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一节 食品卫生
从1978年起,驻马店坚持对食品经营、生产人员进行每年一次健康检查。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件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门食品的工作,对已参加的从业人员限期调离。
1984年,全区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卫生监督网,采取自检、联检、互检等形式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2314个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处罚。其中销毁不合格食品83426千克,罚款65740元,警告并限期改进565户,吊销卫生许可证33户。
1989年,全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8591户,监督户次数24385户次,监督覆盖率100%。食品卫生从业人员人数有27661人,体检率100%,查出食品从业人员五病941人。当年新、扩、改和续建食品生产单位39家,监督39家,监督覆盖率100%,无食物中毒发生。群众举报违法案件64例,立案处理率达100%。4139户和食品有关的单位预防消毒3910个,消毒覆盖率达94.5%。监测直接进口小包装食品1716件,合格1448件,合格率84.4%。全年组织食品卫生大检查8次,以县为单位检查40次,监测样品1733件,合格1506件,合格率86.91%;检查监督24385户次食品生产、销售单位,警告并限期改进193户次,责令停业改进104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9户次。
1992年,全区开展全区性食品卫生执法情况大检查,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570个,监督覆盖率100%,发放卫生许可证8490个,发证率99.1%,正确发证率100%。全区共有食品从业人员26520人,健康体检26247人,体检率98.97%,检出职业禁忌证591人,全部调离。预防性卫生监督单位1341个,监督率99.56%。
1993年,驻马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与监督,全区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476个,监督覆盖率100%。有食品从业人员26586人,体检率100%。检出职业忌证873人,全部调离。开展全区性食品卫生打假打诈活动,组织专业人员60多名,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400个。
1995年,监督食品批、零单位19097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卫生许可证正确发放率100%。全区有食品从业人员29107人,健康体检率100%,检出职业禁忌证400人,并全部调离。
1996年,组织开展全区夏季食品卫生大检查,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16个。查出各种过期变质罐头、调味品等2127千克,查封无检验合格证、感官异常饮料、酒类1258件,对严重违法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6家,罚款1.2万元。6月,对饮料进行了抽检,采样22份,合格15份,合格率68%。对全区生产销售的部分饮料、熟肉及其制品等食品进行了定期监测, 监测各类食品85份,合格64份,合格率76%。对地直6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检查610户次。体检从业人员635人。
1997年,组织全区600余名执法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卫生审查,对10850个单位进行经常性监督,查出并销毁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19234千克。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1.2万元。
1998年,开展以打击制售假白酒为重点的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大检查活动,查出并取缔非法生产单位15家,封存勾兑白酒1200件,无检验合格证酒类8400件,捣毁制假窝点1个,销毁不合格白酒2300千克。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监督检盘4573户,行政处罚218户,销毁食品5627千克,停业整顿17 户,取缔无证经营3 户,吊销卫生产可证5户,监督覆盖率达90%以上。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在98%以上。
1999年,在全区推广使用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查询系统软件,使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实现微机化管理。对全区生产经营冷饮食品的单位进行专项治理整顿,查出不合格冰棒类冷饮食品6465件25万多支,价值10余万元,并依法予以销毁。对全区的化妆品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并对全区生活饮用水状况进行摸底调查。
2000年,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力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监测率达100%,合格率在98%以上,从业人员体检率100%,办证率95%,不合格人员调离率100%。完成对12545家食品经营单位的验收发证和年审工作,并对2500余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对“基础油冒充食用油”和保健食品扩大功能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查。
