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残疾人联合会
1989年9月14日,地委、行署正式批准地区残疾人工作联合会成立,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由民政局代管,核定事业编制10名,配备领导职数2名,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10月18日,成立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胡元良兼任理事长。11月,地区残联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康复科、基金管理科。当年,残联与民政局、卫生局联合组成残疾人三项康复办公室,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聋儿语言训练三项残疾人康复工作。1990年,9县1市残联成立。5月,成立驻马店地区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部,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5人,配备领导职数1名,经费自收自支。1991年5月,成立驻马店地区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康复中心,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10名,配备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1992年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残疾人联合会。
1994年5月,成立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禹殿记任主任。6月,经地区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同意,将原驻马店地区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更名为驻马店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1996~2000年,地区行署副专员王振国、刘军甫先后兼任地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2000年4月,经地区行政公署同意,地区民政局副局长孟宪臣兼任驻马店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2000年10月,驻马店地区残疾人联合会更名为驻马店市残疾人联合会。2001年,副市长段腊梅任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2月,驻马店市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更名为“驻马店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2002年1月,市残联行政编制10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办公室、康复部、维权部、教育就业部。9月,市残联机构规格为正处,保留驻马店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部,驻马店市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中心更名为驻马店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成立驻马店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格为正科,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2005年,随着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乡镇(办事处)残联被撤销合并,残疾人工作由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代管。2006年8月,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市长武国定任主任。2008年,副市长郜秀菊任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2008年11月,张银良任驻马店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2009年10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把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摆上重要日程。12月全市196个乡镇(办事处)全部成立残联组织机构,配备由当地组织部门任命的残联专职理事长。
2010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5月,全市2796个村委(社区)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通过公开选聘,配齐残疾人专职委员,把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村(社区)干部管理体系,与村(社区)干部享有同等待遇。实现“六有两到位”建设标准,即:有人员机构、有办公条件、有活动设施、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有服务队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服务到位。全市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委)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实名登记率、培训率全部达到100%。9月,驻马店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经费形式由差额预算管理改为全额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驻马店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挂驻马店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8名,增加副主任领导职数1名。各县区都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机构10个,均属于残联事业单位。2012年,市、县、乡、村共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2028个,注册志愿者20 183人,为21万人次残疾人提供服务。7月23日,在甘肃省金昌市召开的全国城乡社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驻马店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经验在大会上介绍。市、县区全部建成集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聋儿听力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援助、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达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要求,开展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第一节 代表大会
