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时间:2015-04-03 16:41来源:驻马店日报 作者:李丹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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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此次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据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范围为行政管辖区域内所有陆地国土,以县级行政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此次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据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范围为行政管辖区域内所有陆地国土,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普查内容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与风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名称,共11大类56个子类。我市的驿城区、遂平县为试点单位和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级)先期开展工作,其他县压茬跟进。
此次普查分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市级及试点县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2015年1月至6月,其他县完成以上工作。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市级及试点县区完成普查及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其他县完成以上工作。第三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级和试点县区进行核查之后,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级及试点县区进行检查验收。2017年1月至6月,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他县区进行核查之后,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他县区进行检查验收。第四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全市地名普查成果完善、汇总和上报省、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建立档案,开展地名普查成果开发应用。此次普查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县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办事处)相应成立地名普查办公室,选定专职地名普查员,按照国家、省、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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