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综 述
【概况】 2016 年,驻马店市建立、健全环保相应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联动、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市政府组织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与监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全面完成,被省政府评定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先进单位。2016 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120 微克/ 立方米,PM2.5 平均浓度68 微克/ 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31 微克/ 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8 微克/ 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0.9 毫克/ 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99 微克/ 立方米;优良天数218 天,优良率59.6%。与2015 年相比,PM10 平均浓度下降6 微克/ 立方米(下降4.5%),M2.5 平均浓度下降6 微克/ 立方米(下降8.8%),优良天数增加36 天。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7858 吨、12650 吨、39171 吨和48013 吨以内。 (甄宇嫡)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2016 年,制定《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 年本)》,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权限,将90% 以上的建设项目环保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环保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 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事项,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减少对企业微观经济行为的过度干预,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341 个,总投资1003.7 亿元。与2015 年相比,项目总数虽然下降20%,但总投资增长93% ;化学需氧量、氨氮万元投资排放强度分别下降54% 和34%。其中,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31 个,其中报告书28 个、报告表3 个,所审批建设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对于全市重点项目尤其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公益项目和市政工程,如杨靖宇将军纪念馆、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第四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青少年宫科技馆、火车站站前广场等19 个项目,做到特事特办,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对全市11 个规划调整的产业集聚区,积极推动调整规划环评。建立规划环评“清单管理”,明确空间管制、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相关要求,发挥规划环评引领园区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甄宇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立法】 2016 年,为强化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环境保护方面首批立法安排部署,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立法工作,并将立法重点确定为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经过前期调研、征求各部门意见,经市法制办审核,《驻马店市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已报市人大通过一审,并于2016 年9 月30 日在《驻马店日报》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全市广大公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这是驻马店市首次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立法。全面完成2015 年市、县城和典型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定期公布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板桥水库取水水质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甄宇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