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电力工业
民国2年(1913年),北洋政府农商部长袁乃宽购置5千瓦发电机一台、蒸汽机一台,在正阳县其庄园发电照明,为区内使用电力的开端。民国33年(1944年)5月日寇侵占正阳后停止发电,发电设备不知去向。建国后,从1950年驻马店市新光电灯公司建成发电起,区内电力工业经历了柴油机组、蒸汽机带动发电、汽轮机发电、网电建设几个发展阶段,发电能力日益提高。1965~1985年,区内电业系统累计发电11.4亿千瓦时,供电近39亿千瓦时,为区内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作出了贡献。
第一节 电力生产
1965年驻马店建专前,区内均系小机组生产,特别是50年代办电初期,大部分县使用柴油小机组发电,仅供个别单位照明。建专后,驻马店镇电厂不断扩大,部分县小火电相继兴建,区内电力生产迅速发展。l970年区内小电网与省电力系统联网,区内电力生产发生根本性变化。由自发自用阶段进入主要依靠网电供应阶段。在发展网电的同时,积极建没小火电,到1985年底,区内小火电装机容量已达2.05万千瓦,弥补了网电供应的不足。
地区热电厂位于驻马店市南郊159医院西侧200米处,占地面积4.6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677万元。前身为“新光电灯公司”。1950年初,新光电灯公司在驻马店火车站旅社后院安装的30千瓦发电机组建成发电,年发电量约3.2万千瓦时,1951年8月停运。1951年7月,新光电灯公司1台80千瓦蒸汽发电机组建成发电,年发电量8万千瓦时。1952年底新光电灯公司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名为地方国营新光电厂。1954年将80千瓦蒸汽发电机改造成100千瓦机组,由380伏升压为3.3千伏供电,年发电量47.5万千瓦时。1956年改为地方国营驻马店电厂。1959年新建240千瓦发电机组1台,装机容量达到340千瓦,年发电量76.1万千瓦时。该发电机组1960年底停运。1963年1月安装投运1台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电压由3.3 千伏升为6.3千伏,开始向市区供电。1966年安装投运1台l000千瓦发电机组,发电装机容量达1500千瓦,年最高发电量593.4万千瓦时。1969年扩建2台1500千瓦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增加到4500千瓦,发电量增加到1637.2万千瓦时。1971年4月10日,驻马店电厂与河南省电力系统联网运行。1974年扩建1台国产4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000千瓦,最高年发电量397.1万千瓦时。1984年7月驻马店电厂改名为驻马店地区热电厂。1985年热电联产工程开工,总投资457.5万元,又安装300O千瓦背压机组l台,计划在供电的同时,向驻马店市区供热。年底,全厂职工360人,完成产值270万元。
地区古城发电厂 位于驻马店市东南14公里的确山县古城乡,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1977年4月动工兴建,1980年1月投运,耗资1500万元。设计容量为2台1200O千瓦发电机组。第一台机组于1980年1月投产发电,第二台机组的续建于1985年11月正式动工。第一台机组投产后,到1985年底累计发电27385万千瓦时,其中1985年发电6682万千瓦时,占全区发电量的58.4%。1985年全厂职工302人,完成产值434万元。
第二节 网电建设
一、输电线路
(一)110千伏输电线路 始建于1969年,截止1985年底,区内共建11O千伏输电线路6条248.5公里,其中漯王线(漯河——王岗)及舞驻线(舞阳——驻马店)是电力系统对区内供电的主要输电线路。
漯王线是区内第一条11O千伏输电线路,197O年5月投运,线路全长88公里。运行初期,向汝南、平舆、新蔡、正阳、确山、遂平、驻马店市供电,舞驻线投运后,漯王线主要担负向上蔡、汝南、平舆、新蔡、正阳供电任务。舞驻线1975年7月投运,全长69.5公里,担负对驻马店市遂平、确山、汝南西部、泌阳东部的供电任务。马驻线(古城电厂——东郊变电站)1978年1月投运,全长11.7公里,是古城电厂与电力系统的联络线,也是信阳地区与电力系统的联络线,同时担负着向信阳地区电网供电的任务。王新线(王岗——新蔡)由新蔡县自筹资金建设,1976年6月竣工,全长47公里,1979年12月无偿移交地区电业局。驻汝线(驻马店——汝南)1985年6月投运,全长31.5公里,是区内两大电源线路(漯王线、舞驻线)的联络线,东与汝南110千伏开关站相联,西和驻马店东郊110千伏变电站相接,将区内110千伏输电线联成一个整体,为西电东调,东电西供,统一调配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提高了供电可靠性及灵活性。
(二)35千伏输电线路 此线路分为地、县两级所有。地属35千伏输电线路其9条159.8公里,其中王岗——驻马店线路1970年5月投运,舞驻线投运后,该线路分为王岗——光明、光明——驻马店东郊、驻马店东郊——驻马店北郊三段。驻桥线(驻马店东郊变电站——板桥变电站)1979年7月投运。驻马店西郊35千伏变电站建成后,南北线(热电厂——北郊)35千伏线路停运,改由西北线(西郊变电站——北郊变电站)、西南线(西郊变电站——热电厂)35千伏线路送电,从而使高压输电线路绕出市中心区。南秀线(热电厂——秀山)、马常线(古城电厂——常兴)、马南线(古城电厂——热电厂)35千伏输电线路分别于1975年、1981年、1982年投运。
区内各县35千伏输电线路的建设,始于1969年漯河——王岗110千伏输变电设施建设之时,当时归各县管理的35千伏线路仅7条152公里。随着电网的发展,各县管理的35千伏输电线路已发展到43条780公里,基本上遍布区内各主要厂矿及农村,大大提高了对工农业生产供电的能力。其中新蔡县5条87公里,平舆县3条53公里,正阳县4条93.7公里,汝南县4条70.8公里,确山县4条85.2公里,遂平县6条102.3公里,上蔡县6条97.5公里,泌阳县4条80.9公里,西平县7条110.2公里。除西平、泌阳分别由漯河、南阳直受电外,其他均由地区电网供电。
