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 府
清代,地方行政体制沿袭明制,省下设道、府、县(州)。清初汝宁府署驻汝阳县(今汝南县),辖2州12县,雍正二年(1724年)后辖1州8县。汝宁府公署为知府衙门,设有府堂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税课司等机构。各县设知县衙门,由知县执掌一县政令。
民国时期,初期沿用清制。1913年北洋军阀政府设豫南道,成立豫南道观察使公署。1914年豫南道又改为汝阳道,成立汝阳道道尹公署,辖信阳、南阳、汝南、泌阳等27县,道尹公署驻信阳县。各县设知事公署,县知事为行政长官。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设豫南区行政长公署,为河南省国民政府辅助机关。1928年,改设豫南第一行政长公署,辖信阳、确山、遂平、西平、泌阳、汝南、上蔡等9县,公署驻信阳;设豫南第三行政长公署,辖正阳、新蔡、潢川等8县,公署驻潢川。各县成立县政府,县长为行政长官。1932年8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暂行条例》后,河南省设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汝南、上蔡、新蔡、西平、遂平、正阳、确山等7县,专署驻汝南;泌阳县属第六专署(驻南阳)管辖。专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1948年,第八专署解体。
驻马店地区是中国共产党开展革命斗争较早的地区之一,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先后建立县级人民民主政府和地区行政专员公署。1928年1~2月,在信阳、确山等县建立了豫南地区第一个地区性人民政权组织——豫南革命委员会。1944年10月后,先后建立鄂豫皖湘赣边区第四行政专员公署(驻确山县孤山冲)、豫中行政专员公署(驻遂平县嵖岈山地区)、豫南行政专员公署(驻确山县孤山冲)、豫皖苏第七专员公署(驻商水县)、豫皖苏第八专员公署(驻新蔡县)、桐柏区第二爱国民主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泌阳县)、确山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汝南县,后迁驻马店市)1949年8月,确山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信阳行政区专员公署,迁驻信阳市。此期间,各县、市均先后建立县(市)民主政府(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期,确山、汝南、西平、遂平、正阳、上蔡、新蔡等7县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属信阳行政区专员公署管辖,泌阳县人民政府属南阳行政区专员公署管辖。1951年10月,成立平舆县人民政府,属信阳行政区专员公署管辖。1955年6月,信阳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信阳专员公署。1956年,各县市人民政府先后改称为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至1959年3月,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一些县人民委员会曾一度改称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5年7月11日,成立驻马店专员公署,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派出机构,辖确山、汝南、正阳、新蔡、平舆、上蔡、西平、遂平、泌阳等9县和驻马店镇人民政府,专署机关驻驻马店镇。专署设专员、副专员,建立各种工作机构41个。1967年1月,专署及各直属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被群众组织“夺权”,工作陷于瘫痪状态。1967年3月初,成立驻马店专区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4月6日,正式成立驻马店专区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领导全区各项工作。各县(镇)也相继成立县(镇)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
1967年12月31日,建立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至1968年7月,各县镇也全部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地、县(镇)革命委员会集党、政权力于一身,设主任、副主任、常委等职。之后,随着社会、经济秩序的恢复,其工作机构相继重建。
1979年10月,根据省政府通知,撤销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行政公署设专员、副专员,建工作机构47个。1980年至1981年,各县(市)革命委员会先后改建为县(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设县(市)长、副县(市)长等职。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后,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领导全区人民进行农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迅速发展了生产,改善了人民生活,安定了社会秩序,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 机构沿革
一、清代府暑
清代地方行政体制沿袭明制,河南省政区下,分设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州)。清初,汝宁府辖2州12县,即信阳州、光州、光山县、固始县、息县、商城县、汝阳县(今汝南县)、上蔡县、确山县、正阳县、新蔡县、西平县、遂平县、罗山县。府署驻汝阳县(今汝南县)。泌阳县属南阳府。
雍正二年(1724年),光州升为直隶州,从汝宁府分出光山、固始、息县、商城等4县归其管辖。汝宁府辖其余l州8县,上隶分巡南汝光淅兵各道(道署驻信阳州)。
汝宁府公署为知府衙门,其内设机构为府堂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税课司等。府堂是知府衙门内的办事机构,分吏、户、礼、兵、刑、工等6房。经历司是知府衙门内掌管出纳文书请示的机构,司狱司是掌察理狱囚请示的机构,税课司是掌管田赋税务请示的机构。府署设知府、同知、通判等职官。知府为一府长官,从四品掌管一府政令及所属州县赋役、诉讼等事务。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为知府的副职,分掌督粮、水利、捕盗等事务。
汝宁府辖1州8县。县设知县衙门,知县(正七品)为长官,执掌一县政令。另设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教谕、训导等职。知县衙门内设班、房等机构。
二、民国政府
(一)北洋军阀政府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3月10日,袁世凯在北平(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成立军阀政府。同月,成立河南都督府,行政体制仍沿用清末省、府、县三级体制。1913年1月,北洋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和《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地方行政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各道署改为观察使公署,裁原府、直隶州、厅,全省设豫东、豫西、豫北、豫南4道。1914年5月,北洋政府颁布《道官制》,规定观察使公署改为道尹公署,各道尹公署分设内务、财政、教育、实业4科。同年,豫东、像南、豫西、豫北4道分别改为开封、汝阳、河洛、河北道。省巡按使公署将河南各道划为三等,汝阳道为二等道。汝阳道辖信阳、南阳、泌阳、正阳、汝南、西平、新蔡、上蔡、遂平、确山等27县,道尹公署驻信阳县。道尹公署内设内务、财政、教育实业3科。
县知事公署为县一级最高行政机关,长官为县知事。按照1914年5月北洋政府颁布的《县府制》规定,各县因事务繁简,可分设2--4科。
观察使、道尹 吕调元(1913.1.20任) 叶济(1913.12.12任)
夏继泉(1914.10.24任)陈玉润(1916.2任)陶炯照(1916.9.5任)
杨承泽(1919.2.8任)张锡典(1922.11.20任) 奎印(1923.9.15任)
刘荣棠(1925.2.11任)刘莪青(1925.2任) 师守道(1925.9.11任)
于廷鉴(1926.3.10.任)
县公署知事
确山县何国柱(1912在任)李绍绅(1912)郭明星(1913)
翟则恒(1914)施廷弼(1914)杨永寿(1915)韦联棣(1916)
吴芝蕃(1918)林肇煌(1918)杨溶(1920) 阎箴铭(1920)
郭祖雍(1921)吴仁麟(1921)汪松荫(1922) 曾繁昌(1922)
林烽煌(1922)苗德垕(1923)赵树棠(1923)胡瑞中(1925)
陈懋森(1926)叶引年(1926)王少渠(1926)
泌阳县锡铎(1912)马其伟(1912.6)侯旬(1913.4)
鲁玲昌(1914.6) 王凤至(1915.1)冯元斌(1916.2) 林再欣(1917.2)
贺增培(1918) 沈家新(1918) 艾德元(L921) 韦联棣(1922)
吴之蕃(1922) 李洪岳(1923) 张文衡(1923.6) 曹用愚(1924)
刘云汉(1924) 马吉笙(1925.7) 于洪起(1925.9)刘应堪(1925.12)
王鹏俊(1926.4)李正时(1926)李恩赐(1927.1)张朝琦(1927.4)
遂平县朱培根(1912在任)董景常(1920)王文炜(1922)
徐毛璞(1923)徐春航(1923) 徐琢章(1923.10) 欧阳缨(1925)
冯锦文(1925)赵鸿猷(1926) 王馥棠(1927)
西平县刘必勃(1912)程世谦(1913)王言孛(1913)胡汝弼(1914)
陈守谦(1914)李豫同(1915)李廷禄(1915) 曾绶麟(1916)
沈恂儒(1917)洪寿昌(1917)李嘉临(1919)魏希古(1921)
周德宣(1922)王崇焘(1922)龚学浚(1922) 王乃钧(1923)
韦联棣(1924)王鸣义(1925)李之蔚(1925)王振鑫(1926)
上蔡县陈士凯(1912)徐孝丰(1914)李桂芬(1915)孙寿臣(1915)
叶季全(1916)林殿香(1917)黄寿慈(1918)卢璧臣(1920)
林肇煌(1921)方孟超(1922)宋泰然(1923)李随杨(1924)
陈鼎五(1924)刘亘(1925)王式通(1925)王连芳(1926)
韩同昌(1926)周斌(1927)
汝南县杨济削(1912.1在任) 张之锐(1912.4任) 赵锷(1913.3)
