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业
【保险事业发展概况】 1995年,驻马店地区保险系统保险业务总收入9004.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3%,较上年同期增长10.19%,其中:国内短险业务收入6615.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3%,较上年同期增长38.22%,寿险业务收入2150.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全年累计赔款3592.7万元,综合赔付率54%,国际业务收入6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98%,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得到了明显发挥。
一、各险种业务发展迅速,结构协调合理。人险业务通过调整险种结构,基本上控制了人险赔付率上升的状况,先后开办了三年以上福寿安康等新险种,业务有了较快发展。其中短期保费收入1125万元,长期性业务收入2151万元,综合赔付率为49%。农险业务增幅较大,赔付率较低,效益明显,创历史最好水平。继续推广农村互助统筹保险工作,带动业务全面发展,其中防雹增雨全区保费收入922万元,占农险业务总收入的68.79%,农险业务累计收入2010.1万元,超额完成省公司所签目标的66.65%;机动车辆业务突破3000万大关,较上年同期增长69.13%,超额完成省公司所签目标的16.45%,赔付率为52%,较去年减少四个百分点;财货险保费收入7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8%,赔付率为30%,较上年同期减少十四个百分点,完成年计划的105%,超额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利润计划,全区保险系统12个基层公司无亏损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是全区各级公司,始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注重塑造和提高企业形象,牢固树立市场竞争意识,强化内部管理经营机制,扭转了过去只讲规模不讲效益的认识;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在展业、理赔等各项工作中,严禁虚报瞒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大改革力度,实行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任务与个人工资挂钩,采取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了从业人员思干想干的积极性;四是调整险种结构,提高承保质量,大力发展效益险种,采取激励措施,重点抓了企财险、运输工具险等龙头险种的发展规模;五是坚持每月召开经理“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县、市业务经理、科长业务汇报会,文流经验,取长补短,从而加快下业务发展的速度;六是积极深入学习《保险法》,加大宣传公关力度,积极协调与各部门的关系,疏通展业渠道,增强了全民的保险意识。
二、防灾防损工作稳步扎实。狠抓了冬季防灾、夏季防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本系统还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协助交警、消防、农机、水利等部门,对全区承保的企业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举办形式多样的防灾防损宣传活动,增强企业防灾自救意识,完善防灾管理制度,大大降低了事故隐患。
三、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全区11个支公司已有8个地级文明单位,3个县级文明单位,驻马店地区保险公司被地区命名为“纳税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公司党组书记、经理刘炳金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曾先后在《当代保险》、《河南日报》、《驻马店日报》上刊登。(罗红伟)
【人身保险业务】 1995年,全区人身保险业务收入3276万元,其中:短期保费收入112万元,长期性业务收入2151万元,支付各种保险赔款(含期满给付)1613万元,综合赔付率为49%。在积极开展团体人身险、住院医疗保险、简易人身险、子女婚嫁金保险的同时,继续逐步开展了执法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三年期还本“福寿安康”保险业务也得到较快增长,人身保险业务多险种、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在全区得到长足发展。(罗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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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险业务】 1995年,全区农村保险业务稳步增长。保险业务收入2010.1万元,累计赔付案件2333起,支付赔款1293万元,赔付率为63%。农村保险业务在巩固以农村家财、农用变压器、乡镇企业财产保险、养殖业保险和烟叶种植业保险的基础上,针对本区农业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扩大农村保险业务服务领域,在春、秋大旱时期,西平、遂平、汝南等支公司提前准备,及时组织,继续开办农作物人工防雹增雨保险,为农民解决了燃眉之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自1991年开办的农村互助统筹保险,经过近几年保险公司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助,不断完善管理措施,使该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险保障的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已有7县、市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标准,西平、上蔡、新蔡、平舆、泌阳、汝南等县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农村互助统筹保险先进县”。全区累计积累农险基金548万元,支付赔款101万元。农村互助统筹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罗红伟)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1995年,全区机动车辆业务承保7326辆,保费收入突破3000万元大关,处理各类赔案2895起,支付赔款1572万元,赔付率为52%,较上年同期下降13%。驻马店地区保险系统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继续以“上保费、抓管理、降赔付、要效益”为指导思想,在强化服务管理的同时,大力宣传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机动车辆运输保险暂行办法》和认真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上调》的通知,密切配合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积极推动全区机动车辆承保工作,确保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罗红伟)
【企业财产险业务】 1995年,全区承保企业658户,保费收入710万元,处理各类赔案314起,支付赔款203万元,赔付率为30%。承保铁路货物运输保险业务5714笔,实现业务收入282万元。全区企业财产保险在注重扩大承保服务领域的同时,积极开拓险种的配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继续推行加成承保和足额保险的承保工作,试行了产品质量责任保险。针对全区公路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发展缓慢的局面,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又积极联合粮油、物资、交通等部门大力发展公路运输保险业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罗红伟)
【理赔与防灾】 1995年,全区保险系统共处理各种赔案59847起,支付赔款和保险金3670万元。全区保险系统在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益、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理赔权限的同时,在办案中,坚决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实行理赔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了对理赔队伍的管理,严明了赔付纪律,坚决制止以赔谋私现象的发生,纯洁了理赔队伍,维护了保户的利益和保险公司的信誉。防灾防损工作得到加强,在全区企业中,继续实行安全无事故承包责任制,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水利、农机等部门,深入企业第一线进行防灾防损安全检查,帮助企业及时处理事故隐患。组织多种形式的防灾防损宣传版面,不失时机时开展夏季防汛、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承保企业防灾自救意识,促进了全区防灾防损工作的顺利落实。(罗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