立了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和完善了工作衔接、信息报送、公益劳动、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流程。严格日常管控,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教育为主、管控为辅的矫正方式让其尽快实现“软着陆”。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4184 人,已解除矫正平稳融入社会 2044 人,正在接受矫治的 2140 人。 (陈富有)
【规范化司法所创建】 2014 年,市司法局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有 12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累计共有50 个司法所迈入全省规范化司法所行列,创建数量居全省首位。平舆县杨埠司法所长陶红莉、上蔡县黄埠司法所长尼治根、正阳县雷寨司法所长曹俊峰入围全省 50 名最美司法所长人选,树立了司法行政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陈富有)
【司法体制改革】 2014 年,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对责任和时限进行明确。对涉及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方面的深化狱务公开、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刑罚执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制度和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等重点事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陈富有)
【法治型机关建设】 2014 年,市司法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加强法治型机关建设。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的“三落实”,有效避免行政过错的发生。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制度。制定《执法责任追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做好权力公开和行政指导工作。对已确定的行政许可 4 项,行政处罚 7 项 , 通过局网站等形式进行了公示,职能科室的工作流程公布上墙。大力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执法方式上,实行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回访 ; 在执法环节上,实行重大、敏感案件汇报和指导制度。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陈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