孟苞(1914.2)汪怀瑜(1914.10)李廷禄(1916.10)
周 楝(1917.3)彭嵩会(1917.11)汪饧瑞(1922.6)
夏后清(1922.8)王树玉(1923.8)乔式南(1923.11)
韩帮哲(1924.2)黄守统(1925.2)贺骏昌(1925.10)
王秉钺(1926.3)黄式佐(1926.8)胨祖彝(1926.11)
罗凤柏(1926.12)
新蔡县王文同(1912)胡式金(1913)齐 崑(1914)邓玙(1916)
王绳祖(1916)侯福昌(1917)陆守仁(1918) 陈某(1920)
黄家齐(1920)刘玉珠(1920)王 介(1920)唐风瑞(1920)
王祖德(1921) 郜翔宸(1922)柳体芳(1923)李正溶(1924)
熊国藻(1925) 张凤九(1925)孙殿选(1926)傅承绪(1926)
柳体芳(1926)郑宝麟(1927)
正阳县任瑞元(1912.4任)张仲友(1912.6)姚文璜(1913)
丁景炎(1913.9)刘 祯(1916.4)林肇煌(1916.7)王绳祖(1916)
张锡典(1918)徐贯之(1920)葛褀(1921)胡秉平(1921)
戴风澡(1922)饶亮彩(1922)李联璧(1923)张履太(1924)
梁季良(1925.2)杜鸿宾(1925.9)吴 政(1926)张锡典(1926)
何祯(1927)王芳洲(1927)
(二)国民政府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建立,6月13日成立河南省国民政府。同年秋,河南省政府设立豫北、豫东、豫西、豫南4区行政长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1928年1~4月,4区行政长公署改设为14个行政长公署。豫南第一行政长公署辖信阳、确山、遂平、西平、泌阳、桐柏、舞阳、汝南、上蔡等9县,公署驻信阳。豫南第三行政长公署辖潢川、商城、光山、固始、息县、正阳、罗山、新蔡等8县,公署驻潢川。1928年7月25日,省政府令撤销行政长公署,改为吏治视察专员,全省划为5个视察区,即第一视察区(豫中)、第二视察区(豫东)、第三视察区(豫南)、第四视察区(豫西)、第五视察区(豫北),各设吏治视察专员1人。视察区不列为行政区。
豫南一区行政长 何其巩(1927.6任) 肖楚材(1928.3.11任)
贾德润(1928.5任)杨金庆(1928.6.8任)
豫南三区行政长 杨金庆(1928.4.24任)
1932年8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暂行条例》,规定省以下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第八专署设在汝南县,辖汝南、上蔡、新蔡、西平、遂平、正阳、确山等7县。泌阳县归第六专署(驻南阳)管辖。专署设专员1人,科长、科员、办事员若干人。各县设县政府,县长为一县行政长官,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务。县政府内设第一科,掌内务、教育、建设、司法、收发、监印及国民党党务事项;第二科,掌管国地税捐、公债、货币、出纳款项等事;行政警察队,受县长监督指挥,专司缉捕、催粮及送达文件等。1948年,第八专署解体。
第八专署专员 陈伯嘉(1932.10.16任) 富维骥(1935.10.3l任)
陈伯嘉(1936.12.23任)张振江(1938.3.19任)
梅达夫(1942.10.28任)谢肖良(1944.12.24任)
刘炎光(1948初任)阮勋(1948.6在任)
县政府县长
确山县张廷柱(1927)熊笃文(1927)孙振家(1927)高子元(1927)
宋廷骧(1928)刘克谦(1928)李心健(1929) 黄鸣驺(1929)
李廷琛(1929)周炳昌(1929)盂昭嗣(1930)李方(1930)
尹 孚(1931)孙鹤龄(1932) 訾问时(1932)江钟杰(1933)
林晋琦(1933)席炳章(1934)王光临(1936)全人杰(1937)
鹿齐(1937) 鲁国卿(1937)方廷汉(1937)王浩然(1938)
邵世祯(1938)许工超(1939)杜绪赞(1940)庞公璐(1942)
栗振黄(1946)李赓良(1948)涂景堂(1948)
泌阳县朱晋枯(1927.6)侯晋藩(1927.8)张风城(1927.10)
石自强(1927.11)李宴珊(1928.3)杨文锦(1928.8)
程云蓬(1928.9)周鹏年(1929.4)魏际荣(1929.7)段鼎臣(1930.1)
张子芬(1930.4)薛宾候(1930.8)张含英(1930.11)
赵承钦(1930.11) 申光华(1931.5)王绍宣(1932.1)
张作舟(1932.7)刘万斯(1934.2)贾禄云(1934.4)吴岂泯(1935.9)
蔡雨田(1936.3)贾禄云(1937)蔡景琳(1938.4)陈沂(1938.8)
王松亭(1943.3)况庭芳(1945.1)晁伟青(1945.2) 薛子正(1946.6)
韩绍周(1947.3)薛子正(1947)关如松(1948.8)
连平县汤绍汉(1928)邱中度(1928) 曾 鲁(1928)严图献(1928)
宋国聊(1928)吴寿昌(1929)靳英(1929)李继膺(1929)
时兰谷(1929) 张鉴箴(1930)杨国贤(1931)胡震(1931)
杜书因(1931)杜镌时(1932)熊公时(1933)王金铭(1934)
杨保东(1934)蒋家骥(1935)曹怀仁(1936)屠文田(1937)
袁 森(1938) 赵毓伯(1941) 赵邦俊(1943) 吴觉民(1946)
胡景威(1947) 栗振黄(1948)鲍汝澧(1948)柳世玺(1948)
西平县阮霖(1927)姚之让(1927) 高荣桂(1927) 丁世平(1927)
周仰文(1927) 吴文璋(1928)金焕然(1929)伍百锐(1929)
胡福同(1929)鲍洵(1930)周钦贤(1930)高振宗(1930)
史沛然(1930)魏宗泰(1930) 王志(1931)宋理亚(1931)
杜光远(1932)谢随安(1932) 王曾达(1933) (以后至1949缺资料)
上蔡县徐守墀(1927)崔 贞(1928)刘国斌(1928)刘开泗(1929)
查名驹(1930)孙 江(1930) 佟英廉(1930)谢绳武(1930)
李元(1931)王景仁(1931)贾起中(1931)王志(1932)
马绍先(1933)刘鹤汀(1934) 马维珍(1934)顾尧阶(1936)
王兆珍(1938) 宁文庄(1939) 庸 峻(1941)钱祖图(1942)
王世辅(1943)李云(1945) 田云樵(1946) 李云(1947)
汝南县孙殿选(1927.8)张俊龙(1928.8)王荫桂(1929.2)
梅德广(1929.7)华维扬(1929.9)刘对阳(1930.2)
肖光礼(1930.10)朱增保(1931.4)翟绍武(1931.7)
何佛情(1931.12) 徐元白(1932.6) 陈伯嘉(1932.lO)
夏秋阳(1934.7)富维骥(1935.10)陈伯嘉(1936.12)
夏秋阳(1938.1) 张延柱(1939.9) 李向寅(1940.7)范效纯(1940)
褚怀里(1942.5)杜光远(1942.7)宋珉(1944.3)朱国衡(1945.7)
张利群(1946.2)魏文光(1946.3)宁远(1947.4)高钦铭(1947.9)
马培长(1947.12) 陶琅斋(1948.5) 李耀远(1948.6~1949.1)
新蔡县张登嵩(1927)蔡祥(1927)陈心源(1928)林会昌(1928)
宋如璋(1928) 陈心源(1929)刘鸿采(1929)李义久(1929)
时之雨(1930) 田瑞萱(1930) 张警吾(1931) 江钟杰(1932)
姚家望(1932)刘振中(1932)贾绿云(1933) 陈心源(1934)
余斌(1934)廖敦七(1935)刘启烈(1936)朱鸿宾(1936)
李兴卓(1938)张启堂(1938)许工超(1940)胡宗治(1941)
杨廷煜(1943)崔承勋(1943)王世辅(1944) 司润生(1945)
刘知恺(1946) 董国彦(1947) 张本全(1947)张利群(1948)
刘道立(1948)
正阳县季允中(1927)邓瀛宾(1927) 范秉仁(1927)燕殿臣(1928.4)
杨凯(1928)王 匡(1928)刘宗琨(1929.2)李庭辉(1929.5)
吴维振(1929.7)严钟梅(1929)王逸鸥(1929.11)刘月泉(1930)
马洪德(1930) 周 密(1930.11) 胡名珍(1931.5) 刘炎光(1932.12)
岳连峰(1933.11) 曹怀仁(1934.4) 王公容(1936.11)
刘基炎(1938.4)刘万斯(1938.8)宋炳春(1943)王振乾(1944)
赵旨远(1945.6)刘希孟(1946.1)杨士瀛(1947.5)夏广运(1947)
曲令铎(1948) 肖国荃(1949)
三、人民民主政府
(一)豫南革命委员会(1928.1~2) 1927年12月,中共豫南特委决定,确山农民革命军南下信阳四望山,与信阳县农军汇合,组成豫南工农革命军,集中力量开辟和巩固四望山革命根据地。1928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周以栗到信阳,主持召开确山、信阳等县活动分子会议,成立豫南地区第一个地区级人民政权组织——豫南革命委员会。2月初,国民党部队纠集地主武装,对四望山根据地大规模“围剿”,豫南工农革命军与敌人激战13昼夜,因寡不敌众,分路突围,豫南革命委员会停止活动,自行解体。
主 席 蔡训明
财政部长兼宣传部长 李鸣岐
工农革命军总队长 张志刚
审判委员会负责人 范 易
(二)鄂豫皖湘赣边区第四行政专员公署(1944.11~1945.9) 1944年10月,新四军豫南游击兵团开辟以确山县孤山冲为中心的豫南抗日根据地。中央豫鄂边区党委和新四军五师派民运部副部长娄光琦,以特派河南行政专员的名义到豫南领导政权建设,相继建立了汝正确、汝蔡遂、确泌桐、信确边区县行政委员会。12月初,经鄂豫皖湘赣边区行政公署批准,在确山县孤山冲建立边区第四行政专员公署。专署下辖汝正确行政委员会、汝蔡遂行政委员会、确泌桐行政委员会、信确行政委员会。1945年初,建立泌阳爱国人民政府。1945年9月,鄂豫皖湘赣边区撤销,边区第四专署改称豫南专署。
专 员 娄光琦
副专员 杨祝民
税务特派专员 胡泽民
路东税务分局局长 刘 顺 副局长 邱明元
路西税务分局局长 邵岗尧 副局长 张 峰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汝(南)正(阳)确(山)行政委员会主席 余旭轩(1944.9~1945.11)
汝(南)(上)蔡遂(平)行政委员会主席 张子明(1944.9~1945.9)
确(山)泌(阳)桐(柏)行政委员会主席 何振刚(1944.11~1945.8)
信(阳)确(山)行政委员会(县政府)主席 仝靖宇(1944.10~1945.5) 蔡云生(1944.10~1945.5) 仝靖宇(1945.5~1945.9)
泌阳县爱国民主政府县长 高子扬(1945.1~9)
(三)豫中行政专员公署(1945.8~1946.6)1945年8月上旬,八路军冀镥豫军区一二八团(水东八团)和王树声等所率伏牛山、嵩山地区八路军四个支队(河南军区部队),先后到达嵖岈山地区,与新四军河南挺进兵团、豫中游击兵团会师后,豫中游击兵团与南下八路军三支队合编为豫中军分区,同时成立豫中行政专员公署。豫中行政专员公署隶属于鄂豫皖湘赣边区行政公署,10月以后隶属于河南行政公署。专署下辖遂平抗日民主政府(含军政办事处)、西平县抗日民主联合政府(含行政委员会)、郾(城)上(蔡)西(华)抗日民主政府、西(平)遂(平)舞(阳)泌(阳)抗日民主县政府等。同年10月以后,国民党进攻豫中地区,豫中专署被迫转移到确山县孤山冲一带,与豫南专署一起活动。12月初。撤退至桐柏境,1946年6月“中原突围”时撤销。
