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烈士英模
张 辽(1914~1981) 西平县宋集乡张湾人。身材魁梧,面色黑红,幽默风趣。幼年家贫,随兄卖面谋生。1949年元月,任本村农会主席,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底任张湾乡乡长。1950年,率张湾乡民工投入治淮工程,数月驻扎工地。同年11月,参加吴宋湖洼地蓄洪工程,担任西平治淮总队权寨大队一中队政治指导员。工程结束后,张辽被评为县特等劳动模范。1951年春,在参加桂李至老王坡引洪道工程中,再次被评为特等劳动模范。5月,率民工80名与丁庄乡组成一个突击中队,前往石漫滩水库参加施工。7月竣工,8月列席省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同年被推选为国庆观礼代表,受到毛泽东主席等中央领导人接见。1952年,被评为河南省农业劳动模范。1953年4月,参加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随贺龙团长赴朝慰问志愿军。回国后,先后任初级、高级农业合作社社长。1954年10月,出席省首届治淮劳动模范代表大会,被评为一等模范。1958年后,带领民工先后参加汝南宿鸭湖水库工程、确山李新店飞机场、京汉铁路、陇海铁路工程建设,均出色地完成任务。因常年劳累,气管炎、关节炎并发,1962年返乡务农。1965年,任西平宋集公社林场场长。1981年元月14日病故。

胡佩兰(1916~2014)女,1916年3月生于汝南县县城北关。1938年,以优异成绩考入河南大学医学部,1944年毕业。先后在陕西富平,河南开封、内乡、许昌、潢川,湖北武汉等地行医。1949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任武昌铁路医院妇产科主任。1955年,调任郑州铁路中心医院(后改名郑州大学第五附院)妇产科主任。1986年,70岁从郑州铁路中心医院妇产科主任职位退休。是首届全国铁路劳模,1950年赴北京参加国庆观礼,受到周恩来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邓颖超亲笔为她题词。连年荣获河南省及郑州铁路局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津贴。退休后,仍坚持出诊。1993年,她到郑州解放军3519职工医院坐诊。2010年,受聘到郑州建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爱心门诊”坐诊,每周一到周六上午坐诊,风雨无阻,从未间断,而且处处为病人着想,开药很少超百元,被誉为“百岁仁医”。除坐诊外,老人还身体力行,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是国内年龄最大的志愿者。2000年,她加入共青团郑州市委志愿者队伍,成为郑州市年龄最大的志愿者。从2005年开始,胡佩兰先后捐出7万多元退休金和坐诊收入,建起“希望书屋”50多个。2013年,她荣获“感动中国2013年度十大人物”和“感动中原2013年度十大人物”。“感动中国”的颁奖词是:“技不在高,而在德;术不在巧,而在仁。医者,看的是病,救的是心,开的是药,给的是情。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你是仁医,是济世良药。”“感动中原”的颁奖词是:“看的是病,救的是心;开的是药,给的是情。虽是垂暮之年,她仍是杏林馨香的兰,人间不老的松。” 2014年1月22日5时30分,98岁的胡佩兰老人在郑州安详离世。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病人看完了,回家吧。”胡佩兰有四子,长子胡大一(随母姓),1946年7月生于开封,1965年高考以河南第一名成绩考入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为中国著名心血管病专家,中国共产党党员,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心血管内科负责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研所所长,卫生部健康教育首席专家。

雷保森(1923~2009)1923年生,上蔡县人。1946年秋在郑州交通路饭店当杂工时,经中共华东部队侦察员指引,到兖州加入南麻区小队,又到黄河一大队特务连当战士。1948年春,特务连由地方武装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78师234团3营9连,雷保森为连机枪手,先后参加济南战役和淮海战役。他作战勇敢,荣立三等功,并被批准火线入党。打碾庄圩时,雷保森任爆破手。前面4名爆破手牺牲后,他夹起炸药包猛然跃起,把敌碉堡炸开,俘虏敌团长1名,荣立二等功。1950年6月25日,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1年3月,所在连队参加七峰山战斗,雷保森任爆破班班长。3月27日下午2时左右,敌人从西南方开来12辆坦克,雷保森带全班战士勇猛战斗,共击毁美军11辆坦克和1辆吉普车,全班无一伤亡,创造了我军战斗史上用步兵武器击毁敌坦克的光辉战例。1953年1月4日,志愿军领导机关给雷保森记特等功,同时授予“一级战斗英雄”称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雷保森“一级战士荣誉勋章”。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雷保森共负伤18处,右肩上一颗子弹和右肺下叶一块弹片一直未取出,属一等革命伤残军人。1955年退休,曾任上蔡县政协常委、驻马店市老年体协副主任职务。先后被评为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全国老有所为金榜奖、全国先进军队离退休干部、河南省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先进个人等。2009年3月9日病逝。
