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
1月23日 地委决定,对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一批冤假错案彻底平反。被平反的有:中共驻马店地委原第二书记纪涵星,原副书记叶本瑞,原地委常委、地委秘书长刘策,原地委委员、副专员张文韵;驻马店军分区原司令员李士林,原副司令员刘振世,原副政委汤绍禹,原参谋长崔炳赓,原政治部主任丁辛;驻马店军分区原政委、中共驻马店地委原书记崔建勋,原副司令员、地委书记程明,原副司令员、地委副书记姚喜成;原地委常委、副专员张干;地区财政局原局长王好礼,地委宣传部原副部长胡与三,原专署办公室主任周道邦,地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刘玉声;原公安处政委周吉芝,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吉人,原检察院检察长江流,原地区妇联主任杨杰等。全
区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到1982年底基本结束。(平反冤假错案涉及31048人,受株连的家属2827人,全部落实政策,予以妥善安排。)
2月28日 地委决定,为在1973年西平刹“翻案妖风”会议上受到诬陷、迫害的平舆县革委会委员、县人武部副政委王运通等87人彻底平反。
3月1日 中共河南省委、省军区党委授予陈尿“雷锋式民兵”光荣称号。陈尿是确山县留庄公社后营大队基干民兵,1978年8月
4日在薄山水库南干渠为抢救落水儿童而献出生命,年仅21岁。
3月7日 成立地革委人事局。
3月9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地委决定成立地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5号文件领导小组,安克南任组长,白惠铭任副组长。至年底,此项工作基本结束,全区地主、富农分子的帽子全部摘掉。
3月11日 经省委批准,撤销地革委工业交通办公室,设立地革委经济委员会。
5月 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开始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进行复查认定和落实政策工作,1986年底结束。全区认定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身份5347人,除不愿领取证书和查无下落者,为4613名颁发“起义投诚证书”。对因追究历史问题受到错误处理的起义投诚人员及其受株连的亲属子女2367人,平反落实政策2355人。
6月8日 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中共驻马店地委纪律检查小组。次年4月,改为纪律检查委员会。
6月 地区商业干部学校成立。次年,经省政府批准,改为驻马店地区商业学校。
8月6日 地革委标准局、医药局同时成立。
8月26日 地委授予包海亮“雷锋式青年”光荣称号。包海亮是泌阳县王店公社夏楼大队夏楼生产队社员,1979年4月20日在参加宋家场水库改善加固工程施工中,为抢救他人而牺牲,年仅27岁。
9月3日 省委决定:丁石任中共河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副组长,免去其中共驻马店地委第一书记、地革委主任职务;康国蕴任中共驻马店地委第一书记。
9月 河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行政公署。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11月11日正式办公。
11月6日 省委同意,陆先进任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专员。
11月7日 地委决定在正阳皮件厂,驻马店镇塑料厂、帽服厂,上蔡鞋厂,西平面粉厂进行扩大集体所有制企业权力和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