二、变电站建设
1985年,区内有110千伏变电站4座,开关站1座,主变压器6台,总容量lO.65万千伏安,其中王岗变电站、驻马店东郊变电站和汝南开关站是区内枢纽站,它们的安全经济运行对区内工农业生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王岗变电站1970年5月投运,主变容量2万千伏安,主要担负对新蔡、平舆、正阳及汝南和孝的供电任务。王岗站建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既不靠近用电负荷,又远离县城及交通干线,从技术经济角度、运行管理、职工生活等方面衡量都不够合理。驻马店东郊变电站1975年7月投运,主变5.15万千伏安,主供驻马店市、遂平、确山及汝南西部、泌阳东部用电。汝南开关站1985年投运,主要起漯王线、舞驻线两条输电干线连络作用,有效地解决了两条线路因故检修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上蔡南关变电站由上蔡县自筹资金建设,1976年11月投运,投产后移交地区电业局管理,主变容量为1.5万千伏安,主要为上蔡县及汝南金铺乡供电。新蔡变电站1979年12月31日投运,主变2万千伏安,主供新蔡县。1985年8月4日动工兴建的驻马店220千伏变电站是区内枢纽变电站,由国家投资,建成投产后,将极大地提高区内自系统受电能力,并为实现区内以22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进行电网建设奠定基础。
1985年,区内35干伏变电站共有54座,总容量189200千伏安,其中地属变电站2座,县属变电站42座,用户所属变电站10座。
第三节 供用电
1950—1969年,区内处于办电初期,各县市利用小机组发电,仅供城镇机关、团体照明,个别县市虽然也发展一些工农业用户,但负荷极小,供电时间与质量也很不可靠。1971年4月驻马店电厂与河南省电力系统联网运行后,改变了区内自发自用分散供电的局面,逐步形成了以网电供应为主、小火电为辅,连接城乡千家万户的供电网络,开创了区内供电新局面。
一、农村用电
1967年驻马店架设电厂到遂平石寨铺、汝雨水屯6.3千伏农电线路,拉开了区内农村用电的序幕。1970年区内第一批35千伏农村变电站的建设,使农村用电得到初步发展,但这个阶段事故频繁,线损高,用电量不足供电量的3/4。1975年舞驻输变电工程的建成与投运,为区内农村用电开拓了广阔的前景。但当年8月特大洪水灾害的袭击,使正在蓬勃发展的农电事业,遭到空前严重的损失,许多电力设备荡然无存,全区电力损失高达3371.1万元。1976~1978年,区内农电致力于恢复和重建,由于资金紧张,材料缺乏,1978年底,农村10千伏线路中,“二线一地”线路达到1265.9公里,几乎占全区10千伏线路的一半。1979年底与次年初,新蔡110千伏变电站、古城1.2万千瓦机组相继投运投产,为农电事业增添了新的活力。到1980年底,区内35千伏变电站发展到87座,高压农电线路发展到3749.9公里,10千伏配电变压器2382台,低压农电线路6374.3公里,农业用电设备达123347.5千瓦,农业用电量4428万千瓦时。从1981年起,区内开展了各项农电安全、降低线损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了农电安全水平,降低了农电损耗,使农村用电工作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到1985年底,全区高压农电线路发展到5162.9公里,低压农电线路发展到6959公里。35千伏变电站发展到40座,安装主变64台,总容量136450千伏安。安装10千伏配电变压器3545台,容量251980千伏安。农村用电量达9954万千瓦时,是1972年的4倍多,较1980年翻一番。农村用电设备达到167458千瓦。全区191个乡(镇),用电乡(镇)达186个,占总乡(镇)数的97.4%,较1980年提高28.2%;2813个自然村已用电1640个,占58.3%,较1980年提高16.1%;1290685家农户已用电216662户,占总户数的16.8%。全区农村人均用电15.48千瓦时/人·年,亩均用电8.7千瓦时/亩·年,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农村平均用电水平。
二、工业用电
1951年,驻马店食品公司首先用电。1955年,驻马店市工业用户仅5家,用电负荷107千瓦。各县使用柴油机组发电,主要供生活照明,兼供个别小工厂生产,以铁器加工和榨油为主。1958年,工业用电负荷盲目增加,驻马店镇虽用火车头发电,电能质量仍然很差。1965年驻马店镇成为专署所在地,工业用电负荷迅速增长,电力由富裕走向短缺,虽然电厂一再扩建,电力发展仍然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要求。1970年使用网电,暂时补足了工业用电,推动了地方工业的发展。凭借网电供应的强大动力,1970年以后,以农机、化工、轻纺、食品、建材为基础的地方工业迅速发展,工业用电负荷日益增加。全区13家l000千瓦以上的工业用户中,1975年以前建成的占8家,1976~1980年投产的占4家。1972~1985年,全区工业用电量以年均15.44%的比例递增,到1984年已达到27823万千瓦时,是1972年的6.4倍。
三、市政生活用电
区内各县市开始发电,首先用于照明。1965年仅驻马店镇开始上下水道用电。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用电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1978年以后,城乡人民经济收人成倍增长,家用电器越来越多,城镇生活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公共福利得以改善,因而用电量逐年增加。驻马店市政用电1975年324万千瓦时,1980年1348万千瓦时,1985年1494万千瓦时,是1975年的4.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