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事业综述】2003年残疾人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2003年度全省残联工作目标评比中,驻市荣获“2003年度残疾人工作创新进步奖”和“2003年度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两项殊荣。(冯建强)
【残联组织建设】2003年10个县(区)级残联先后召开代表大会,完成换届工作。健全了执行理事会,配备了专职正、副理事长,成立了党组或支部,建立了盲人、聋人、肢残人协会,增强了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冯建强)
【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6个县规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纳入了财政代扣。全年征收就业保障金115万元。强化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残疾人816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483人,集中就业239人,个体从业1600人,通过与用人单位协调,避免19名残疾职工下岗。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规范行业管理,指导盲人开办保健按摩中心14所,安置31名盲人就业。为提高市、县残联就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特邀请省残联、市法制办有关领导和专家举办了一期残联就业干部培训班,讲解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就业干部的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新蔡县肢残选手李红荣获女服制作一等奖,驿城区聋人选手李学立荣获木雕雕刻三等奖。(冯建强)
【残疾人康复】2003年加强了残疾人康复“十五”中期和《长江新里程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康复救助活动,继续实施“爱心助听、助行”和“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手术”工程,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180例,低视力配镜321例,培训学生家长83名,新收训聋儿217名,培训聋儿家长205名,资助贫困聋儿115名,听力助残31名,肢体康复训练243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37人,智残儿童康复训练190人,装配假肢30例,安装矫形器86件,精神病防治康复7943人,为残疾人供应30多个品种3807件用品用具。(冯建强)
【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与扶贫】2003年,与民政部门协调,使873名残疾人纳入城市低保,5348名残疾人享受社会救济,农村8725名残疾人享受五保供养和定期救助。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各县、区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对残疾人减免照顾的规定,明确了农业税减免的范围和类别。全年为13894名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残疾人减免农业税105万元。通过协调农行,投入使用的100万康复扶贫贷款全部落实到位,扶持福利企业17个,安置残疾人68名,扶持1253户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业,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活动,使13000名残疾人脱贫。(冯建强)
【残疾人教育】建立0—15岁残疾少年儿童档案,继续做好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救助工作,使234名辍学残疾儿童重返校园,减免学杂费35000多元,积极落实省残联“受助贫困残疾儿童入学项目”工程,救助盲童82人,扶残助学残疾儿童少年70人。经协调,使20名残疾考生被高等院校录取。(冯建国)
【残疾人基本情况检查】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残疾人基本情况,更好地为残疾人小康目标规划提供真实依据,2003年9月市政府召开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工作动员会,成立了由分管残联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的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制定普查实施工作方案。拨出30万元用于普查工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进行。为确保普查效果,实行严格的漏登、错登追究责任制,对检查不合格或工作不认真、造成漏登,错登或入户率达不到95%、见面率达不到90%以上的,责成重查。通过普查,全面、真实地掌握了全市各类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和基本情况,为开展残疾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冯建强)
【基金工作】根据《河南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助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残联积极与市财政协调,制定出台《驻马店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助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从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划出10%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冯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