李凤英(1925~1987) 女,确山城关建设街人。1947年河南省战时第二师范(后改商丘师范)毕业后,到确山中心学校任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直在确山县第二完全小学任教。在30多年的教学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她的音、形、义三结合的识字教学法,在全县多次推广。她创制的识字扑克、计算象棋等教具,可使学生在游戏中学到文化知识。她多次被评为学校、县、地区模范教师。1982年出席省三八红旗手代表大会,1983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同年又被评为全国先进少年儿童工作者。1987年10月5日病逝。
智 德 1925年4月生,确山县留庄镇柴庄人。1943年1月被国民党军抓壮丁,押至河北新城县(今高碑店市),后入国民党军第73军193师当兵。1948年9月济南战役后,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4兵团14军41师121团3营8连当战士,随部参加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先后转战河南、山东、江西、广东、云南、广西等地,其中在河南罗山战斗中立二等功1次,在江西立大功3次,在广西追击国民党军残部中奋勇当先,功绩显著。1950年4月27日军长李成芳、副军长兼参谋长王启明向其签发特等功臣证书。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智德参加大小战斗数十次,左脚、右腿、左臂等多处受伤致残。1955年复员回原籍,先后任初级社社长、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治安主任等。在家隐功埋名,默默劳动,谢绝国家伤残照顾。1999年6月,确山县人民武装部查阅复员退伍军人档案时,发现智德为特等功臣。
刘富功(1925~1992) 西平县盆尧乡于营村人,幼年家贫,以卖馍为生。1949年参加民兵组织,翌年加入土地改革运动。1952年任互助组组长。195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于营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高级社社长、党支部副书记、于营大队党支部书记。1958年大刮“浮夸风”,富功对虚报产量不满,受批斗,被扣上“右倾”帽子,撤销大队党支部书记职务,开除党籍。1961年民主革命补课结束,恢复党籍和职务。翌年带领群众平整土地,兴修水利,植树造林。1964年起,先后办起大队面粉厂、纺纱厂、格瓦斯饮料厂、兔毛分级厂、人造肉厂和轧花、弹花、酿酒、缝纫、机械维修等工副业。“文化大革命”初期,强顶压力,照样抓农业生产。省革命委员会派人到于营大队检查“斗、批、改”情况,见群众仍忙于生产,大发雷霆,说于营大队党组织不是革命党,是生产党,通报全省。并取消对于营大队的化肥供应。富功发动群众养猪积肥,当年粮食仍取得较好收成。富功重视科学种田,1973年起,在农业技术员指导下,选育出于营1~5号小麦、1~3号棉花品种,在县内推广。1977年试验小麦、玉米间作套种,亩产900多千克,翌年在全大队推广后,平均亩产较往年增长百余千克。1978年、1983年分别当选为全国第五、六届人大代表。1982年受省人民政府表彰。于营大队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92年5月3日病故。
李国清(1926~1958) 遂平县张店乡李屯村人,1950年6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当过通信兵、炮手和驭手。朝鲜战争停战后,李国清所在部队奉命留下,帮助朝鲜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1958年5月5日,在江原道板桥郡九峰里水库工地上,李国清为抢救战友英勇牺牲。志愿军某部政治部决定给他追记二等功,并授予“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将其生前所在连命名为“国清连”。朝鲜民主青年同盟中央追授李国清“模范盟员”奖章,朝鲜政府决定把该水库命名为“国清水库”。