2001年,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为重点,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量贩、超市、药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万余户次,其中集贸市场210个,肉类、食盐及粮油制品经营单位1200个,畜禽屠宰、水产品加工和销售单位600个,食品生产单位360家。查处违法案例320起,捣毁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窝点57个,罚款40余万元,吊销卫生许可证200余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起。查出扩大保健宣传食品16个品种700余千克,没收销毁不符合标准食品2.7万余千克,其中注水肉480千克、劣质酱油2000余千克、儿童食品3000千克、猪油2600千克、死因不明猪肉2400千克、超过保质期的糕点、调料、饮料等I万余千克,豆腐、熟肉制品添加色素20千克,先后对625家化妆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查出不合格化妆品2420瓶(盒),并依法处罚56家,罚款1万余元。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力度,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监测率达100%,合格率在98%以上;从业人员体检率100%,合格率95%,办证率95%;不合格人员调离率100%。认真落实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全年先后20余次通过新闻媒介把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和抽样检测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2002年,全年抽检肉制品、冷饮、饮料、调味品、酒类、纯净水、各类糕点等计1085份,合格率为81.74%。抽检涉水产品57份,合格率为87.7%。抽检餐具消毒3968份,合格率为62.3%。
2003年,组织出动卫生监督员1500余人次,对全市的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对27家宾馆进行深入细致的逐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食品原料选购关,生产加工卫生操作关、食品贮存关,餐饮用具消毒保洁关等环节的监督指导。采用大肠菌群快速检测方法监测餐饮具1653件次,合格1608件次,合格率为97.28%;监测公共用品791件次,合格784件次,合格率为99.12%。
2004年,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食品企业、经营单位生产销售的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等20多种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共抽样783份,合格率为94.8%。以整顿早夜市摊点为突破口,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制作1200块食品卫生安全警示牌,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及时拨打监督部门举报电话。印制了800余份《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通告》,张贴在显著位置,向广大市民宣传如何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的发生。把2600余份“给驻马店市区早夜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告知书”逐一发放到辖区每位早夜市经营业主手中。全年出动食品卫生监督人员7000余人次,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1350户次数,城镇集贸市场189家1600余个食品摊位,大中型商场超市61家,发现过期霉变、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健康相关产品158个批次5000余千克,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销毁不合格健康相关产品饮料3000件、奶粉3件、酒102瓶、罐头58瓶、熟肉制品80袋、其他定型包装食品407件、散装食品107千克、保健食品42袋(盒)。
2005年,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12961户次,城镇集贸市场37家1600余个食品摊位,大中型商场超市61家,发现过期霉变、“三无”产品、无中文标识、扩大宣传范围、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健康相关产品158个批次7997.5千克,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依法责令整改560余家,停业整顿51家。立案查处30家,罚款人民币近6万元。定期向社会公示不合格产品3期,发布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公告4期,发布食品卫生安全简报16期,抽检食品6510份,抽样合格率为90.77%。全年为经营单位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12111家,办理健康证31487份,查出职业禁忌证248人,调离248人,调离率为100%。
2006年,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10849家,办理健康证40330份,并对234名职业禁忌证人进行调离,调离率100%。对肉及肉制品、酱油、醋、面粉、纯净水和生活饮用水等食品进行抽检,抽检样品5457个,合格5145个,合格率94.2%;餐具监测21893个,合格19609个,合格率89.6%。加强餐饮业和食品流通环节管理,对餐饮业和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人员7623人次,车辆1522台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561户次,集贸市场47个,查处不合格食品7618.5千克,定期向社会公示不合格产品3期,发布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公告16期,公布食品卫生安全简报15期。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对米面、食用油、酒类、糕点及其制品、乳类及其制品等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82户,批发市场36户,农贸市场26个,销毁不合格食品3015.5千克。