1992年4月,全区开展第一次残疾人状况调查。全区共有各类残疾人约40万人,占全区总人数的5.17%。其中:视力残疾人6.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5.5%;听力语言残疾人6.3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5.75%;肢体残疾人11.9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9.75%;智力残疾人6.1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5.25%;精神残疾人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5%;多重残疾人7.5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8.75%。2006年4月,开展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市有各类残疾人60.4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2%,其中:视力残疾8.9万人,占14.7%;听力残疾13.7万人,占22.6%;言语残疾0.95万人,占1.6%;肢体残疾18.32万人,占30.25%;智力残疾3.6万人,占5.9%;精神残疾4.2万人,占6.95%;多重残疾10.9万人,占18%。农村残疾人总数为49.85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82.3%;城镇残疾人总数为10.7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7.7%,农村残疾人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为16万人;城镇残疾人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为3万人。驻马店撤地设市前后分别召开两次代表大会。
一、驻马店地区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
1989年10月29日,驻马店地区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长城宾馆召开,宣告驻马店地区残疾人工作联合会成立。出席代表110名,其中残疾人代表60名。选举产生第一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执行理事会。
主 席:欧阳忠宽
副 主 席:赵惠贤 王德生 郝修怀
李文玉 曹文义 徐起帆
肖秋平 季有才 薛绍民
胡元良 熊梦飞
理 事 长:胡元良(1989.10~1992.12)
郭国立(1993.01~1998.08)
副理事长:陈洪礼(1989.10~1993.08)
二、驻马店地区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
1998年8月4日,驻马店地区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建苑大厦召开。代表115人,其中残疾人代表60人。选举产生第二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名誉主席、副主席、执行理事会。
主席团主席:刘军甫
副 主 席:李爱芝 赵玉兰 苏兰芝
闫 超 夏成新 杨耀华
滕长河 贾振山 王留美
王者亮 曹信中 李红光
郭国立
名誉主席:欧阳忠宽
名誉副主席:张书英 侯胜强
理 事 长:郭国立(1998.08~2000.03)
孟宪臣(2000.04~2002.11)
副理事长:李守斌(1998.10~2001.12)
理 事:赵金红
三、驻马店市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
2002年12月,驻马店市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西园宾馆召开。代表130名,其中残疾人代表80名。大会听取孟宪臣理事长作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推进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一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名誉主席、执行理事会。推荐出席河南省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5人):段腊梅、孟宪臣、李翔、李满洲、王文姝、李民权。
主席团主席:段腊梅
副 主 席:王秋霞 栗明伦 李华勇
张天福 滕长河 马国顺
李凤岭 贾振山 张振华
孟宪臣
李 翔(肢体残疾)
石韶宇(肢体残疾)
王 斌(听力残疾)
名誉主席:孟令峰 路俊福 李焕庭
理 事 长:孟宪臣(2002.12~2005.02)
副理事长:王保霞(2001.11~2009.10)
张银良(2002.12~2008.10)
理 事:李守斌 赵金红
四、驻马店市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
2008年1月9日,驻马店市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在西园宾馆召开。代表135名,其中残疾人代表48名。大会听取杨国良作的《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为实现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二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名誉主席,执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由市(政府)任命。
主席团主席:武国定
副 主 席:毕启民 黄卫华 王 勇
杨学范 杨国良 关福渠
艾德河 王国宾 郭茹军
张振华 关福振
名誉主席:丁 巍 段腊梅 邓来法
理 事 长:杨国良(2006.05~2008.10)
张银良(2008.11~2012.12)
副理事长:王保霞(2009.11任调研员)
赛玉此(2008.11~2010.01)
李振南(2012.02~2012.12)
理 事:郭国立 李守斌 冯建强
赵金红 吴 玲
第二节 主要活动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
1989年10月6日,残联与民政局、卫生局联合组成驻马店地区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聋儿语言训练三项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市、县区分别设立白内障复明手术、儿麻后遗症矫治手术医疗点,成立地区聋儿语言康复训练中心。1990年,地区残联与地区计建委、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驻马店地区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对三项康复工作的进程、措施、经费管理等工作明确任务和要求。根据“布点、设站、建中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三项康复工作体系。在地区人民医院设立白内障复明手术分中心,地区中医院设立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分中心,各县(市)也建立医疗点。上蔡县残联、汝南县聋哑学校先后开办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班。确山县人民医院、上蔡县人民医院、新蔡县人民医院、泌阳县人民医院、正阳县人民医院、遂平县人民医院被省残联确定为第二批白内障手术复明医疗点,确定驻马店地区中医院为驻马店地区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分中心,确定泌阳县人民医院、上蔡县人民医院、遂平县人民医院为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医疗点。5月驻马店市医院被省残联确定的第三批白内障手术复明和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医疗点。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九医院和驻马店市中医院被省残联确定为第四批白内障手术复明医疗点,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九医院被确定为第四批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医疗点。