谢新亭(1928~1996) 1928年生,确山县瓦岗乡田畈村人,家庭穷苦。1948年入解放军第58军174师520团当骑兵,参加河南剿匪。1949年冬,随部过长江,挺进广西。1950年12月,广西瑶山近40万残匪被解放军围歼,匪副司令甘兢生带80名护卫逃进深山密林,拒不投降。解放军决定组织一支“飞行”小组,由谢新亭带队插进深山。1951年大年初一,中央军委指示,务必在一周内活捉匪首,谁抓到甘兢生,给谁记特等功。正月初七夜9时许,飞行小组得到群众举报,在瑶族老人带领下,冒雨向瑶山西南摸索前进。3个小时后,与匪交火。谢新亭借交战火光,见甘兢生躲石头后面,即猛扑过去,将甘生擒。战斗结束,谢新亭被中南军区授予特等功臣。抗美援朝战争中,谢新亭多次深入敌后出色完成侦察任务,被部队领导称为孤胆英雄,连连受奖。战争结束后,在阅兵式上,彭德怀特意将谢新亭介绍给苏联高级军官,称谢新亭是一位立了大功的功臣。1955年,他响应中央号召回乡务农。默默珍藏军功章和立功证书,不向任何人炫耀表功,连妻子也不知家里有位特等功臣。他先后任大队民兵营长、党支部副书记、书记。事事以身作则,深受群众拥戴。1958年辞去支部书记职务,任生产队队长,直至1996年因病离任。
杜世臣 新蔡县棠村镇棠村行政村小杨勇村人。1929年生,1947年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1954年任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会计,1956年任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统计,1958年起担任本村生产队长。他带领群众搞农副业生产,先后创办烧砖厂、榨油厂等企业,使集体经济日益增长,每家都住进砖瓦结构住房。1982年他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 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9年再次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同年10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熊先玉 1936年12月6日生,新蔡县韩集镇熊楼村人。1954年7月,高等小学毕业后回乡务农,任韩集区熊楼乡副乡长。1955年4月,到化庄区粮管所任验粮员,同年9月到韩集区财政所工作。195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1月,任共青团韩集区天庙乡支部书记兼和平高级社支部书记。1958年7月任韩集公社公安干事兼熊楼大队支部书记。1959年3月,任青海省克树农场第八连指导员、支部书记。1961年11月,返回新蔡县,任韩集公社党委委员兼公安特派员。1980年3月,获河南省政府授予“公安战线先进工作者”称号。同年8月,任韩集公社党委副书记。1983年6月,任韩集公社司法所所长。1987年10月,任韩集乡党委委员兼公安派出所所长。1989年,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和“人民好卫士”称号。1991年7月,河南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号。同年10月,任新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所长。1992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再次授予“人民好卫士”称号。1993~1995年,连续三次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996年11月,公安部嘉奖荣立个人一等功。1997年7月,人事部、公安部联合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999年1月退职休。
戚 郎 上蔡县杨集镇小戚村人,1946年生。中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曾任小戚庄村党支部书记。1989年12月,任杨集镇敬老院院长。上任后,积极探索新敬老养老的新路子,提出“依院办厂、以厂补院 ”思路,成立福利生产总公司,搞小种植、小养殖,实现种植、养殖、加工相结合的良性循环。至2000年,杨集敬老院资产达400余万元,有住房124间,先后供养院民78人。全镇散居的100余名五保老人及残退军人,每年春节时也都享受粮肉及现金等补贴。敬老院基本实现院落园林化、食宿宾馆化、服务系列化、管理科学化,院民生活实现定期发放衣被、定期改善生活、定期检查身体、定期洗热水澡、定期观光旅游、定期开民主生活会。敬老院被誉 为“老人乐园”“文明窗口” ,1996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戚郎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获“全国老龄功勋奖”。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并当选省六次党代表、省九届人大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决定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向戚郎同志学习”活动。其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河南电视台、《河南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