2007年,严格把好从业单位或个人的卫生许可关,消除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全面推行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辖区内1031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量化等级评定,并加贴量化标识,量化率达98%。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散装食品市场、豆制品市场、餐饮业等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4616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35起,罚没金额111.46万元,取缔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消费经营者30家,吊销卫生许可证9家。
2008年,办理卫生许可证1488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56家,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101家单位,要求整改后重新申报。抓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办理发放健康证明12897份,并对49名职业禁忌证人员进行调离,调离率100%,健康证办理率100%。印制13889份培训资料,培训各类从业人员12897人,培训率100%。全年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0253多人次,监督检查经营户4978户次,实施餐具消毒监测886家11745份,合格11392份,合格率为97%;监测公共场所用具4043份,合格3972份,合格率为98%。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辖区61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量化等级评定,并加贴量化标识,量化率98.5%。其中评出A级5家,B级14家,C级600家。
2009年,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消费环节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全国红丝带理事会议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招及高招卫生安全保障、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等专项行动。为全兴饼干厂、啤酒厂、十三香调味品有限公司、顶志油脂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各类从业人员12510人。
2010年,全市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督力度,坚持开展重大节假日和旅游黄金周期间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逐级分解并落实到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节日期间共检查餐饮单位825家,供应年夜饭单位69家,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对69家餐饮单位均有检查记录。2月1~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彻查问题奶粉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2520家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辖区餐饮单位存在使用问题奶粉的行为。3月下旬、4月上旬组织开展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餐饮单位2000余家。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825家餐饮单位进行检查。
2011 年,全市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5579家,其中大型餐饮企业39 家、中小型餐饮单位5008 家、学校食堂522 家、建筑工地食堂10 家。监督覆盖率达100%,食堂和餐饮单位100% 成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902 家,其中A 级餐饮服务单位3 家、B 级餐饮服务单位183 家、C级餐饮服务单位1716家。市本级共有餐饮服务单位929 家,其中大型餐饮企业19 家、中小型餐饮单位820 家、学校食堂80 家、建筑工地食堂10 家。
2012年,全市对辖区应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438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其中A级3家、B级6家、C级429家,全部成立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开展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餐饮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专项整治等,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62人次,车辆48台次,检查餐饮单位336户次,未发现来源不明、假冒伪劣和有问题的酒类食品流入餐饮环节。
第二节 学校卫生
1978年,驻马店地区及各县(镇)防疫站在卫生科内设学校卫生专业组,配学校卫生专职人员1~2人。重点学校成立校医室,全区有校医130人,大部分学校配备保健教师,负责小外伤的处理及常见病的诊治和预防。
1979年,对40所中、小学校的9207名学生进行身高、体重、胸围、坐高测量。测量结果表明,不同年龄段男女生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1980~1983年,对汝南县城关镇3所中小学校的1000名学生进行视力监测和视力追踪观察。低下视力者1983年较1980年上升11.36%,男生视力减退率为16.32%,女生视力减退率为23.90%,高中生视力减退率为32.5%。
1985年,对千余名学生进行增视功防治近视效果观察。坚持练功者1394人(计2788只眼),6个月后经复查证明,增视功对近视患者总有效率为73.54%,对正常视力增进率为44.51%。
1986年4~6月,对驻市第一中学、驻市第二中学、驻市第三小学、驻马店实验小学等4所学校部分学生进行调查,进行学校卫生建档。对驻市第三小学、驻马店实验小学进行口腔病龋齿的调查,调查2931名学生。资料整理分析表明,不刷牙994人,患龋齿数为701人,患龋率70.052%;刷牙1937人,患龋人数为1207人,患龋率为62.31%。
1991年7月,下发《驻马店地区1991年学校卫生工作意见》,把中小学健康教育、肠道寄生虫病驱治、体质监测等内容列入卫生防治目标。
1993年,学校卫生工作重点进行中小学生营养状况、皮脂度调查。从5月起,对新蔡、汝南、西平、驻马店8所学校中7~17岁正常人进行形态测定,主要指标有身高、体重、胸围、皮下脂肪厚度,女性月经初潮年龄等7项内容,检查学生4394人。