1992年,邀请外地专家到驻马店地区培训聋儿语训教师、聋儿家长58人,聋儿语训班发展到8个,新招聋儿和家训聋儿99人。全区共有特教学校4所,在校学生119名,普通小学设特教学前班4个,招收各类残疾儿童31名,随班就读学生29名。全区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327人,以提高他们自谋职业能力。1993年全区对小儿麻痹症矫治、白内障复明和聋儿语言听力训练的农村贫困患者实行医疗补助,全年兑现补助金额6.9万元,累计兑现补助12.5万元。制定《驻马店地区小儿麻痹后遗症手术矫工作计划(1993~1995年)》,全年地、县两级共派儿麻矫治医疗队三批,帮助1 200户儿麻患者家庭进行康复治疗。正阳、上蔡、驻马店市作为社会康复工程试点县启动全区社会康复工作。1994年,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巩固内障复明手术、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聋儿语言训练的基础上,开拓低视力康复、精神病康复、缺典防治(称为新三项康复工作)。1995年,全区新建社区康复站16个,对区内残疾人状况进行摸底,共有183559个残疾人有康复需求。1996年,全区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368例,肢体残疾矫治手术552例,对164名肢体残疾者进行康复系统训练,配矫形器64例,装配假肢30例;聋儿语言康复训练110名;21名低视力残疾者配用助视器;通过康复训练,使76名智残儿童增强了认知、自理能力。使200134名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和0~2岁婴幼儿补服碘油丸。
1998年9月22日~10月21日,组织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手术合作项目,国家白内障复明手术首批医疗队到确山县、汝南县、上蔡县、遂平县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历时1个月,为11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超额完成省残联下达的手术任务。地、县残联和康复办加大对康复训练和社区康复工作的指导,做好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注重发挥社区康复的作用,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由医院康复向社区康复转变。2001年,各级残联充分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以社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为重点,制定“十五”康复工作配套实施方案,开展各项业务基数调查,加强康复人员培训。全年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05l例,肢体残疾者康复训练109例,低视力配用助视器70例,矫形器装配105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3例,智残儿童康复训练89名,普及型假肢装配75例,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31个品种2632件,聋儿语训114名,聋儿家长培训69名,“听力助残”配备助听器63例。2003年,全市加强残疾人康复网络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康复救助活动,扩大残疾人康复工作受益面。2004年,全市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完善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机构,实施管理、服务、指导并举,完成省残联下达的年度各项康复任务指标。
2006~2010年,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近3.5万例,其中,免费手术近2.8万例。人工晶体植入率90%,脱残率98%,脱盲率100%,未发生一例手术事故。全市共为579名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配备助视器,完成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45人,完成聋儿康复训练798名。通过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贫困聋儿救助项目和0~6岁贫困聋儿抢救性项目(助听器),完成抢救性聋儿助听器项目45名。完成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576名。依托市康复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康复科以及其他康复机构开展肢残儿童康复训练。依托乡镇卫生院康复室,村康复站,加强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为肢体残疾人提供训练服务。完成肢体残疾儿童机构训练162名(含抢救性康复项目30名),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679名。确山县、上蔡县、驿城区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和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救助项目实施工作开展顺利,3个县区每年分别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完成率100%。同时,建立规范化的救助档案。市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4446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4600件(其中彩金项目1200件),完成率383.33%。为残疾人装配假肢682例,完成率174.87%;装配矫形器57个,任务40个,完成率142.5%。同时,加大对康复人才培养,通过长期与短期培训结合、委托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和在专业院校进行专业人才培训,全市共培训各类康复管理与技术指导人员1872名。