专 员 欧阳景荣(欧阳孟华)
副专员 孙石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遂平县抗日民主政府(军政办事处)县长 时志仁(1945.4~11)
西平县行政委员会(民主政府、抗日民主联合政府)
主 任 张子僚(1945.6~6)
县 长 莫茂斋(1945.6~8) 张子僚(1945.8~10)
郾(城)上(蔡)西(华)抗日民主政府县长侯杰(1945.5~10)
西(平)遂(平)舞(阳)泌(阳)抗日民主县政府县长 苗宝泰(1945.6~7) 吴振挺(1945.7~10)
(四)豫南行政专员公署(1945.9~1946.7)1945年9月,原鄂豫皖湘赣边区撤销,其第四专署改称豫南专署。专署下辖汝正确行政委员会、汝(上)蔡遂行政委员会、确泌桐行政委员会、信确县爱国民主政府、泌阳爱国民主县政府。同年11月,建立确山爱国民主县政府。12月初,迫于国民党正规部队的大规模进攻,豫南专署由确山县孤山冲转移到桐柏县王湾。1946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中原局关于向京汉路东发展的指示,豫南专署派出一部分干部进至豫东南地区,专署机关由桐柏境迁至信阳县四望山一带。同年7月,豫南专署在完成掩护主力部队突围任务后撤销。
专 员 张旺午(1945.9~1946.1) 欧阳景荣(1946.1~6)
副专员 杨祝民(1945.9~1946.3) 孙 石(1945.3~6)
路东税务分局局长 刘 顺(1945.9~11) 副局长 邱明元(1945.9~11)
路西税务分局局长 邵岗尧(1945.9~11) 副局长 张峰(1945.9~11)
税务局局长 刘 顺(1945.11~1946.6)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汝(南)正(阳)确(山)行政委员会主席 余旭轩(1945.9~11)
汝(南)(上)蔡遂(平)行政委员会主席 张子明(1945.9~11)
确(山)泌(阳)桐(柏)行政委员会主席 何振刚(1945.9~11)
信(阳)确(山)县爱国民主政府县长 仝靖宇(1945.9~12) 蔡云生(1946.l~6)
泌阳县爱国民主政府县长 张子明(1945.9~1945.1) 李建安(1946.1~6)
确山县爱国民主政府县长 何振刚(1945.11~12) 杨玉璞(1946.l~6)
(五)豫皖苏第七专员公署(1947.12~1949.3) 1947年12月,中共中央中原局为加强淮北沙河以南地区的工作,决定在豫皖苏第四专署领导下,成立豫皖苏西北行政办事处,下辖项城、商水、上蔡、洪河等4县。1948年4月,随着中原解放战争形势发展,豫皖苏行政公署决定将其西北行政办事处改建为第七专署,辖上蔡、洪河(后并入上蔡县)、项城、商水4县民主政府,机关设在商水。1949年3月,豫皖苏第七专署与第八专署、桐柏区第二专署合并成立确山专署。
专 员 李 斌
财粮科长 马沿屏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上蔡县民主政府县长 李跻青(1947.8~9) 苗九锐(1947.9~1949.2)
洪河县民主政府县长 王伯重(1948.10~1949.3)
(六)豫皖苏第八专员公署(1947.12~1949.3)1947年12月,中共中央中原局决定在豫皖苏第四专署领导下成立豫皖苏区西南行政办事处,下辖汝正确县政府、汝南县人民政府、新蔡县爱国民主政府。1948年3月成立汝正县人民政府。1948年4月10日,豫皖苏区行政公署决定将豫皖苏西南行政办事处改建为豫皖苏区第八专署。1949年2月,根据上级党委关于撤销边区建制的指示,撤销汝正县政府,建立正阳县民主政府。3月,豫皖苏区第八专署机关从新蔡迁至汝南,与豫皖苏区第七专署、桐柏区第二专署合并,成立确山专署。
专 员 李剑波(1948.5~1949.1)王更生(1949.1~3)
副专员兼财粮科长 李超伯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汝(南)正(阳)确(山)县政府县长 王景瑞(1947.11~1948.2) 岳 林(1948.2~9) 杨 甫(1948.9~1949.2)
汝南县人民政府县长 赵文衡(1947.9~1948.2) 张国兴(1948.2~1949.3)
新蔡县爱国民主政府县长 王达夫(1947.10~1948.1) 李 岩(1948.2~8)
新蔡县民主政府县长 胡震(1948.3~6)贾荣(1948.6~1949.3)
汝(南)正(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胥治中(1948.3~8) 高志强(1948.8~1949.1)
正阳县民主政府县长 侯采苓(1949.2~5)
(七)桐柏区第二爱国民主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7.12~1949.3)
1947年11月,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十纵队从华北南下,开辟桐柏解放区。12月13日,在湖北应山县浆溪店建立桐柏区党委和桐柏区行署。同时,在泌阳县境内成立桐柏区第二爱国民主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桐柏二专署)。专署下辖泌东爱国人民县政府、泌西爱国人民县政府、确山爱国民主县政府、遂平县爱国民主政府。专署内设公安局、银行、财政、教育、民政、支前、行政等工作部门。1948年1月,陈赓兵团取得平汉铁路破击战胜利后,决定将漯河至遂平的平汉铁路西侧地区划归豫陕鄂第七专署领导,建立西遂军政办事处。2月,西遂军政办事处与遂平县爱国民丰政府合并,组成西遂爱国民主政府。1948年6月,豫陕鄂第七专署改为豫西二专署,遂平、泌北二县划归桐柏区二专署领导,西平、遂平分县建制,成立西平民主政府(1949年2月隶属桐柏区二专署)。1949年1月,成立遂平县爱国民主政府。2月,中共中央指示撤销桐柏区、豫皖苏区边区建制。3月1日,新成立的中共河南省委决定将桐柏二专署(包括桐柏区一专署一部分)与豫皖苏第七、八专署合并,成立确山专署。
专 员 王国华
副 专 员 焦景尧
公安局长 肖 英
副 局 长 宫旭光
银行经理 常 青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泌(阳)东县爱国民主政府县长 常青(1947.12~1948.6) 姚增绪(1948.6~1949.1)
泌(阳)西县爱国民主政府县长 成建华(1948.1~7) 孙克华(1948.7~1949.1)
泌阳县人民民主政府县长 姚增绪(1949.l~3)
确山县爱国民主政府县长 王杰(1947.12~1948.4) 杨玉璞(1948.4~1949.3)
遂平县爱国民主政府县长 杨 鹿(1947.12~1948.2) 王 杰(1948.12~1949.3)
豫陕鄂第七专署西(平)遂(平)军政办事处(县爱国民主政府)主任 李海澜(1948.1~2) 县 长 杨鹿(1948.2~6)
豫陕鄂第七专署直辖泌(阳)北县人民民主政府县长 文 峰(1947.11~1948.6)
豫西区第二专署直辖西平县民主政府县长 丛 健(1948.8~1949.3)
(八)确山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9.3.15~1949.8.22)
1949年2月,随着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豫皖苏第七、第八专署领导的京汉路东侧淮北沙南地区全部连成一片。3月初,豫皖苏第七、第八专署合并一处,由新蔡境迁到汝南县城。中共河南省委决定合并豫皖苏第七、第八专署和桐柏区二专署(含桐柏区一专署部分地区),成立确山专署。3月15日,确山专署正式成立,机关设在汝南县城内。专署辖汝南县人民政府,上蔡县人民政府,西平县民主政府,遂平县爱国民主政府,确山县人民民主政府,正阳县民主政府,新蔡县民主政府,信阳县民主政府,息县爱国民主政府等9县政府。4月,成立信阳市人民民主政府和驻马店市人民民主政府,确山专署由汝南县城迁至驻马店市内。8月,确山专署由驻马店市迁往信阳市,于同月22日改称信阳专署。
专 员 肖 舟
副 专 员 王更生
公安局长 李大裕
工商局长 石玉璞
副 局 长 窦芳卿
银行经理 温善安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汝南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国兴(1949.3~5) 曾治中(1949.5~6) 张一峰(1949.6~7)杨寒友(1949.8~9)
上蔡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伯重(1949.3~9)
西平县民主政府(人民政府)县长 丛 健(1949.3~9)
遂平县爱国民主政府(人民政府)县长 王 杰(1949.3~9)
确山县人民(爱国)民主政府(人民政府)县长 杨玉璞(1949.3~6) 王 忠(1949.7~9)
四、人民政府
(一)信阳行政区专员公署(1949.8~1965.6)
1949年8月22日,确山专署改称河南省信阳行政区专员公署,辖信阳、确山、汝南、西平、遂平、正阳、上蔡、新蔡8县和信阳、驻马店2市,机关驻信阳市。1951年10月,增设平舆县,成立平舆县人民政府。1951年12月1日,河南省信阳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河南省人民政府信阳区专员公署。
1952年10月,信阳、潢川两专员公署合并,称河南省人民政府信阳区专员公署,辖确山、汝南、正阳、平舆、上蔡、西平、遂平、新蔡、信阳、新县、光山、潢川、息县、固始、商城、罗山、淮滨17县和信阳、驻马店2市。1955年6月10口。信阳区专员公署改称信阳专员公署。1956年,各县市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至1959年3月,一些县人民委员会一度改称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5年7月,信阳专署分设信阳、驻马店两专署。
专 员 肖一舟(1949.8~10)王更生(1949.10~1951.4)
张一峰(1951.2~1952.11)杨玉璞(1952.11~1956.8)
张树藩(1956.8~1965.6)
副专员 杨玉璞(1949.12~1952.11)王相卿(1952.11~1953.6)
张树藩(1953.5~1956.8任第一副专员)
李宝善(1953.5~1954.10任第二副专员)
程国栋(1954.8~1955.7任第二副专员)
王子祯(1956.4~1965.7)袁明德(1956.8~1957.10)
孟定功(1958.4~1960.11)张文韵(1958.4~1960.11)
张 强(1960.4~1962.5)潘幼耕(1960.6~1963.6)
吴 中(1961.4~1965.6)李耀(1961.4~1965.6)
张文韵(1961.12~1965.6)刘文树(1962.7~1965.6)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驻马店市(镇)
人民政府市长 张 海(1949.9~1952.8)
人民政府镇长 邢国珍(1952.12~1953.11)
人民政府市长 邢国珍(1953.11~1954.12)白裕普(1954.12~1955.10)
人民委员会市长 白裕普(1955.10~1956.12)张凤仪(1956.12~1958.4)
人民委员会镇长 马 健(1962.12~1965.6)
确山县