1996年,全区监督监测课桌椅500套,其中配套合格的30套,合格率6%。1997年,对学校学生的学习环境进行监督监测抽查,采光合格率较高为89.95%,课桌椅配套合格率较低为0.54%,部分学校的学生人均面积严重偏低。1998年监测课桌椅170张,合格152套,合格率为89.4%,监测课椅170个,合格140个,合格率82.4%。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爱牙日宣传活动,展出宣传展板25块,黑板报460块,张贴标语3220张,义诊咨询服务2000人次。利用开展爱牙日宣传活动对驻市幼儿园及市属小学开展了氟化泡沫防龋工作,防龋人数达2000人。
1997年4月,下发《驻马店地区1997~2000年中小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意见》,为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全年对119673名中小学生进行了体质健康监测,并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5月,驻马店地区顺利通过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教委对全区学生常见病防治的中期考评工作。肠道寄生虫病(以蛔虫感染为指标)、近视、沙眼、龋病、营养不良及贫血患病率在1996年基础上分别下降至11.27%、43.1%、17.16%、9.36%、33.21%、19.02%。采用近雾视疗法和“增视功”等方法,治疗近视患者13332人。
1986~2000年,采用复方甲苯咪唑或丙硫咪唑片,在2000多所中小学校开展了肠道寄生虫病的驱治工作。全区实际服药588983人,驱治率为52.4%。对辖区7~15岁的城乡男女2653名中小学生进行了肠道寄生虫病流行病学调查,感染率为35.92%。1996年,全区肠道蠕虫粪检监测1800余人,阳性在31%~35%之间,服药驱治11万人次。
2006年,加强学校食堂、托幼机构的监管,检查学校食堂309家,对55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责令整改,行政处罚4家,罚款3000元,没收不合格食品343千克。
2007年,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共检查学校食堂1157家,限期整改10家,没收不合格食品20千克,销毁不合格酱油、醋、食用油30千克,立案查处1家,量化分级学校食堂1134家,新批准食品卫生许可证22家,监督检查学校生活饮用水6家,合格6家,合格率100%。开展了学校食堂、托幼机构消毒监测工作,监测650份,合格率为96%。
2008年,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个人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共检查学校61所,限期整改15家,没收不合格食品15千克。
2009年,对学校及幼儿园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要求,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012年4月25日起,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食堂环境、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等,出动监督人员120人次,出动监督车辆40台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34所40户次,停业整顿1家,限期整改5家,销毁不合格食品10千克。对高考、中招卫生安全进行专项检查,2012年全市普通高考期间未发生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流行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三节 放射卫生
1977~1978年,驻马店对国营781矿生产区、运输公路沿线、矿区周围进行了γ外照射和α、β射线表面污染监测。经监测矿区周围河水和矿区周围池水中铀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运输公路沿线的食品(白菜、葱、萝卜、猪肉、鸡蛋)、土壤和水中铀、镭226含量均在国家规定标准限下。
1980年,驻马店地区拨款4万元为各乡(公社)卫生院的医用X光机安装“管、集、屏”防护设备。
1981年,对已安装使用的X光机防护效果进行监测。共抽检医用X光机24台,设监测点325个,总平均值为0.82毫伦/小时,低于国家医用诊断X光机卫生防护标准。
1983年6~12月,在全区范围内对生活环境的γ射线辐射进行全面测量。全区测得数据1114个,总平均值为11微伦/小时,为天然γ射线辐射正常水平。
1986年,驻马店地区对各县(区)医院使用的医用小型X光机进行防护改装,改装医用小型X光机230台,同时进行放射卫生的监督和监测。
1987年,完成对全区工业用X线探伤机的摸底调查。查明全区工业用X线探伤机有7台。同时进行放射卫生的监督和监测。
1990年,对全区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全区有放射工作人员379人,医用X光机366台,钴60治疗机、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2家,工业用X线探伤机7台。同年,对全区的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有203名放射工作人员参加。
1996年,对全区的厂矿企业使用的工业探伤机和放射源料位计、核子称及医疗单位的医用X光机使用单位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同年对全区的15台料位计申办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1999年,完成全区医疗照射频度调查工作,调查率100%。
2000年,对全区CT机特别是二手CT机进行调查,共调查CT机18台,其中二手CT机12台,调查率100%。
2006年,组织放射防护学习班2期,培训放射防护从业人员500余人。
2008年,严格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的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4350人,成立健康档案4122册。对全市放射诊疗单位医用CT机、X光机的放射卫生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测,检查市县区医疗单位103家,检查医用X光机136台,CT机11台,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