2009年10月,全市开展残疾人康复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各级成立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残疾人康复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区按照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元安排康复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协调实施、社区康复站建设及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市政府每年向市残联下拨20万元康复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经费。2010年,市残联投入资金40万元分别在各县区进行试点。每个县区分别在2个乡镇(办事处),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康复室2个、4个村委(社区),依托卫生所建立康复站4个。当年建立试点康复室21个(新蔡建3个),康复站43个(新蔡多建3个试点康复站)。
2008年,驿城区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2009年,确山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当年,驻马店市成功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各县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2010年,获“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荣誉称号。2011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9月市残联被中国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全市190个乡镇全部建立康复室,2454个村(社区)建立康复站,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和康复技术人员3000余人,残疾人医疗康复、功能训练、知识普及、心理疏导、辅具适配、咨询转介等康复服务得到有效开展,全市11万余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二、助残帮扶活动
1990年9月,行署印发《驻马店地区残疾人保护暂行办法》,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康复、教育、农村中的摊派提留问题作具体规定。为搞好募捐和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残联向社会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吁社会向残疾人事业捐款捐物,至1990年底,社会上单位和个人捐款25853元,捐设备价值14.24万元。用捐款扶持残联福利企业和培训残疾人,让残疾人学得一技之长。1991年,第一个“全国助残日”期间,全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助残宣传和志愿者帮扶活动,开展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1993年,驻马店地区制定针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贫困家庭实行减免农业税、义务工、各种摊派提留,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各级残联协助1039名残疾人办理营业执照,帮助协调工商、税务、城管、交通等部门给予优惠照顾。当年,全区各级残联接待残疾人来访1479人次,来信109件,及时给予妥善处理。
1994年,成立地区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各县(市)也相继成立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部分乡(镇)、村成立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并落实好各级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措施。1995年,全区各级残联深入城镇、农村,摸清残疾人贫困户底子,农村特困残疾人1017户,特困残疾人11812人,城镇特困残疾户54家、58人。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建议政府将帮助残疾人脱贫纳入当地扶贫计划。利用“全国助残日”开展“一助一,送温暖”活动,通过多种媒介宣传,为残疾人办实事,切实解决残疾人家庭的困难。1998年,全区有104个乡镇制定扶助残疾人的具体规定,443个村委把对残疾人的优惠照顾列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指定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提供服务。1999年,各县、市制定出《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成立残疾人扶贫领导小组,4个国家级贫困县依靠政府把残疾人扶贫与大扶贫结合起来,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各级残疾人服务社逐人逐户进行残疾人贫困户调查、建档立卡,确定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和帮扶人,以小额信贷、一体带户等形式帮助贫困残疾人搞种植、养殖,并对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同时,开展社会“帮、包、带、扶”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一帮一”对口扶贫活动,调动广大干部的扶贫积极性。全年共有31246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脱贫,完成省下达年度脱贫任务的107%。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试点并推广。

2001年5月,全市开展“爱心助残”大型专项募捐活动,市四大班子领导利用集中学习的机会举行募捐仪式全市募捐总额达121万元。全年有3.09万多名无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享受减免照顾,有948个单位10000万多人参与帮扶活动。将2230多名城镇特困残疾人、1.25万多名农村特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市、县、乡三级残联机关首次开展直接帮扶残疾人活动,市残联选择3户、县残联选择20户、乡选择196户农村可扶持贫困残疾人作为直接帮扶对象,为残疾人提供资金和技术,选项目,帮助残疾人家庭开展种植、养殖和加工,受到残疾人的普遍欢迎。2002年,有12107名残疾人纳入帮扶对象,使1.5万名残疾人脱贫,有2.3万名残疾人解决温饱。配合民政部门使2176人城镇残疾人纳入低保;有7238户7584名残疾人享受社会救济;有7214名农村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定期救助。2003年,市残联积极与市财政协调,制定出台《驻马店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助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从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划出10%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2004年,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制定完善残疾人农业税减免规定,对一、二级各类残疾人分别给予农业税的减免照顾。