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族 工 作
【宣传赏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1998年,地区民族宗教局以庆祝改革开放20周年和《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颁布4周年为契机,在全区广泛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行署副专员金正学及各县市有关领导分别就《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颁布4周年发表了电视讲话。地委统战部、地区民族宗教局在驻马店日报专版宣传全区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工作的主要成就。各县市也都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专栏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采取以会代训、专门办班或在少数民族重大节日等机会,加大了民族政策的培训教育力度。同时在发展民族经济,加强民族乡、村和民族学校基础设施等方面办了一些实事。(展文选)
【清真食品年检工作】根据《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按照省民委的统一部署,1998年,全区首次开展了清真食品年检工作。有477个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接受检查,对不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理。通过请真食品年检,使全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依法管理的轨道。(展文选)
【民族团结进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1995年以来,全区先后建立乡、村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85个。1998年根据省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对泌阳、遂平、西平、确山、上蔡五县进行了重点抽查,组织驻马店市、汝南、平舆、新蔡、正阳五县市自查。在这次检查中,重点解决了组织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基本问题,使“民促会”能经常化、制度化的开展活动,为协助政府解决基层出现的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展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