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市管理
第一节 规划管理
1991年,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经驻马店市编委批准,成立驻马店市规划管理处。1996年,更名为驻马店市规划处。事业单位,副科级规格,编制30名,领导职数5名,股级职数9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内设5个股室。驻马店市规划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法》规定程序,核发选址意见书。同时负责全市城市勘测坐标定址及测绘管理工作。2000年撤地设市后,职能上划到市城市规划局。
2001年12月27日,成立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规格。内设办公室、法制监察科、建设用地与设计勘测规划管理科、建筑规划科、市政市容规划管理科、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科6个科室。2002年9月17日,成立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驻马店市城市规划档案馆、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2008年4月14日,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局更名为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局。
2010年5月14日,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正式文件,设立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规格,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编制科、行政审核审批科、市政规划管理科(风景区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6科室。
2004年,查处违法建筑68起(其中单位27起、个人41起);查处违法建筑补办规划手续50起;协助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1起;拆除违法建筑2617.64平方米;受理群众举报38起,解决纠纷32起;对违法建设立案查处14起;监督实施各类建设项目批前批后公示72起。
2005年,查处违法建筑57起(其中单位16起、个人41起);违法建筑补办规划手续38起;拆除违法建筑8120.13平方米;受理群众举报147起,解决纠纷136起,正在处理11起;对违法建设立案查处案件19起;监督实施各类建设项目批前批后公示85起。
2006年,查处违规建设项目635起,其中单位69起、个人566起。组织大型拆违活动16次(由“四城联创”指挥部牵头组织拆除活动6次,市规划监察支队组织大行拆违行动10次),共拆除违法建筑12793平方米。受理群众举报151起,处理群众上访事件18起,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数130起。监督实施各类建设项目批后公示21起。
2007年,排查各类建设项目千余处,其中违规建设465起,处理群众举报纠纷案件322起,拆除违法建筑335处,拆除面积13924平方米。
2008年,排查各类建设项目500余处,其中违规建设322起,处理群众举报纠纷案件135起,立案查处50起。拆除违法建筑237处,总面积22522平方米,清除在拆迁区域和即将拆迁区域以赔偿为目的非法种植的经济林木18万余株。
2009年,市中心城区共拆除违法建筑124008.02平方米,并对重点地段如周庄、塘坊庄、大界牌、汪刘庄等区域进行集中监管。
2010年,共受理和转达群众举报136起;向市制违办申报督查通知86份,涉及3个区属地管辖的违法建设工地149处;组织、协同3个区进行违法建筑强制拆除35次,面积51708.4平方米;跟踪排查批后建设项目71处,发现存在问题批后项目19处,立案查处19起。
2011年,共组织、协同3个区进行违法建筑强制拆除16次,拆除新发生违法建筑面积32755.95平方米。向制违办申报督查通知67份,涉及3个区属地管辖的违法建设工地179处。
2012年,共组织、协同3个区进行违法建筑强制拆除23次,拆除新发生违法建筑面积18276.38平方米。向制违办申报督查通知35份,涉及3个区属地管辖的违法建设工地78处。对33个批后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全部建立跟踪监察台账,进行严密管控。接待群众来访68批次、600余人,受理转达群众举报、上级转办信访件85件。
第二节 旧城改造
一、旧城改造概况
为加强城市建设,改变城市面貌。1988年,驻马店市政府对火车站、自由街、新华街、菜市街、中山街等街道进行总体规划,决定拓宽火车站附近街道,在市区内利用合理位置,建设综合性营住楼和居民小区。1989年,逐步对火车站广场等进行拆迁改造,于1993年竣工投入使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加快新区开发建设的同时,地区行署所在地重点抓好旧城成片扩建改造,1992年扩建改造项目6个,包括总投资3680万元的驻马店火车站站前中心改造。1993年是全区城镇旧城改造步伐较快的一年。驻马店市完成火车站广场的拆迁改造,共拆除各类房屋3140平方米。西平、上蔡等县加快成街区连片改造步伐。全区共拆迁房屋5.46万平方米。1996年强化对城市建设拆迁的管理工作,9县1市建立健全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完善各项拆迁程序和规章制度,建立拆迁项目审批制度和拆迁许可证制度,使全区的城市建设拆迁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全年全区共拆迁各类危旧房屋8万多平方米。1998年,地区建设局强化规范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工作,在建立健全房屋拆迁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规范、完善城市建设拆迁的审批程序,全面实现拆迁许可证制度。全年共拆迁各类危旧房屋11万平方米。1999年,制定《旧城改造三年规划》,对文明大道中段、乐山大道南段、南海路等旧城区道路进行详细规划,批准改造项目16个,涉及拆迁面积9.1万平方米,总投资1.8亿元。