并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党员、干部“一帮一结对子”等活动,全市有47123名特困残疾人纳入帮扶对象,23462名残疾人脱贫。汝南、遂平、正阳、西平、高新区把农村特困残疾人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8元的特困救助补贴。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全市为农村特困残疾人危房改造415户12533平方米,共投入改造资金43.8万元。2006年6月19日,美国阳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炳虎等31位友人向驻市残疾人捐赠1000辆轮椅,全市500名肢体残疾人接受轮椅捐赠。2007年,各级常委、政府把残疾贫困户扶贫列入扶贫攻坚计划,通过项目扶持、就业扶持、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扶持1.4万农村贫困残疾人,使1.1万多名残疾人家庭解决了温饱。市残联组织对27名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2008年后,全市通过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曙光行动轮椅助行工程、爱心助听免费配发助听器工程,海潮捐赠海参茸景胶囊捐赠项目等,使更多残疾人得到免费康复。市残联将助残扶贫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采取捐助、减免医疗费用、帮助康复训练等方式,推动全市扶残助残工作成效明显。2011年,出台《驻马店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两个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纳入其中。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市开展重度和特困残疾人的调查统计工作,对特困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动员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从资金、技术、培训、救助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当年,市残联被省政府残工委授予“2011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市”。至2012年,全市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并实行分类施保制度,农村残疾人纳入低保115301人,占农村低保人数的32.5%;城镇残疾人纳入低保29632人,占城镇低保人数的21%;将符合“三无”条件的10022名残疾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并对4016名重度残疾人实行居家安养;投入237万元,对17313名城乡特困残疾人实施临时救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506665人,占农村残疾人总数的84.7%;城镇在职残疾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新型农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残疾人335511人,残疾人参保率达90%以上;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医疗和新型养老保险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当年市商务局、市残联出台《驻马店市“十二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将残疾人列入政府扶贫计划。对农村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和信息采集录入,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2个,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中国残联“两个体系”建设简报2012年第3期刊发驻马店市“两个体系”做法经验。12月10日,河南省残联给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发贺信。12月12日,市政府向市残联颁发嘉奖令。
三、残疾人就业安置
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主要是依托各地残疾人联合会建立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形成纳入城镇劳动服务系统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通过多种渠道和各方面努力,使城乡残疾人就业、在业率不断提高。1992年,全区残联系统共兴办福利企业20个,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114人,年创产值240万元,利税22.6万元。至年底,全区有2450名残疾人在城镇非福利企业工作,有3233名残疾人在民政、街道办事处创办的福利企业就业,还有2421名残疾人是个体户。残疾人就业人数比上年增长7.2%。1993年,地、县残疾兴办经济实体26个,共有职工299人,其中残疾职工134人,年创产值270万元,年创利19.95万元,纳税金额4.3万元,免税2.3万元。
1995年,行署下发《驻马店地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将残疾人脱贫问题纳入工作日程,上蔡、西平、正阳、新蔡等县人民政府已批转执行。4月,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召开全区首次残疾人事业表彰大会,表彰扶残助残的先进集体和个人。1996年,全区实行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凡从事个体经营的各类残疾人都要实行挂牌经营,必须持“残疾证”办理“优惠证”,享受工商部门优先核发证照和减免各种收费;税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减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城管部门减免占道费、市容费等有关费用。至1997年,全区有2200多名残疾人个体经营者凭“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得到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减免税照顾。当年,全区9个县市制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6个县市完成对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摸底调查。至1999年底,全区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征收就业保障金7.5万余元。2000年,驻马店地区选送10名残疾人选手,参加河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服装裁剪、女服制作、男服制作、组装个人计算机、子装配和测试等6个项目的比赛。其中新蔡县李红、西平县陈铁虎、驻马店市石学明3位选手分别获得女服制作、服装裁剪、男服制作的冠军。