段兰英 女,1951年8月生,汝南县三桥乡人,中共党员。1969年冬季征兵时,高中毕业的段兰英第一个到乡里报名,但由于没有招收女兵指标,未能如愿,她的同班同学杨小战却应征入伍,从此种下拥军情结。1975年2月她与杨小战结婚,她勤劳持家,赡养老人,哺育孩子,让丈夫安心部队工作。她坚持每年为本乡新入伍的战士送行,买些书、笔记本、针线包送给他们,鼓励他们早日立功。她从20岁就开始为军人做媒,搭建鹊桥,成为68名军人的“红娘”。在对越反击战最紧要的时刻,她随河南省慰问团到老山前线慰问,向将士们发出铿锵誓言:“你们是保卫祖国的钢铁长城,作为军人的妻子,我为你们感到骄傲,支持丈夫安心保家卫国,亲人退役后,我仍和全国人民一道关心支持你们,拥军是我一辈子应尽的义务。” 1982年4月,段兰英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河南省民政厅授予“模范军属”称号, 7月被河南省军区授予“拥军模范”称号。1983年3月获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4月出席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9月出席中国妇女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同年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4年8月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召开的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12月出席河南省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1985年杨小战转业,被安排到汝南县直单位工作,他们的家也从农村搬到城里。她抓住体制改革的机遇,刻苦自学,被招聘到汝南县汝宁镇任信访办主任。丈夫转业、她本人参加工作后,她仍痴心不改拥军情,利用一切机会为部队建设服务,为军人服务。每年新兵入伍,她都向全县入伍的新兵赠送一双鞋垫和一双袜子,并送去她的希望和嘱咐。每年民兵预备役训练,她都买一些水果、矿泉水到训练场慰问。每逢七一、八一、十一和春节,她首先想到的是部队和子弟兵,首先做到的是到军营看望和慰问。2013年9月,济南军区某部在确山演习,她自费购买700双鞋垫和700件背心等慰问品,驱车40千米,到演练现场慰问演练官兵。她被广大官兵亲切地称为“段妈妈”“兵妈妈”“拥军妈妈”。

刘文功 1954年11月生,正阳县慎水乡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2月应征入伍。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3月复员,任正阳县机械厂团支部书记。1980年6月,调入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政保股副股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雷寨派出所所长。2000年4月,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5月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爱民为民好民警”。同年8月任正阳县公安局副政委,兼雷寨派出所所长。2001年9月被评为全国农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先进典型之一。同年11月,任驻马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雷寨派出所所长。2002年,当选为中共十六大代表。2009年10月1日,作为河南省优秀公安干警三名代表之一,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60周年大阅兵观礼,并受到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接见。后任驻马店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三级警督警衔。
李国喜(1954~2012)1954年生,遂平县褚堂乡屈庄人。生前是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制浆车间的一名临时工,曾在他所在的屈庄村李庄村民组干了20多年的村民小组长,在群众中威信很高,后因年龄问题而离职,进城去厂里打工。他为人忠厚,待人真诚,乐于助人,村里不少群众都得到过他的帮助。2012年1月17日下午5时许,李国喜骑着电动车到遂平县城白云纸业有限公司上夜班。5时40分左右,途经县城西3千米处孙沟河桥时,发现褚堂乡沟南刘村邓庄组村民张景凤(女,41岁)和女儿邓荣荣(17岁)、儿子邓彦科(8岁)不慎落水,生命危在旦夕。李国喜急忙扔下电动车,跑到河边,一头扎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当三人被救起后,李国喜已筋疲力尽、失去知觉。李国喜被拉上岸后已光荣牺牲。李国喜的英雄事迹在豫南大地引起强烈反响,全国有100多家新闻媒体对他的事迹进行报道。1月29日,遂平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号召全县干部群众向“罗盛教式的救人英雄”李国喜学习。2月22日,河南省总工会追授李国喜省五一劳动奖章。李国喜生前所在的驻马店白云纸业有限公司,追认李国喜为“白云之星”,并将他生前所在的班组命名为“李国喜班组”。 2012年6月,李国喜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追授为革命烈士。
