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贯彻《条例》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1993年,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方面突出抓了五个方面:一是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推动企业转换机制当作“一号工程”紧抓不懈,加快了企业转换机制的步伐,二是对近几年出台的各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为企业自主权的落实和生产经营环境的改善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由于政府职能效果明显,企业十四项自主权除劳动用工权,资产处置权和自营出口权向未完全到位外。其它十项权力全部落实。四是继续深化和推进了企业内部的三项制度改革,干部全面推行选聘、招聘制:职工实行上岗、试岗和待岗制;分配全面推行工效挂钩,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和计件工资。五是积极进行了无主管部门企业试点,地县市共选择了28户工商企业进行无主管部门企业试验。(雷大中)
【推行企业股份制改革】 1993年,全区企业改革以实行股份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多种资产经营形式,加快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一是制定出台丁《关于1123改革工程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行股份制的意见》,《关于地直企业推行股份制的操作意见,和《推行股份制试点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四个相互配套的文件,明确了推行股份制的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规定,二是把好关口,严肃审批。对每一个要求实行股份制的企业,从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制定到企业的资产评估,都要进行反复论证,条件完全成熟的予以审批。止12月底,全区共审批股份制企业94户,其中国有企业改组19户。集体企业改组47户,新组建股份制企业28户。股本金总额1.65亿元,个人股5446万元。同时还组建了28家企业集团,对一部分亏损严重或资不抵债企业进行了破产、兼并或拍卖处理。(雷大中)
【城镇集体企业改革】 1993年,对城镇集体企业重点抓了三个方面。一是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决定》的同时,研究制定并由行署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决定》和1993~1997年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二是召开了全区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工作会,具体部署了全区城镇集体企业“八五”和“九五”期间改革的主要任务。三是狠抓《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企业“四自”的进一步落实,企业内部的各项配套改革逐步深化,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得到增强。(雷大中)
【国合商业企业改革】 1993年,全区国合商业企业全面椎行了以“三包两保六自主”为主要内容的国有民营和公有民营改革.一是在改革的内容上大胆把农村大包干经验和个体经营机制引入商业企业,实行“三包”、“两保”、“六自主”、“三包”即租赁承包、抵押承包和“四定”承包。“两保”即一保国家税收,二保上交利润和企业提留。包括企业和固定资产折旧、离退休人员统筹金、福利费、管理费及历史包袱分摊和银行利息分摊等。“六自主”即自筹资金、自由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在改革中,坚持企业隶属关系不变、职工原有身份和政治待遇不变,资产所有权不变。二是在改革形式上,坚持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改革形式和办法。如租赁承包、金额抵押承包,三定承包,离店经营,组建比较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对少数企业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亏损严重企业实行母体分离,对扭亏无望的企业和边远门店实行公开拍卖等。三是在推进改革的措施上,重点抓了六个方面:(一)狠抓涉商部门一级,二级机构的内设科室精简,大量分流机关富余人员充实经营第一线。(二)打破工人、干部界限,公开选聘承包人。(三)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把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临时工推到一个起跑线上,实行优化组合和“三岗制”。(四)实行效益工资制,拉开分配档次,多劳多得。(五)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六)层层签定承租合同。由于改革的内容、方法对路、措施得力,1993年全区商,粮、供、贸、物五大系统实行国有民营和公有民营改革的6541户小型企业,相当一部分实现了扭亏、减亏,少数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12月14日,全省小型商业企业改革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我区改革经验受到省政府顿导和兄弟地市的一致好评。(雷大中)
【农村体制改革】 1998年,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在巩固、完善和稳定农村基本经济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行了以“三放一加强”为重点的改革。“三放”即放开农业种植权、放开经济自主权、放开土地使用权。“一加强”即加强市场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调节作用,把农村,农业、农民引向市场。引向流通。二是狠抓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狠抓乡镇“七所八站”的转轨变型,使之尽快向经营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服务组织和专业协会、发展公司加农户的经济实体。目前,全区县、乡,村、个体四级服务已初步形成网络,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组织越来越多,农业种植、生产、加工,营销正迈步向专业化、社会化迈进。三是积极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年初,行署制定下发了《驻马店地区关于大力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企业的意见》,并颁布了与之配套的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止12月底,全区农村股份合作企业已发展到700余户。(雷大中)
【住房制度改革】 1993年,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坚持以售为主,租、售、建并举,由点到面,全面推进。一是年初地区体改委研究制定了《驻马店地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省房改办审批同意,行署下发执行。各县市房改方案也于6月底以前全部经过审批并投入正常运转,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房改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地、县市房改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加强了房改队伍建设,止12月底,全区九县一市都建立了房改机构,积极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三是狠抓了售房试点和资金回收工作。—年来,全区共售房405532平方米,回收售房资金4552万元,其中地直1062万元。(雷大中)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993年,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上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下发了《驻马店地区国有企业离退休费用实行地级统筹暂行办法》,扩大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止12月底,全区参加地级统筹的全民、集体在职职工共136656人,占职工总数155566人的88%。其中参加统筹的全民工118468人,集体工18188人,全民,集体离退休职工参加地级统筹的共17910人,占离退休职工总数的71%。是在狠抓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城镇失业保险的覆盖面。1993年,全区共安排失业人员就业4828人,占失业总人数的89.6%.三是积极深化、完善了公疗制度改革,研究和探索了实行公疗保险改革的新路子。四是扩大了农村农民互助统筹保险改革的试点范围,加大了改革力度。(雷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