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审判工作概况】 2008年市法院以服务社会、服务大局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202件,审执结33488件,审执结率为92.5%。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904件,审执结4629件,审执结率为94.4%。 (吴德河)
【刑事审判】 2008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561件,判处犯罪分子408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596人。一是扎实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加强大案要案的审理。全年共审结涉黑、涉恶、抢劫、抢夺、盗窃案件1289件,判处犯罪分子2400人,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市中级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二是加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运用财产刑,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全年审结经济犯罪案件156件,判处犯罪分子182人。三是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为3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四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5件374人。积极探索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新路子,促进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少年审判工作走在全省、全国法院的前列。市中级法院和泌阳县法院的少年审判庭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少年维权岗”。(吴德河)
【民事审判】 2008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观念和维护诚信的意识,依法调节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8564件,标的金额9.08亿元。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7133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好、邻里和睦。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1700件,注重保护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处理医患纠纷时,稳妥平衡医患双方利益,正确处理公益事业和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审结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案件5794件,注重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审结涉及“三农”案件2340件,注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稳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7件,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34件,依法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支持了国防建设,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 (吴德河)
【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 2008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675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51件,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维护了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积极受理国家赔偿案件,认真落实法律释明和听证制度,规范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程序,加大对国家赔偿的执行力度。共审结向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18件,决定赔偿金额80万元。 (吴德河)
【执行工作】 2008年全市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在执行具体案件中,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对既不自动履行义务,又不与债权人协商解决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对其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责任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予以惩戒。对履行能力有限的被执行人,若强制执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采取执行其到期债权、企业经营权等灵活方式,妥善予以解决,既实现了债权人债权,又防止了矛盾激化。对那些缺失诚信的赖账户及时启动联动制约机制,下半年对219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联合制约,促使其中大部分案件得以执结。最大限度地落实了执行特困救助机制,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救助。通过以上措施,大量积案得以顺利执行,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7861件,执结标的金额4?02亿元。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在省法院组织的绩效考评中名列前茅,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吴德河)
【马锡五审判方式】 2008年全市法院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巡回办案,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全年全市两级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结案1900余件,参加旁听群众56000余人。推行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的做法,方便偏远乡村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主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实行首问负责,引导当事人行使好诉讼权利。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对涉及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270余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公开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敞开大门,欢迎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实行公开,最大限度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当事人看得见、感受到审判的公平和正义。(吴德河)
【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2008年全市法院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审判的每一个环节。除继续抓好民事调解外,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新模式,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推行人民陪审员、工会、妇联、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等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08年全市法院民事案件一审调解和撤诉率达到72?6%,为历年最高;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率达到50%以上。大量案件得以调解解决,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社会和当事人对裁判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吴德河)
【开展大接访活动】 2008年5~9月,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五次集中大接访活动,共受理各类接访案件192件。为确保接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市中级法院抽调专人成立了大接访办公室,专门负责接访案件的分类处理和督办工作。对接访案件逐案登记造册,认真审查,限期结案,对没有问题的案件认真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案件依法进行纠正,所有大接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同时,以解决赴京访、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和缠访闹访为重点,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接访活动,全市涉诉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数量明显下降。市中级法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 (吴德河)
【以“三优”绩效考评法院管理】 2008年市中级法院从审判质量优质、队伍建设优秀、司法政务管理优良三个方面,对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的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司法效果、司法服务等进行全面的量化考评。通过实行绩效考评,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既增加压力,又明确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调动了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公众对执法部门满意度民意调查,全市法院系统名列全省先进位次。 (吴德河)
【党风廉政建设】 2008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通过编发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每日廉政提示等形式,强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协管和监督,建立督查制度和巡视制度,成立问责办,对法院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内部监督检查。聘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不护短、不掩丑,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全市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件,有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吴德河)
【基层基础建设】 2008年市中级法院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基层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实现全市法院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坚持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基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抓好监督考察和后备力量的选拔培养。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交流推广审判经验,精心指导基层法院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提高基层法院审判水平。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加强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法庭在硬件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上实现整体推进。 (吴德河)
【接受人大监督】 2008年全市法院以学习贯彻《监督法》为契机,强化宪法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后,市中级法院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和院务会,专题研究部署贯彻会议精神,全面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工作措施。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司法机关案件评查工作,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个案问题逐案纠正,并及时进行反馈。不断完善对代表建议和交办案件的受理、办理、反馈等流程管理,实行定期通报、重点督办等机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人大机关转交的督办件69件,人大代表来信7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以寄送《审判要况》等形式通报法院重要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指导工作,旁听大案要案的审理,并通过走访、座谈和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吴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