2009年9月,组织开展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源使用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共检查放射诊疗单位25家,仅有市中心医院1家使用放射源。
第四节 劳动卫生
1979年,驻马店地区对接触铅、苯、汞、三硝基甲苯的1157名作业工人进行健康普查和生产环境卫生学调查。共体检1116人,查出铅观察对象5人,汞观察对象12人,三硝基甲苯中毒患者3人。测定作业点98个,其中毒物浓度符合卫生标准规定的46个,合格率46.9%;测定样本206份,其中毒物浓度符合卫生标准规定的107份,合格率为51.9%。
1981年,对全区115个厂矿(全民所有制86个、集体所有制29个),6344名工人(粉尘作业2820人、毒物作业2732人、有害类物理因素作业783人),进行全面体检和生产环境卫生学调查,以厂矿为单位成立工业卫生档案。
1985年,对全区的乡镇企业进行卫生学调查。共调查厂矿825个,职工总数40445人,其中生产工人37026人(男27475人、女9551人)。在生产工人中接触有害作业的18695人(男15735人、女2960人)。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健康监护。
1989年,驻马店地区对尘肺职业病进行流行病调查,全区有尘肺患者41人,已死亡18人。患者主要分布于建材及煤炭行业,接触粉尘工龄最长35年,最短15年,平均24.5年,发病年龄平均为55.3岁。其中一期患者27人,占65.8%;二期11人,占27%,三期3人,占7.2%;尘肺合并结核15人,占36.6%。无同位素丢失和射线使用事故发生,“三建”工业企业13个,预防性卫生监督12个,监督覆盖率达92%。县级以上企业共有工人12416人,健康监护6061人,工人健康监护达48.8%。
1991年,全区有劳动卫生单位267个,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监测单位267个,监测覆盖率100%。监测点2392个,监测样品486个。其中超标样品占59%。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6394人,体检率95.31%。健康监护4260人,健康监护率53.94%。全区有毒有害因素达21种,接触人数达8220人。对267个厂矿企业、放射性工作单位实行劳动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184家厂矿企业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监督率达68.91%。
2000年,对区内的建筑材料进行γ射线外照剂量监测,监测22家,其中地板砖合格率92.5%,石材合格率为96.8%。
第五节 妇幼保健
一、妇女保健
1978年,驻马店地区以县(镇)卫校办学习班和公社卫生院集训等形式共培训接生员1962人,全区193个公社,有125个公社普及新法接生,新法接生率达95%以上。
1980年,全区新法接生率升至98.79%,达到普及新法接生的要求。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至0.25‰。
1978~1981年,驻马店地区对子宫脱垂和尿瘘患者(简称“两病”)进行全面普查,实行免费治疗。举办手术治疗子宫脱垂学习班3期,为县(镇)培训技术骨干27人。全区共调查已婚妇女90.9707万人,查出子宫脱垂患者2.5296万人,其中Ⅰ度患者7374人,Ⅱ度患者1.078万人,Ⅲ度患者7142人。至1981年底,全区已手术治疗子宫脱垂患者787人,上子宫托2.1897万人,中药治疗1390人,针灸治疗216人,共治愈5769人。全区共查出尿漏患者74人,全部给予手术治疗,治愈73人。
1982年3月,在上蔡县城关、东洪两个公社开展围产期保健试点工作。对三个月内的孕妇经过全面检查,发现孕期合并症、胎位、胎儿异常情况及早处理治疗。产后随访母婴,对新生儿实行科学喂养。保健试点共建围产期保健卡348人份。
1983年,全区有267个大队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共保健孕妇3208人,成立围产期保健卡2485人份,建卡率为77.46%。
1984年,扩大围产期保健范围,新增保健孕妇2741人,成立围产期保健卡2163人份,建卡率为78.91%。
1986年后,开展创建爱婴医院工作,加强与提高产科质量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普及新法接生。
1992年,推行妇女孕产期保健和母子系列保健,组织全区妇幼卫生基础调查,较准确地摸清全区妇幼卫生各项指标的底子。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城市已选81%,农村达45%。开展高危妊娠管理,孕产妇死亡率为9.03/万,比1990年下降48.6%;新法接生率城市为100%,农村为95.28%;开展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查出的患者进行治疗。
1993年,推行妇女孕产期保健和母子系列保健,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城市达72.6%,农村达48%。开展高危妊娠管理,孕产妇死亡率为7.6/万,比1990年下降24.4%。
1994年,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覆盖率城市达80%,农村达60%,建卡完好率在85%以上,分别比上年上升10.3%、22.9%。孕产妇死亡率为8.52/万,住院分娩率为85%。新法接生率99.8%,母乳喂养率为90%,比上年上升36.2%。婴儿死亡率为17.32‰。
1995年,全区按照创建“爱婴市地标准”筛选出18所医疗、保健单位组织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孕产妇系统保健率城市达86.26%,农村达77.79%;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率达74.3%;孕产妇死亡率在1990年基础上下降89.99%。
1996年,做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审批和全区爱婴医院复查及创建工作,新创建爱婴医院40个,对75个医疗单位进行母婴保健执业审批,对622名从事母婴保健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驻马店地区再次被河南省认定为“爱婴地区”。
1997年,落实《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进行产科出血防治等技术培训和孕产妇保健、母乳喂养、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保健知识宣传,实行多种形式的妇幼保健保偿制度,全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95%,农村达70%。开展全区保健机构人员培训和“母乳喂养咨询”培训工作,顺利通过河南省爱婴医院及爱婴地区复查。
