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综述
第一节 教育体制
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1972年9月,文化、卫生事业分立,成立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文教局,隶属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局内设办公、政工、教育、文化、科研5科室。各科室设科长、主任1~2人,全局干部20余人。
1979年11月,文化、教育事业分立,成立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若干人。局内设政工、普教、中专、工农教育、教研、计财、办公室等科室。各科室配正副科长、主任1~2人不等,科员或办事员各3~4人。1979年底,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取代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教育局更名为驻马店地区教育局。
1983年10月,驻马店地区教育局与驻马店地区体育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领导班子、两个牌子。政工科改为人事科,中专科改为职业教育科,增设纪检组。
1985年,增设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和高招办公室。
1986年3月,贯彻落实中共驻马店地委、地区行署《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驻马店地区基础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1986年8月,驻马店地区教育局更名为驻马店地区教育委员会,隶属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为行署职能部门。负责全区教育工作和业务管理的指导,具体负责地直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普教科、职业教育科、工农教育科、师资培训科、计财科、纪检组、机关党委。全委干部50余人。各县(市)教育委员会隶属县(市)人民政府,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各县(市)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地区教育委员会管理和指导。
1996年,驻马店地区教育委员会更名为驻马店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隶属关系不变,管理职能增加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普通教育科(挂教育督导室牌子)、职业技术教育科、成人教育科、师资培训科、训练竞赛科、群众体育科,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纪检组长1人,工作人员45人。各县(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体育局,隶属关系不变,管理职能增加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2000年,驻马店撤地设市后,驻马店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更名为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委员会,隶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职能不变。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挂驻马店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牌子、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师资培训科、高等教育科、退休离休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39人。
2001年12月,根据《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撤销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委员会,设立驻马店市教育局,为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隶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师资培训科、计划财务科、普教科、职业教育科、民办教育科、高等教育科。各县(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体育局,职能、隶属关系不变。
2010年5月,驻马店市教育局内设科室及职能进调整,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师资培训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一科、基础教育二科、职业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高等教育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10个科室。
2012年,驻马店市教育局有办公室、人事科、师资培训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一科、基础教育二科、职业 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高等教育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1 0个科室。
二、办学体制
1986年3月,根据中共驻马店地委、地区行署《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驻马店地区基础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开始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1989年5月,按照《关于我区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意见》,全区基础教育全部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驻马店地区教育委员会履行行署职能部门职责,具体负责地直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管理、建设和发展,对地直其他行业或部门管理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统筹规划和指导各县(市)的基础教育工作。县(市)教委履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基础教育工作,为乡(镇)办学和管理提供直接有效的服务,并具体负责县市教育系统直属各类学校的领导、管理、建设和发展。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和领导管理。为适应教育发展和管理需要,各乡(镇)都成立乡(镇)教育管理站,配套专职管理人员。乡(镇)教管站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管理和指导。
2001年,驻马店教育机构改革,撤销乡(镇)教管站,各乡(镇)成立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负责本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和领导管理,受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
在各级各类学校干部管理使用上,也实行分级管理的办法。地直各级各类学校的负责人,由地区教委拟定建议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地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命。县(市)直管理的学校的负责人,由县(市)直教育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命。乡(镇)教管站和乡(镇)中小学负责人,由乡(镇)党委政府考核任命。中小学基本实行校长负责制。
三、学校管理
1978年,驻马店地区小学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恢复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活动。小学布局作出调整,教学质量有所提高。1978年,按照省的要求确定地区重点小学3所,县市重点小学13所,重点学校先后采取措施,充实和加强重点小学的领导班子,城镇小学先后成立党支部,对重点小学的师资也做了调整、充实和加强。1978年,全日制小学为五年制,设政治、语文、算术、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术等课。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工宣队、贫宣队退出学校,取消革命委员会,学校行政管理机构恢复到“文化大革命”以前,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78年,根据教育部重新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学校的行政机构与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中学陆续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如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生活管理等,制定了教职工岗位责任制。1983年机构改革后,有的中学将教导、总务处改称教导科、总务科,个别学校设政教科。