人民政府县长 王 忠(1949.9~1950.10)刘劭清(1950.10~1951.1)
唐瑞阶(1952.9~1953.8)龚书栋(1954.6~1956.1)
人民委员会县长 王玉兰(女,1956.8~12) 张遵道(1956.12~1958.5)
裴润江(1958.5~11)
红色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 裴润江(1958.11~1959.4)
人民公社联合社社务委员会主任 裴润江(1959.4~1961.9)
人民委员会县长 裴润江(1961.9~1963.5) 侯吉仁(1963.5~1965.6)
泌阳县(归南阳专署管辖)
人民政府县长 姚增绪(1949.9~1952.4)姚天骥(1952.4~1953.3)
田德芳(1953.3~1954.7)孙兆盛(1954.7~1955.11)
人民委员会县长 孙兆盛(1955.11~1957.1)赵礼魁(1957.1~1958.10)
铜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社长 赵礼魁(1958.10~1959.3)
人民委员会县长 赵礼魁(1959.3~1962.8)刘庆丰(1962.8~1965.5)
遂平县
人民政府县长 王 杰(1949.9~1951.2)方毅(1951.2~1953.4)
韩玉锋(1953.4~10)王文田(1953.10~1956.8)
人民委员会县长 王文田(1956.8~1958.5)张庆林(1958.5~8)
卫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社长 张庆林(1958.8~1959.3)
人民委员会县长 张庆林(1959.3~1961.3)江流(1961.3~1962.10)
蔡中田(1962.10~1965.7)
西平县
人民政府县长 丛 健(1949.9~1950.10) 高静山(1950.10~1952.4)
杨进贤(1952.4~1953.11)姜升堂(1953.11~1955.5)
赵昕江(1955.5~12)
人民委员会县长 赵昕江(1955.12~1959.10)徐庚杰(1959.10~1961.12代)
赵昕江(1961.12~1963.5)冯万堂(1963.5~1965.5)
上蔡县
人民政府县长 李汝生(1949.9~12)常青(1949.12~1950.4)
胡友禄(1950.5~1951.11)袁明德(1952.12~1955.12)
人民委员会县长 袁明德(1956.1~10)郝广富(1957.1~1958.2)
游洪懦(1958.5~1962.8)刘健(1962.9~1964.6)
崔会文(1964.3~1955.6)
汝南县
人民政府县长 杨寒枝(1949.9~1950.3)姜铭鼎(1950.3~1951.2)
路凤庆(1951.7~10)冯斌(1951.11~1952.7)
刘彦宾(1952.12~1953.5)姚水清(1954.4~7)
人民委员会县长 姚水清(1954.7~12)岳长春(1954.12~1956.9)
商存德(1956.9~1959.2)刘占明(1960.2~6)
祝守才(1960.6~1962.6)曹荣科(1962.6~1964.1)
黄得功(1964.1~1965.6)
设银行驻马店地区中心支行、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驻马店分院。1966年2月,增设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966年6月初,驻马店地区“文化大革命”运动全面展开。12月,中共驻马店地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宣布停止一切党、团活动。1967年1月以后,专署各直属单位、各县(镇)的群众组织联合行动,
实行“夺权”,各部门工作陷于瘫痪。
专 员 张树藩(1965.7~1967.1)
副专员 张 干(1965.7~1967.1)张文韵(1965.7~1967.1)
王子祯(1965.7~1967.1)
工作部门及领导人
办公室主任 周道邦(1965.7~1967.1)
视察委员会主任 张 干(兼,1965.12~1967.1)
副主任 岳升云(1966.3~l967.1)谷逢汉(1966.3~1967.1)
民政处处长 赵健仁(1965.7~1967.1)
劳动处处长 (无)
公安处处长 张杰(1965.7~1967.1)
政 委 周吉芝(1965.7~1967.1)
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郭四寓(1965.11~1967.1)
生产救灾办公室主任(无)
档案处处长 王敬玉(1965.12~1967.1)
人事处处长 魏化一(1965.7~l967.1)
行政干校副校长 李全祥(1965.7~1967.1)
编制委员会主任 安克南(兼,1965.12~1967.1)
副 主 任 张玉润(1965.12~1967.1)张干(1965.12~l967.1)
计划委员会主任 王子祯(兼,1965.12~1967.1)
第一副主任 李海涵(1965.7~10)
副主任 陈金棠(1965.7~1967.1)蔡家声(1965.7~1967.1)
经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李福新(1965.7~1967.1)
统计处处长 陈金棠(1965.12~1967.1)
工业局局长 杜文明(1965.7~1967.1)
交通局局长 谷逢汉(1965.7~1966.4)张秀棋(1966.4~1967.1)
手工业管理局局长 高凤昌(1966.7~1967.1)
地区邮电局局长 汪 洋(1966.9~1967.1)
农村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国中华(1966.7~1967.1)
魏 英(1965.8~10)蔡中田(1966.10~1967.1)
农业局局长 蔡中田(1965.7~1967.1)
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无)
林业局局长(无)
水利局局长 陈建文(1965.7~1967.1)
财经贸易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彭友富(1965.7~1966.3)
副主任 王太安(1965.7~1967.1)
崔经三(1965.7~1967.1)孔庆珠(1965.8~1967.1)
物价委员会主任 王子祯(兼,1966.12~1967.1)
副主任 温补洪(1965.7~9)郭乃妹(女,1965.9~1967.1)
商业局局长 彭友富(兼,1965.7~1966.3)
对外经济贸易局局长 (无)
粮食局局长 宋吉吾(1965.7~1967.1)
省供销社驻马店专署办事处第一副主任 冯万堂(1965.7~1967.1)
省物资厅驻马店物资管理局局长戚萍(1966.4~1967.1)
财政局局长 王太安(1965.7~1967.1)
税务局局长 王子寿(1966.7~1967.1)
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无)
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翟福全(1965.7~1967.1)
文化教育局局长 路恒铎(1965.7~1967.1)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 张 干(1966.2~1967.1) 副主任 王 力(1966.2~1967.1)
卫生处处长 (无)
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 干(1955.7~1967.1)
副主任 杨 杰(1966.2~1967.1)
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张 干(1965.7~1967.1)
副主任 王子祯(1965.7~1967.1)
崔炳庚(1965.7~1967.1)周道邦(1965.7~1967.1)
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地区中心支行行长 匡文宜(1965.7~1967.1)
中国农业银行驻马店地区中心支行行长 宋立斋(1965.7~1967.1)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行长 王太安(兼,1965.7~1967.1)
驻马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侯吉人(1965.7~1967.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驻马店分院检察长 程政卿(1965.8~1966.4)江流(1966.4~1967.1)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驻马店镇人民委员会镇长 陈耀卿(兼,1965.6~1967.1)
确山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路 芳(1965.6~1967.1)
泌阳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骆玉杰(1965.5~1966.4)王建武(1966.4~1967.1)
遂平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王济民(1965.7~1966.4)李士卿(1966.4~1967.1)
西平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赵子荣(1965.6~1966.4)孙学文(1966.4~1967.1)
上蔡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崔会文(1965.7~1966.4)陈彬(1966.4~1967.1)
汝南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黄得功(1965.7~1967.1)
平舆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曹 铭(1965.7~1967.1)
新蔡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李凤朝(1965.7~1967.1)
正阳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卢学端(1965.7~1967.1)
(三)驻马店专区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1967.4~12) 1967年1月,受上海“ 一月风暴”影响,地专直群众“造反”组织强行夺了专署及其直属部门的领导权,专署及各部门陷于瘫痪。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驻马店驻军某部及军分区奉命“支左”,派军代表进驻地委、专署及地直各单位。专署和地委职能由“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地区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及“生产指挥部”代行。3月初,成立驻马店专区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4月6日,经河南省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批准,正式成立驻马店专区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政治部、农业组、工交组、财贸组、文化卫生组、计划组、计划统计劳动物资组,地直各部门由以上各组归口协调领导。1967年12月,成立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撤销。