1997~2000年,驻马店地区实行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检率为55.34%、20.1%、38.71%和40.65%。全区围产保健建卡率分别是73.17%、82.29%、76.59%和78.35% 。产前检查率达到85.98%、84.65%、78.67%和80.73%。孕早期检查率是69.77%、81.59%、77.04%和74.6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为63.77%、67.55%、68.04%和64.84%。住院分娩率达到65.45%、75.69%、73.8%和74.32%。高危住院分娩率为 97.04%、98.84%、99.42%和99.81%。产后访视率为71.24%、73.86%、67.05% 和70.99%。
2000年,驻马店市对从事母婴保健的76个单位和395名母婴保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按照爱婴医院的标准对爱婴医院进行复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成立妇幼保健所遗传疾病筛查中心,填补全市的空白。
2001年,对全市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124个单位和554名个人的许可证和合格证进行审核发放。对229名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工作的妇产科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合格率达100%。举办一般乡卫生院院长《母婴保健法》培训班,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135个一般乡卫生院进行检查评比。加强和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发放出生医学证明2万份。完成婚前医学保健调查工作,对全市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89名人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出台婚前医学检查标准,并在《驻马店日报》公告婚检定点单位,使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得到规范。加强农村妇幼卫生工作,对全市的23个县、区医疗单位,11个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180个乡镇卫生院,1个乡村卫生所组织一体化管理,3300个村卫生所和75l1名乡村卫生人员的基本情况做详细的调查,初步掌握农村卫生及妇幼保健工作的现状、摸清了底数。认真抓好三级妇幼保健网建设,全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64%。
2002年,组织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查治妇女病344679人次。成立驻马店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全市场59所爱婴医院进行了抽查及督导。
2003年,组织开展全市孕产妇死亡调查,对调查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找出造成死亡率较高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全年孕产妇死亡率58.65/10万,婴儿死亡率11.31%。孕产妇系统管理以乡为单位覆盖率为88.67%,建卡率为17%。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72.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妇女病查治14万人次。
2004年,对500余名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执业校验,对229个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成立市、县、乡、村四级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急救绿色通道,配备母婴安康专用车,下发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并联合开展全市执法活动。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39.89/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61.2%,妇女病普查率35.4%。确山、泌阳、平舆、新蔡、上蔡5县被定为全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县,得到50余万元妇儿科医疗器械的装备。组织专家对58所爱婴医院进行自查活动,通过检查对乡镇爱婴卫生院出现严重滑坡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巩固爱婴医院的成果。
2008年,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组织人员深入上蔡、新蔡、平舆、确山、泌阳、汝南6个项目县检查督导项目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全年发放救助资金463万元。认真做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执业审批工作,对市县乡助产人员进行产科专业培训,培训人员420人,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对许可证到期的母婴保健执业单位严格审批,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82家。
2009年,全市所有县区均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对农村住院孕产妇按标准补助,全年共补助农村孕产妇16669人,发放救助资金486.9万元。做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执业审批工作。对市县乡助产人员进行产科专业培训,共培训助产人员620人,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对许可证到期的母婴保健执业单位,对照标准严格进行审批工作,共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6家。