肖传斌(1956~1979) 遂平县花庄乡古泉山人。1975年1月入伍,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任解放军某部二连卫生员。1979年2月,肖传斌所在部队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20日上午,肖传斌随二连向据守某高地之敌发起进攻。3月3日,转战在广渊地区的二连,接受围剿某地顽敌的任务。肖传斌随主攻排前进。战斗中,他的左臂和小腹同时中弹,小肠从弹孔中流出。他忍着剧痛,继续救护受伤的战友,终因失血过多壮烈牺牲。部队党委为他追记一等功,广州军区授予他“战场救护模范”光荣称号。
范 奇(1956~1980) 生于平舆县古槐镇,原籍平顶山市舞钢区(今舞钢市)铁山乡人。其父范品山,在平舆县任教。范奇1973年毕业于平舆县第二中学,在校品学兼优,为共青团员。13岁那年,平舆酒厂失火,他奋不顾身同烈火搏斗,抢救国家财产,受到群众赞扬。1974年5月,范奇到舞阳工区(今舞钢市)武功公社找子营大队田庄生产队插队劳动。常帮助五保户、困难户挑水,晚上主动看护集体庄稼。1975年8月,当地遭受特大水灾,他奋力抢救落水群众;还同另一名知识青年,冒着生命危险,把生产队的耕牛从洪水中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在护堤战斗中,他连续奋战三天三夜不下堤。1978年12月,范奇到平顶山化肥厂工作,他勇挑重担,主动要求当分解循环的操作工。工作一丝不苟,多次排除险情,杜绝隐患。1980年11月1日10点左右,由于供气车间蒸气母管电动阀失灵,进入尿素车间的蒸气压力出现极不正常的波动,被迫进行卸压放空。下午1时多,蒸气压力再次出现严重超压波动。危急时刻,总控值班室一名女同志正要执行调度命令上楼卸压,范奇抢先冲上楼顶进行放空卸压。随着楼顶平台“砰”的一声巨响,压力下降,而范奇却被断落的管道夺去生命。上级党委根据他生前心愿,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共青团河南省委命名他为 “雷锋式的好青年”。平顶山市委、团委分别发出通知,号召全市青年向“雷锋式的好青年”范奇学习。《河南日报》、《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相继报道他的英雄事迹。198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
龚善典(1957~1981) 正阳县皮店乡朱店村龚湾人。1966~1974年在朱店小学和初中上学,1975年考取皮店农业中学。1977年夏,农中毕业,回乡劳动。1978年,善典运用所学知识对小麦品种进行提纯复壮。他的试验田小麦亩产达300余千克,比当地大田小麦亩产高出100千克。第二年生产队用他生产的小麦品种,种38亩丰产田,亩产250余千克。同时,他还建议生产队推广水稻种植新技术,使水稻大幅度增产。1981年11月8日上午,龚湾渡口一艘往南岸摆渡的小船不慎翻沉,船上30多人全部落入3米多深的急流中。正在岸边加工坊工作的龚善典,听到呼救声,立即关上机器,飞身向沉船处跑去。他纵身从陡岸上跳下去,先后救起2人。善典被冻得浑身颤抖,支撑不住,被一个巨大的旋涡卷入水底,献出了宝贵的生命。1982年1月5日,共青团河南省委召开命名大会,授予龚善典“舍己救人的模范共青团员”称号;3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烈士;4月26日,河南省军区授予他“舍己救人的英雄民兵”称号;中共正阳县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并做出《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向龚善典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陈新庄(1957~2003) 平舆县郭楼乡草楼村人。5岁丧母。1975年高中毕业,回乡务农。1977年,陈新庄考入汝南园林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周口地区商水县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商水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常委、太康县委副书记,周口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处党组书记、处长,周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3月任中共淮阳县委书记。经常骑自行车到基层了解情况,见当地贫穷,乡间土路坑洼不平,便带头捐款修路。号召各乡镇成立救助贫困学生协会,自己每年拿出不少于3000元工资救助特困学生。先后引进资金近10亿元,发展县域工业。两年多时间,淮阳经济跃入周口市前列。为治理县城脏、乱、差现象,亲手扫大街、运垃圾,争创旅游名城。2003年9月初,身感不适,经同事再三催促,到医院诊断为心脏左室舒张功能衰退、二尖瓣关闭不全。医生劝其住院治疗,陈新庄婉言推托:“县里还有几件大事急办,等一等再说吧。” 随后,到北京联系东方大学城、中药材基地等建设项目,到新疆看望淮阳摘棉民工。9月25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大家说:“这回我的身体恐怕真的出问题了,近来总是胸闷、出虚汗、浑身乏力。全县的好形势来之不易,请大家团结一心,搞好工作。”翌日凌晨,病情突然加重去世。陈新庄去世后,周口市委做出向陈新庄学习的决定,称其为“执政为民的好县委书记”。2005年,河南电视台《中原焦点》栏目、《河南日报》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分别报道其事迹,河南省委作出决定,号召全省人民迅速掀起学习陈新庄热潮。