指 挥 长 刘振世(1967.4~12)
副指挥长 张 干(1957.4~12)张玉润(1967.4~12)
政 委 高有华(1967.4~12)
副 政 委 陈学明(1967.4~12)徐明(1967.4~12)
戴树森(群众代表,1967.4~12)
(四)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1967.12~1979.10) 1967年12月3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和河南省军区党委转发中共武汉军区临时委员会批复,批准建立河南省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12月31日,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简称地革委)正式建立。地革委设主任、副主任、常委。
地革委工作部门机构演变比较频繁。地革委刚成立时,许多工作部门一度改称“局(委)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其领导干部职务称“主任、副主任”或“组长、副组长”。1969年1月,一些经济部门如电业局、第二工业局、农业局等改称服务站,同年12月恢复原称局委。1973年,恢复、新建了一批工作部门。1976年以后,对一些部门进行了调整,并新建了一些部门。
1979年10月,根据上级指示撤销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
主任王大海(1967.12.31~1972.6)崔建勋(1972.6~1974.11)
苏华(1974.11~1978.5) 丁石(1978.5~1979.10)
副主任张亚民(军,1967.12~1968.10)李瑞英(女,1967.12~1970.8)
魏玉高(1967.12~1968.12)李清顺(军,1967.12~1970.8)
孟雄飞(军,1968.6~1970.8)李富昌(1968.8~1971.6)
苏华(1969.12~1974.11)张永昌(1969.12任,未到职)
崔建勋(军,1970.8~1972.6)程明(军,1970.8~1974.11)
姚喜成(军,1970.10~1974.11)耿光泽(军,1967.12~1974.11)
弓治英(1970.2~1979.2)孙学文(1973.6~1975.7)
张干(1973.6~1975.10)吴明(1973.9~1979.10)
史怀玉(1975.6~1979.10)魏世昌(1975.7~1979.10)
刘守福(1975.7~1979.10)杨作孔(1975.9~1978.5)
安克南(1977.5~1979.4)王均智(1978.1任,未到职)
龙一兵(1978.5~1979.10) 朱宝德(1976.10~1978.5)
冀桂昕(1976.10~1978.5)宋慎言(1976.10~1978.5)
陈文正(1976.10~1978.5)郑涛(女,1976.10~1979.7)
耿守瑞(1979.2~10)陈建文(1979.2~10)
赵健生(1979.2~10)
常委王大海(1967.12~1972.6)张亚民(军,1967.12~1968.10)
李瑞英(女,1967.12~1970.8)魏丘高(1967.12~1968.12)
李清顺(军,1967.12~1970.8)孟雄飞(军,1968.6~1970.8)
高有华(军,1967.12~1974.11) 白承绪(1967.12~1974.11)
耿光泽(军,1967.12~1974.11)张玉润(1967.12~1974.11)
王子祯(1967.12~1971.2)张保群(1967.12~1975.10)
杜宝泉(1967.12~1978.5)朱宝德(1967.12~1978.5)
冀桂昕(1967.12~1978.5)宋慎言(1967.12~1978.5)
陈文正(1967.12~1978.5)郑涛(女,1967.12~1979.7)
齐立敬(军,1968.6~1974.11)李富昌(1968.8~1971.6)
苏华(1969.12~1978.5)张永昌(1969.12任,未到职)
弓治英(1970.2~1979.2)刘振世(军,1970.2~1974.11)
崔建勋(军,1970.2~1974.11)许强(1970.2~1975.7)
程明(军,1970.8~1974.11)武守全(1970.10~1975.5)
姚喜成(军,1970.10~1974.11)孙学文(1973.9~1975.7)
吴明(1973.9~1979.10)陈琦(军,1972.6~1974.11)
史怀玉(1975.6~1979.10)魏世昌(1975.6~1979.10)
刘守福(1975.6~1979.10)杨作孔(1975.9~1978.5)
刘璋(1976.1任,未到职)安克南(1977.5~1979.4)
龙一兵(1978.5~1979.10)王均智(1978.1任,未到职)
丁 石(1978.5~1979.10) 耿守瑞(1979.2~10)
陈建文(1979.2~10)赵健生(1979.2~10)
工作部门及领导人
办事组组长耿光泽(军,1968.1~1969.4)雷玉俭(1969.4~1973.6)
办公室主任陈凤云(兼,1973.6~1977.2) 申显光(1977.2~1979.10)
政工组组长 刘 毅(军,1968.1~1969.4) 弓治英(1969.4~1971.2)
政治部组长 弓治英(1971.2~1972.11) 主任刘培诚(1972.11~l973.6)
保卫组组长 李春青(军,1968.1~1969.1)姚喜成(1969.1~1971.2)
政法组组长 张 杰(1971.2~1973.6)吴大忠(1971.2~1973.6)
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部长李清顺(军,1968.6~1969.4)
副部长李富昌(1968.3~1969.4) 孟定功(1968.3~1969.4)
抓革命促生产指挥组组长李清顺(军,1969.4~1970.8)
程明(军,兼,1970.8~1973.6)
副组长李富昌(1969.4~1971.6)孟定功(1969.4~1971.6)
许强(1969.4~1973.6)孙学文(兼,1971.2~1973.6)
彭友富(1972.9~1973.6)郭兴源(1972.9~1973.6)
蔡中田(1972.9~1973.6)马步升(1973.3~6)
李天寅(1973.3~6)
生产指挥部指挥长 孙学文(兼,1973.6~1975.7)
副指挥长 刘培诚(1975.7~1977.4)
张干(兼,1973.6~1975.10)曹培禄(1973.6~1975.6)
马步升(1973.6~1975.3)彭友富(1973.6~1977.4)
蔡中田(1973.6~1977.4)孔繁斌(1973.6~1977.4)
吴明(兼,1973.11~1977.4)张天序(1973.10~1977.4)
陈彬(1975.2~1977.4)史怀玉(兼,1975.6~1977.4)
刘守福(兼,1975.7~1977.4)马春举(1975.7~1977.4)
彭祖岭(1975.7~1977.4)刘璋(1976.1任,未到职)
赵指军(1976.10~1977.4)
生产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赵清祥(1973.8~1976.2)
生产指挥部工交办公室主任陈金棠(1973.8~1975.4)
生产指挥部农林水办公室主任(无)
生产指挥部财贸办公室主任(无)
生产指挥领导小组组长 李清顺(军,1970.1~1973.6)
李富昌(兼,1970.1~1973.6)
计划委员会主任杜志茂(1973.3~1974.2)赵国才(1974.2~1978.5)张桂五(1978.9~1979.10)
劳动处处长 袁大明(1975.4~6)
民政局局长 侯青人(1973.3~1975.9)赵荣(1975.9~1977.10)谷逢汉(1978.1~1979.10)耿守瑞(1976.10~1977.10)陈建文(1977.10~1979.10)
人事局局长 王守道(1973.11~1975.4)
公安处处长 张杰(1973.3~1974.1)
政 委 周吉芝(1973.3~1974.1)
公安局局长 张 杰(1974.1~1975.3)李广经(1975.10~1977.4)
李征东(1977.4~1979.10)
政 委 周吉芝(1974.1~1977.5)胡永志(1977.5~1979.10)
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组长 李清顺(军,1969.9~1970.5)王大海(1970.5~1971.6)
程 明(军,1971.6~1973.10)孙学文(1973.10~1976.10)
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富昌(1969.9~1970.5)
高维刚(1970.5~1971.6)王锡昌(1971.6~1975.4)
赵荣(1975.4~1979.10)
工业局局长赵健仁(1973.3~11)刘学孔(1973.11~1978.6)
杜文明(1978.9~1979.10)
交通局局长 张秀祺(1973.3~1975.12)王建武(1975.12~1978.3)
狄希明(1978.3~1979.5)
电业局局长汤受智(1973.3~1979.5)
第二工业局高凤昌(1973.3~1978.9)崔林芳(1978.9~1979.10)
社队工业领导小组组长史怀玉(1976.8~1978.9)
社队企业局局长刘培诚(兼,1978.9~1979.10)
轻化局局长杨毅(1973.11~1978.9)
邮电局革委会主任汪洋(1968.1~1969.12)李柏树(1969.12~1973.11)
局长汪洋(1973.11~1975.10) 韦克斌(1975.6~1978.9)王守道(1978.9~1979.10)
农业局局长冯万堂(1973.3~1975.10)蔡中田(兼,1976.2~1978.5)张桂五(1978.5~9)黄德功(1978.9~1979.10)
林业局局长 张庆林(1973.3~1974.1)杨德欣(1974.2~1977.5)张庆林(1977.5~1979.10)
水利局局长 辛鸿江(1973.3~1976.10)孔繁斌(1977.6~1978.9)陈建文(1978.9~1979.10)
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戚 萍(1973.3~1975.4)刘学古(1978.3~9)王晓章(1978.9~1979.10)
商业局局长 李心田(1973.7~1975.9) 马春举(兼,1975.9~1978.4)王子寿(1978.4~1979.10)
对外贸易局局长丁力(1973.4~1977.5)段太民(1977.5~1978.9)汤懋元(1978.9~1979.10)
粮食局局长宋吉吾(1973.5~1975.10)曹铭(1975.11~1978.9)
魏传科(1978.9~1979.3)商存德(1979.3~10)