1986年3月,驻马店出台《关于试行〈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改革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学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987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教书育人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1988年6月,制定印发《驻马店地区中小学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办好农村全日制中小学的试行意见》,对农村小学的办学目标和全区中小学教学管理目标提出明确要求。全市重点高中继续实行统一录取、毕业证统一验印。为控制中小学生中途辍学,下发《关于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县、市严格执行。
1989年,进一步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对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同时开展创建基础教育示范乡、镇活动。调整初中布局,摘掉一批小学戴帽初中,规定大的乡镇办2~3所初中,小的乡镇办1~2所初中。小学戴帽初中由1985年的364所减少到1989年的165所,全市30%以上的乡级初中达到12班规模,初中布局和规模逐步趋向合理。
1990年,全市小学戴帽初中减为113所。为加强对公、民办教师的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教师职务管理和教师职务岗位职责的意见》《民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教育系统教师职务流动问题的通知》,同时在汝南县进行小学校长岗位培训试点工作。
1991年,小学戴帽初中减为98所。
1992年,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制止中小学学生流失工作的通知》,要求控制辍学率。全市小学戴帽初中减为75所,汝南县老君庙镇被评为河南省“义务教育示范乡镇建设先进单位”。
1993年,全市小学戴帽初中减为60所,136乡基本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12月,驻马店地区经河南省人民政府组织“两基”评估验收团验收达标。
1994年,下发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方案,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开展“学雷锋、学赖宁、创三好”活动及观看两部爱国主义影视片活动。
1995年,在中小学校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驻马店市、确山县被评为省级达标先进单位。
1996年,制定《驻地教体委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实施方案》等通知,规范全区中、小学校收费的管理。
1997年,制定颁布《驻马店地区教育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大、中、小学的不同特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品德课程、政治理论课程。同时下发《驻马店地区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要求对师生进行普法教育、依法治教。
1998年,确定25所小学为素质教育试点学校,出台《全区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和《加强小学管理工作意见》,全市小学教育的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在初中阶段,仍然坚持淡化重点、创建特色学校的发展构想,确立的50所示范性初中已初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经综合评估,均已达到规范化管理水平。高中阶段,继续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全区高中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999年2月,驻马店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驻马店地区示范性初中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驻地教普字〔1999〕9号)印发(以下简称《细则》),全面展开驻马店地区示范性初中的评估工作,由各县、市凡申报地区示范性初中的学校,须写出申验报告和自评报告,然后报到驻马店地区教体委普教科,《细则》共分一级指标8条,二级指标26条,评估标准87条,对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常规管理、德育工作、师资队伍、教学管理、体育卫生、勤工俭学等方面进行评估。于1999年3月15日~20日对申报地区示范性初中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参评学校有驻马店市4所、上蔡县9所、西平县7所、遂平县7所、确山县7所、正阳县7所、汝南县7所、新蔡县7所、泌阳县7所、平舆县7所,合计共69所。经过严格评估,确定驻马店市二中等50所初中为驻马店地区示范性初中。
2000年,确立150所中小学为素质教育试点学校,召开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全区高中学校基本形成各有特色的管理模式。选拔一批优秀教师和校长在作巡回报告,介绍学校管理和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并派出市直学校骨干教师分别到确山和泌阳支教。
第二节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后,中共驻马店地委和地区行署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下达文件,布置小学教育工作,研究解决普及小学教育中的问题。
1982年,各县开展大规模的集资办学,迅速改变小学面貌,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
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普及初等教育是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奠基工程,力争1990年前在我国除少数山高林深,人口特别稀少的地区外基本普及初等教育”。河南省教育厅制定出新的小学教育普及标准是学龄儿童入学率,不论城市和农村均为95%以上;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城市和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为97%以上,深山区和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为95%以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城市为95%以上,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为90%以上,深山区和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为80%以上;初等教育的普及率,城乡均要求达到95%以上。驻马店地区按照标准,对全区小学教育普及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区儿童入学率87.9%,巩固率94.1%,毕业率95.8%,普及率82.1%。
1984年,驻马店各级政府成立普及小学教育领导小组,乡、镇、村、校层层成立责任制。乡镇主要领导分工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队,学校教师包班,把普及小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年,全区有97个乡、镇实现了小学教育的普及。西平县、遂平县、汝南县和驻马店市基本上达到教育部关于普及小学教育的标准,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合格证书。
1985年,全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制定《驻马店地区普及初等教育检查验收细则》,普及小学教育又有新的发展,全区学龄儿童719724人,入学680625人,入学率94.6%,年巩固率97.7%,毕业率97.9%,普及率94.8%。是年,汝南县被河南省评为基础教育先进县,又有28个乡(镇)达到普及小学教育的“四率”要求。
1986年3月,地委、行署发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全区开始积极而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由于各县市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允许县、市、乡、镇之间教育发展有快有慢。根据不同情况,全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体分为三种类型,驻马店市、各县城关镇和个别乡,约占全区总人口的7%的地方,已普及小学教育的,在1990年左右普及初中教育;西平、汝南、遂平、上蔡4县和其他县已普及小学教育的乡,约占全区总人口的53%的地方,在巩固普及小学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准备条件,在1995年左右普及初中阶段的普通教育或职业技术教育;约占全区总人口的40%的确山、泌阳、正阳、平舆、新蔡等县的乡,1990年前后的主要任务是抓好普及小学教育,然后积极创造条件,争取2000年前后逐步普及初中阶段的普通教育或职业技术教育。为加快进度,各级政府成立普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普九”评估验收的各项指标与要求落到实处。行署与各县市政府签订普九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完成任务的县市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全区在农村以义务教育示范乡为突破口,加快普及义务教育工作,比照省定标准进行检查。