张春旺(1962~1986) 又名作峰,正阳县袁寨乡尚庄人。小学读课文《黄继光》后,深受教育。高中时被评为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任劳动委员。1978年高考落榜,回家务农。1981年多次找公社干部请求参军,入伍后被分配当炮连战士。1982年,被派送到团炮兵集训队,参加通信兵集训,结业成绩居首,受奖励。回连队后任副班长、班长、代理排长,荣立三等功2次,被树为炮兵专业优秀班长。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0月准备复员时,中越战事正紧,张春旺坚决要求上前线。在云南前线临战训练时,任某部炮兵连2排6班班长、代理2排排长,带领全排战士翻山越岭,不分昼夜进行体力、技术训练。新战士杨彦荣失足滚落山下,张春旺冒险追寻,把杨背至营卫生所,并自买鸡蛋,给杨增加营养。部队进入阵地前,张春旺宣誓:“我是共产党员,坚决做到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人与阵地共存亡!”1986年4月9日晚,张春旺坚守老山前线某高地3号哨位,越军趁夜雾偷袭部队阵地,张春旺立即唤部队用炮火覆盖。越军发现张春旺,向哨位射击,张负重伤,爬至巨石后,继续为部队指示目标。越军被击退,张春旺回哨位时,再次被冷弹击中,昏迷倒地。战友背其欲撤时,张春旺苏醒。他推开战友,忍住剧痛坚守岗位,继续指引炮火射击位置。直至壮烈牺牲,仍以断臂紧抱报话机。《解放军报》誉其为“老山前线新王成式英雄”,中央军委为其追记一等功,中共正阳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要求全县人民向战斗英雄张春旺同志学习。

闵建功 1965年9月生,正阳县真阳镇钟家塘巷人。工程师。1982年7月汝南和孝高中毕业后,到正阳县建筑工程公司水电暖安装班当工人。1995年成立水电暖安装班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任队长。2001年9月任正阳县建筑工程公司水电暖安装有限公司经理、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站长。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6月任正阳县建筑工程公司经理。2011年,担任正阳建工集团公司党支部书记,当选正阳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自2001年9月21日,闵建功正式挂牌成立驻马店地区首家“青年志愿者服务站”,自任站长,队员由1995年的6人,发展到62人,设置6个志愿服务区域,20个志愿服务点,并申请纳入“110社会联动服务网络”,常年坚持24小时服务。至2011年,人均出工3000余小时,耗费工时及材料费用达600余万元,赢得群众的赞扬和敬重。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先后获得县、市、省三级“青年文明号”、“中国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全省及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闵建功获得驻马店市“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兴业领头人”“十大能工巧匠”,河南省“十佳职工”“十大杰出青年”“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全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当选河南省十届人大代表。

李其宏 女,1968年5月生,泌阳县泌水镇人,中共党员。1988年河南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泌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县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和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庭长,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少年审判庭庭长。2008年12月,任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世纪90年代,泌阳县人民法院在其倡导下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她先后审结各类涉及少年犯罪案件788件816人,无一错案,其中有283名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后,分别升入大中专院校或高一级中学,有的走上社会成为技术能手,为社会创造财富,无一失足少年重新犯罪。