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
【概况】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一是紧盯城市建设加强立法。常委会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以“安全、整洁、有序、智能”为目标,着力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厘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规范经营服务与使用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制定《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依法解决市政设施管理养护脱节,街头空地建设、养护、维修标准不一,城市道路重复开挖,城市内涝等市政设施管理中的难点、堵点、盲点问题。该条例与《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一起,共同形成城市管理制度的“组合拳”,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制定《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征集及反馈办法》。深化“两层级、双咨询”立法工作机制,实行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反馈会、市级立法专家论证会、政府相关部门座谈会和立法起草小组座谈会“五会合一”,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阵地建设,驻马店市被省人大常委会推荐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候选单位。三是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探索和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建立第三方审查制度,委托部分立法专家和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对 2020年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 5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郭爽)
【《驻马店市政管理条例》】2020年 4月 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明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宣读了《条例(草案)》制订工作方案,对有关立法情况进行说明。2020年 10月 21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0年 11月 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