1993年,全区制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规划,加大治理中小学生流失力度。1998年,全区有8个县(市)通过河南省“普九”验收。1999年,正阳县通过河南省“普九”验收,全区有9个县(市)通过河南省“普九”验收。
1993年,全区有4个乡完成“普九”及扫盲任务,1994年有18个乡(镇)完成任务,1995年有30个乡(镇)完成任务,1996年有41个乡(镇)完成“普九”及扫盲任务,1997年有61个乡(镇)完成任务,1998年有32个乡(镇)完成任务,全区总计有186个乡(镇)完成“普九”及扫盲任务。
2001年,驻马店市如期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通过“普九”验收,并成立“普九”工作年审制度。
第三节 信息化教育
信息化教育始于1987年3月。初期,开展电影、电视教学,复制录像、录音资料,向学校租赁录像资料,为学校代购电教器材,并开展电教教材制作评比活动。1987年上蔡县率先成立教育电视台,随后驻马店地区、驻马店市、泌阳县、汝南县、正阳县、确山县、平舆县、上蔡县教育电视台相继开播。1989年,驻马店地区制定《县、市级电化教育馆暂行规程》和《驻马店地区学校电化教育工作暂行规程》,全市信息化教育步入正规发展轨道。1990年8月,制定《关于电教工作定量考评的通知》和《1990年电化教育工作评估标准》,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全省进行的检查评估。驻马店市电教馆被评为全省电化教育先进单位。1997年,全区有8所学校通过省级电教示范学校的达标验收。上蔡县第一高中、确山县靖宇小学承担国家教委和河南省教委下达的电教实验课题,进入全国1000所电教示范学校。
随着卫星电视教育技术手段的发展,从1987年开始,各县市及电大分校卫星电视教育地面接收站陆续建成并开通使用。1991年5月,全市召开卫星电视教育工作现场会,推广利用电教手段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先进经验。1997年,全市90%以上乡镇成立放像点,75%以上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成立收视点,60多个乡镇学校成立卫星地面接收站,形成地、县、乡、村四级卫星电视综合服务体系。
1998年后,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教育发展,驻马店电化教育发展进入新的阶段。1999年4月,驻马店地区在平舆县召开现场会,推广计算机教学、语音室教学、闭路临近教学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技术。至2000年,全市共有230个计算机教室,计算机8000余台,有13所学校被确定为“河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2001年4月,召开第一次驻马店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成立驻马店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驻马店市教育信息资料中心设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驻马店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
2002年,通过国家教育科研网为全市教育系统申请32个C类IP。同年,建成市教育局机关内部办公局域网和驻马店市实验小学校园网。
2003年10月,下发《驻马店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的意见》,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新蔡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驿城区等相继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国家“校校通”工程计划,全市共建卫星宽带网23套,建校园网8个。组织全市计算机教学研讨活动,提高信息技术课的开课率。全市38所普通高中,部分初中及条件较好的小学已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全市中小学装备计算机教室287个。培训中小学教师和电教专业人员2890多人次。
2004年,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400所农村小学建成卫星教学收视点。组织第十四届六一国际儿童节驻马店分赛区计算机竞赛活动,全市有100多所中小学参加,参赛选手5万余人。12月,建成驻马店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公文传输系统,实现与河南省教育厅的部分电子公文传输。
2006年,组织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参与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教育软件大奖赛活动和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包括农村远程教育模式培训,现代教育技术能力骨干教师培训,远教工程学校骨干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学科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等。
2007年,引资1.3亿元建设驻马店市教育城域网建设工程,装备计算机1万多台,计算机网络教室257个,多媒体教室361 个,网络视频会议系统11个,构建学校校园网132所,建设市县(区)网络中心和分中心11个。3月,依托教育城域网构建驻马店教育信息网,市教育局网站正式开通。6月,建成驻马店市教育政务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市教育内部公文流转、信息查阅等办公业务数字化和网络化。10月,建成驻马店市教育资源中心,教育资源库容量达1200G,内容包括电子图书、多媒体课件及素材、优秀教案、习题库、试卷库、教学论文等,涵盖从小学到高中各个学段的各主要学科,学科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学科学习单元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008年,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组织三期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骨干教师的培训,370人通过全国考试中心初级合格证的考试。组织九期市级远教工程学校骨干教师的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培训骨干教师400多人。骨干教师开展县级培训,共培训农村中小学学科教师5000余人。
2009年,推荐申报15所远程教育省级示范学校,培训农村远教工程学校一线教师近6000人。
2010年,组织开展全市远程教育应用教学观摩等活动,100余名教师现场观摩了教学应用示范课,有15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远程教育应用示范校。7月,对40所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学校的80名教师进行英特尔未来教育基础课程项目培训。以县级培训基地为依托,开展一线学科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共培训教师5260人。
2011年,继续以县级培训基地为依托,开展一线学科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共培训教师2792人。根据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进行基础教育信息化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基本情况调查。
2012年,制定推进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班班通”工程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应用和网络教育资源开发为重点,以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全市教育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 语言文字工作
1986年1月,根据《关于加强对中等师范学校学生进行普通话考核的意见》,驻马店开始对中等师范类毕业生进行普通话考核。
1987年9月,依据《关于加强高等师范院校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通知》,对驻马店师专、教育学院和驻马店电大师范类毕业生开进行普通话考核。
1990年12月《关于小学普及普通话的通知》发出后,驻马店小学教师学习普通话的热情开始高涨。1991年12月,在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1993年在市区普通中学推广普及普通话。1994年9月,驻马店地区对普通中小学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评估。10月,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电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全市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进入尝试阶段。