2001年,市级按比例就业工作实施面已达l00%,县级达到80%,按比例就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对365名残疾人进行求职登记,推荐就业72名,对178名城镇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全年有907名残疾人个体就业,累计已达5358名。2002年,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形成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和就业咨询等一系列规范化运作,全市按比例就业工作实施面达到100%。同年,在市、区残联的协调下,驿城区肢体残疾人李翔等人自筹资金,在市区安装30多个“爱心书报亭”,集中安置残疾人40余人。2003~2005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以按比例就业工作为重点,抓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就业保证金的代扣代缴工作,稳定全市残疾人就业比例。2006~2007年,全市采取集中安置、按比例安排、鼓励残疾人个体就业等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培训促进就业,以收取保障金推进就业,加大按比例就业工作执法力度。2007年的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中,驿城区肢体残疾人白建民荣获电焊项目竞赛第一名;石学明荣获女服制作项目第二名,并代表中国参加在日本举办的第七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女服制作银牌。2008~2009年,全市加强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通过订单式培训、基地培训和委托专门培训机构培训等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社会竞争力。同时,相关单位牵线搭桥,举办专卖招聘会等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2010年,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就业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共入户调查16~59周岁残疾人16万余户,普查录入16.9万人。其中,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3.23万余人,就业18825人,就业率58%。全市城镇人口2768人,就业2680人,就业率97%,农村人口29532人,就业16711人,就业率57%。市委、市政府将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纳入2010~2012年驻马店市民生工程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连续3年在全市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2012年,召开全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工作交流会暨房价按摩人员招聘会,参加培训的40名房价按摩党员全部被招聘单位录用。组织32名专职委员参加中残联委托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开展的为期一年的远程培训班,组织18名学员参加就业指导员毕业考试,学员全部通过考试,对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意义重大。同时,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11万元;全市建就业创业基础13个,实现残疾人就业6517人。
四、残疾人教育
1989年,全区只有一所聋哑学校,在校学生不固定。1990年,地区行署印发《驻马店地区残疾人保护暂行办法》,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康复、教育、农村中的摊派提留问题作出具体规定。1991年,全区有3个聋儿培训班17人。1992年8月,地区残联举办聋儿语言训练师资家长培训班,邀请山东省烟台市聋儿康复中心优秀教师袁冰洁授课,58人参加培训。部分县也举办聋儿家长培训班。全年在地县参加培训的培训教师35人次,家长147人次。当年,全区聋儿语训发展到8个班99人。全区共有特教学校4所,在校学生119名,普通小学设特教学前班4个,招收各类残疾儿童31名,随班就读学生29名。按照省《残疾人教育“八五”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都已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轨道。“八五”期间发展到7所,开办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30人。有特教师资174名,盲童教师20人。有350名肢体残疾儿童,435名弱智低视力儿童,8名盲童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有1000多名残疾青年接受职业技术培训,开始自食其力的生活。
1999年,全区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残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人教育工作稳定发展,残疾儿童入学率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已增加到10所,在校学生632人,7所聋哑学校设有职业教育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82人。加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联、社会办学机构对1309名残疾人组织培训。在完成对全区7~15岁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面的入户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同各级妇联、团委协作,将其纳入“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中。全年全区残疾考生达到中招录取线的有12人,录取7人,达到高招录取线的有4人,录取3人。
2003年,全市对0~15岁残疾少年儿童进行建档,帮助234名辍学残疾儿童重返校园,减免学杂费3.5万元。开展“受助贫困残疾儿童入学项目”工程,救助盲童82人,扶残助学残疾儿童少年70人。2004年,全市对残疾儿童的教育实行减免学费政策。2005年,全市有10所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残疾学生799名,随班就读在校学生904名。1425名残疾儿童纳入各级团委的“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校录取残疾考生39名,符合录取条件的上线考生录取率86.7%。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中央文明委“扶残助学”、李嘉诚“长江新里程扶残助学”等助学项目款15万余元,资助残疾学生132名。