是年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工作,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实施拆迁项目审批制度和拆迁许可证制度。全区各县(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旧城区进行拆迁改造,全年共拆迁各类危旧房屋10.1万平方米。2000年,按照国务院《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河南省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拆迁管理力度,规范城市建设拆迁行为,建立健全各县(市)的拆迁管理机构,完善拆迁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拆迁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拆迁人员的执法和管理水平。全年全区共拆迁各类危旧房屋近20万平方米。2000年底,共完成旧城改造项目180项,拆迁总户数39680户,总拆迁面积497580平方米,补偿资金约12亿元。
2006年6月20日,市政府牵头成立驻马店市旧城改造与房地产开发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出台《房地产开发的旧城改造实施意见》《房地产开发和旧城改造优惠政策》,抽调专人对全市旧城改造项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拟改造区域权属、土地出让成本等进行详细调研和测算,并对拟改造项目进行控制性规划设计。对市政府确定的25个旧城改造和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核准相关数据,明确责任单位,编制旧城改造项目手册。杭州华达、金宇数码、中南阳光城一期、万博花园、海云第一城等一批旧城改造房地产项目开始预售。金鼎大厦、中南阳光城二期、农村一街、显达置业花园、锦绣花园、广播电台、五一机械厂、原家具厂、区粮食局等一批占地200亩、规划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的旧城改造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全年完成在建旧城改造项目拆迁119407平方米,总投资金额达63800万元。

2007年,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列为市委、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15件实事,当年计划改造旧城区面积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0万平方米,启动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全年共引进26家房地开发企业投资参与旧城区改造。中心城区完成旧城改造项目2个,在建旧城改造项目13个,总占地面积434.8亩,总建筑面积627072平方米,总投资8.4亿元,完成旧城改造施工面积416977平方米,主体竣工面积227496平方米。占地104亩的东高庄 “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实施, 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旧城改造办公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两区做好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筛选和招商工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旧城改造。先后引进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商投资旧城区改造,完成旧城改造项目6个,房屋竣工面积24.23万平方米,总投资35738万元。全市共有在建旧城改造项目12个,占地面积668亩,总建筑面积114.61万平方米,总投资25.44亿元;完成施工面积7.0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3亿元。2009年,会同规划局、驿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编制2009年旧城改造和《驻马店市2009~2011年城中村改造计划》、棚户区改造控制性规划。新筛选15个旧城改造项目充实进入项目库。市中心城区完成旧城改造项目12个,房屋竣工面积4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5亿元;在建项目11个,总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总投资31.89亿元,完成施工面积5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7.75亿元。在建城中村项目1个,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总投资8.31亿元,完成施工面积2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15亿元。
2010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步伐的补充意见》,建立重点项目统计制度和区政府、街道办、村组三级负责制度。对占地8000多亩的45个城中村进行数据收集,编制完成中心城区旧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3年规划。至2010年底,市中心城区实施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42个,竣工面积44.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9亿元。在建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占地面积9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1.3万平方米,总投资59.5亿元,完成施工面积107.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0.4亿元。