供销合作社主任王守道(1975.4~1976.2)李全禄(1977.2~1978.8)
骆玉杰(1978.9~1979.10)
财政局局长 苏有存(1973.3~1978.5) 匡文宜(1978.7~9)
王好礼(1978.9~1979.10)
物资处处长李国良(1973.8~1974.2)
物资局局长 韦克斌(1974.2~1975.4)李永德(兼,1975.4~1978.9)
孙 光(1978.9~1979.10)
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地区中心支行行长陈益三(1973.5~1975.10)
张秀祺(1975.12~1978.6) 商存德(1978.6~9)
匡文宜(1978.9~1979.10)
文化教育局局长王济民(兼,1973.6~l975.6)
路恒铎(1975.6~1978.1)邹庆厚(1978.1~9)
傅伯忠(1978.9~10)
教育局第一副局长饶一鸣(1978.12~1979.10)
文化局局长井海泉(1978.10~1979.10)
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墨林(1976.8~1979.10)
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戚萍(1975.6~1977.11)
安克南(兼,1977.11~1979.10)
广播事业局局长 王耀东(1974.2~1977.4)单更生(1977.5~1978.9)
卫生局局长 孔祥峰(1973.3~1974.2)赵荣(1974.2~1975.4)
李健民(1975.4~1978.9)韩朝训(1978.9~1979.10)
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弓治英(1973.5~1974.8)
吴 明(1974.8~1975.11)刘培诚(1975.11~1979.2)
安克南(1979.2~10)
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樊华(女,1973.5~1975.4)
何英轩(兼,1975.4~12)李健民(1975.12~1978.9)
韩朝训(兼,1978.9~1979.10)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孙学文(1973.7~1976.10)
王济民(1978.4~1979.4)王墨林(兼,1979.4~10)
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安克南(1978.6~1979.5)赵健仁(1979.5~10)
劳动局局长王守道(1978.5~9)商存德(1978.9~1979.3)陈耀卿(1979.3~10)
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无)
标准局局长(无)
工交组组长史怀玉(兼,1977.4~1978.4)
工交办公室主任史怀玉(兼,1978.5~1979.5)
经济委员会主任史怀玉(兼,1979.5~10)
农业组组长刘守福(兼,1977.4~1978.4)
农林水利办公室主任刘守福(1978.4~1979.10)
财贸组组长杨作孔(兼,1977.4~1978.4)
财贸办公室主任(无)
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义民(1979.3~10)
税务局第一副局长王太安(1978.12~1979.10)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行长徐务本(1976.7~1978.4)刘大明(1978.4~12)孔庆珠(1978.12~1979.10)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济民(1978.4~1979.4)王墨林(1979.4~10)
医药管理局局长叶道清(1978.8~10)
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无)
驻马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江流(1973.3~1978.9)侯吉人(1978.11~1979.11)
副院长梁建基(1973.3~1977.12)朱剑平(1973.3~1980.7)
刘从民(1973.10~1978.9)董文彩(1978.1~9)
刘伯豪(1978.12~1979.10)
省人民检察院驻马店分院
检察长江流(1978.9~1979.10)
副检察长王琪琳(1978.10~1979.10)董文彩(1979.4~10)
县级政府及领导人
驻马店镇革命委员会主任郭兴源(1968.5~1970.1)
亓明玉(军,1970.1~1972.2)苗永文(1975.2~1977.3)
王建武(1977.5~1979.10)
确山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谢彦章(1968.7~1971.5)
袁永伦(军,1971.6~1972.9)徐庚杰(1972.9~10)
李杰(1972.10~1975.2)弓永章(1975.2~1977.3)
李杰(1977.5~1978.6)张力(兼,1978.6~1979.2)
李全禄(1979.2~10)
泌阳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李富昌(1967.11~1968.11)
谢元俊(军,1968.11~1969.12)崔峰(1969.12~1971.3)
粱仪友(军,1971.3~1975.2)朱永朝(1975.2~1978.4)
张建新(1978.4~1979.10)
遂平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刘培诚(1958.4~1971.3)
陈彬(1971.3~1975.2)李天寅(1975.2~1977.3)
朱宗德(1977.3~1979.2)王济民(1979.2~10)
西平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弓治英(1967.12~1969.7)
孙学文(1969.8~1972.9)周杰三(1972.9~1975.2)
冀桂昕(1975.2~1979.2)刘守福(1979.2~10)
上蔡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崔会文(1968.5~1970.1)
武守全(1970.2~1971.2)张明(军,1971.3~1975.2)
杜宝泉(1975.2~1978.2)阎凤栖(1978.2~1979.2)
曹铭(1979.2~10)
汝南县革命委员会主任万镒(1967.12~1970.5)
程政卿(1970.5~1971.1)雷从顺(1971.9~1972.12)
谢彦章(1972.12~1978.6)游洪儒(1978.6~1979.10)
平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李三坦(1967.12~1970.3)
刘福祥(1970.3~1979.3)赵勋远(1979.3~10)
新蔡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王墨林(1967.12~1971.11)
刘银奎(1971.11~1973.1)王墨林(1973.1~1975.3)
路芳(1975.3~1979.2)孙建三(1979.2~10)
正阳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许强(1968.5~1969.5)
冯守信(1970.1~1979.1)赵子荣(1979.1~10)
(五)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1979.11~1985.12) 1979年10月,根据省政府通知,撤销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11月1日,地区行政公署正式办公,设专员、副专员。
地区行政公署建立后,原地革委所属各委、局、办改为行政公署直属委、局、办。部门有:行署办公室、经济委员会、民政局、生产救灾办公室、行署视察委员会、劳动局、人事局、公安局、计划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标准局、工业局、第二工业局、化工局、社队企业局、交通局、电业局、邮电局、农林水利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粮食局、物资局、对外贸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行署科教办公室、教育局、文化局、广播事业管理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驻马店分院、医药管理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农行、人行、建行。
图447
图448
图449
图450
1980年1月,公安局改称公安处。3月建立司法处、地名办公室、档案局。7月,建立物价局、统计局、气象局、政法干校。8月,农林水利办公室、财贸办公室、科学教育办公室分别改建为农业委员会、财政贸易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11月,地区农业局所属农科所升格为一级事业机构。1980~1981年间,9县l市相继撤销县市革命委员会,重建县市人民政府。1981年12月行署设侨务办公室。1982年1月建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1983年11月建审计处,1983年9月建烟草专卖局。
1983年10月,行政公署机构进行改革,撤销、改建、合并了一大批工作部门。经济委员会、视察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财政贸易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被撤销,新建体育处、科学技术局;电业局改建为电业公司,水利局改建为水利渔业局,物资局改建为物资处,对外贸易局改建为对外贸易综合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政建为计划生育处;合并劳动局和人事局为劳动人事局,合并计划委员会和基本建设委员会成立计划建设局,合并工业局、化工局和农机局组成第一工业局,合并第二轻工业局和社队企业局为第二工业局,合并农业局、林业局、多种经营办公室为农林畜牧局,合并工商局和物价局为工商物价局,合并文化局和广播事业局为文化广播电视局。
1984年,机构改革时合并的机构中有一些重新分设。劳动人事局撤销,分设劳动局、人事局;农林畜牧局撤销,分设农业畜牧局、林业局;文化广播事业局撤销,分设文化局、广播电视局;乡镇企业局从第二工业局分出,重新建立;农机局从第一工业局分出,建立农业机械管理站(后改称农业机械管理局)。重建经济委员会,对外贸易综合公司改建为省对外贸易厅驻马店地区办事处(后改称地区对外贸易委员会),医药管理局改建为医药公司,民族事务委员会改建为民族宗教事务处,计划建设局改称为计划建设委员会,标准局改建为标准计量管理办公室。同年,还新建了经济研究中心、地区工商银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级)、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联合社。