2006年,全市教育部门将残疾学龄儿童少年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减免学杂费,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全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对贫困残疾大学生的救助常态化,通过组织捐助帮其完成学业。2009年,9县1区均建有聋哑学校,在校学生719名,在变通学校随班读的学生3114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84%。做好残疾学生的大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捐助活动资助贫困残疾学生,累计464人。2010年,在驿城区、上蔡县、泌阳县建立4个较为规范的“阳光家园”托养机构,全市共有108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得到居家托养与机构托养服务。为420名居家安养残疾人每人给予500元的补助。争取上级资金为5个县区特殊教育学校下拨补助资金12万元。2011年,市残联争取省福利基金会资助14名残疾人大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并免费赠送笔记本电脑4台。协调团市委出资4万元,资助20名残疾人大学生。市残联自筹资金5.2万元,资助26名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全市共资助372名在校残疾学生。市教育局、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通知》,开展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统计工作,全市统计录入1200名。各县区制定残疾学生入学补助政策,有1630名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2012年,各县区制定残疾学生入学补助政策,做好高招上线残疾考生统计上报和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统计录入工作。全年资助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165名。
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993年2月16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1993年5月15日起施行。全区结合“助残日”活动,共印发《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4.5万册,扩大宣传效果,增强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概念。“八五”期间,全区有8个县和1/3的乡镇制定出台对残疾人照顾的优惠政策,正阳县人大按照《残疾人保障法》要求对残疾人保护进行立法。司法部门将宣传学习保障法列入“二五”普法规划,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470次,为残疾人代理案件263件,为残疾人调处各类纠纷986起,80%为免费调解,1994年11月,行署残工委会同地区人大对全区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大检查。1998年,各县、市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和若干规定,在执行中不断充实、完善,逐步纳入依法治县、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法制轨道。全区有104个乡镇制定扶助残疾人的具体规定,443个村委把对残疾人的优惠照顾列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指定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提供服务。1999年,全区9个县、市以指定或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为骨干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01年,全市指定或委托12个律师事务所集中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3个县在法院试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法庭”。2003年,与市“148”法律服务所合作成立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文明服务、有询必答、送法上门、满意万家”的服务承诺,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2004年,市残联通过《天中晚报》开展题为《残疾人维权在行动》的宣传,对残疾人维权的意义、背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介绍,并有针对性地选登“维护残疾人权益”知识问答。开设由电信部门特定专线和网络提供的残疾人法律咨询热线电话“1605148”。全市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1493起,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案件67件,已结案35件,为残疾人减免各种费用达数万元。在“扶残维权”活动中,共为13名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中遂平县槐树乡高楼村二组残疾人高建华故意伤害案结案,并赔偿医疗费用。正阳县真阳镇肢残人孟峰民事诉讼一案判决,赔付金额5.5万元,免交诉讼费用6000元。全市开展维权示范岗活动,调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的积极性。有8个县开展各种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活动,5个县协调当地法院设立残疾人维权法庭。11月,市残联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残疾人三轮车营运集体上访的问题。
2007年,市残联加强对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执法部门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执法力度。市、县区开设残疾人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上门服务。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1214人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237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87份。当年,举办全市首期残联系统法律知识培训班和残疾人法制教育培训班,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学法,知法,懂法,遵纪守法,合情、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把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残疾人的维权意识,提高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2008年,全市社会公众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深化,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有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得到落实。驻马店市及7个县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残疾人维权提供组织保障。2009年,各级残联将残疾人信访稳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内容,畅通信访渠道,实行周报制,解决残疾人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困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全年未发生一起残疾人群体性上访事件。从2009年开始,对全市下肢残疾人实施燃油补贴发放工作,4637名残疾人受益。