2011年,市中心城区在建旧城改造项目26个,占地面积1267.5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09.51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74.18亿元。2011年完成拆迁面积37.29万平方米,涉及279户、929人,完成投资6.75亿元,完成施工面积42.47万平方米;在建城中村改造项目15个,占地面积901.3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05.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0.33亿元。2011年完成投资4.35亿元,完成施工面积20.06万平方米;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9个,占地面积1093.6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80.9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2.16亿元。2011年完成拆迁面积5.77万平方米,涉及879户、3164人,完成投资6.28亿元,完成施工面积42.6万平方米。新开工安置房面积34.26万平方米、3216套,完成投资2.93亿元,省确定的年度完成3180套安置住房开工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截至2012年,市中心城区在建改造项目45个,项目占地面积3423.7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98.3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45.96亿元。已拆除建筑物面积107.4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4.2亿元,开工建筑面积378.44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已竣工改造项目34个,项目占地面积677.63亩,完成拆迁建筑物面积26.6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5.08亿元,建成建筑面积125.35万平方米。
二、拆迁管理
1989年,为加强对旧城改造工作领导,驻马店市政府成立驻马店市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1995年2月15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成立,行使政府拆迁管理职能,加强对市区的拆迁管理。1996年5月24日,起草并经市人大常务会审核批准颁布《驻马店市建设拆迁管理规定》。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4年制定《驻马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同时,废除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从而将“拆迁”改为“征收”,使此项工作更加人性化,拆迁更加和谐。
三、房屋拆迁
20世纪90年代开始,到2012年底,拆迁部门先后完成富强路拓宽、交通路拓宽旧城改造拆迁项目,贸易广场建设拆迁旧城改造项目,市区主干道低矮破旧房拆迁项目,风光市场改造项目,风光路一巷、二巷旧城改造拆迁项目,骏马路建设拆迁项目,文明大道中段旧城改造拆迁项目,练江大道拓宽改造项目,温州商业步行街、金鼎大厦、新玛特、风光市场升级改造、淮河大道、中原大道、汝河大道、驿城大道、洪河大道、冷水河、练江大道立交桥、天中广场、开源大道、兴业大道等拆迁项目300个,拆迁总户数49496户,总拆迁面积281.7万平方米;下发拆迁通知书15130份,拆除违章建筑8166间。
(一)火车站广场拆迁
火车站广场扩建拆迁项目,由驻马店市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于1991年3月开始,同年11月完成一、二期拆迁安置任务及第三期部分拆迁安置任务。采用单位公房、自购商品房、自建、个人宿舍及租公房等办法安置被拆迁居民220户。累计财政拨款80万元,拆除面积16043.46平方米。1992年8月30日,完成火车站广场扩建工程三、四期拆迁任务,拆迁房屋面积14415.33平方米,补偿资金109.88万元,征用土地5527.2平方米,安置特困户和拆迁居民55户。
(二)二七广场拆迁
二七广场改造拆迁项目,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拆迁期限:1995年2月~1995年3月。累计动迁居民10户,拆迁面积5000平方米,补偿资金40万元。
(三)富强路拆迁
富强路拓宽改造拆迁项目,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拆迁期限:1995年5月~1996年10月。累计动迁居民1200户,拆迁面积9万平方米,补偿资金708万元。
(四)风光路南段拆迁
风光路南段改造拆迁项目,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拆迁期限:1995年11月~1996年2月。累计动迁居民56户,拆迁面积2866.72平方米,补偿资金25万元
(五)昝庄安置区拆迁
位于十三香中段道路两侧。1995年5月,在富强路道路拓宽改造拆迁项目时,因拆迁涉及居民户数多,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申请,市财政拨款征地300余亩,对富强路部分被拆迁户进行安置,后在其他项目拆迁中,对个别特困户、五保户等进行安置。到2000年底,共安置拆迁居民600余户。
(六)开源大道外围排水拆迁
2007年完成开源大道立交桥下排水工程拆迁,该工程南侧长189米,北侧长160米,至冷水河长240米,全长总计589米,施工作业面宽25米,施工需拆迁补偿总费用12.91万元。预算资金12.91万元,预算拆迁房屋79.5平方米,土地征收14726.74平方米,拆迁6户。
(七)兴业大道外围排水拆迁
2008年,完成兴业大道外围排水拆迁,该路段全长4093.05米, 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面积4518.71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房屋面积13135.71平方米;需征用土地233.35亩,其中国有土地31.28亩,集体土地202.07亩;涉及拆迁户153户,包括蓝天集团、精神病医院、华骏车辆厂3个大单位,拆迁总面积17654.42平方米。
(八)中原大道南段道路排水配套工程拆迁
