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
【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驻马店市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进四大结构调整。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十三五”期间围绕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清零目标,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南方钢铁公司、永骏化工、华豫恒通化工彻底退出市场,化解钢铁产能 260万吨、淘汰合成氨落后产能 30万吨;天方药业、华中正大 2家制药企业搬迁工作稳步推进;中集华骏铸造、中石化油库和平煤神马化工启动搬迁。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均能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淘汰燃煤锅炉 236台;市中心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 297.53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 36.78千米,新建、改造热力站 14座,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运输结构调整方面,以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打造多式联运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平舆县产业集聚区通过铁路专用线发送到宁波港 130个专列,中集华骏发送到青岛港 2个专列。中心城区完成 2条国道绕城改造,1059辆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车,淘汰黄标车、老旧车 25106辆。在优化用地结构调整方面,建设生态廊道 3308千米,完成造林面积96万亩;取缔非法采矿采砂点 488家,完成生态修复点 408个,复耕复绿土地 3815亩。
“三散”治理。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方面,“十三五”期间共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 2150家,实现动态清零。在燃煤散烧治理方面,完成双替代 334866户(不含新蔡),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全市抽检洁净煤生产中心、配送网点 109批次,拆改不合格设施设备近 5000台,取缔散煤销售点 6个,查处劣质散煤 210吨。在散尘治理方面,中心城区规模以上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渣土车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智慧城管、智慧环保平台联网。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在路检路查方面,2019年—2020年共检测车辆 43.82万余辆,检出不合格数 1.44万辆,不合格车辆全部移交公安处罚,检测总量和不合格数均位居全省第一位次。在用车大户检测方面,对全市登记 20辆以上的柴油货车用车大户全部进行摸底排查,建立 266家用车大户管理台账清单,对 6546台车辆进行检测,对 477台不合格车辆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入环保黑名单,并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督办市运鑫运输公司等7家运输公司淘汰报废车辆32台,更新购置国五运输车辆 20台;促进天方药业等 7家企业升级更换车辆 120辆,其中纯电动新能源 98辆。在检测机构管理方面,2019年对全市 19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执法,对发现问题的 17家检测机构全部进行罚款、停网停业等处罚措施。
工业企业治理。完成 1331家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其中超低排放改造 2家、深度治理改造 285家、无组织排放治理728家、工业炉窑治理 39家、VOC治理 301家,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 37台,生物质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18台,实现 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
烟花爆竹全时全域禁放。制定有奖举报办法,举报 1起奖励 300元;同时,制定春节期间对县(区)和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进行单独考核办法,压实党委政府禁放监管责任。(甄宇嫡)
【水污染防治】2020年,驻马店市在科学制定《驻马店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基础上,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郑州大学等科研院校率先编制《驻马店市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2019—2021年)》《洪河流域生态环境调查和洪河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宿鸭湖等四湖库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驻马店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现状评估及对策研究》,通过调查洪河流域人类活动影响(生态环境压力)、洪河流域生态系统健康、洪河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和洪河流域生态风险 4个专题,深入分析流域内水环境存在问题、面临的挑战和形势,逐年细化水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有针对性重点谋划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谋划项目 37个、总投资 104.6亿元。

“点穴式”精准治水。驻马店市开展追本溯源、拉网排查行动,立足流域系统治理,实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系统管理,为“点穴式”治污、“清单化”销号奠定基础。一是开展入河口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一头连着河流、一头连着陆地污染源,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闸口”。通过徒步排查、无人机飞行、同位素示踪等手段,在“查、测、溯、治”重点任务上做细做实做好,建立入河口管理平台,做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二是实施水系连通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重点实施西水东引,开展小清河、练江河、骏马河、开源河、兴业河综合治理,打造南练江河、北清河湖 2座大型水生态湿地公园。三是加快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先后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2.42亿元,累计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64个,新增 2.845万吨 /日污水处理能力和 45吨 /日污泥处理能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作基本实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十三五”时期,驻马店市实施防洪减灾、四水同治、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 115个项目,完成投资 178亿元。四是推进人工湿地建设。驻马店市将人工湿地建设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重要支流入河(湖)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河道岸线建设人工湿地,削减入河污染物,改善水质,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功能,把人工湿地当景观打造,新增湿地面积 1.82万公顷。其中,河道综合整治湿地 10个,新增湿地面积 1.75万公顷;污水处理厂尾水中水回用湿地 4个,新增湿地面积 0.08万公顷。驻马店水生态改善成果在《河南日报》《中州环境》《驻马店日报》以及大河网、河南日报网等媒体多方面宣传报道。五是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整治清理围垦河道 6436亩,破堤种植 4783亩,并将小微水体管护纳入河长制工作范畴,排查出河沟渠 8603条、塘堰坝 16313座,全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确保所有小微水体实现管理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一是加强智慧监管。在全市重点河流安装 26台水质自动监测站,将全域监控系统与加密巡查机制有机结合,一旦发现断面超标,立即查清超标原因,督促解决超标问题。同时,实时监控国、省、市控在线数据变化趋势,当日分析、当日通报、当日督办,做到当日整改、当日见效,力争问题不过夜。二是加强巡查监管。采用“双随机”抽查、上下游互查、网上巡查等手段,强化废水污染源环境监管,摸排潜在风险源,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重点河段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重点督导河道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问题整改,从源头消除流域污染隐患。三是加强考核监管。出台《驻马店市水环境质量奖惩暂行办法》,实施河流断面水质考核,采取约谈、曝光、问责等措施,奖优罚劣,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区年终考核,以考核倒逼治理,全面保障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四是加强饮水监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核查清理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图斑 21个共涉及违建别墅 40栋,实现问题动态清零;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成 1个市级、15个县级和 131个乡镇级、136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建立饮用水源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市、县、乡镇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一张图,确保全市饮水安全。 (甄宇嫡)
【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驻马店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着眼源头预防,降低土壤环境风险。严格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建立 15家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减排评估数据库,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 2013年下降 12%,与 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目标;组织 2家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工作,阻断涉镉等重金属进入农田途径。强化准入管理,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建立 24家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纳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告;严格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在污染地块周边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指定专人看管,禁止人员出入,清除场地内遗留污染物,有效降低土壤环境风险;实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共享使用,将污染地块管理系统 11个管理员账户和 22个共享账户账号分配到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启动分类管理,严防农用地土壤新增污染。率先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初步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 3个类别,并实施分类管理。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对全市受污染耕地采取深翻耕、品种调整等安全利用措施;对重度受污染耕地采取退耕还林、种植苗圃等风险管控,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100%。依托驿城区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正阳县、上蔡县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西平县、汝南县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试点经验分别在全省先行区建设推进会上进行介绍并在全省积极推广应用。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好转。推进 454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30%,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部实现市场化运作,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组织排查出 55条农村黑臭水体,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为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探索方法路径;持续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 40%以上;推动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2.9%,农膜回收利用率90.48%;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甄宇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