2010年,全市补助农村孕产妇67023人,发放救助资金2010万元。对66971名孕前及孕早期妇女发放叶酸。对市、县、乡助产人员进行产科专业培训,共培训助产人员380人,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对许可证到期的母婴保健执业单位,对照标准,严格进行审批,共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56家。
2011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从2005 年的29.53/10 万下降到12.93/10 万。
2012年,全市对3年到期和新申请的13家医疗保健机构对照标准认真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准予相应技术服务的许可,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签发登记程序。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项目平稳运行,对7.5万名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共计2249.61万元。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1260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2040人。全市继续实施农村孕龄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共为5.67万名育龄妇女发放叶酸。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数为4.3万对,婚检率为72.34%。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全市孕产妇建卡人数 9.05万人,其中早孕建册6.09万人,孕妇系统管理6.86万人;开展产后访视6.86万人,产后访视率近100%。组织专家组对上年度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评审,全市共死亡11例,评审9例。落实《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落实出生实名登记上报制度,对各单位禁止“两非”执业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
二、儿童保健
1979~1985年,驻马店每年于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对儿童保健试点和地、县(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的0~7岁婴幼儿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以《河南省零至7岁儿童身长、体重、头围、胸围均值表》为标准,对受检儿童作出身长、体重评价。身长在均值以上者占46.89%~75%,体重在均值以上者占57.51%~82.08%。
1979年,全区对1~12岁儿童开展免费驱蛔虫工作。全区1~12岁儿童共204.3325万人,服药儿童201.9495万人,服药率为98.83%。
1984年,在全区对0岁~7岁儿童39111人进行疾病普查。其中采血检验7116人,发现贫血儿童2203人,患病率为30.96%;粪便涂片镜检7043人,发现寄生虫病患儿2892人,患病率为41.06%;对2239名儿童进行佝偻病检查,患病儿童215人,患病率为9.6%;对37892名儿童进行健康分析,发现有生理缺陷儿童11478人,占30.29%。
1992年,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城市达35%,农村以乡为单位达53.62%,建卡完好率达89.15%。婴儿死亡率城市20.4/万,农村21.1/万,比1990年下降56.5%。
1993年,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城市达65%,农村达14.1%。婴儿死亡率降至14.6%,比1990年下降35.3%。
1994年,全市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覆盖率城市达65.1%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村达40.3%,比上年上升185.8%。
1995年,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率城市达77.17%,农村达50%。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1990年基础上下降69.16%。基本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1997年,落实《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逐级进行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管理,进行新生儿复苏等技术培训和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保健知识宣传。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95%,农村达80%。
1997~2000年,驻马店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为65.58% 、64.49%、66%和62.84%。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分别为1.86%、6.99%、6.73%和6.54%。
2002年,组织开展儿童体检工作,儿童体检12130人次,矫治1699人。
2003年,全市儿童系统管理以乡为单位覆盖率为88.3%,建卡率为45.7%。儿童体检18万人次。对全市托幼机构开展卫生保健监督检查,检查托幼园142所。
2004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8.53/10万,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59.4%,儿童体检人数为12万余人次。
2011年,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5 年的6.54‰下降到5.43‰ ,婴儿死亡率从2005年的6.02 ‰ 下降到4.48‰。
2012年,全市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做好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等工作,全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2.87万人,其中系统管理29.73万人、新生儿访视6.9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