中原大道(中华大道—工业二路)南段道路排水配套工程,南北长约5000米,宽120米。动迁2个区:工业集聚区、驿城区。7个自然村:霍庄、李庄、陶庄、庄户、周湾、东新庄、邹庄。涉及居民103户,拆迁房屋面积32158.72平方米,征地847.95亩。补偿资金5549.56万元。于2009年动工,2011年完成。
(九)汝河大道西段道路排水配套工程拆迁
汝河大道(兴业大道—练江大道)东西长7000米,宽120米。动迁2个区:工业集聚区、驿城区。5个村委:周湾、烧山、安楼、邓瓦房、老街;7个自然村:刘楼、陈庄、方庄、烧盆店、小陈庄、邓瓦房、陶岗。涉及居民162户,拆迁房屋面积58590.71平方米,征地747.89亩。补偿资金7630.01万元。于2009年动工,2011年完成。
(十)驿城大道西段排水绿化工程拆迁
驿城大道(新庄桥—开源大道)全长5400米,宽度以路中心两侧各控制60米,拆迁房屋总面积37577.65平方米,征地460亩,涉及拆迁户154户。补偿资金4995.16万元。于2009年动工,2011年完成。
(十一)冷水河治理工程拆迁
冷水河(驿城大道—文明大道)全长1311.03米,河道与绿化带控制宽度为100米,河道控制宽度27~55米,局部结合街头游园用地有所扩展,其中开源大道与靖宇路交叉口东南角处向东66~179米内,绿化带与河道控制为84米,涉及4个村民组、居民129户,拆迁房屋面积122189.79平方米,征地290.06亩。补偿资金5437.48万元。于2009年动工,2011年完成。
(十二)中原大道南段道路排水配套工程拆迁
中原大道(中华大道—工业二路)南段道路排水配套工程,南北长约5000米,宽120米。动迁2个区:工业集聚区、驿城区。7个自然村:霍庄、李庄、陶庄、庄户、周湾、东新庄、邹庄。涉及居民103户。拆迁房屋面积32158.72平方米,征地847.95亩。补偿资金4905.76万元。于2010年完成。
(十三)练江河治理工程拆迁
南侧绿化工程,共涉及8个企事业单位及94户居民。预算拆迁补偿总费用5528.76万元,补偿资金2111.35万元。练江路西段治理工程,该路段全长1100米,规划道路红线为60米,拆迁房屋总面积14743.2平方米,涉及拆迁户59户,预算拆迁补偿总费用1782.78万元,截至2012年底已补偿资金412.99万元,2011年工程动工,2013年底完成。
第三节 市政工程管理
一、市政勘测设计
由驻马店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处承担市区内的市政工程勘测、设计工作。配备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晒图机、绘图仪、扫描仪等10多台,实现设计自动化,外业勘测成图自动化。2000年底,累计完成市政工程勘测设计任务175项,道路设计总面积165.3万平方米,排水设计总长180.2千米,设计雨水井11711座、检查井6006座。到2012年底,累计完成市政等工程勘测设计任务2000余项,道路设计总面积831.1万平方米,排水设计总长252.64千米,设计雨水井24186座,检查井12579座。同时,为练江河截污、骏马河综合治理等工程进行设计。
二、市政工程检测
1987年12月。驻马店市工程质量检测站成立,是驻马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二级机构,技术人员从市质监站抽调。到2012年底,有技术人员5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25人、技术员34人。配置检测用房610平方米,恒温恒湿面积31.1平方米,各种设备约400余台(件、套),具备了市政工程检测业务能力。承担市区建设工程中,钢筋、砖块、砼、沥青、SBS、电料、预制构件、铝合金、新型墙材、外墙保温及桩基等100余项建筑材料检测工作。为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还制定以管理手册为主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较完善的技术责任制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
1990年以前,政府对市政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不大,没有专门的检测机构和检测设备。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市区道路建设也逐步引起社会的重视。1990年2月,驻马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市政监督室,并委托驻马店市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市政工程进行检测。检测站每年完成检测任务约10万余份,并定期进行水泥等重要原材料比对试验,对检测工作精益求精,不断加强和提高检测水平。
三、市政工程监督
1990年2月,驻马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市政工程监督业务,开始对地基工程质量、路面铺设材料进行检测和监督。1993年,监督路基70160平方米;1995年,监督路面维修1000平方米;2000年,监督厂区道路9条。共完成市区解放大道、中华大道、乐山大道、雪松大道、练江大道、天中山大道、富强路北段,及文化路、沙东路、付庄路等107条(段)主次干道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督道路总面积50.61万平方米,其中砼路面48.31万平方米,沥青路面23021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9.77万平方米,排水长58626米,合格率100%。
到2012年底,共完成市区解放大道、中华大道、乐山大道、雪松大道、练江大道、天中山大道、开源大道、驿城大道、蓝天大道、汝河大道等10条(段)主次干道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督道路总面积 550.17万平方米,其中砼路面 169.9万平方米、沥青路面380.21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 163.04万平方米,排水长 60万米,合格率100%。
第四节 市容卫生管理
一、市政管理
