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2013年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全面启动 1630套廉租房参加分配 □晚报记者 朱 晔 实习生 李 村 4月21日上午,驿城区3号楼会议中心,驿城区人民街道中山社区主任王三妮抱着厚厚一摞2013年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表,向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申请家庭需具备的条件等。 当天上午,驿城区11个街道的近百名社区工作人员,从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领取了驿城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表,今天起至5月13日,全面接受辖区符合条件居民的申请。 记者从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参加此次分配的廉租房共1630套,位于市开源支路南侧、驿丰路东侧,共25栋楼,户型分别为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申请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驿城区户口
此次廉租房实物配租对象为驿城区11个街道辖区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是:申请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驿城区城镇常住户口,单身申请家庭年龄应在30岁以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10080元;无自有产权房屋的无房户家庭或有自有产权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廉租房保障家庭可以优先纳入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且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的。
即日起可向居住地社区提交相关证明
昨天,记者从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获悉,申报工作按照“社区初审、街道复审、部门信息比对审核、区住房管理中心审核”的程序进行。即日起至5月13日,申报家庭持申报材料可到现居住地社区申报。 据介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领取驿城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报表,如实填写后,出具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的认定证明以及住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