她先后获得 “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十杰女法官”“十大杰出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维护妇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等称号,并分别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受到国家领导人罗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等亲切接见。2000年6月,在李鹏委员长主持召开的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座谈会上,李其宏作典型发言,提出“预防青少年犯罪重在净化基础环境”的观点。她所在的少年审判庭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选为中共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海 斌(1969~1995) 河南省偃师县人。1985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立三等功1次。1989年9月复员,到驻马店市公安局新华街派出所工作。1995年8月16日21时许,驻马店地区烟厂驻郑州办事处司机詹某某酒后驾车,在驻马店市区肇事逃逸。海滨下班路过见状,驾驶两轮摩托车追赶,至解放路地区高中门前与肇事车辆并行,喝令詹某某停车,詹不理,海斌加速冲至车前,强行阻拦。詹仍不减速,将海斌撞出50多米远后驾车逃跑。海斌经抢救无效,当晚殉职。时年25岁。同年追记一等功。1999年6月28日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李学锋(1969~1995) 遂平县沈寨乡砖桥村人。1969年生。1991年,高中毕业后成为本村基干民兵。1992年被选为民兵连长,1993年被选为村治安主任兼民兵连长。砖桥村地处遂平县、西平县交界地带,社会治安比较混乱。李学锋上任后,把全村青壮年村民组织起来,以民兵为主编成中队,在全乡率先实行“十户联保”的平安工程,一遇情况全队出击,确保当地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他创立的先进经验,被驻马店地区作为在全区推广。1995年10月30日夜,他率领民兵在抓捕两名盗贼时,不幸被盗贼所持土枪击中,与民兵李玉一同壮烈牺牲。1999年7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联合授予李学锋“模范民兵连长”光荣称号,并追认他为革命烈士,同时号召全省人民学习李学锋忠于职守、见义勇为的革命精神。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李学锋、李玉亲属分别颁发资金1万元。
徐志宇(1970~1992) 新蔡县练村镇闻营行政村小徐营村人。1989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南海舰队,当油机兵。抽时间帮当地村民晒稻谷、垒猪圈。1991年10月8日晚,广东省南澳县农贸综合市场发生火灾,徐志宇和战友一起冲入火场,头发被烧焦,转移物资价值10万多元。1991年任南澳观通站译电员,4次受嘉奖,2次被评为先进个人。1992年1月14日返家探亲。翌日零时30分,所乘公共客车行至海丰县梅陇镇南山路段时,客车让道不慎,冲向路侧碎石堆翻倒起火。徐志宇抽出自己挑行李的扁担,捣碎车前玻璃,使部分乘客脱险。又将一女乘客推出车外后,车体大燃。司机高喊:“快闪开,车要爆炸了!”爬出车外的战友也大呼:“徐志宇,快出来!”徐志宇刚摸爬到车门,听到车内还有乘客呼救,又反身回去。正在将卡住脚的乘客往外拉时,“嘭”的一声,客车爆炸了,徐志宇英勇献身。在徐志宇及战友付树林等人救助下,车内36人生还31人。1992年3月6日海军党委做出决定,授予徐志宇“爱民勇士”称号,并号召全体官兵向徐志宇学习,南海舰队广州基地批准徐志宇为革命烈士,并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孟其凡(1974~1991) 泌阳县泰山庙乡乔楼村人。1990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步兵第11师工兵营筑城连当战士。1991年12月,随连队到新疆鄯善县吐峪沟修路。12月24日,在火焰山中段老虎嘴断崖处和班长朱永文共同持风钻打眼。突然,巨石从山顶滚落,砸向朱永文,孟其凡急速将朱推开,自己被巨石撞下身后200米深悬崖。孟其凡牺牲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新疆日报》等分别予以报道。鄯善、泌阳县政府及孟其凡生前所在部队做出“向为民筑路、舍己救人,光荣牺牲的解放军战士孟其凡同志学习的决定”。批准其为革命烈士,追认为中共党员。新疆军区派军旅作家李彦清来泌阳采访,撰写出纪实文学《367天兵》,1993年9月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黄保成(1976~1998) 1976年8月出生,汝南县张楼乡黄楼村人。1993年12月入伍,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武警驻马店支队正阳中队班长,上士警衔。