1989年以前,市区市政管理和维护没有专门机构,主要由市政公司代管。1989年7月,根据文件批复,驻马店市政工程处分成市政管理处、市政设计处、市政公司3个单位,主要负责规划区内道路、排水、桥涵、泵站及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与管理。1989年后,市政工程管理维修和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最大限度地延长了各项工程设施的使用周期,并逐年对道路、人行道进行改建,打通了影响交通运输的堵头卡口。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治理城市排水的淹水地段,每年至少1~2次对城区排水管道进行疏通,对损坏、丢失的检查井、雨水井进行更换。1990年2月,出台《关于制定我区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同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暂行规定》;1992年2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收费管理的通知》,同年6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占用费用管理的通知》;同年11月,《关于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标准的批复》下发。1993年7月,颁发《关于加强市政设施占用收费及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同年8月,下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同时,成立市政管理科,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制定《市政管理人员文明礼貌守则》,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执法检查制度和执法报告制度。
2000年,共维修砼路面47039平方米,维修沥青路面79032平方米,维修人行道51494.4平方米,硬化人行道99885平方米,维修道牙68680米,维修交通隔离栏杆12209米,安装交通隔离栏杆23247米,维修墩台1713座,安装墩台4098座,疏通排水管道244575米,维修检查井5561座,维修雨水井5735座,清运淤泥19243.7立方米。2011年12月,在市区“三项整治”活动中,为解决市区道路拥堵问题,分别对中华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文明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文明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乐山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解放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骏马路与交通路交叉口、骏马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骏马路与雪松大道交叉口、雪松大道与正阳路交叉口,雪松大道与十三香路交叉口等12道路交叉口进行渠化,累计完成路面17789平方米,沥青路面25589.8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3236平方米,道牙22210平方米,顶管4649平方米,路灯基座166座,电子警察19座,治安线杆12座,信号灯17座,接线井38个,桥梁基础土方开挖1447.92立方米,3座桥梁基础357.5立方米,3座桥台身988.88立方米,3座桥台帽混凝土浇筑221.9立方米,3座桥台帽混凝土累计完成台帽混凝土333.4立方米,安装梁板92块,桥面铺装设计工程量192.57立方米,桥面铺装515.67立方米,桥面人行道铺装457.67平方米,栏杆安装设计工程量333米,桥面搭板377.56立方米,老桥连接处 11.1立方米。预算资金总额5298.5万元。
到2012年底,累计维修砼路面25.2万平方米,维修沥青路面22万平方米,维修人行道盖板11.8万平方米,疏通排水管道43.58万米,维修检查(雨水)18442座,清运淤泥57340.3立方米,砼路面沥青灌缝45.95万平方米,粉刷立交桥16.28万平方米。每年对市雪松大道、中华大道、平等路3座立交泵站进行维护,还对外围的排水河道进行清障疏浚,加强城市的防汛能力。
二、环境卫生
1978年,驻马店市清洁队负责清扫解放大道、乐山大道和平等路等3条路段,清扫面积8.5万平方米,管理旱厕5座。1980年,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清扫面积10万平方米,管理旱厕5座。1985年底,已拥有扫地机、拖拉机、洒水车、翻斗车、粪便吸存车、自动装卸车等各种环卫机械14部,基本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和半机械化;修建公共厕所417处,平均每条街有3处,共有1075个蹲位,总面积3927.2平方米,地、市直各单位还自建集体厕所350个,群众用厕难的问题基本解决。但公厕管理差,又无水冲洗,有时小便外流。2002年,清扫主次干道23条、380万平方米,管理主干道两侧公厕48座,垃圾中转站9座,日清运生活垃圾375吨。2005年,清扫保洁市区主次干道32条、430万平方米,日清运生活垃圾420吨。
2009年9月,按照《关于加强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的决定》精神和“建设与管理、服务分离”的原则,市区新修的15条路段98.3万平方米清扫、保洁权分两个标段由市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尝试和探索市场化作业模式,天润公司和净欣公司中标。2010年11月,又有147万平方米分3个标段实行市场化作业,新鑫公司和鑫河公司中标。截至2012年底,市区市场化作业路段近246万平方米。
2011年12月,按照全市“三项整治”的目标任务,针对市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现状,采取有力措施对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中心城区65条主次干道实行拉网式排查,共清除道路两侧护栏下、道牙边以及背街小巷等积存死角垃圾69车。清查金雀工业园工地等16个外运土方造成路面污染的工地,责令清扫路面、恢复整洁、限期整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清运证58个。维修谢庄、安装公司、师专等垃圾中转站20座。维修健康路、地高、八二○等公厕26座。在市区大街小巷安装果皮箱2000个、垃圾桶1000个。到2012年底,共计管理65条主次干道近680万平方米,管理水冲式公厕76座。日清运、处理生活垃圾630吨。
(一)环卫设施