驻马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李广成(1979.11~1983.4)赵庭训(1983.4~1985.12)
副院长朱剑平(1979.11~1980.7)刘伯豪(1979.11~1983.10)
祁翊(1980.3~1983.10)王保元(1981.7~1983.4)
赵庭训(1982.2~1983.4)张平安(1982.2~1983.10)
杨启敬(1983.10~1985.12)唐明友(1983.10~1985.3)
王广惠(1983.10~1985.12)
省人民检察院驻马店分院
图457
图458
图459
图460
图461
图462
人民政府县长 常献清(1981.7~1984.4)刘精伟(1984.4~1985.5)洪椿喜(1985.5~12)
上蔡县革命委员会主任 曹铭(1979.11~1980.9)张建新(1980.10~198l.8)
人民政府县长 张遵道(1981.8~1984.3)陈留成(1984.4~1985.3)金正学(1985.4~12)
汝南县革命委员会主任 游洪儒(1979.11~1980.4)
人民政府县长 石太珍(1980.4~1984.5)李鼎臣(1984.5~1985.12)
平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 赵勋远(1979.11~1981.1)
人民政府县长 裴仲英(1981.1~1984.5)李德志(1984.5~1985.12)
新蔡县革命委员会主任 孙建三(1979.11~1980.3)冯元成(1980.3~1981.2)
人民政府县长 张元明(1981.4~1984.3)张立忠(1984.4~1985.12)
正阳县革命委员会主任 赵子荣(1979.11~1980.12)
人民政府县长 刘福祥(1981.1~1984.5)林殿杰(1984.5~1985.12)
第二节 驻马店建专后政务纪要
一、建专初期(1965.7~1966.12)
(一)农业 1965年11月18日,驻马店地委、专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1965年至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要点(草稿)的通知》。通知要求:1967年粮食亩产:驻马店、西平达到500斤;平舆、遂平达到450斤;上蔡、汝南达到400斤;泌阳、确山、正阳达到350斤。1966年1~2月全区有九县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主要研究粮棉生产上“纲要”的问题,参加会议的干部达1.57万人。随后,地直各局、委抽调干部下农村蹲点,推进农业上“纲要”工作的开展。同年3月,专署下达除涝经费15万元(西平5万元、遂平4万元、上蔡3万元、正阳3万元);确定全年支援农业资金达1645万元,其中各种农产品预购定金796万元,农业贷款730万元,财政支农资金119万元。3月14日,专署批转了地区科委《关于我区当前农业科学实验运动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要求公社党委要配一名科技委员;大队、生产队要建立由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三结合科研小组或科学实验委员会,为科学种田组织好队伍。4月23日,还成立了驻马店专区农作物病虫防治指挥部。7月19日,专署对当年小麦生产进行了总结,表彰了先进典型。1966年全区农业总产值4.86亿元,较上年增长13.8%。
(二)水利建设驻马店专署一建立,就非常重视水利建设。1965年9月,小洪河治理工程指挥部成立,计划用一冬一春时间,疏浚从西平五沟营到新蔡班台一段河道。10月,先后成立驻马店专署北汝河治理工程指挥部和板桥灌渠工程指挥部。1966年1~2月,相继建立驻马店专区打井办公室,宿(鸭湖)、板(桥)、薄(山)灌渠配套工程指挥部。同时群众性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也抓得很紧。1965年10月,河南省政府为支援驻马店专区农田水利建设,分配给水泥2000吨、煤10000吨、砖400万块。1965年冬至1966年春,在小洪河治理工程中,全区出动14万民工完成了从五沟营到班台长146.9公里河道疏浚的第一期工程,共完成土方2107万立方米。小洪河经过治理,防洪达到近10年的标准,除涝达到近3年的标准。
(三)抗灾救灾 驻马店地区是旱涝灾害多发区。1965年7月,全区遭受较严重的洪涝灾害。9月,河南省财政厅对驻马店专署的灾情报告给予了批复,对遭受重灾、特重灾的生产队,“给予减免税照顾。减免时间从1965年9月1日起到1966年5月底止。”专署为此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县迅速确定灾队,认真落实“批复”精神。10月,省政府根据驻马店地区的灾情,调整了农业贷款发放计划。调整后放贷822万元,比原计划增加31万元;收回贷款734万元,比原计划减少235万元;贷大于收88万元。同时,还拨给西平老王坡滞洪区自然灾害救济款110万元。为了使农民冬、春生活有可靠保证,专署下达了从1965年10月至1966年3月农村统销粮指标4550万公斤,代食品450万公斤。1966年7~9月,全区出现了严重旱情:受旱面积达780万亩,最严重的有500万亩,晚秋基本绝收;山区、丘陵,塘干井枯河断流,人畜饮水发生困难。为此,专署成立了抗旱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全区干部群众紧急动员,积极抗旱、保人、保畜、保苗。抗早斗争取得一定成效。
(四)科教文化活动
科技一是建立科技管理机构。1965年7月,建立驻马店专区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管理科研活动和科普推广工作;1966年3月,建立专区气象服务台,加强农业气象的预报和研究工作;8月,改驻马店农业试验站为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加强对农业科技的研究工作。二是开展科技鉴定工作,先后对汝南县中心修配厂生产的P802型圆盘平压铅印机,确山县机械厂生产的450型饲料粉碎机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合格。
教育 1965年7月6日,专署批准成立确山县农林水中等耕读学校,规定学制年,当年招生100名,要求学生毕业时要能够掌握农林水一般的科学技术知识;1966年1月,又收驻马店高中为专区直属学校;6月,批准建立遂平师范学校,要求学生实行半工半读,由遂平县管理。
文化 1965年8月,专署批准在专直及全区各县(镇)建立农村文化工作队,每队15人左右;1966年1月,专署批准,将驻马店杂技团改为专区杂技团;3月1日,河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成立。这些工作对提高专业文化团体水平、普及农村文化活动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1967.1~1976.12)
“文化大革命”期间,虽然受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破坏,各项经济工作遭受到重大损失,但驻马店地区党、政、军、民顶着种种压力和迫害,冲破层层阻力和干扰,坚持“抓革命,促生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1976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12.88亿元,是“文化大革命”前1965年的2.7倍。
(一)工业驻马店专署建立初期,全区工业基础十分薄弱,196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5496万元,是半年农业总产值的13.2%。受“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1968年全区工业总产值比上年仅增长1.8%。1969年后,先后建成地区制药厂、地区棉纺厂、地区内衣厂、地区粮油机械修理厂、地区机制砖瓦厂、地区汽车修理厂、地区秀山水泥厂、地区化肥厂、地区罐头厂、驻马店卷烟厂等一批企业,地方工业有较大发展。1970年全区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1154万元。l976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7亿元,是建专前1965年的6.7倍。
(二)交通运输完成了京广公路(107国道)区境段的修建和改建任务。京广公路纵贯区境115公里,1969年7月开工修建,1970年5月竣工,共完成土方60万立方米,新建大小桥涵211座,铺成简易碎石、砖渣路面,实现了全线通车。1971年又完成漯河至确山长78公里的渣油路面和确山至明港长37公里的泥结碎石路面的铺设任务。同时修建了上蔡至正阳、平舆至和店、驻马店至香山公路,乡镇至各县城的公路也相继建成。到1976年,全区公路总里程达2012公里,是1965年的1.4倍;次高级路面820公里.占有路面里程52.1%,全区公路交通网络的骨架基本形成。
在地方铁路建设方面,1971年完成了驻马店运粮铁路专线延伸1.4公里的任务。l976年,确山至秀山铁路专用线以及驻马店至汝南铁路老君庙至独山支线建成通车,总长度35公里。驻马店至汝南铁路第二期工程正在加紧施工。
(三)农业生产 全区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农业学大寨”运动组织农业生产。全区所有社队主要干部都曾去过大寨参观学习。地革委曾于1971、1973、1974年连续召开全区农业学大寨会议,参加会议的干部达数千人。二是重点抓好小麦、棉花的生产。地革委成立以后,几乎每年都要专门召开小麦、棉花生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还专门组织干部到小麦、棉花高产地,诸如温县、博爱、新乡七里营等县、社参观学习。三是狠抓农田水利建设。10年间每年冬春,全区都组织上百万人大搞农田水利,挖沟修渠,打井建坝,疏浚河道,坚持田、林、路、渠综合治理,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中心的畜牧养殖业。1974年地革委作出《关于认真抓好以养猪为中心,全而发展畜牧业的十项规定》。正阳、泌阳、汝南等县的养猪业发展很快,改良了品种,占领了市场。正阳、泌阳、汝南生猪在国内及香港市场上都占有相当的销售份额。五是稳定农民生活。1971年2月,驻马店地革委作出决定,全区的粮食征购任务确定为4775亿斤,一定三年不变。从1973年起,地委、地革委连续三年抽调数百名干部到汝南的马乡、正阳的间河、兰青、熊寨等公社蹲点。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试图摸索发展农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稳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经验和规律。通过上述工作,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76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9.17亿元,是1965年的2.2倍。