1998年8月上旬,正阳县连降暴雨,部分乡村被洪水围困,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8月10日,黄保成在参加正阳县抗洪抢险时,先后转移5名受困群众,在救出落水战友巫俊周后被洪水卷走,献出年仅22岁的生命。1998年8月14日,他被武警部队授予“抗洪抢险勇士”荣誉称号,并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共青团中央授予他“抗洪抢险突击队员英模”称号。1998年12月,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做出在全省开展向黄保成学习活动的决定,并追授他“抗洪抢险英雄战士”光荣称号。2012年5月,武警部队追授他“中国武警忠诚卫士”奖章。他的英雄事迹被载入《中国当代杰出青年大辞典》。
陈瑞生(1977~1998)遂平县车站镇三官庙村人。1977年10月生,1996年9月,考入上海铁道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土建系学习。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5日下午,陈瑞生放暑假刚刚回到家乡几个小时,为抢救两名落水小学生,不幸溺水牺牲。陈瑞生的牺牲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文汇报》《河南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驻马店日报》等多家报刊刊登了他的英雄事迹。教育部追授他“舍己救人的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共青团河南省委追授他“新长征突击手”光荣称号。共青团上海市委追授他“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上海铁道大学追授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向其亲属颁发“见义勇为特别奖”。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上海大学生中间,“广泛宣传陈瑞生的事迹,以此典型培养教育青年学生树立刻苦学习、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时代正气”。上海人民为纪念他,在上海福寿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他塑造一尊铜像,底座上镌刻着他的人生格言:“为最多的人,作最大的贡献。”上海市与河南省有关部门还投资数十万元,对陈瑞生母校—遂平县车站镇三官庙小学进行扩建,并命名为“瑞生希望小学”。
张 旭(1985~2013) 1985年12月生,泌阳县羊册镇上安村徐庄人。一家人靠父母种十三四亩山坡薄地为生。2004年,张旭以优异成绩考入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轮机工程专业。200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毕业时,张旭放弃武汉一所高校的教师工作,毅然走进警营成为一名边防武警警官。2009年3月,在广州经历半年的海警专业培训后,被分配到广东省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4月,随部队远赴千里之外的上海参加世博会安保演练。因表现突出荣获嘉奖1次。此后,还曾随海警某舰参加博鳌亚洲论坛、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重大海上安保任务,其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得到各级领导好评,多次被部队评优评先,升任广东省边防总队第三支队海警某舰副机电长、助理工程师,上尉警衔。2013年7月16日早晨,经过一夜暴雨,山洪暴发。回家乡探亲刚刚9天的张旭,将不慎落入村庄南河的一位临村乡亲救起后,自己不幸被卷入洪流,光荣牺牲。张旭的英雄事迹经驻马店市新闻媒体报道后,迅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全国数百家网站迅速转载,点击量突破1亿人次。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组成采访团前往张旭的家乡泌阳县羊册镇采访后,转赴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三支队集中采访报道,张旭的英雄事迹很快传遍祖国大江南北。8月12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政治部批准张旭同志为烈士。8月13日,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为张旭同志追记一等功。驻马店市追授他“五四青年奖章”和“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他“河南省见义勇为青年英雄”荣誉称号。张旭入选2013年10月“中国好人榜”,当选2013“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入选2013年度“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