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每个行政村、城镇社区至少聘任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 7月25日上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整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首先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市政府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的通知。 副市长杜中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政府结合各县区实际和有关部门职责,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并确定了整改时间:7月25日至8月31日。 会议明确提出,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全面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每个行政村、城镇社区至少聘任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职责,全面构建覆盖农村、城镇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网络。 杜中强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抓紧实施整改,根据报告意见和整改责任分工,制订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积极主动地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是改善民生的重点,更是舆论的焦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带着感情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杜中强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