1978至1980年,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管理旱厕5座。1985年底,已拥有扫地机、拖拉机、洒水车、翻斗车、粪便吸存车、自动装卸车等各种环卫机械14部,基本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和半机械化;修建公共厕所417处,平均每条街有3处,共有1075个蹲位,总面积3927.2平方米,地、市直各单位还自建集体厕所350个。2002年,管理主干道两侧公厕48座、垃圾中转站9座。到2012年底,共计管理65条主次干道近680万平方米,管理水冲式公厕76座。日清运、处理生活垃圾630吨。
(二)垃圾中转站
1991年,市区首批建成2座垃圾中转站,自此开始逐年增建垃圾中转站,减少露天的垃圾散装点,减轻垃圾二次污染;采取集装箱转运垃圾的方式,降低垃圾转运工的劳动强度。至2012年,市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垃圾中转站48座,其中压缩式垃圾中转站6座。取消市区全部23处垃圾散装点,日转运垃圾630吨,实现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
(三)垃圾处理厂
1984年,驻马店市建成申庄垃圾处理厂,占地25.63亩,因技术和资金限制,采取自然堆放腐熟堆肥的处理方法处理生活垃圾。1992年,建成香山垃圾处理厂,占地121亩,采取高温堆肥的处理方法处理生活垃圾,共堆放48万立方米。2003至2009年9月,市区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在方庄窑厂,共堆放110万立方米;2007年,经驻马店市发改委批准,褚堂生活垃圾处理厂开工建设,项目概算10603.49万元,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570吨/日,设计库容259.4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2年,建设内容为填埋库区、污水处理区、管理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分3期实施。2009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采取卫生填埋的处理工艺处理生活垃圾,市区和遂平县城生活垃圾进厂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渗滤液200吨,排放达到国家一级A排标准,2012年5月,垃圾处理厂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6月通过省住建厅等级考核,9月16日通过国家住建部等级考核合格。
(四)再生资源利用
2009年,驻马店市成立河南浩昌城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再生利用为重点,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再利用,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开发出更环保、更经济的技术,加快资源的回收利用,进而减少建筑、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市貌监管
为加强市区的市容市貌管理,1980年10月,成立驻马店市整顿市容办公室。人员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城建部门抽调,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直管,市长兼任主任,主要负责城市市容管理。1985年2月,由“五四三”(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管理。城建监察工作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而发展的,由于城市建成区的迅速扩大、人口的急剧增加、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一些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摊设点、乱挖乱占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政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为此,1986年,驻马店市市委、市政府从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治理“脏、乱、差”入手,广泛宣传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保证城市功能设施的正常发挥,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1990年,依据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工作的通知》和《城建监察规定》,改变了过去以收、罚代管的不良倾向,为城建监察执法提供组织保障。是年驻马店市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城市”,在全省118个县(市)中综合经济实力居第十三位,城建监察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1991年,按照驻马店市“八五”期间发展规划,大力开展以加强城市管理,促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等违章行为。1992年,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了国务院第101号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城建监察执法提供法律保障,确立了城建监察执法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1997年,河南省省长马忠臣签署省政府第29号令,《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1月5日实施。为搞好市容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使执法人员有了执法尺度和标准。1999年,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建设厅“五统一”(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证件着装标志和装备、统一执法行为和执法文书、统一执法业务培训和考核),迎接省建设厅组织的执法大检查,当年,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全封闭式军事训练和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执法人员,重新组建了城建监察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与管理,提高了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
