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工作】1994年6~9月,为了强化人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地区人大工委受省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委托,在全区范围内对《河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河南省执法机关实施罚款没收财物条例》和《河南省司法机关罚没收费行为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议。各县市人大在广泛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执法、司法机关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和监督指导,并着重抓好民主评议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检查评议,全区代表提出批评、意见、建议476条,检查、评议出司题429条,主要表现在以罚代刑,下达指标、程序不严、作风粗暴、越权办案、有禁不止等六个方面。地区人大及时向各县市发了抓好整改的电报,并对省人大指定跟踪监督的三个问题进行了重点追踪整改。所反映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基本得到了纠正。全区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李国营)
【王宏范来驻视察】 1994年8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范到驻马店地区检查指导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工作。在听取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区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后指出: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是实施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一定要按照省、地的方案抓紧抓好。要通过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积极工作,促进“三项法规”的贯彻落实。要集中精力开好各县、市的民主评议大会,在督促整改上下功夫。王宏范还先后深入到正阳,西平等县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李国营)
【秦科才来驻视察】 1994年11月8~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科才等领导同志,对全区的人大工作、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进行了视察。秦科才先后与地区人大工委和平舆、确山等县人大的同志座谈了近年来的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情况。秦科才在视察期间反复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二)要充分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特别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其正确决策,依法办事,减少失误,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三)要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最后,秦科才还视察了地区中原芝麻批发市场、华中医药集团公司。(李国营)
63图 地区人大工委主任郭怀庆(前左二)与地委书记陈振江(前左三)
一起在驻马店市街头观看打假成果展览 吴忠富 摄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驻检查】1994年9月22~27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12人,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仲轩带领下,对驻马店地区实施《河南省执法机关实施罚款没收财物条例》和《河南省司法机关罚没收费行为若干规定》的情况及地区前段的执法检查、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地区人大工委及公、检、法、司、交通等单位的情况汇报,还分别到遂平、汝南、平舆等县进行了检查和调查走访。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向地区人大工委、行署反馈后指出:地区人大工委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工作高度重视,工作扎实,富有成效。并就如何巩固执法检查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李国营)
【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听取地区检察分院、中级法院工作汇报】1994年7月11日,地区检察分院邀请省人大代表李毛、杨公山、罗春荣、胡彦国、陈志云,地区人大工委馈导郭怀庆、张书英听取该院工作汇报。分院副检察长魏林山向代表们汇报了全区检察机关各项检察业务的进展情况,并希望代表们对检察院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在肯定全区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最后,地区人大工委主任郭怀庆要求人民代表要大力支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动员全区人民群众学法、守法,使全区的经济建设、人民生活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12月22日,地区中级法院邀请部分全国、省八届人大代表听取了该院的工作汇报。全国人大代表李毛、崔正义、常天义、杨公山,地区人大工委郭怀庆、张书英等领导参加了汇报会。院长刘元成向代表们汇报了1994年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诚恳希望各位代表对中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代表们对法院主动向人民代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做法给予赞扬,对一年来所作的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李国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