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985)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驻马店地区结束了十年动乱,步人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共十一届三由全会之后,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拨乱反正,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地委、行署认真贯彻对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在继续抓好灾后重建的同时,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1985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32.4亿元,比改革前的1978年增长1倍多,比建专前的1964年增长6.5倍。
(一)灾后重建 在解决好灾区群众吃、穿、住的基础上,从1976年开始,地委、行署把灾后重建的重点放在恢复水毁工程上,以改善生产条件,为工农业生产充实后劲。
加固改善水库 1976年冬,薄山水库加固扩建工程开工。汝南、确山两县1.8万名民工与省水利厅第一施工队的5000名职工协同作战,经过5年的艰苦奋斗,于1982年底竣工。加固扩建后的薄山水库,坝顶高程由122.34米增至130米,最大库容由4.9亿立方米增至6.2亿立方米。1976年秋,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万年一遇洪水校核对宋家场水库大坝加高。1978~1982年又为该水库增建溢洪道控制闸1座。经加固改善后的宋家场水库,坝顶高程由190.6米增至191.1米,最大库容由1.185亿立方米增至1.3亿立方米,溢洪道最大泄量由1160立方米/秒增至2020立方米/秒。1976年由水利电力部十三工程局提出《板桥水库复建工程扩大初步设计》,1978年3月经水利电力部批准,板桥水库复建工程开始筹建。1980年由于国民经济调整而缓建。到1977年底,全区修复和除险加固中小型水库124座、塘、堰、坝7000多座。经过修复加固改善的水库,抗洪、灌溉、发电(限于大型水库)均超过灾前效益。
修复河道堤防和灌渠到1977年底,全区完成河道堵口412处,恢复堤防1228.5公里,新增堤防110.5公里,治理洪汝河支流7条,新挖整修除涝沟199条,修复、新建涵闸刊9089座、桥梁984l座。洗井28853眼,恢复井灌面积144.7万亩,打新井5488眼,增加井灌面积6.5万亩。修复机电灌站319处,恢复机电灌面积32.25万亩。修复大中小水库灌渠80公里,恢复自流灌溉面积65万亩。
(二)农村改革 1979年,地委、行署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恢复和扩大社队的经营自主权,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集体副业和集市贸易,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到年底,全区34594个生产队,有16895个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10466个实行单项(作物)承包;2255个实行作业组大包干;l502个实行包工到组;1604个实行定工到组,联系产量,超产奖励;4127个实行其他形式的责任制,其中73个生产队分田单干。
1981年4月,地委、行署制定《驻马店地区关于大包干生产责任制试行办法(草案)》,在农村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2年底,全区98%的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对推行这一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土地承包分割过于零碎,不便机械耕作和灌溉;对大型农业机械和水利设施保护不够;在责任田里建房;滥伐林木等问题,都及时采取措施逐一加以解决,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既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家庭的积极性。农民的生产热情十分高涨,他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各种类型的专业户、专业村、经济联合体应运而生,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1984年,全区专业户发展到13万户,专业户加上参加经济联合体的农户,占农村总农户的13.72%。社队企业发展到5556个。
与此同时,国家逐步提高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扶持农村产品生产的发展,并降低农业机械、农药、化肥等农用工业品的价格,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85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8.09亿元,比改革前的1980年增长150.8%,年均递增20.2%。
(三)工业的调整与改革从1979年开始,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坚持在调整中整顿,在调整中改革,在调整中提高。首先,调整工业企业的组织结构。对那些物资消耗高、产品质量差,经营不善,长期亏损的企业,坚决关、停并、转。同时大力发展轻纺、食品、建材等能够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的加工业。全区共关、停、并、转53户企业。其次,从1982年开始,对全区工业企业分期分批进行整顿。通过整顿调整和加强领导班子,建立经营承包责任制,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扩人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建立统一、高效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其三,进行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行责、权、利相结合,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和承包责任制,奖勤罚懒,打破“大锅饭”,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激活了企业活力,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发展。1985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75738万元,比改革前的1980年增长54%,年均递增8.6%。产业结构有所改善,化肥、建材、纺织、食品、造纸、皮革等行业以年递增10%~27%的速度发展。
(四)教育的调整与发展1979年后,全区教育战线通过拨乱反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广大教师重新受到社会的尊重,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考试制度、招生制度的恢复和正常教学秩序的建立,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为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于1981年对全区学校规模进行了调整。全区高中由415所调整为176所;初中267所及小学附设初中班2204所调整为633所;原有二年制初中全部政为三年制;砍掉所有“戴帽”(即附设)初中。同时,确定255所重点中小学,其中重点高中13所,重点初中14所,重点小学202所。
1984年3月,地委、行署下发《关于改革和加强我区教育工作的通知》,对教育的重要地位、普及小学、发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均提出明确意见。全区制订分期分批普及小学教育的规划,采取多种办学形式,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普及工作。年底,经省教育厅检查验收,西平、遂平、汝南、驻马店4县市基本上达到教育部颁发的普及小学教育的标准,省人民政府发给合格证书。次年,泌阳、上蔡也实现了普及。同时,有计划地改革教育结构,发展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原有7所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又新办了上蔡师范、商业学校、供销学校、文化艺术学校和交通技工学校,改部分高中为职业高中。恢复和发展成人教育,办各类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7所,有20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文化补习。11.9万青壮年脱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全区第一所普通高等学校——驻马店师范专科学校,以及地区教育学院、河南广播电视大学驻马店分校。
(五)计划生育 1977年开始,全区各级逐年编制人口发展计划,并把它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象抓工农业生产一样,抓人口计划的落实。进入80年代岳,各级更是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来抓,认真贯彻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原则,继续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限制二胎,坚持杜绝三胎和多胎生育,严格控制计划外怀孕。对计划外怀孕坚决采取补救措施,奖罚兑现。全区自上而下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工作网,层层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责任制,大力加强基础工作,切实落实计划生育政策。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1985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6年的16.11‰下降到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