2011~2012年,全市连续举办残疾人法制教育培训班,在全市开展残疾人非法用工排查,按照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规范管理,逐步淘汰”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营运问题,对市政府批准的134辆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营运加强管理,做到合法营运,文明营运。继续做好残疾人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工作。2012年,以驿城区、遂平县、汝南县、西平县4个县为试点,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为106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11月8日,市人大法工委组织召开驻马店市贯彻实施《河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座谈会。市委政研室、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等4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组两位法律专家参加座谈会。11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河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通知》,对加强《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部门责任做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六、残疾人文体活动
为活跃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生活,扩大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发现和培养残疾人中的艺术体育人才,市残联联合相关单位先后举办5届残疾人艺术会演,共有800余人参加演出,212个优秀节目获奖。2届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竞赛共收到参赛作品203幅,125幅作品获奖。组织特殊教育学校参加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艺术会演,参演节目17个,8个优秀节目获奖。举办三届残疾人运动会,设立田径、乒乓球、游泳、举重、羽毛球等项目,参赛选手500余人参加。
1993年5月13~16日,第二届全区残疾人文艺表演中,推荐23个节目参加省第三届残疾人文艺表演,获得表演组织一等奖。王玉堂男声独唱《大黄河》获一等奖,王士臣、汪辉共同创作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我们共同拥有》获创作一等奖,有6个节目获得二等奖,5个节目获得辅导奖。同时,成立残疾人艺术团到各地巡回演出。1997年10月,区内选送的节目在全省第三届残疾人艺术会演(录像)中有3个获一等奖,5个获二等奖,9个获三等奖。1999年7月l3日,举办全区首届残疾人运动会,来自全区10个县、市的67名残疾人运动员在田径、游泳、乒乓球、举重4个项目中展开激烈竞争。上蔡县肢残运动员李满洲获得男子乒乓球第一名,驻马店市运动员杜兴旺获得铅球、铁饼两项第一,遂平县聋哑运动员曹妮旦分获女子100米、400米冠军。9月10~15日,由17名残疾人运动员、4名教练员共26人组成的驻马店地区代表团参加河南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上蔡县李满洲(肢残)获得男子乒乓球一个级别的金牌,确山许卫玲(肢残)获得女子乒乓球两个级别的一金一银,新蔡闫书广(肢残)获得5级100米自由泳金牌,泌阳赵栋获得男子聋哑组3000米金牌。体育代表团共摘取4枚金牌、3枚银牌、6枚钢牌,团体总分居第十位,实现全区有史以来残疾人体育比赛金牌零的突破。驻马店地区代表团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李满洲、李翔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
2000年5月6~14日,在上海举办的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上,上蔡籍18岁的肢残运动员李满洲获得男子乒乓球单打级别赛银牌、公开赛第四的好成绩,受到省政府通令嘉奖,记大功1次。2001年,驿城区籍肢体残疾人马丽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残疾人文艺会演表演的舞蹈《黄河的女儿》获得金奖。2002年,市残联组织35名有体育特长的残疾人参加省第五届残运会,向省残联推荐3名残疾人少年乒乓球运动员。上蔡县肢残运动员李满洲在台湾、香港等地区举行的残疾人国际乒乓球邀请赛上,获多枚金、银、铜牌,并在11月韩国举行的亚太地区残疾人运动会上,获乒乓球男子单打TT8级亚军。
2007年,马丽代表河南参加全国第四届CCTV电视舞蹈大赛,其表演的舞蹈《牵手》获得最佳人气奖、表演二等奖、十佳选送单位奖、十佳创作奖。同时荣获“第八届中国文化艺术节”群星大奖。纪录片《牵手》获得“国际金熊猫一等奖”。被评为“2007年年度十大新闻人物”、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手”。2007年,上蔡籍肢体残疾人李满洲荣获全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男子乒乓球TT8级单打冠军。2008年北京残奥会荣获男子乒乓球TT8级团体冠军。2009年5月举办的第七届河南省残疾人艺术会演中,驻市参赛的11个节目全部获奖,共荣获一等奖4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2个、团体总分第4名的优异成绩。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结合残疾人自身特点,开展乒乓球、象棋、扑克、书法等活动。
2011年6月27日,由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残联、市直工委、市文化局承办的全市残联系统迎接建党90周年“我为党旗添光彩”文艺演出在市会展中心举行。特邀第四届CCTV电视舞蹈大赛中荣获金奖的市残疾人优秀舞蹈演员马丽演出。省残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及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残疾人工作者和优秀残疾人代表近1500人观看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