199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三优”文明城市和创全国卫生城市竞赛活动的决定》(“三优”即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1995年底,驻马店市获全省“三优杯”综合检查B组第二名和“省卫生城市”称号,城市监察起到积极作用。
“九五”计划期间(1996~2000年),全区经济发展迅速,市场繁荣,“脏、乱、差”现象也非常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形象和品位,为此,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活动,规范市容秩序,清理整顿户外广告2000余块、早夜市摊点2000余处和门店匾牌2500余块等。1998年,第一届全国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经资洽谈会在驻马店市召开,直至2012年连续十五年承担“迎会”环境保障任务,在历届迎会工作中,每届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宣传车100余台次,对解放大道、文明大道、乐山大道、雪松大道、交通路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会场、展区、城市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宾馆、商场超市等周边加大管理力度,全力做好环境保障工作。每年在迎会活动中,开展清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户外广告、门店匾牌的集中整治,整洁有秩序的市容环境给四方宾朋留下深刻印象,为东西合作会的圆满召开发挥重要作用。
“十五”期间(2001~2005年),驻马店市开展“创省级卫生城、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在2004、2005年的“双创”活动中,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声势浩大的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百日集中整治。随着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200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的号召,成立以城建监察支队为主,抽调规划、公安、工商、卫生、交通、文化等部门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市“三城联创”活动指挥部联合执法支队,以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等城市管理工作为重点,治理“六乱”,即“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拉乱尿”。采取宣传教育与重点治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各自管理相结合、面上管理与点上管理相结合,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人和事,实行严管重罚,极大地推动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随着全市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区框架不断扩张,城市文明形象持续提升。城建监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效能”的指导思想,倾力打造“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城管执法队伍,健全完善城管体制,推行城区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2008年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建设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十佳单位”等。在2009年3月驻马店市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表彰总结会上,市城建监察支队作为“全省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进行队伍检阅和典型发言。2010年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
2010~2012年,连续三年积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创建省级最佳宜居城市活动。2011年底至2012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城区“三项整治”活动,大力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经营秩序整治、重点部位管理和城市形象提升为突破口,先后开展节日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早夜市专项治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主干道临街门店匾牌专项整治、拆除乱搭乱建专项治理、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周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城区市容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