1996年10月,决定在教育系统实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立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利用暑假对中小学教师和教辅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以提高普通话水平。次年,开始实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2000年2月,全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对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进行水平测试。
2003年10月,为加强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成立语委办,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从机构建设、工作职责、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提出的明确要求。
2004年,驻马店出台《关于对教师使用普通话教学进行考核的意见》并将考核成绩列入教师业绩,考核分为优秀为、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每年度的考核成绩记入考核档案,作为评聘职称,评先晋级、选拔骨干教师的必要条件。
2005年,为推动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成立乡镇普通话培训中心和全市推普骨干队伍的通知》,全市986名普通话成绩在二甲以上青年教师参加培训,经测试考核,成立起覆盖全市中小学校的骨干队伍,成为农村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主力军。
2006年,全市开展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先后两批验收全市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96所。在此基础上,又推荐汝南幼儿师范学校、驻马店第二高级中学、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市政府机关幼儿园、驻马店第十二初级中学和驻马店第十一小学6所学校为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申报单位,并于2008年通过省级示范校验收。为推动和促进全市农村大龄教师参与普通话学习和使用,制定并出台农村大龄教师普通话达标照顾条件,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上、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教龄20年以上、连续两年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等级者,降低5分颁发市级普通话合格证。
2010年6月,驻马店市申报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14所,并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省级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验收。驻马店市验收郑州、新乡、中牟、焦作四地市。驻马店市申报上蔡第二小学、西平柏城中学、市第十分中学、市第一初级中学、泌阳羊册中心学校、驻马店实验中学、平舆实验中学、驿城区第十中学、新蔡双语学校、汝南第第三小学学10所学校通过省级验收,为全市第三批省级示范校。驻马店市已有1所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汝南幼儿师范校),30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2012年5月,开展第四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培训,对78名代表进行培训。
2004年,为加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员队伍建设,从全市教育系统普通话等级在二甲(87分)以上的年轻教师中,选拔二批人员参加省级测试员培训学习班,截至2007年底,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已达98人,其中国家级测试员4人。2011年,全市测试员达到108人。
第五节 教育督导
驻马店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开始于1994年的“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同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1997年3月,开展以基础教育五项内容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5月,对全区乡镇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10月,对50所示范性普通初中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
1998年6月,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对驻马店地区实验小学开展专项督导评估。10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西平县、确山县、新蔡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11月,对全区初中实验室建设进行督导评估。
1999年3月,对全区普通中小学校开展督导评估工作。5月,驻马店地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6月,设立驻马店地区教育督学。10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上蔡县、泌阳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
2001年6月,开展全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9月,在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基础上,开展“驻马店市五星级学校”评估活动。10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平舆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
2002~2006年,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开展争创“五星级学校”(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评估活动,先后共评选出市级“五星级学校”284所。
2002年11月,为巩固“普九”成果,对1996年以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香山乡等30个乡镇进行年审复查。
2003年10月,对1997年以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乡镇进行年审复查。
2004年9月,对全市“普九” 工作进行全面复查。11月,对1998年以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乡镇进行年审复查。
2005年3月,印发《驻马店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决定从2005年起,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006年7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各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2007年3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全市“两基”国检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2009年,印发《驻马店市普通中小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决定从2009年开始,教育督导部门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开展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
2010年5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各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职业教育攻坚、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四项内容”开展综合督导检查。
2011年9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各县区政府2007年以来任期内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检查。
2012年10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2011年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和2012年任务进展情况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